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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标准系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现行地方标准、建筑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沪建标定[2020]771号)的要求,由上海市测绘院会同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相关单位,按照住建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的要求编制而成。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控制测量;要素测量;成果计算与制作;成果标准;成果检查验收与提交。本标准对统一上海市建筑工程“多测合一”技术要求,确保测量成果质量,满足城乡现代化建设发展、信息化管理和信息资源综合应用的需要具有指导价值,适用于本市建筑工程开工放样复验以及竣工阶段的竣工规划资源验收、房产、绿地、停车场(库)、民防和消防的测量工作。 目录 \t1总则
\t2术语
\t3基本规定
\t3.1测绘基准
\t3.2测量精度要求
\t3.3测绘成果管理要求
\t4控制测量
\t4.1一般规定
\t4.2平面控制测量
\t4.3高程控制测量
\t5要素测量
\t5.1一般规定
\t5.2开工放样复验(阶段)测量
\t5.3竣工(阶段)测量
\t6成果计算与制作
\t6.1一般规定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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