《文学回忆录(世界十大小说家及其代表作)》是一部将心理分析和文学评论完美结合的典范之作,是一部面向普通读者的独一无二的文学指南,是菜鸟级文学爱好者制订阅读计划的依据。
著名翻译家宋碧云女士精译精校,打造华语世界公认的权威版本。
在书中,毛姆喜欢运用弗洛伊德的方法,通过分析作家的性冲动和白日梦来考察其创作动机:司汤达在请教朋友如何追求异性时是认认真真做过笔记的;托尔斯泰简直就是个色情狂,并不幸染上了梅毒……相信这些不为常人所知的猛料定能引起不少人阅读这本书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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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文学回忆录(世界十大小说家及其代表作)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英)毛姆 |
出版社 | 北方文艺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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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文学回忆录(世界十大小说家及其代表作)》是一部将心理分析和文学评论完美结合的典范之作,是一部面向普通读者的独一无二的文学指南,是菜鸟级文学爱好者制订阅读计划的依据。 著名翻译家宋碧云女士精译精校,打造华语世界公认的权威版本。 在书中,毛姆喜欢运用弗洛伊德的方法,通过分析作家的性冲动和白日梦来考察其创作动机:司汤达在请教朋友如何追求异性时是认认真真做过笔记的;托尔斯泰简直就是个色情狂,并不幸染上了梅毒……相信这些不为常人所知的猛料定能引起不少人阅读这本书的冲动。 内容推荐 1945年,毛姆应美国《红书》杂志的邀约,列出了心目中的世界十大好小说,并精心为每本书都附上了自己的导读,于是就有了这本《文学回忆录(世界十大小说家及其代表作)》。 翻开本书,你一定会被十大文豪鲜为人知的另一面惊得目瞪口呆:众人敬仰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嗜赌成性,喜欢预支稿费却不按时交稿;巴尔扎克虚荣浮华,经常欠钱不还;简·奥斯汀穿着土气,品位低下……毛姆对巨匠们近乎不留情面的、一针见血的评述并非有意哗众取宠,而是要刨去身份和作品,只留下真实的躯干,将他们最为真实的、人性化的一面呈现在读者的面前。用毛姆的话说,知道作者是个什么样的人,可以更加理解那个作者的作品。 “文学是可爱的。生活是好玩的。”这本由知名作家对其心目中伟大作家的犀利评论,既为资深文学爱好者提供了知性娱乐,又对菜鸟级文学爱好者道出了文学的乐趣,遂使得其和书中讨论的经典一样成为了经典。 目录 译者序 前言 列夫·托尔斯泰及其《战争与和平》 奥诺雷·德·巴尔扎克及其《高老头》 亨利·菲尔丁及其《汤姆·琼斯》 简·奥斯汀及其《傲慢与偏见》 司汤达及其《红与黑》 艾米莉·勃朗特及其《呼啸山庄》 居斯塔夫·福楼拜及其《包法利夫人》 查尔斯·狄更斯及其《大卫·科波菲尔》 费奥多尔·米哈伊洛维奇·陀思妥耶夫斯基及其《卡拉马佐夫兄弟》 赫尔曼·梅尔维尔及其《白鲸》 后记 试读章节 托尔斯泰生在贵族阶级,这个阶级并不常产生显赫的作家。他是尼古拉·托尔斯泰伯爵和具有大笔财产继承权的玛丽亚.尼古拉耶夫娜的儿子,出生在母亲的祖宅亚斯纳亚·波良纳庄园,是五个孩子中的老四。父母在他童年去世。他先由私人家教教导,然后上喀山大学,后来又去上圣彼得堡大学。他是成绩差劲的学生,两边都没拿到学位。他的贵族人脉使他得以先后踏入喀山、圣彼得堡和莫斯科的社交圈,常参加舞会、晚会和社交聚会。 他曾在高加索和克里米亚战争中入伍从军。这段时间他喝酒喝得很凶,胡乱赌钱。有一次为了还赌债,他不得不把继承来的位于亚斯纳亚·波良纳庄园中的房子卖掉。他是性欲很强的男人,在高加索期间染上了梅毒。他放荡一夜、玩牌或玩女人,或者跟吉普赛人狂欢——我们若从他的小说来判断,这种事大概是平常又天真的俄国享乐方式——之后总会写日记,照日记内容看来,他悔恨至极;不过一有机会,他照样重蹈覆辙。 他非常健壮,可以步行一整天或在马鞍上坐十一二个小时不嫌累,但他个子很小,外表也不讨人喜欢。他提笔自述过:“我深知我长得不好看。有时候我绝望到极点,我想鼻子像我这么宽、嘴唇像我这么厚、一双灰眼睛这么小的人,在世上不可能得到幸福;我求上帝展现神迹,使我变英俊,我拥有的一切和未来可能拥有的一切我都愿意拿来换一张英俊的面孔。”他不知道自己不美的面孔显现出一种灵性的力量,相当吸引人。他看不见自己的目光使他的表情颇具魅力。 那段时期他穿得很潇洒(像可怜的司汤达一样,希望时髦的衣裳能弥补外貌的丑陋),而且他过度介意自己的头衔。喀山大学的一位同学对他描写如下:“我对(托尔斯泰)伯爵敬而远之。他故作冷淡,头发又硬又粗,半闭着眼睛,表情很敏锐,一见面就叫人十分厌恶。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年轻人有这么强烈、这么叫人难以理解的自大和自满的态度……我打招呼他几乎不搭理,似乎想暗示我们根本不是一个阶层的人……”托尔斯泰从军期间,好像有点瞧不起一起作战的军官们,他写道:“起先这个圈子的许多事情叫我震惊,但我已渐渐习惯不和这些绅士为伍。