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普尔的罂粟花--欧洲人文漫步》是一位旅欧多年的科学家所写下的文化随笔——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文字优美,堪称散文中的上乘之作。作者慕汝高云自幼受传统中国家学熏陶,又浸染于欧洲文化之中,既是学者,又是音乐和文学的执着爱好者。其独特的个人经历和文理兼通的素养融贯成一部高视角的绚丽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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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伊普尔的罂粟花--欧洲人文漫步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慕汝高云 |
出版社 | 百花文艺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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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伊普尔的罂粟花--欧洲人文漫步》是一位旅欧多年的科学家所写下的文化随笔——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文字优美,堪称散文中的上乘之作。作者慕汝高云自幼受传统中国家学熏陶,又浸染于欧洲文化之中,既是学者,又是音乐和文学的执着爱好者。其独特的个人经历和文理兼通的素养融贯成一部高视角的绚丽作品。 内容推荐 《伊普尔的罂粟花-欧洲人文漫步》是一位旅欧多年的科学家慕汝高云所写下的文化随笔,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文字优美,堪称散文中的上乘之作。 慕汝高云君是在欧洲工作过多年的老教授和科学家。在欧洲那些年里,他为就读于美国的女儿写下了大量的欧洲人文札记和音乐笔记作为她的生日礼品。《伊普尔的罂粟花-欧洲人文漫步》就是将那些札记汇总。 目录 别样的生日礼品(代序) “云随雁字长” 玉韫珠藏弗朗德斯之一:埃格蒙特序曲 玉韫珠藏弗朗德斯之二:从鲁汶到布鲁塞尔 玉韫珠藏弗朗德斯之三:布鲁日,不与潮流争短长 玉韫珠藏弗朗德斯之四:伊普尔的罂粟花 玉韫珠藏弗朗德斯之五:根特一安特卫普 乐圣之旅:蒂罗尔一萨尔茨堡一维也纳(日记篇) 莱茵回望之一:莱茵河谷 莱茵回望之二:莱茵焰火 哥廷根断想之一:普朗克墓地 哥廷根断想之二:重看俾斯麦 哥廷根断想之三:威廉二世与草地 德国老兵的歌声 西敏晚祷 鱼相忘乎江湖——诺丁汉拾零 纽斯戴德的“曼弗雷德”——拜伦庄园 风云当年滑铁卢 巴黎散记 巴塞罗那随想曲 跋 忍冬香飘马里兰(代后记) 试读章节 这里的3月初依然彻冷如冬。一个春寒料峭的星期天早晨,我坐火车到了布鲁塞尔南站。站外著名的巴刹(Bazaar)是比京规模最大的星期天市场,熙来攘往,人山人海。从这里的汽车总站有各路大巴士通往布鲁塞尔南边的许多城镇,其中还包括大名鼎鼎的滑铁卢。登上了途经哈斯贝克的142路巴士;在哈斯贝克村以东约一公里处有一个车站;到这里下车后,司机给我朝路南面指了指,就见到一块林木稀疏的高地,在冬日光秃秃的树林围抱中,但见一座哥特式城堡,那就是埃格蒙特伯爵曾经居住过的哈斯贝克古堡。它既不临水,也不背山,只是在花园后方有一片水池而已。 根据里面的介绍,这个城堡最早是建于13世纪。当时的布鲁塞尔还不属于西面的弗朗德斯,而是属于东面的勃拉邦(Brabant),所以这个城堡的最早功能是作为布鲁塞尔的西南要塞用以抵御当时十分强大的弗朗德斯。到了15世纪初,整个低地国家最后都被哈布斯堡王朝所控制,这个城堡也就失去了它的军事功能而被荒废,直到16世纪初才由霍恩家族重建。 自1519年至1576年,西班牙的查里五世(Charles Ⅴ,1500-1558)和腓力二世(Philip Ⅱ,1527-1598)先后代表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了整个低地国家,包括荷兰各国、弗朗德斯和勃拉邦等共十七个省。