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专家高王凌教授最新力作,“乾隆三部曲”完结篇,最具时代气息的人文历史著述,三十余年研究之结晶。
在学术日渐沉迷、流行甚嚣尘上的今天,“乾隆三部曲”自《乾隆十三年》推出以来,不断收获读者的赞誉和好评,这读者中不乏学人大腕,如秦晖、金雁、张鸣、吴思、马勇、雷颐,如贾宝兰、马国川、曹东勃、陈远,说此书好读者,多矣。《马上朝廷》继之,《乾隆晚景》作为“乾隆三部曲”完结篇,更加入了作者高王凌教授三十余年的清史研究方法论和在人大清史所研究清史心得。不管弟子也好,高粉也罢,作为编辑,有幸能遇到这样一位研有所得,功力深厚的学人,陆续推出一本又一本这样的精品学术畅销书,以飨读者。幸甚!
比起前五十年,乾隆晚年成为乾隆朝统治最为失败,最令人诟病的一段。与前两本写法颇有不同,《乾隆晚景》针对几种成说提出不同意见,似乎是要为乾隆帝作一点辩护:他失败的原因,或因政事废弛?或因官吏贪腐?或因和珅一人作祟?或缺乏眼光,以致失去了一个可能的机会(如在国际贸易上)?……最大的争议,可能还是在于所谓的“政事废弛”。人们心目中想象的“专制集权”,在这个广土众民、具有高度流动性的国家,其实谈何容易?乾隆三部曲中提及的另一个人物是刘松龄,《乾隆晚景》予以重点详述。另外,作者高王凌三十余年清史研究的方法论也得以列示,与读者见面。最终,乾隆仍不能不带着偌大的遗憾,告别这个世界,撒手而去。而我们的乾隆三部曲,也就此可以告结。
1 废弛之惑
从研究一开始,我就打算把乾隆朝的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每一部分都有不同的重点和自己的故事。把第一个段落划在乾隆十三(或十五)年,可能最难为大家所接受,但也可能最少被批评。对于第二个段落,按通常的意见,是把它的结尾划在王伦起事的乾隆三十九年(或是和珅得到信用的乾隆四十年,或是叫魂案发生的乾隆三十三年)。总之,大多数史书都不是把乾隆的最后十年作为一个单独的段落。也许只有一个先例,即亚历山大·伍德赛德(Alexander Woodside)《剑桥清代史》第五章《乾隆朝》,是从财政经济的角度出发;郭成康也曾提出,从时间上看,在乾隆当政的六十余年间,大致初政十年和归政前十年是两段明显的“惩贪不力”时期,与此也有“相似”之处,参见《18世纪后期中国贪污问题研究》,《清史研究》1995:1。我这样做,实有几分是出于“讲故事”的需要,即相信乾隆朝的历史(尤其是政治史)可以按照一定的顺序,一点点讲下来,因此把六次南巡作成了一个大的单元(并不意味着南巡就特别重要)。这样做还有一个基本观点,即写《乾隆》应从某种政治史的角度,而不是社会史、经济史的角度出发。同时也是承认,乾隆朝的历史尽管很长(它已超过了一些朝代),但仍属于一种“事件史”,而非“长时段”的范围。
当然,这样或那样的划分总不是那么“科学”的,而带有相当的任意性和模糊性。无疑,有些后期的问题,在前一时期就已经存在了。
乾隆一朝的“衰败”(如果它存在的话)始于何时,这历来就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到了乾隆五十年时,对于那些“末世景象”,看来皇上自己都有点感觉了。他多次发出谕旨,反复谈论有关问题。
乾隆五十年二月壬午谕:“前以各省逃兵,饬缉已十余年。两次加恩,予以展限,核其拏获。及自行投首者,仍属寥寥。曾经降旨将承缉接缉督缉之历任督抚司道州县,俱分别议处议罚。原因此事历时已久,若年复一年,伊于何底?”