我找到一种既不傲慢也不亲密的中庸之道。” 在高加索以及后来在塞瓦斯托波尔期间,他写了不少短篇小说和一篇带有浪漫风格的童年及少年自传。文章登在一本杂志上,颇受好评,所以他由战场前往圣彼得堡的时候,受到热烈的欢迎。他不喜欢那边遇到的人,他们也不喜欢他。尽管他相信自己有诚意,但他实在没办法相信别人的诚意,而且毫不犹豫照实说出来。他对公认的见解颇不耐烦。他焦躁易怒,又生性好辩,对别人的心情根本不在乎。屠格涅夫曾说最叫人惊惶的莫过于托尔斯泰审讯式的目光,那种目光加上几句刻薄话,可以把人气得半死。他对别人的批评很难接受,当他偶然读到一封对他稍有微词的信件,他立刻向写信的人挑战,朋友们很难阻止他进行可笑的决斗。 当时俄国正兴起一股自由主义思潮。解放农奴是当时迫切的问题,托尔斯泰在首都花天酒地几个月之后,回到亚斯纳亚·波良纳庄园,向他田庄上的农民提出一项给予他们自由的计划,可是他们怀疑其中有诈,拒绝接受。他为他们的儿女办学校。他的方法是革命性的。学生有权不上学,即使在学校也有权不听老师说话;完全没有纪律可言,也没有人受过处罚。托尔斯泰教学生,整天跟他们在一起,傍晚陪他们游戏,讲故事给他们听,陪他们唱歌,一直闹到深夜。大约这个时候,他跟一位农奴的妻子有染,生下一个儿子。日后这个名叫蒂莫西的私生子给托尔斯泰的一个儿子当马车夫。传记家们发现托尔斯泰的父亲也有个私生子,也担任某位家庭成员的车夫,觉得好古怪。我认为这代表道德上的愚钝。 9-11 序言 世上很好的十部小说 我想告诉本书读者书中的论文是怎么写成的。我在美国期间,有一天《红书》杂志的编辑要我列出心目中的世界十大好小说。我遵命照办,之后就把这件事忘了。 我随同书单写了一篇短评说:“聪明的读者若学会把书中没有兴趣的部分略过不读的艺术,读这些书将是很大的享受。”过了一段日子,有位美国出版商建议把这十大名著重新刊行,删去一般人不会喜欢看的部分,再附上我为每本书所写的导读。这项建议勾起了我的兴趣,我遂着手进行。所写的导读经过删节,大抵已在《大西洋月刊》杂志上发表,似乎颇引起读者的兴趣,所以有人觉得集结成单行本对读者将方便不少。 我原来开列的书目,稍微做了更动。书单最后一本我起先列了马赛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可是基于若干理由,此书并未收进后来提的名单内。我并不后悔。普鲁斯特的小说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篇幅极长,即使大删特删仍不可能删到合理的规模。 此书成就非凡,但要评估后世对它的评价则言之过早。普鲁斯特的狂热仰慕者——我也是其中之一——可以兴致盎然细读每一个字,不觉厌烦。有一次我一时夸张,曾说过我宁可读普鲁斯特的作品烦死,也不愿读其他作家的作品开心得半死。但我现在愿意承认:那本书各部分的价值优劣有别。依我拙见,普鲁斯特受他那时代的心理和哲学思潮影响所写的漫长章节,未来的人势必不感兴趣。 上述思潮有些已被认定是错的。我想到时候会比现在更明显看出他是伟大的幽默作家,他创造新颖、多样化、栩栩如生人物的能力足以和巴尔扎克、狄更斯和托尔斯泰媲美。也许那时候才会发行他浩瀚巨作的浓缩本,省略已被时间削去价值的部分,只留下小说的精华,亦即具有永恒趣味的部分。《追忆似水年华》还会是很长的长篇小说,却是不折不扣的上乘佳作。 我最后选的世界十大好小说书目如下: 《汤姆·琼斯》 《傲慢与偏见》 《红与黑》 《高老头》 《大卫·科波菲尔》 《呼啸山庄》 《包法利夫人》 《白鲸》 《战争与和平》 《卡拉马佐夫兄弟》 不过我事先声明,筛选评论世界很好的十部小说简直是胡扯。世界很好的小说何止这十本,也许要挑一百本佳小说,连这个我也不敢确定。若找五十位博览群书、拥有深厚学养和精湛功底的人来列出世上很好的一百部小说,我相信至少有两三百本书得一票以上的。但这五十张书目若由使用英文的人士提出,我想我选的十部小说也必占有一席之地。我特别强调使用英文的人士,是因为我书目上的小说至少有一部《白鲸》在受过教育的欧洲大众心目中仍相当陌生。我想除了英语文学专业的学生之外,这本书的德文版、西班牙文版或法文版大概不会有人阅读。18世纪法国有很多人读英语文学,可是后来法国人对于自己疆界外的作品都没有太大的兴趣,直到最近依然如此;若由法国人来列一百本佳的小说,里面一定有不少英语系国家的人听都没听过或者很少人阅读的作品。 这种意见分歧的现象不难解释。某一部小说特别吸引某一个人(判断力非常健全的人),使得他认定这本书身价非凡,理由肯定有很多。也许他是在生命中特别容易受感动的时期或环境下阅读的,也许基于他自己的偏好或个人的联想,书中的主题或背景对他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例如我可以想象,热爱音乐的人一定很容易把澳大利亚作家亨利·汉德尔·理查德森(Henry Handel Richardson,1870~1946)的《毛里斯客人》列为很好的十部小说之一,英国史塔福郡“五城”的原居民欣赏阿诺德·本涅特(Arnold Bennet,1867-1931)忠实描写五城的特性和民风,很可能将《老妇人的故事》列为十大小说之一。 