查里五世长期穷兵黩武,几十年征战不断。1556年,腓力二世即位,这位西班牙历史上有名的强人,不但继续大规模征战,在欧洲、非洲、南美洲和亚洲全方位地扩大殖民地版图(在亚洲,他征服了菲律宾群岛,菲律宾这个名称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为了填补长期战争造成的财政无底洞,他强化了所控制地区的统治,在整个低地国家,实行了严格的户籍制度和种种限制公民自由的措施,增加税收,加紧财源搜刮,使整个低地国家的经济雪上加霜;他又在宗教上残酷迫害新教,使社会矛盾更为激化,反西班牙的浪潮四起。埃格蒙特伯爵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走上了历史舞台,成了一个悲剧角色。 埃格蒙特伯爵(Lamoral,Count of Egmont,1522-1568)是16世纪中叶弗朗德斯东南边界的小城拉哈迈德(La Hamaide,在哈斯贝克西边约三十公里)的世袭贵族和深孚众望的领袖。在腓力二世统治初期,出于贵族的忠诚,他曾经跟随国王在许多征战中立下过赫赫战功,从而在1559年被腓力二世任命为弗朗德斯兼南部省份阿托瓦的总督。他于1565年买下并住进了这座已经有三百多年历史的哈斯贝克古堡。 只要让荷兰人做生意,他们还不至于造反;但腓力二世要动他们的钱包,事情就麻烦了。在埃格蒙特伯爵担任总督后没几年,荷兰的奥兰奇亲王(William I of Orange)和霍恩伯爵(Hoorn,Count of)就开始联合低地的各方贵族建立起了反西班牙统治的阵线,由此引发的对抗和骚乱也蔓延到了弗朗德斯。埃格蒙特伯爵的悲剧在于:一方面,作为总督,他的忠君和奉公使得他要设法平息骚乱;另一方面,他对弗朗德斯的热爱以及强烈的独立信念,又使得他不可能真正去镇压抵抗运动。这种左右两难的必然结果是,他于1566年被腓力二世罢免。接替他的西班牙人新总督艾尔巴是个凶狠的家伙,他成立了平乱委员会,动用了三万多军队进行血腥镇压,逮捕和处死了大批人。埃格蒙特伯爵和荷兰的霍恩伯爵也随之被逮捕,继而引发了更大范围的动乱。最后残暴的艾尔巴竞以叛乱的罪名,于1568年6月5日在布鲁塞尔的市中心大广场(Grand Place)把埃格蒙特伯爵和霍恩伯爵一起残酷地斩首处死。 两位伯爵的鲜血,成为全面起义的导火线。在奥兰奇亲王的领导下,经过长达八年的抗争,到1576年,终于赢得了最后的胜利,把西班牙人彻底赶出了低地国家所有十七个省。奥兰奇亲王也因此成了荷兰的民族英雄,橙黄色(奥兰奇,Orange)也从此成为荷兰的国色。这次抗争西班牙统治的胜利,为荷兰在17世纪进入其黄金时代准备了条件。这段西班牙统治时期尽管不算很长,却可以说是低地国家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也是荷兰人和比利时人至今还常常提到的话题。 同样地,埃格蒙特伯爵也因此成了弗朗德斯的民族英雄。尽管他在这座七百多年的古堡里住了不到三年,但这座古堡却完全是因为埃格蒙特的名字而闻名欧洲;而埃格蒙特的名字则因为贝多芬的《埃格蒙特序曲》而传遍了全世界。P10-13 序言 父亲的欧洲札记终于整理成册准备出版,我很高兴可以同知音者分享我的“生日礼品”了。 出版发表这些欧洲札记,开始只是父亲一些老同学的建议,后来却成了我最大的主意。不过原来并没有想到要有《序》。为交代一些来龙去脉,我建议他写了一篇《跋》放在最后,大致把我们想说的话都说了。有兴趣的读者不妨先读一下后面的《跋》,然后再开始这“欧洲人文历史的漫步”。这样,就更没有必要加什么《序》了。然而,编辑却希望我这个默默无闻的“小猫”来补一篇《序》。虽有点勉为其难,我想还是鼓勇从命吧。 二十多年前我还在中学读书时,就喜欢读父亲的笔记;只是在那个年代他写得很少。十五年前,我已经在马里兰州巴尔的摩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攻读博士,他来到我的校舍看望我,我便当面向他索取生日礼品。我要的生日礼品自然不是蛋糕,恰恰是要他为我撰写关于欧洲和音乐的札记。