五十一年十一月己亥复谕:“前因各省承缉金川逃兵,屡经展限。核其拏获及自行投首者,仍属寥寥。原因外省于查缉要犯,全不认真,不过以海捕具文,因循塞责。因降旨将承缉、接缉、督缉之文武员弁,俱着革职留任,分别年限,方准开复。第念此内不无可用之才,且历时已久,所有此案各省之文武官员逃兵处分,俱著加恩宽免。”
五十年四月,诫谕内地官员勿踵元季尊崇喇嘛之习:“卫藏不远万里向化而来,朕以其修行出家之人,厚加赏赉,亦不过厚往薄来之意,原非若元季护庇番僧,致有詈骂割舌、殴打截手之事。现在地方官等不能仰体朕意,惟知回护处分,因循赔偿,转似畏怯,使无知之徒将以本朝或踵元季尊崇喇嘛之习,于风俗人心,大有关系,不可不防其渐。”乾隆五十五年十二月甲子复谕,参见《高宗实录》卷1368。
面对这样一些情况,皇上也不免大感诧异,不得不作些自辩了。
乾隆五十年五月丙辰,谕:“豫省被旱地方较广,朕夙夜勤求,推原其故,实不可解。当今纪纲整饬,吏治肃清,亦不至有贪枉殃民之事。我君臣以及百姓,惟当反躬自责,以期潜消灾沴,感格天恩,冀得浓膏速沛。”
五十年十月癸未,谕:“前因御史刘绍锦条奏各省保题卓异佐杂人员毋庸送部引见一折,经部议覆准,已依议行矣。而外间议论,将谓朕倦于庶务,殊失朕惟日孜孜之意。朕御宇五十年,综理万几,久而不懈。今虽年逾古稀,精神如旧。岂因数丞倅微员,而即倦于察看耶?”
乾隆五十一年,孝感发生了县民刘务孝等借贷粮食不遂,搬抢谷麦,旋有并未被抢之生员梅调元将其捉获拷问,并将23人活埋之事。十月辛丑谕:“此事大奇,殊出情理之外。上年湖北省被旱成灾,朕轸念灾黎,叠经降旨,蠲赈兼施。该督抚等,于赈恤事宜开销帑银至五百余万两。乃督抚以及布、按不能实心督率各属妥协料理,俾灾氓均沾实惠,以致有贫民乏食,抢夺米粮之事。居民竟敢纠众逞凶,活埋生命,至二十三人之多。似此凶残不法,何事不可为?乃该署县秦朴经巡检禀报,既不严速查拏,并不通行详禀,有心讳匿。而该管道、府及藩、臬、督、抚等,亦俱置若罔闻,竟同聋瞆。是该省吏治阘冗,废弛已极。原任湖广、现任云贵总督特成额著革职拏问;永庆、王廷燮亦难胜藩、臬之任,俱著革职拏问;知县秦朴,著革职拿交刑部治罪;其该管道府,一并革职拿交刑部治罪。近年各省督抚,遇有交部议处降革之案,朕因一时乏人,多有从宽留任者。伊等习以为常,不知儆畏。此即水懦,为朕之咎。”
十月癸卯谕:“今湖北省竟有此不法重案,吏治如此,实出情理之外,而籍隶湖北之御史等,并无一人奏及。本省舆论,本省之官,必有风闻,而得诿为不知,可乎?该科道等乃缄默不言,而第摭拾浮词,毛举细故,于国计民生,有何关系?倘各科道,因朕有此旨,遂心存挟制本省督抚,致令地方诸事掣肘,亦难逃朕洞鉴。”
乾隆五十三年七月谕:“荆州沿江堤工,漫溃至二十余处,殊不可解。昨福建台湾文武员弁,因循玩愒,肆意贪婪,竟致酿成逆案(按:指林爽文起事)。湖北吏治,亦属废弛已极。活埋冒赈之案,相继败露。其办理盐务,辄敢私立匣费名目。大小官员,染指肥橐,累商滞课。今于承修堤工,又复一任劣员肥己误工,屡被冲溃。而此次江水竟至淹入城内,被灾甚重。满城淹毙者共四百余名,府城大小男妇淹毙者一千三百余名。其讳匿不报者,必尚不止此数,想来不下万余。”
但事实俱在,令人不能视若无睹。乾隆五十五年三月谕:“五十余年以来,朕于各直省地方事务,勤求宵旰,今已寿跻八旬,犹日孜孜弗懈。乃身为督抚者,惟知养尊处优,不以民事为重。凡遇刑名重案及城工等事,往往因循怠忽,辗转迟延。阳藉详慎之名,阴遂诿玩之计。即如直隶建昌县盗犯马十等行劫一案,系乾隆五十三年二月之事,获犯到案后,县令屡经更易,案犯迄无确供。及臬司提至省城,递委属员审办,并不亲提速结。事悬两载,该督刘峩置若罔闻,任其延宕。兹于山东途次,长麟奏定借帑修城章程,摺内有金乡县城一处,系明兴任内勘估。事隔数年,何以至今尚未办理。迟延之咎,实所难辞。可见外省废弛积习,大抵相同。朕省方所至,经临直隶、山东二省,因得于两案洞悉情形,分别办理。想其余各省,似此玩延悬宕之案,或更有甚焉者。”