上述两本都是好书,但我想公正的裁判绝不会把它列入世界十大好小说之列。读者的国籍使他对某些书特别感兴趣,会觉得它比一般公认的出类拔萃。举例来说,我想任何受过教育的法国人像我一样列书目,可能会把拉斐特夫人(Madame de Lafayette,1634-1693)的《克莱芙王妃》列进去。说来也算公平,那本书有显著的价值,是有史以来第一部心理学小说;故事动人,具有说服力,角色刻画得很生动、很微妙,文笔出色,而且精炼优美。书中描述一个在法国连小学生都很熟悉的社会状况,小学生读过法国两位戏剧家高乃依(Corneille)和拉辛(Racine)的作品,对这本书的道德气氛早已非常熟悉,书中内容涉及最辉煌的法国历史时段,魅力非凡,对法国文学的黄金时代有具体的贡献。可是在英美读者眼中,人物显得像木头,举止不自然,他们的荣誉感、他们对个人尊严的重视,有点可笑:我不是说这种想法正确,但有此想法就不会把这本书列为世界十大佳小说啦。 不过我想长篇小说个别价值的评断会产生极大的分歧,主要是因为长篇小说基本上是不完美的文学体裁。没有一部长篇小说是十全十美的。我所选的十部小说,没有一部你无法在某一细节挑出毛病,我写每一部书的导读时就打算好好挑剔一番;不分青红皂白赞美某些被公认为经典名作的书对读者反而是很大的伤害。 读者在阅读的时候发现某某情节不太可能发生,某某角色不真实,某某段落描述冗长不堪。他若天生不耐烦,会指责向他推荐这部小说为杰作的批评家们简直是傻瓜;他若生性谦卑,就会责怪自己,认为这本书超出他的智力,不适合他读;但他若坚忍不拔,极有毅力,他就会本着良心读下去,然而读的时候仍觉得没什么乐趣可言。但小说是要给人津津有味阅读的啊,若不能提供乐趣,这本书就一文不值了。既然如此,每位读者都是他自己很好的批评家,只有他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又不喜欢什么。 人没有读小说的义务。批评家可以指出,依他看来(这是很重要的先决条件)某部一般公认的伟大小说有哪些长处,缺点又在哪里,从而帮助读者。我再说一遍:我们要先提醒读者,千万别奢望小说十全十美。 在我详述这个说法之前,我想对小说读者说几句话。小说家有权对他们提出一点要求:他有权要求读者们下点功夫读一本三四百页的书时稍有耐心;他有权要求读者具有足够的想象力,能揣摩作者想引他们介入的场景,在脑海中填上作者所绘的肖像;最后小说家有权要求读者们具有同情的能力,否则他们便无法进入小说人物的爱与悲、忧患、危险和奇遇之中。除非读者能付出一点自己,否则他不可能从一本小说里领略很好的内涵。 现在我要指明我心目中一本好小说该具备哪些素质。它该有兴味广泛的主题——我的意思是说,不只是一小群批评家、教授、文化素养精湛的人、卡车司机或洗碗工感兴趣的主题,而是广泛符合人性、各种男人和女人都觉得有趣的主题。举个例子来说明我的意思:作家可以写一本小说来谈蒙特梭利教学法,教育学家一定非常非常感兴趣,但我相信这本小说必然是平庸之作。小说的故事应该连贯、有说服力;应该有开头、中间和结尾,结尾应该是开头的自然结果。一件件插曲该有可能性,不只发挥主题,且由故事中衍生出来。 小说家创造的人和动物应以个别特性来观察,他们的行动应由个性产生,绝不让读者说:某某和某某不会有这样的举动;反之读者不得不说:我就预料某某和某某的言行会是如此。我想人物本身若是趣味盎然那就更好了。福楼拜写过一本名叫《情感教育》的小说,在许多杰出的批评家之间享有盛名,但他特意选一个没有特征、没有个性的人当男主角,叫人简直不可能关心他做些什么或者遭遇如何,结果这本书虽有许多优点,却很难让人读完。 我想我该解释我为什么说人物该以个别特性来观察;寄望小说家创造出崭新的人物未免要求太苛刻。他的题材是人性,虽然人有各种类别和处境,但种类并非无限,长篇小说、短篇小说、剧本、史诗写了几百几千年,作者创造出全新人物的机会实在太少了。我综观所有小说,想得出来的绝对原创性人物只有堂·吉诃德一个,如果有什么博览群书的批评家发现他这号人物也有远祖,我不会感到吃惊的。作者若能透过他自己的个别特性来看他笔下的人物,而他的个别特性若够称得上特殊的话,往往能给人一种错觉,以为这些人物是原创的,那这个作家就很幸运了。 举止应衍生自性格,言谈也是一样。时髦女性说话该像时髦女性,街头妓女说话该像街头妓女,卖汽水的说话要像卖汽水的,律师说话要像律师。对话不该有一搭没一搭,但也不该让作者趁机卖弄他的意见;应该用来刻画发言者的性格,让故事进展下去。叙述的段落应该生动、不离题,长度只需使相关人物的动机和所处情境清晰服人就行了。文字应力求简洁,让一般教育程度的人可以轻易阅读;文体应符合题材,就像剪裁合度的鞋子符合形状优美的脚一般。最后,小说应做到引人入胜。我把这一项放在最后,但却是不可或缺的特质,少了这一项,其他特质将派不上用场。头脑健全的人,谁也不会为了求教诲或启发而读小说。他若需要教诲或启发却不去读专门写来教诲和启发人的书,那他就是傻瓜。 就算一本小说具有这一切特质——那已要求太多了——仍像宝石有瑕疵一般,其形式本身就有缺陷,使得完美不可能达成。短篇小说可以依据长度在十分钟到半个钟头内读完,处理的是界定清晰的单一题材、一个事件或一系列密切相关的精神或实体事件,而且是完整的,不可能再增添或去除什么。我想短篇小说可以达到十全十美的境地,我认为要搜集相当多已达此境界的短篇小说并不困难。但长篇小说长度不确定,可以长如《战争与和平》,一段时间内述及一系列事件,出现许多许多人物,但也可以短如梅里美的《卡门》。 