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结合中国社会剧烈变迁引起的行政法学范式转换,从行政过程的新视角动态地考察分析行政权力的配置、运行和受监督,考察行政过程中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关系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研究考察宪法框架下监督主体对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本书以行政过程作为问题的切入点,将主体、行为、价值目标与原则和制度置于一个系统中来作整体研究,突显其科学性与系统性。如果说传统行政法研究某个行政行为,只是研究行政行为体系中一个“点”的话。那么行政过程研究则是研究由不同的行政行为的“点”所构成的一条“线”和“链”,并在此基础上研究“面”和“体”。这样使得研究的视野更加开阔,内容更加丰富。从行政过程入手,是从更宏观的角度来分析和研究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各个不同阶段或环节带有共同性的问题。
我认为,从行政过程的新视角来动态地考察分析行政权力的配置、运行和受监督,考察行政过程中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关系的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研究考察宪法框架下监督主体对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研究和考察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过程中产生的互动影响即各自权利(权力)义务的实现(动态考察、互动作用),既不是拘泥于某一个或某几个具体的行政行为形式,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也不是拘泥于某个单独的、具体的制度,如行政听证制度、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或是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而是分析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中各个不同阶段或环节带有共同性的问题。这样使得研究的视野更加开阔,内容更加丰富。是从过程的视角去透视行政法中最核心的问题——行政主体的行政权与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权,是从更宏观的角度来分析和研究现代行政过程中的价值追求、应当遵守的原则与应当构筑的制度——即理念、原则与制度。
以行政过程作为问题的切人点,将主体、行为、价值目标与原则和制度置于一个系统中来作整体研究,可以突显其科学性与系统性。如果说传统行政法研究某个行政行为,只是研究行政行为体系中一个“点”的话,那么行政过程研究则是研究由不同的行政行为的“点”所构成的一条“线”和“链”,并在此基础上研究“面”和“体”。因为它不仅研究某个行政行为,将某个行政行为分解为若干不同的环节和阶段进行研究(如行政立法可以分为若干个环节:立法预测起草、协商、协调、征求意见、审议通过和正式发布),而且还研究若干前后相连的行政行为之间的关系(如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行为之间的关系,行政决策、行政执行与行政监督、行政救济的关系等等),并进而研究行政行为的主体、主体拥有的职权和权利的行使、义务的履行,以及彼此之间的相互作用,还要研究行为主体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与应当遵循的原则,要研究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规则和制度。这样,从行政过程人手,就可以对行政法的主要问题作一本质性的探讨和研究。不限于某一个点,而是对于“线”和“链”、“面”和“体”的考察。P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