特别是在好几个省份都发现了严重的亏空。据嘉庆初年王杰说,“各省亏空之弊,起于乾隆四十年以后,州县营求馈送,以国帑为夤缘,上司受其挟制,弥补无期”(《清史稿?王杰传》),见蒋维明:《川湖陕白莲教起义资料辑录》,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页1。乾隆五十一年二月谕:“据浙江巡抚福崧奏,浙省各属仓库亏缺之项,为数较多,实难依限全补。各省仓库钱粮,自皇考世宗宪皇帝御宇十三年,彻底清厘,大加整饬,将从前亏空积弊,一概湔除。皇考剔弊核实之苦心,至朕而竟有废弛,朕甚惧焉。浙省地方向无亏缺之事,四十六、四十七年,王亶望、陈辉祖贪黩之案,相继败露。经富勒浑等将浙省仓库亏缺之处,据实奏明,朕因不值更兴大狱,是以降旨令其勒限弥补,已属失之姑息。乃历三四年之久,竟未弥补全完。国泰在山东,肆行勒派,亏空至二百余万之多。业据明兴奏报,于二年限内,已经弥补全完。浙省大小地方官,恃朕有不为已甚之旨,竟敢玩视帑项,一味稽迟。”
又不免有几分疑惑。乾隆五十六年正月谕:“向来各省民人赴京呈控案件,都察院、步军统领衙门不敢壅于上闻,即行据呈转奏。朕勤求民隐,惟恐乡曲小民,含冤莫诉,每遇来京具控之案,无不特派大臣,前往审办。其中屈抑者固有,而近日不安本分之徒,见来京者控无不准,准无不办,赴愬求理者,遂觉接踵而来。及钦差大臣提集案犯,认真研鞫,所控情节,多属子虚。不过挟嫌逞忿,妄砌诬捏之词,冀遂其拖累之计。此等刁健讼棍,各省多有,而湖北湖南为尤甚。若不严加惩创,则枉累无辜,藉端倾陷之风,伊于何底?”
这时,偏偏有两个人站立出来,其中一个是窦光鼐,一个是曹锡宝。他们的作为,俨然是向皇上的至高权威发起了挑战。
由于浙江各属仓库亏缺较多,乾隆五十一年二月,命尚书曹文埴、侍郎姜晟、伊龄阿等驰驿前往浙省,将各州县仓库彻底盘查。
三月甲子,上谕:“曹文埴等奏,询据福崧称四十七年清查各属亏空,据报具奏共一百三四十万两。经节年弥补外,实有未完亏空三十三万余两,系一面之词,未足凭信。朕向不欲为已甚之举,亦不为姑息之政。至现在报出未完亏短数目,安知非该州县等,因有钦差查办之事,畏惧败露,始行设法弥补,以图掩饰一时?”
四月十二日,浙江学政窦光鼐奏称:“浙省仓库亏缺,前督臣富勒浑并未彻底查办,只据司道结报之数浑同立限,遇有升调事故,辄令接任之员出结。臣闻嘉兴、海盐及平阳三县亏数皆逾十万。奏入,命其会同查办。窦光鼐又奏,仙居、黄岩等七县亏空多至累万,全未弥补,以致后任不敢接收交代。平阳知县黄梅借亏空科敛累民,丁忧演戏。再,藩司盛住上年进京,携资过丰,外间颇有烦言。皇上以此案重大,遂命在清口督办河工之大学士阿桂即速前往,会同曹文埴彻底查办。”
寻据阿桂等陆续奏闻,窦光鼐言皆不实。皇上深感憎恶。闰七月初一日,窦光鼐又奏亲赴平阳访查黄梅亏空一事。降旨怒斥其固执辩论,意在必伸其说,蹈袭明季科道怀挟私见不顾国是之陋习,命交部议。新任浙抚伊龄阿参奏窦光鼐赴平阳后传集生监,逼写亲供,咆哮生事。有旨将其革职。伊龄阿又参窦光鼐在平阳城隍庙多备刑具,传集该县书役,追究黄梅款迹。生监平民人等,一概命坐,千百成群,纷纷嘈杂。并哓哓执辩,有“不欲做官、性命不要”之语,命将其拿交刑部治罪。《宫中档乾隆朝奏折》,六一辑,页289~290、321~323。乙未上谕:看来窦光鼐竟系病疯,是以举动癫狂若此。如此乖张瞀乱,不但有乖大臣之体,且恐煽惑人心,致启生监平民人等,讦告官长,效尤滋事之风,不可不严行惩儆。仅予革职,不足蔽辜,窦光鼐著拿交刑部治罪。
闰七月戊戌,事情急转直下,窦光鼐亲赴平阳,查出黄梅以弥补亏空为名,计亩派捐;每田一亩,捐大钱五十文;每户给官印田单一张,与征收钱粮无异;又采买仓谷,并不给价,勒捐钱文。莅任八年,所侵吞部定谷价与勒捐之钱,计赃不下二十余万。并据各生监缴出田单、印票、收帖二千余张,各检一纸呈览。上谕:此事不为无因。若朕惟阿桂、曹文埴、伊龄阿之言是听,而置此疑案,不明白办理,不但不足以服窦光鼐之心,且浙省现值乡试,生监云集,众口藉藉,将何以服天下舆论?此事关系重大,不可不彻底根究。以此观之,则伊龄阿不免为属员所欺矣。朕与阿桂可受其欺乎?必应审明。朕不回护,惟有大公至正而已。