为了使故事合乎可能性,人物合情合理,作者必须叙述许多跟故事相关、本身却不见得有趣的事例。事件往往需要一段时间来分隔,作者为了作品的平衡必须尽可能杜撰些内容来填满这段时间。这些段落称为桥段。有些作家尽量避免桥段,直接从辞藻绚丽的事件跳到另一个辞藻绚丽的事件,但我想不起成功的例子。大多数作家乖乖过桥,而且多多少少有些技巧,但过程中很可能有点沉闷无聊。 作家是人,难免有他的古怪念头;长篇小说的形式不严谨,尤其在英格兰和俄罗斯写的更是如此,使作者有机会详述自己心中珍爱的题材,他的心智或批评意识往往不够强,不明白某一题材尽管他觉得有趣,除非是他的小说计划所必需,否则就不该摆进书里。此外小说家几乎免不了受当时的风尚影响,毕竟他受影响的力量非凡,所以往往会写出风尚一过便失去吸引力的作品。 我来举个例子:19世纪之前小说家很少注意场景,一两句话就足以把他们要描述的背景交代完毕;可是浪漫派得到大众的喜爱之后,为描写而描写日渐流行。某个人上街到一家药店买牙刷,作者一定会告诉你这个人经过的房子是什么模样,店里卖哪些东西。黎明、落日、星夜、万里无云的天空、上升和渐缺的月亮、波涛汹涌的大海、山尖积雪的群山、黑暗的森林……没完没了的描述。有些描述本身美极了,但跟内容毫不相干! 作家们过了很久才发现,场景的特征无论以多么诗意的眼光来观察,又以多么可敬的手法来表达,除非必要,否则仍属徒劳。也就是说,除非能帮助作者继续说故事,告诉读者跟书中人有关而他非知道不可的东西,否则都没有用。这是长篇小说中一项偶然的缺陷,但另外一项缺点似乎是与生俱来。既然是篇幅相当长的作品,写起来难免要花费一段时间,至少要几个礼拜,通常大概要几个月,有时候甚至要好几年。作者不可能持续被灵感眷顾这么长的时间。我不喜欢用“灵感”一词——用来指句式自由的散文有点自抬身价,我宁可留给诗人专用。诗人从事的艺术比小说家高贵;可是小说家另有补偿:诗除非具有最高的品质,否则易受忽略,长篇小说就算有许多缺点,仍不至于一文不值。 尽管如此,小说家写稿受某种东西影响,若不叫灵感,我找不到更好的字眼,只好称之为潜意识。也许正因为这是一个意义有点不明确的含糊词汇,可以充分表达作者的一种感觉:他白纸写上黑字,充其量只算活跃的媒介,其实他是抄录者;他发现自己正在写他不晓得自己知道的东西,快乐的思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泉涌而来,未曾预料的概念像宴会的客人未先告知就登门造访一样惊喜。我想这没什么特别神秘的地方:未曾预料的概念无疑是过去长期经验的结果,快乐的思绪起自概念的联想,他自以为不知道的事情储存在记忆的隐秘处。潜意识把它带到表层,自由自在地从笔尖流到纸上。 但潜意识是率性又不确定的;无法强迫,任何意志的努力也无法激励它活跃起来;它就像风爱向哪儿吹就向哪儿吹,像雨落在正直的人身上也落在不正直的人身上。老练的作家有各种方法哄潜意识来帮他的忙,但有时候潜意识始终固执不来。若听任潜意识自生自灭——在长篇小说这么长的作品中,此事常常发生,作者只能孜孜不倦下功夫,仰仗他的一般能力。倘若他能借这些方法引起读者的注意,那才是奇迹呢。 当我斟酌小说家必须克服多少障碍,回避多少预料不到的困难和危险,我一点也不惊讶连最伟大的小说家都难以做到十全十美,我反而惊讶他们竟能做到没有“更不完美”。大抵由于这个原因,要挑出十本小说来评为举世佳简直不可能。我可以再列出十本各自不同却可媲美前十本的巨作: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巴尔扎克《贝蒂表妹》、司汤达《帕尔马修道院》、简·奥斯汀《劝导》、劳伦斯·斯特恩《项狄传》、威廉·梅克比斯·萨克雷《名利场》、乔治·艾略特《米德尔马契》、亨利·詹姆斯《使节》、勒萨日《吉尔·布拉斯》。我选前面十本有充分的理由,选现在列的这些也可以提出同样充足的理由。我的选择十分武断。 过去读者似乎喜欢小说写得很长,作者往往只得就范,提供超过故事本身所需的内容给出版商。他灵机一动想出一个轻松的办法:在长篇小说中插进一些短篇小说,有时候长得可以称得上中篇,跟原先的主题一点关系都没有,充其量只是看似合理而附加上去的。没有一位作家做这件事比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更优游从容的了。这些额外加入的内容往往被视为这部不朽杰作的瑕疵,如今读来只叫人厌烦。当代文学批评家为此攻击他,他在书本的第二部分避开这个恶习,遂产生一般公认不可能的现象——续篇竟写得比前集优秀;但这并不能阻止后继作家(他们一定没读过那些批评)使用这么方便的手法,交给书商们大量稿件,凑成可以卖的一册书。 19世纪新的出版方法产生,小说家受到了新的诱惑。以大量篇幅刊登所谓轻巧版文学的月刊杂志销路很佳,使作家有机会用连载方式将作品呈现在大众面前,自己也获利颇丰。大约同一时间,出版商们发现每月分期发行畅销作家的小说对他们十分有利。两种情况下作家都会签约提供一定数量的内容填满某些页数。这套办法鼓励作家们从容不迫、唠唠叨叨。法国作家论行支付稿酬,他们毫不犹豫尽量多写几行。他们是需要赚钱糊口的工作人员,即或这样所得也不丰厚。有一次巴尔扎克到意大利,见到一些图画,大大动容(谁不动心呢?),就打断他正在写的小说叙事,插入一篇谈这些图画的文章。 