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为提升水电工程信息模型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水平,规范水电工程信息模型数据的描述表达,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283号)要求,规范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国际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文件规定了水电工程信息模型的数据描述体系结构、领域模式、属性扩展规则及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水电工程信息模型的数据描述及应用。 目录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水电工程信息模型数据描述体系结构 5 水电工程信息模型共享层数据模式 5.1 一般规定 5.2 共享层水电工程实体 5.3 共享层水电工程类型 5.4 共享层水电工程属性集 6 勘测领域数据模式 6.1 勘测领域数据模式定义 6.2 勘测领域实体定义 6.3 勘测领域类型 6.4 勘测领域属性集 7 土建领域数据模式 7.1 土建领域数据模式定义 7.2 土建领域实体定义 7.3 土建领域类型 7.4 土建领域属性集 8 机电及金属结构领域数据模式 8.1 机电及金属结构领域数据模式定义 8.2 机电及金属结构领域实体定义 8.3 机电及金属结构领域类型 8.4 机电及金属结构领域属性集 9 监测领域数据模式 9.1 监测领域数据模式定义 9.2 监测领域实体定义 9.3 监测领域类型 9.4 监测领域属性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