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
![]() ?有了童佟后一直想写的来喜的故事。终于在11年3月17日时动笔了,心情激动地无以复加,终于能写我最喜欢的女角色——童来喜了。(本想藏着掖着,所以迟迟没有取名字也不知该取什么名字。到了两万字的时候终于决定发上来了……不过书名依旧是暂时的= =||) 呃,事先说明一下,这不是一女N男的NP文。嗯……怎么说呢,应该是算NP但其实不NP,喜欢看NP的亲可以把它当做一女N男的玛丽苏文来看,对NP文无爱的亲则完全能够把它当做1VS1的文来看。总的来说来喜的这篇文是多用型的啊~ (P.S.因为某是个血浆控+灵异控+猥琐控+痴情控,于是在正常地叙述事情中,会插些无厘头的情节,或者是十分血腥十分恐怖的剧情……所以对此无爱或是感到害怕的亲们,可以跳过~~) ※某举双手双脚发誓,此文绝对Happy ending!并且女主会有一个很好的归宿~(是第一人称的文哦~) ※STBB强调强调:此文绝对不是轻松向的!!!大家别被误导了!!!是正剧啊是正剧(呃,此证据乃不正常剧的意思)!!!偶再也不要写轻松向的啦!飞奔~~~ 【文案无能】 我叫童来喜,是个不折不扣的腐女。 我腐,我宅,我猥琐。 我痴,我傻,我龌龊。 And this is my story. 在不停地猥琐、腐和宅中,我除了搞GL,居然也喜欢上了男人。其实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同性恋来着的,现在我知道了原来我是个真真正正的双性恋人。 堕落的我套着张猥琐的皮囊调戏了无数邻家女孩和帅小伙,却发现我一直被自己的缺点“痴心”所羁绊着,直到深陷其中,再无法自拔。 最后的我披荆棘,砍巨龙,杀公主,终于找到了我的王子。不,他不是王子,他是我未来的亲亲老公。 非卿不娶,非君不嫁。我厚着脸皮道:“干脆把我娶回家算了。”而后我化身为魔王与他在了一起。 也许就是这么不经意间遇到了对的人,然后可能一不小心便地老天荒,天长地久。 于是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了。 [附:存稿发完后,就周更。一周6000左右(两章)。写多少我会发多少,如字数不到下星期加倍补。偶这次会很勤劳很勤劳的(咬手绢ing~)] 【《干脆把我娶回家罢》每章字数≥3000,<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