作为一个皇帝,他必须与臣下(更不用说众人)有所不同,且有其特别的理路和做派,这种道理,自先秦诸子即发明了;但另一方面,皇上又“抬不过一个理字”,要表现出“大公至正”,而且,几乎所有谕旨都要公诸天下,包括其理由和基本情节。这使皇帝很难为所欲为,一手遮天。 皇上可能从来就不喜欢窦光鼐,放他出来做一任学政,有职衔而无实权,如此而已。偏偏他不安本分,硬是插手去盘查本省亏空。这不但惹恼了钦差,惹恼了全省官员,甚至激怒了皇上。
窦光鼐锲而不舍,终于查清了真相昭梿:余幼时闻韩旭亭先生言,当代正人以窦东皋为最。时阅其劾黄梅匿丧奏疏,侃侃正言,心甚佩服……(《啸亭杂录》卷9《窦东皋》)。使皇上置于一个尴尬的境地:难道为了一个小小知县而一再屈抑一位二品大员?上谕:“朕岂肯稍为回护,将就留此疑案,颟顸一事?而阿桂前往查审,又岂可回护原办,俾贪污败检之劣员,仍得幸逃法网乎?亦不值为此劣员任咎也。而窦光鼐执辩不挠,独能列款入奏,虽其举动乖张,固有应得之咎,而始终不肯附和,亦属人之所难。非朕之憎窦光鼐也。”
九月丁亥,谕:“节据伊龄阿等奏称,窦光鼐哓哓执辩,咆哮生事,并有不要性命,不可做官之语,亦殊乖大臣之体。所奏黄梅匿丧演戏,及侵用廪生饩粮,并短发银两,三款属虚。其余三款,已为确实。是窦光鼐亦不得为无过,是以现在祇令署理光禄寺卿。若无此等情节,朕必将伊仍以侍郎补用矣。”参见郭成康:《清史编年》第六卷。窦光鼐原任吏部侍郎,现在显系贬抑了,尽管他揭开了浙省亏空的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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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提笔写这篇序言之时,就表明我的“乾隆三部曲”要出齐了。从《乾隆十三年》,到《马上朝廷》,到现在的这部《乾隆晚景》,一共三本。所谓三部曲,本应是一本书,是一齐写就(当然,也有个先来后到,一笑)。但我几乎从没打算把它们放在一起出版,叫做《乾隆》什么的。
明眼的读者一定早已看出,这几本书的篇幅前后长短不一,以致《马上朝廷》以三十年之久,不敌第一部之十三年。第三部《乾隆晚景》从第六次南巡(乾隆四十九年)之后写起,加上嘉庆的三年多时间,满打满算,也有近十五年,与《乾隆十三年》约略相当,但篇幅就更短了。以致不得不加以多篇附录,难逃“滥竽充数”之讥。就其内容来说,这几本仍是语多“含蓄”,许多问题似乎并未说透,也对它们的篇幅造成一定影响。也许,是笔者有意如此,也许,这就是他的作风,而非其他?也许,这样“含蓄”,恰说明我们所谓历史,还是以猜测的成分居多。
显然,第一个阶段《乾隆十三年》已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完全可以单独出版。它也是我最费心,下工夫最多的一段。它始于三十年前,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还“困于”经济史的时期。对于乾隆朝的整个历史,相比而言,则仍然缺乏了解。多亏经济科学出版社的几位朋友,独具慧眼,不但看中了她,还在她之后,连续推出几本,遂有了这个序列(所谓“乾隆三部曲”)。不是他们,恐怕还不可能。
但不管怎样,现在很多事情我都准备放下,不再“逞强逞能”。对于乾隆,我也不觉有那么多好写的了——所以此书篇幅只及前者三分之一——不是我累了,恐怕倒是皇上累了,也老了。当然,比起前五十年,这成为他统治最为失败,最令人诟病的一段。虽然他的眼光还是那么犀利,手腕还是那么老辣,但“无可奈何花落去”,怕是有些力不从心了。
