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本标准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沪市监标技[2023]385号),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牵头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等19家单位共同起草。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知识产权的管理职责、文件管理、知识产权获得与维护、变更与放弃、运营,以及检查和改进的要求。本书适合各省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学科技创新的相关人员,包括临床医生和管理人员。本书能够为本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对于加强医学创新的保护能力和运用能力、促进创新成果的转化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