他在欧洲那瑰丽的文化宝地工作、生活了多年,我相信他一定会写出让我喜欢的文字来;以我对他的了解,也坚信他是可以写出一些东西来的。只是,我原本并没有想到过要把自己每年的“生日礼品”同别人分享;总以为,我喜欢这些札记,完全是出于父女间的情分,从来就没有去多想其价值,就如同我从来没有去想过自己妈妈的美一样。直到一天,听到了父亲的一些老同窗们那么热情地肯定和赞扬这些札记的文笔和境界,并建议说,这些札记应该出版发表,才让我意识到这些札记尽管是为我而写,但如果我只为自己保留着,那会是多大的奢侈! 自此,我便开始全力说服父亲整理出版这些札记;但他并不积极,更不乐观,一拖就是一年多,直至2008年春,他退休后来马里兰待了较长一段时间,才开始着手整理。然而一动手,就体会到事情不那么简单,正如他自己在《跋》里所说,一下子感到“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了。经过我们父女俩近半年的整理修改,添加注解和翻译,总算凑出了前一半,也就是现在呈现给读者的这本书。对书内一些因出版而需要补进去的译文,我们采用了自己的翻译。 这些札记,原只是一篇篇家书,但又不太像是家书,因为里面没有那种谆谆教导如何做人之类的话。父亲不好为人师,更不想对自己女儿“好为人师”,他早就学乖了不在家庭范围内充当哲学家、充当科学家。但从每一篇札记的字里行间,还是清晰地可以感受到笔者对真、善、美的讴歌和对假、恶、丑的鞭挞。 父亲常说他一生中有很多的幸运。但我觉得在很多具体事情上,幸运不幸运则是见仁见智的。有一桩让我终身难忘的小事,就是很好的例子:那还是我初中时候,一次暑假他带我从上海到北京游览时发生的事。那天下午闷热异常,我们俩到了香山,他带我经南侧的森玉笏汗流浃背地爬上了“鬼见愁”,我们便坐在山顶处东眺着北京城休息良久,却浑然不觉那“黑云压城城欲摧”的乌云早从西边压了过来,等我们觉察后准备下山,已经是狂风四起,雷电轰鸣。我们于是坐缆车下山。那缆车没有车厢,只是一个个赤裸裸吊着的椅子而已;还没下到一半,大雨倾盆而下,倏尔间两人成了落汤鸡。更可怕的是那一个接着一个震耳欲聋的闪光雷电就在我们的头顶上劈将下来,吓得我心都要从胸口蹦出,几乎就等着要被老天爷劈死了。祸不单行的是,那缆车偏偏在此刻停了下来,让我们吊在半空受雨淋雷劈。这时候,父亲却很镇定地安慰我说:“不要怕,老爸我是学物理的,这一个个大铁架和长长的钢缆,是最好的避雷针,那雷电打不到我们。好好享受这消暑的雷电淋浴,往后回想起来一定会觉得很难得、很有意思。”接着他背诵了苏轼的一首词《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说的就是在黄州途中的一场淋雨经历。苏东坡的态度是泰然,是“一蓑烟雨任平生”。我们那次在香山遭雨淋雷劈的经历,算是倒霉还是幸运?至少对我,它终于成了后者。自那次以后,我就很少遇事慌张;对后来遇到的一些挫折,也学会了“世态人情逆处看”。 最后要说明的是,既然这些札记只是我们父女间的对话,自然就没有想到里面的观点必须要正确;其实也不可能完全正确。父亲不是作家,他的札记仅仅是一位科学家的个人随感,以及他对历史的反思和对现实的关切。但若能够细心品味,还是能从中闻到一缕书香,感受到几分经典,“聆听”到一点天朗气清的乐章的。他的写作是真正自由的,不为稻粱谋,不为名利谋,超越了功利人生而进入了审美人生。 现在,能够记得刘雪庵先生的名曲《追寻》的人已经不多了,但我是多么希望,知音们心里能留得一份“追寻”。 最后,我希望有更多的知音者能分享我的“生日礼品”,并为我们指正。谢谢。 女儿 小猫Kittie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博士 肿瘤研究科学家 二○○九年于美国马里兰州盖瑟斯堡 后记 少小离家,浪迹天涯。从上海到欧洲,又到了美国,走过了多少美丽而陌生的地方,而故乡江南却渐渐成了一个遥远的梦。 梦中的故乡,是一畦畦的稻田和桑园,是夏夜里暗香浮动的茉莉芬芳,是皮脆籽黑的黄瓤西瓜,是令人垂涎欲滴的水蜜桃和杨梅:那是儿时躲避城市喧嚣的世外桃源。多年后回想起来才渐渐明白,原来一个人对于故土的所谓乡情,有许多是源自于感官上的“亲密印象”。与此相比,许多繁华美丽的异域都会,尽管令我欣赏和向往,却总是隔了一层陌生和疏远的樊篱。