我们从作家们自己的“招供”中得知:连载的作家们,即或是一流作家如狄更斯、萨克雷,也不时会觉得被迫在固定时间交稿是一种可憎的负担。难怪他们要东拉西扯凑篇幅,难怪他们的故事布满不相干的插曲。有一次出版商告诉狄更斯他的某一堆月刊稿少了两大张,亦即十六小页,他只得坐下来,尽可能搜索枯肠勉强写出。他对这种写法很有经验,事实再明显不过:如果他写在这十六页中的内容是处理这部分故事所不可或缺的,那他一开始就会写上去啦。 一本小说的缺陷无论是由于小说这种体裁与生俱来,或者归因于作家的缺失、时代的风尚或出版方法,读者都没有理由耐心忍受。有见识的人不会把阅读小说当作应尽的义务。他把看小说当作消遣。他想要被带出己身之外。他准备对书中人物产生兴趣,念兹在兹想看他们在特定情境下会有什么言行,遭遇又是如何;他同情他们的烦恼,为他们的喜悦高兴;他设身处地理解他们的处境,多多少少还体验了他们的人生。书中人物的人生观、他们对于人类思辨题材的态度,无论以言语说出或由行动中表现出来,都会勾起读者惊奇、欣慰或愤恨的反应。但读者凭本能知道自己的兴趣在哪里,他就像猎犬追踪狐狸的味道一般兴趣盎然。可是有时候作者失败了,读者找不到兽迹留下的味道,只好四处慌乱挣扎,直到再找着为止。他会跳来跳去略过乏味的部分阅读。 人人都会跳来跳去,但要跳着读却不损失重要内容可不容易。就我所知这可能是天赋,也可能必须靠经验来求得。约翰生博士看书跳得很凶,鲍斯韦尔告诉我们:“他天赋异禀,立刻就能抓住任何一本书有价值的地方,用不着苦苦从头读到尾。”但鲍斯韦尔说的无疑是知识方面的书籍;读一部小说若成为负担,干脆不要读就好啦。不幸的是,基于长篇小说这种体裁的基本缺陷、作家或出版方法的缺失,很少长篇小说能从头读到完始终是兴趣盎然的。跳着读或许是坏习惯,却是情势所逼而养成的坏习惯。可是读者一旦开始跳着读,就很难停止,于是他可能会错过许多读了对他有好处的东西。 过去的读者似乎比今天的读者更有耐心。以前娱乐少,他们较有时间看我们现在嫌太冗长的小说。也许他们对打断陈述的枝节话和题外话并不感到愤慨。但某些具有此项缺点的小说名列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名著之林,这些书若因此愈来愈少人阅读未免太遗憾了。 我们设计这一系列文章,是要劝诱读者阅读这些好书。我们尽量删除这十部小说中累赘的部分,只留下道出作者想说的故事、刻意阐明扣住主题的概念、充分展现他所创造的人物等内容。某些文学系学生、某些教授和批评家会怒斥戕害一本杰作是令人震惊的行为,作者怎么写就该怎么读才对。但他们真的这么做了吗?我建议他们跳过不值得阅读的地方,或许他们已培养出略读却获益良多的艺术,但大多数人还没有做到。若由鉴赏力和辨别力够高的人来替他们略去无趣的部分,岂非更好。此事若做得高明,就能给读者一本每个字读来都津津有味的小说了。 柯勒律治(Coleridge)谈到《堂·吉诃德》说:这是一本只需从头到尾浏览一遍的书,他的意思也许是说有些部分冗长沉闷,甚至很荒谬,一旦发现这一点,再读就浪费时间了。这是一本伟大和重要的书,专攻文学的学子无疑该从头到尾读一遍(我自己从头到尾读了三次),但我忍不住认为一般读者——读书求乐趣的读者——全然略去枯燥沉闷的部分也没什么损失。这一来他必定更能欣赏与故事直接有关的斯文武士和世俗乡绅的冒险与对话,非常有趣、非常动人的部分。另外有一部小说,确实很重要,但不能肯定算是伟大的作品,就是塞缪尔·理查森(Samuel Richardson,1689~1761)的《帕梅拉》,篇幅很长,除了意志最最顽强的小说读者,一般人大概无法全部读完。若非我见到一部删节过的版本,我相信我一定读不下去。删节做得极好,我完全不觉得少了什么东西或有什么损失。 节略没什么好指责的。我想任何上演过的剧本在排练阶段多多少少做过全盘更动或删节,而且对该剧还是有好处的。我不知道长篇小说有什么理由不能经过同样的程序,说真的,我们知道大多数出版商都有编辑专门从事这个工作,而他们处理过的书大抵因此变得更好。小说中原来被视为一大堆枯木的部分若不剪除,读者是不会读它的,如果读者能接受引导去读本系列的伟大小说,出版商和编辑的努力就不算白费了。这些伟大小说不会因删节而损失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因为这几册书现在所留下的尽是珍宝,他们能尽情享受极大的知性快感。 后记 本书的每一篇文章都只是为了跟读者谈谈我们建议他阅读的特定小说而撰写的,想知道写这些书的是哪一种人再自然不过,我遂加述了一些作者的事情。我给自己的篇幅非常有限,所以论及每个人的生平和个性时,我限定自己只谈我觉得重要的事实。我提到许多让我获取这些资料的书,对于尚在人间的作者,此处我要感谢他们给我的教诲和乐趣。 我花了一年多的时间重读我要介绍的这一系列小说,研究作者的生平,这期间我不时对作者们及其作品的一般特性产生许多感想。我忍不住自问:这些伟大的作家拥有什么特质,使他们成为今天的他们;这些书又有什么特色,才能在前前后后的诸多读者心目中具有持久的兴味。我的结论和上述问题的解答都是试探性的,我恳求读者就如此接受吧。我只能概括言之,任何概括的泛论都只有局部的真理。而且目前的案例中,我只靠少数实例来概括。 这些书都曾是畅销书。没错,其中《红与黑》《呼啸山庄》和《白鲸》这三本书在初版时彻底遭到失败。批评家即使注意到这些书,也几乎没说过什么好话,大众根本忽略了这些作品。这不难理解。这些书原创性很高。