本书(《乾隆晚景》)分为三个部分,它与前两本的写法颇有不同,是提出了几个方面的质疑,即针对四种成说提出不同意见,或是说与之“唱对台戏”。似乎是不由得还要为乾隆皇帝做一点辩护:他失败的原因,是不是因为政事废弛?或是官吏贪腐,或因和珅一人作祟?或缺乏眼光,以致失去了一个可能的机会(如在国际贸易上)?诸如此类的机会是否存在?是不是在经济发展上已经途穷财尽,或因人口过多,而无可救药?……这些好像都有一点似是而非,又像又不像。
最大的争议,可能还是在于所谓的“政事废弛”。人们心目中想象的“专制集权”,在这个广土众民、具有高度流动性的国家,其实谈何容易?就拿追捕逃兵一事来说,参考乾隆三十三年“叫魂”的案例,其关键的有名嫌犯,尚且不能坐实,何况第二次金川之役以来几次战争中成千累万的逃兵?乾隆十二年的教案,按说是最严厉的了,以致引起刘松龄一辈传教士的愤怒。但是根据最新发现的外国史料,却不难发现,好几起违法传教的外国人,都被地方政府保护起来,暗自遣送出境。所以我称其为一个“上下相蒙”的“二相世界”。看来,这是“帝国”的政事所需,是不可以戳穿的(参见拙作《这才是真历史》,《华夏时报》2012年9月5日)。
结果,自然是“令不行,禁不止”,拿乾隆前十三年与最后十三年相比,看来情况是大不同了。但又有谁能说出当日情况究竟如何?所以,我们还是按照古书存疑的办法,摆在这里,让读者评判。在我看来,这里最重要的一点,是千万不要认为“真理都在自己手中”。
看来,要想对当日客观形势做出交代已不容易,更难的是写出当事人的主观心态,既写出一个朝代的历史,也写出个人的心路历程。
尽管皇上依然精力旺盛、才力过人,但他最终仍不能不带着偌大的遗憾,告别这个世界,撒手而去。
我们的“乾隆三部曲”,也就此可以告结。
本书拟分三个部分:
第一,乾隆晚景; 第二,乾隆朝来华传教士刘松龄;
第三,乾隆及清史研究的若干问题。
其一,关于小书的写法,似乎还有一些值得检讨之处。比如,像朋友所说,乾隆朝史事确实有太多可以用来“借古讽今”。但笔者初意却不及此,同时,(至少从第二部起)也无太多的思想、理论想要表达,更多的还是期望读者自悟,如是而已。
在《乾隆十三年》里,小书的“中心思想”似乎还比较明确,各有独立的篇章。其后似乎就没有了。其实,我的打算就是接着讲述乾隆朝的故事,也不敢说是“标新立异”,而是表示乾隆朝历史还有这样一种写法,大约处处与他说不尽相同罢了。面对这样一个千姿百态、复杂的时代,不能不展现其不同的面向,有一是一,有二是二,不讳过,不忌善,不因人废言,不以过掩功,希望多少能还其“本来面目”,如是而已。总之,这是一个处于“大转折”之中,并非能够“一言以蔽之”的时代。也可以说是一个“好坏掺半”的年代,其间有正面的值得大书特书的一面,也有反面的令人愤懑难平的一面(愈是到这种时候,语气愈是应冲淡平和)。
其二,本书加入刘松龄研究,一部分原因是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马戛尔尼来华,处处都有乾隆十八年(1753年)的影子——如此分析尚无先例——也就又一次拉近了我们与刘松龄的距离;另一部分原因,是想再次强调其时中外历史的关联。刘松龄的那些想法——不管你喜不喜欢,爱不爱见——恐怕或隐或显、或迟或早,都会对中国发生很大影响。我过去曾说“近三百年为一个历史”,对此怕是不能太短视了,不能随意把它割裂了看。
其三,第三部分选择的原因之一,是最近经由几个大学的讲课,颇有应增入治学方法课程的感触,——它们不是从外国(多半还是经“二道贩子”之手)贩来的“片儿汤”,或所谓“科学”理论,而是经过自己体悟的实实在在的一些东西,——因此也是有为而发(它也占据了本书的很大篇幅)。 不多说了,何况——孔门主张“有来学,无往教”,我们已经批评太多(无论在“乾隆三部曲”的哪一部中),难道还要想改变谁人?——休息一会,休息一会!
是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