哪怕是那美丽如田园牧歌般的阿尔卑斯山村,如诗如画的英伦北部湖区,在度完了心旷神怡的休假后,总不免还是感叹“身为异客”而离去;所回到的地方,就是已渐渐成为我第二故乡的美国东岸的马里兰州。 马里兰在美国五十州中算是个小州。却不能等闲视之,因为首府华盛顿特区那小小菱形的大部分就是从北边的马里兰州划出去的:而且,美国联邦政府有许多机构,在特区放不下,就挤进了马里兰。这里没有如尼亚加拉大瀑布、大峡谷一类雄伟壮观的自然景色,没有纽约那极尽了大都会的奢侈繁华,也没有加州终年灿烂的阳光:说起来,只是个闭门读书的好地方,在这里求学、工作了十几年,亦如芸芸众生。当然,这里和首府华盛顿近在咫尺,忙里偷闲时,也能有颇为丰富的业余生活。初来时,只知道这里极负盛名的是早春四月在白宫南边不远处以杰弗逊纪念馆为中心的波托马克公园里那烂漫如云的日本樱花,她独占春光,吸引着成千上万的观赏者。但此花一旦怒放,转瞬即谢,美丽却短暂,且闻不到我梦寐以求的芬芳,所以这樱花始终没有成为我对马里兰的感官亲密印象。 在此久居,那渐渐成为我情有独钟的感官亲密印象的使者,居然是从晚春到初夏,那漫山遍野疯也似的开遍了马里兰田野林间的忍冬花。 初识忍冬花,是在一个初夏的黄昏,在暑气散尽后,与友人一起到住处附近的一个湖边漫步。从晚风中飘来一阵阵的幽香:有点儿像茉莉花的清香,还带有点儿栀子花的甜蜜,却又像梅花那样幽远,这似曾相识的芬芳传递给了我一阵由衷的亲切感,沁人心脾,却不知从何而来。追问过往行人,有位热心的老人带我们到湖边树林,指着那一片片、一堆堆黄白相间的小野花,说这芳香就来自那“Honeysuckle”。那密密麻麻的小花瘦瘦长长,几乎是一黄一白成对而开。他顺手采下了一朵小黄花,示意我们注意那花托底部,他轻轻一捏,居然就挤出一滴花蜜,让我舔一下,甜甜的。原来这是其英文名字的缘由(Honevsuckle直译为“吸蜜花”)。后来从字典里得知,她原来就是中国所指的忍冬花,她一黄一白,所以俗称金银花。 回到了住所,从露台上果然也闻到了那阵阵幽香,朝南边树林望去,那里原来也是一堆堆的靓白。忍冬科的品种繁多,有好几百种,这里的忍冬是一种木质爬藤植物,大多都攀附在其他的植物上面,密的地方则是许多忍冬藤彼此团绕在了一起,那密密麻麻的花远看就成了一堆堆的靓白了。更有意思的是,初冒出来的花几乎全是白色,到第二天再去细看,却发现有一部分花冠已经转成为浅黄色了,这时候,则是无数朵黄花和白花在阳光下争艳,一黄一白,一金一银,原来这就是金银花这名字的由来。把鼻尖凑近细闻,也未必有什么浓郁的芬芳,然而一走远却反而能闻到一阵阵的幽香。这和梅花很相似。记得第一次前往光福著名的香雪海。远远就闻到了从邓尉山那边飘来的一阵阵浮动的暗香,然而到了那里,把鼻尖凑近梅花细闻却没有闻到什么明显的香气。这忍冬花居然也如此,秉承着一缕梅魂! 作为我们华人,大概很少有不知道金银花的,也很难找到几位说没有服用过由金银花配制而成的感冒药的。然而,可笑的是,我生在江南,长在江南,在沪上生活了近二十年,竟然还没有注意到田野里的忍冬花,却同她“相见恨晚”于我的第二故乡马里兰。 这马里兰的忍冬花汛可以保持几乎一个月。我不知道这里人们是否也把她当成药材,看来答案是否定的。也不知道这里的忍冬花是否和神州大地的忍冬的药性相仿,谁能够说准呢。不是说,在神州大地上也是“江南为橘,江北为枳”的吗?江南的水仙花是那么的幽香,到了荷兰,那水仙更美,却半缕幽香都没有了。细细想来,这马里兰漫山遍野的忍冬花,不管她们能否药用,这个问题至少在这里已经毫无意义。他们在这里已经生长、传承了千万年,比我们人类在这里要悠久得多。她们并不是为谁而开放,她们就是自己,她们是为自己而怒放! 忽然想起,有一次在一位朋友家里,他居然让我这个爱听古典音乐的爱乐者听了一首流行歌,说流行歌里也有珍品。那是一首庄妮唱的《百合心》。中间有这么几句唱词: 我是一粒百合的种子, 我要盛开在天地间。 就算没人能够看见, 至少天地证明我也有美丽的容颜。 我是一粒百合的种子, 我在等待我的春天, 相信在我开放的瞬间, 那芬芳会停驻亿万年! 多么美好的歌词,多么美妙的歌声!虽然唱的是百合花,好像也可以用它来赞美那忍冬香飘的马里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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