喏,世人大体上不知道该如何看待原创性;大家被吓得脱离安闲舒适的思考习惯,第一个反应是愤怒。世人需要很长的时间,需要洞察力强的诠释者来指引,才能舍弃本能的畏缩,慢慢习惯于新奇的事。 以印象派画家为例,其中最重要的成员是克劳德·莫奈、爱德华·马内和皮埃尔·奥古斯特·雷诺阿。他们的画第一次出现时,大众报以怒骂咆哮,想来几乎难以置信。如今我们觉得那些画没有什么吓人的地方,我们纳闷那些首先看到的人竟没有立刻看出我们一眼就能察觉的美。听说这些画家要以几百法郎卖出现在卖几千几万美元的艺术作品都很困难,我们觉得自己错过了多好的机会啊,我们若活在当时,说不定早已花一点小钱买下那些我们会傲然拥有的名画。其实我们若生在当时,一定不会做那样的事。我们会跟别人一样认为那些画荒唐可笑。这些画家们所察觉并绘在帆布上的大自然新面貌,我们要经过长年的认识才甘心接受。 就来谈谈我刚才提的三本书吧。我们别忘记司汤达想要再发行他的作品时,一位教育程度高又有相当文化素养的亲密好友求他不要把《红与黑》收录进去。当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因其姐夏洛蒂·勃朗特的名气而有机会出新版本时,夏洛蒂还觉得有义务为这本书向读者道歉呢。霍桑虽然跟梅尔维尔友谊深厚,而且仰慕其性格,却对《白鲸》深感不安。 但时间改变了一切。这三部小说的杰出优点早已受到公认,成了畅销书。至于我谈过的其他小说,当时已受大众喜爱,从出版那天就是畅销书,至今依然如此。 我详述这件事,是要指出某一类批评家真傻,某一部分大众又是多么不幸,自以为属于知识分子,只因为一本书畅销就加以谴责,以为很多人想读因而争相购买的书一定比很少人想读因而不买的书差劲,这未免太愚蠢了。自己有制瓶工厂、家族又拥有墓地因此收入颇丰的罗根·皮尔萨尔·史密斯曾写道:“为钱写作的作家不是写给我看的。”这是很傻的话,只表示他对文学史相当无知。约翰生博士说过:“除了笨蛋,没有人不为钱而写作。”他写了一本英国文学的代表作,赚到的钱足以支付其母的葬礼开销。巴尔扎克和狄更斯毫不羞愧地为钱写作。 批评家的工作是判断他所评的作品有什么优缺点,作家写作的动机不关他的事,销出多少本更与他无关。不过他若是思虑周详的批评家,他会觉得追溯一件艺术作品产生的各种动机、探查什么特性使得一本书让许多教养和受教育程度各不相同的人都觉得有兴味……是很有趣的事。这种情况下他或许会觉得拿《大卫·科波菲尔》和《飘》做比较,拿《战争与和平》和《汤姆叔叔的小屋》做比较颇有用处。 当然我并不是说畅销书一定是好书,说不定是很糟的书也未可知。一本书之所以畅销,可能因为内容谈的是当时大众恰好感兴趣的题材,所以尽管有大缺失,仍被广泛阅读。当大众不再对这个特殊的题材感兴趣,这本书就被人遗忘了。一本书之所以畅销,也可能因为有色情意味,世上永远有喜欢垃圾的人;如果出版商和作者幸运地被提起公诉,因此起到宣传效果,销量说不定会很大很大。一本书之所以畅销,也可能因为它满足了许多基于环境无法冒险也无缘浪漫的读者大众的愿望。他们只有通过这个渠道来逃避人生的单调和孤寂,吝于给他们这个渠道实在是太小气了。最近几年美国铺天盖地的广告使小说和非小说类作品的销量大增,不过我想所有出版商都会同意:无论他们准备花多少钱宣传,除非一本书有某些东西可吸引大众,否则他们一定无法让大众广为阅读这本书。宣传的作用只是让那些会喜欢读这本书的人注意到它而已。 就算那本书构思差、写得差、平庸、自命不凡、滥情又荒谬不合情理,广告要能达到上述效果,书本身还是得有某些可读的地方,能符合许多人的共同心声。这表示那本书至少有优点。说大家不该喜欢有这种严重缺点的书是没有用的。他们喜欢;由于他们一心注意从书中找到的特定迷人处,对缺点遂不以为意了。批评家若能指出那迷人处是什么,一定很有用处。这样他们才能给我们指引。 我斟酌我刚谈到的这十本小说有什么特色竟能始终受欢迎时,我首先得面对一个事实:这些书彼此间是截然不同的,每本书各有优点和缺点。有些文笔差,有些结构差,有些看来不合理,有些唠唠叨叨,至少有一本十分滥情,有一本很不人道。但这些书有其共同点:故事都十分吸引人。你想知道事情的结果如何;你之所以想知道,是因为你对作者创造的人物很感兴趣。而你之所以对他们感兴趣,是因为你把他们当真人,尽管他们跟你恰好认识的人不相像,你就是接受他们这样的面貌,连密考伯先生你都接受,只因他们的创造者将他们描绘得栩栩如生,并赋予他们独特的个性。 而作家们处理的题材是人类历来感兴趣的题材:上帝、爱与恨、死亡、金钱、野心、羡慕、骄傲、善与恶。简言之,他们处理我们大家都有的激情、本能和欲望。他们尝试着诚实地道出真相,但他们是透过自己非凡人格的失真镜片来看真相的。正因为他们处理古今关系到人类的题目,所以一代一代的人都可在他们的作品中找到切合其需要的东西;正因为他们照自己非凡人品所显现的情况来看人生、判断人生、描述人生,所以他们的书具有强烈的味道,具有个别特性,能继续强烈吸引你我。最终分析起来,作者能献出的只有他自己,由于这几位作者各以不同的方式持有特别强、十分独特的性格,尽管时代变迁带来不同的生活习惯和新的思考方式,他们的作品仍保留其魅力。 他们另有一个共同点我认为值得一提。这些作家以非常坦率的文风陈述故事;他们叙述事件、深入挖掘动机、描写情绪,不依靠许多现代小说爱用因此写得乏味无聊的“文学”技巧。他们似乎从未尝试以微妙精巧来打动人心,而是以原创性来令人震惊。作为人类他们够复杂,作为作家他们单纯得令人吃惊。他们微妙又有创意,像法国儒尔当伯爵朗读散文一样自然。 如果可能的话,我好奇地想知道这几位作家有没有什么共同之处,或许我可从中明白是什么特质使他们写出舆论一致公认伟大的书。我们对菲尔丁、简·奥斯汀或艾米莉·勃朗特所知不多,但其他几位可供参考的资料多得不胜枚举。司汤达和托尔斯泰写过一册又一册的书谈自己的事;福楼拜可透露玄机的信件非常多;其他的人则有朋友和亲戚撰写追忆录,有传记家们详尽述说他们的生平。 当然每个人都有点创造本能。小孩子自然而然会玩彩色铅笔,以水彩绘制小图画,当他们学会读和写,就会写点小诗和小故事。初看起来写东西好像比绘画容易,小孩子长大后致力于当作家的可能性比较大。创造显然比抄袭好玩。我相信创作本能在二十几岁达到高峰,后来或者因为那只是青春期的产物,或者因为人生的种种情事、谋生的必要,使人没有时间练习,创作本能遂凋零死亡了。但是许多人——比我们大多数人所知道的多——的创作本能继续纠缠他们、诱惑他们。由于内在的驱力,他们变成了作家。但不幸你可能让创作本能强烈发展,却因才华不够,无法创作出任何有兴味的东西。 一定有什么东西跟创作本能结合在一起,使作家写出了有价值的作品。那究竟是什么呢?好吧,我猜是个性。他就是具有某种癖性,才会以他自己独有的方式看待一切。他的个性可能讨人喜欢,可能不讨人喜欢,无所谓。他看东西的眼光若被一般舆论认为不公正、不确定,那也无所谓。仅有重要的是,他该以自己的眼光来看,他的眼光该让他见识自己特有的世界。你也许不喜欢他所见的世界,例如司汤达或福楼拜所见的世界,那么他的作品你会觉得倒胃口,但你几乎不可能不被他刻画那世界的力量所打动;或者你可能喜欢他眼里的世界,例如菲尔丁、简·奥斯汀和狄更斯的世界,那你就会真心喜欢他。这要看你自己的兴趣而定,与他作品的价值无关。 我想读过我介绍的这十位作家的人一定会发觉他们都是个性很明显很不寻常的人。当然他们都让创作本能强烈发展,都有写作热情。若照这些例子看来,我们说讨厌写作的人算不了什么作家,这话准没错。这并不是说作家们不觉得写作困难。要写好可不容易。没有人写作能如希望的那样顺利,他只能写到能力所及的程度。读者没忘记吧,福楼拜觉得要叫自己满意是可怕的苦差事;托尔斯泰和巴尔扎克一再改写、重写和修改,几乎永无止境。但写作仍是他们的强烈爱好;不但是终身的大事,而且是跟饥饿和口渴一样迫切的需求。 他们都没受过很高的教育。福楼拜和托尔斯泰看过很多书,但主要是为他们想写的东西找资料;其他几位所看的书并不比同龄的一般人广泛。他们对别人的艺术作品也没多大的兴趣。托尔斯泰喜欢音乐,会弹钢琴;司汤达偏爱歌剧,那是专给不喜欢音乐的人消遣用的音乐性娱乐。我没发现另外几位对音乐有多大的兴趣,雕塑艺术亦然。由他们的书上提到绘画或雕刻的部分看来,他们的品位真是差劲得恼人。 他们不太有头脑,我不是说他们笨;写出好小说是需要智慧和能力的,但不需要非常高层次的智慧和能力。他们处理一般观念的天真劲儿往往很惊人。他们接受当时流行的哲学观的老生常谈,但用在小说里的时候,成果难得叫人满意。事实上谈理念不是他们的职责;他们若关心理念,其关心是情绪上的,他们少有理性思考的天赋。他们对主张不感兴趣,对实例有兴趣,因为他们关心的是具体的东西。跟他们说“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他们冷淡无反应,但若继续说“苏格拉底是人”,他们就会肃然起敬了。 不过,若说智力不是他们最强的地方,他们却以对他们更有用的天赋加以了弥补。他们的感受能力很强,甚至很激烈;他们有想象力、敏锐的观察力、设身处地替自己创造的人物着想并与他们同喜同悲的能力;最后,他们有才能赋予自己所见所感所想象的东西具体的实质和形貌。他们观察、感受和想象事物的能力非凡有力。 但继续发表这些言论之前,我要谈谈艾米莉·勃朗特和陀思妥耶夫斯基这两个例外情况。创作本能在三十岁之后还控制一个人是不正常的事,所以某方面来说这些作家全都不太正常,但不正常的程度跟他们的才华相比尚属自然;但艾米莉·勃朗特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不正常是偶发情境的结果。艾米莉·勃朗特严重害羞到病态的地步,我猜是未被认可的性爱偏向使然;陀思妥耶夫斯基则患有癫痫症;福楼拜也患此病,但他每次发作后总会停几年不发作,病情对他性格的影响被坚强的意志力和天生的好见识缓和了。 这使我想到有人提出的一个见解:身体的缺陷或童年的不幸遭遇是创作本能的决定性来源。所以说拜伦若非跛足,绝不会成为诗人;狄更斯若没在鞋油工厂待过几周,绝不会成为小说家。这简直胡扯。无数男人天生脚部畸形,无数孩子被送去从事他们觉得屈辱的工作,却从来没写过十行诗歌或散文。创作本能人人都有,只不过在天才身上更活跃、更持久。跛足的拜伦、患癫痫症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在鞋油工厂有过不幸经验的狄更斯,若非天生有那股创作欲,根本就不会成为作家。同样的创作欲也影响了健康的亨利·菲尔丁、健康的简·奥斯汀、健康的托尔斯泰。 我不怀疑身体或精神的残障(狄更斯的毛病是粗俗的势利眼)会影响某位作家的性格。身心的残障使他跟同伴们格格不入,使他神经过敏不自在,使他有偏见,所以他会从某种不寻常的观点——往往过分悲观——来看待世界、人生和同胞;身心残障使外向性格增添了内省的特质,与创作本能牢牢联结在一起。陀思妥耶夫斯基若非癫痫症患者就写不出那一类的书,这点我深信不疑,但我也相信那种情况下他仍会是学富五车的作家。 现在我们暂时撇下这些病态的人,来斟酌另外几位,我想我们印象深刻的第一点就是他们拥有极充沛的活力。 以为创作艺术家都喜欢住在小阁楼是错误的想法。他们不见得喜欢。他们天生活力充沛,性喜表现;他们爱尝奢侈滋味,喜好找乐子。想想菲尔丁养的猎犬以及穿炫丽制服的跟班,想想司汤达的华服、单马车及车夫,想想巴尔扎克无意义的炫耀卖弄,想想狄更斯的豪华宴会、豪宅、双马车和车夫。他们没有苦行者的习性,他们有极强的享乐能力,喜欢人生的许多好东西。他们想要钱,不是要储蓄,而是要恣意挥霍,所以赚钱的方法不见得永远是非分明。不过他们虽挥金如土,对人也是很慷慨的,他们会向任何可用的来源取得金钱,也会送给任何匮乏的人。他们有极大的神经能源,他们是很好的伙伴和聊天对象,他们的魅力似乎打动了每一个跟他们接触的人。 其中有几位很年轻就去世了,艾米莉·勃朗特死于全家罹患的肺病;简·奥斯汀死于一种妇科病,若在今天说不定可以治好;菲尔丁肇因于年轻时代花天酒地;巴尔扎克肇因于过劳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不过若考虑上天派给他们的时间,除了艾米莉·勃朗特只写了一本书和几首诗之外,其他都写出大量作品。我们别忘记,简·奥斯汀的写作生涯前后不到十年。他们很努力,从流传至今有关他们工作习惯的记述,他们似乎养成了有条不紊的常规。波希米亚人所谓“灵感”或“精灵驱使”才能写作的说法不适用于他们;不管他们的生活多么散漫不合传统,说到写作他们可是按时坐到书桌旁,跟职员准时进入办公室一样规律,我们不得不佩服他们的勤勉。 不过,他们还有一些不那么值得颂扬的特点。他们极端以自我为中心。除了工作,他们什么都不放在眼里,为了工作,他们准备牺牲所有周围相关的人,眼睛眨都不眨一下。他们不体贴,自私自利,顽固极了。他们少有自制力,从来没想到一时兴起可能给别人带来苦恼,不该那么做。他们好像不太容易结婚,就算结了,可能因为天生易怒或不专情,很少能给妻子带来幸福。我想他们结婚是要逃避自己扰人的本能骚动:定下来似乎能带给他们平静和休息,他们以为婚姻是逃离暴风雨的世界平安度日的避风港,但逃避、平静、休息和安全最不符合他们的脾气。婚姻是不断妥协的事,但利己既是他们的天性,怎么可能寄望他们妥协呢? 他们有恋情,但他们在自己眼中或风流对象眼中似乎都不太令人满意。这不难理解:真爱会屈服,真爱不自私,真爱很温柔,可是温柔、无私、让步都不是他们具备的美德。除了非常正常的菲尔丁和好色的托尔斯泰之外,他们的性欲好像都不强。我们怀疑他们有风流韵事的时候,满足虚荣心或证明自己男性气概的成分居多,为某种抗拒不了的吸引力弄得手足无措的成分比较少。我敢说他们达成上述目标后,会大舒一口气重新埋首于工作。 这一切都十分粗略不精准。我将作家们度过一生的环境和当时的舆论氛围都略过不予考虑,但这些事对他们的影响一定不可忽视。除了《汤姆·琼斯》之外,我讨论的小说都是19世纪问世的。那是社会、工业和政治革命的时代;人们放弃了流行多年少有改变的生活态度和思考方式。这种时代古老的信仰不再毫无疑问地被人接受,空气中酝酿着极大的动荡,生命是一种崭新又刺激的冒险,或许此时易传导产生特别的人物和特别的作品,但我没有篇幅也没有足够的知识来处理这个复杂的题目。 我选了几个自己对他们略有所知的人,就他们的事做了一般性的评论,其中有一两位的事可能很容易被指为无稽之谈。我们对简·奥斯汀所知甚少,但从仅知的一点资料看来,我相信她具有女人可拥有的一切美德,却没有变成人人受不了的完美典范。我深知我无法指出她或其他任何一位有什么特质才变成这样的大作家。除了托尔斯泰,他们都属于中产阶级,从他们的祖先世系或环境中我没找到他们拥有珍贵天赋的成因。那种天赋哪里来的、关键何在、如何出现——就我所知,这一切都很难解释。那是上苍玩的把戏,似乎要看个性,而个性又似乎包含许多可贵的特质和邪恶的缺点。透过他们的作品或他们的传记与信件的媒介,我们与这些作家共存了这么久,我不得不下一个结论:大体上他们不是高尚有教养的人。除了因害羞而变得很孤僻的艾米莉·勃朗特之外,跟他们在一起挺有趣的,所以认识他们大概很愉快,可是跟他们一起生活肯定非常痛苦。 我写这篇东西期间正好重读怀海德[阿弗烈·诺夫·怀海德(Alfred North Whitehead,1861~1947),英国著名哲学家、数学家,后来定居美国。]的一部作品,我要从他书中引几句话作为结束语。这几句话似乎相当恰当地概括出了我编此书时的心得体会。 人类需要一些能让人暂时全神贯注的东西,一些超越常规能让人瞠目结舌的东西。伟大的艺术不只片刻提神,还是可以增强灵魂的自我实现的东西。它借着即刻的享受也借着内心深处的锻炼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其锻炼并不是和乐趣截然分开,而是因为有乐趣才存在。它使得灵魂转变,从而永恒地去追寻超越旧时自我的价值。 最后,下面这段话或许可以同时用于这十本书的作者和作品本身: 然而,我们千万别指望它兼具一切优点。甚至只要有某种奇特到足以引人兴趣的东西,我们就该心满意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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