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火柴之谜》——埃勒里·奎因“国名系列”最新中译本!
一个男人躺在荒郊小屋的血泊中,他有两个名字、两种职业、两个家庭、两个妻子、一份价值百万的保险单……
到底是因妒成恨的情杀,还是多年积怨的仇杀,或是图财不成的劫杀?留给众人的只有六根使用过的火柴棒……
史上最拍案叫绝、最让人称赞的推理大师,陪你展开一场不可思议的推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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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瑞典火柴之谜/奎因推理经典系列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美)埃勒里·奎因 |
出版社 | 化学工业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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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瑞典火柴之谜》——埃勒里·奎因“国名系列”最新中译本! 一个男人躺在荒郊小屋的血泊中,他有两个名字、两种职业、两个家庭、两个妻子、一份价值百万的保险单…… 到底是因妒成恨的情杀,还是多年积怨的仇杀,或是图财不成的劫杀?留给众人的只有六根使用过的火柴棒…… 史上最拍案叫绝、最让人称赞的推理大师,陪你展开一场不可思议的推理过程。 内容推荐 《瑞典火柴之谜》——埃勒里·奎因“国名系列”最新中译本! 一个男人躺在荒郊小屋的血泊中,他有两个名字、两种职业、两个家庭、两个妻子、一份价值百万的保险单…… 到底是因妒成恨的情杀,还是多年积怨的仇杀,或是图财不成的劫杀?留给众人的只有六根使用过的火柴棒…… 《瑞典火柴之谜》——史上最拍案叫绝、最让人称赞的推理大师,陪你展开一场不可思议的推理过程。 目录 第一章 悲剧 第二章 踪迹 第三章 审判 第四章 陷阱 第五章 真相 试读章节 这是一个女人的身影,她用手挡住脸,像是不敢看什么东西。她只在那里停留了短暂的一瞬,辨认不出轮廓。从她背后的光线和黑暗中的影子,可以辨别她是年轻的还是年老的女人,依稀可以看出她身材苗条,但穿着模糊不清。就是她发出的尖叫声,她逃离了小屋,好像是看到了什么不愿看到的东西。 就在这时,她看到了比尔的庞蒂亚克车,她快速跑到那辆跑车前面,拉开车门。她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上了车,开着凯迪拉克朝他冲过来。她的方向是那条半圆形的车道。比尔觉得浑身的肌肉一下子绷紧了,他赶紧挂上了一挡,猛把方向盘往右打,把他的庞蒂亚克转向房子另一侧泥泞的土路。 两辆车的轮子挤在一起,发出刺耳的声音。凯迪拉克斜冲了出去,一侧的两只轮子已经腾空,就在这一瞬间,比尔看到她戴着手套的右手紧抓住一块手帕,这块手帕挡住了她的脸,只露出了双眼。那辆凯迪拉克咆哮着冲到兰伯顿路上,朝着特伦顿方向一路绝尘而去。 比尔知道,跟着去也追不上她。 他发现自己有点儿头晕,就把车开到那条泥泞的土路上,停在他妹夫的那辆帕卡德车旁。这时,他才意识到他的手心满是汗水,他熄火下车,从小路走向一个铺着木板地的门廊。 门虚掩着,他鼓足勇气推开了门。 屋里的灯一暗一灭,他只能辨认清屋内的大概情况。这座屋子天花板很低,褪色的墙壁上有斑驳的污渍,对面的墙上装着一个老式的伸缩衣架,上面挂着一套男士的衣服。角落里有一个肮脏的铁制水池,一个光秃秃的老式壁炉,屋子中间放着一张圆桌,上面的台灯是这间屋子的唯一光源。这间屋里没有床,没有炉子,也没有衣柜。只有几把旧椅子和一把扶手椅,曾经的厚垫子现在已经塌下去……比尔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些僵硬。 一个男人躺在地板上,身体的一大部分被桌子遮住了。比尔只能看到他两条穿着裤子的腿,膝盖弯曲着。这两条腿让人觉得他好像已经死了。 比尔·安杰尔静静地站在侧门口,慢慢思考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他感到嘴有些发麻,屋子里笼罩着不寻常的寂静。 一种无法抑止的孤单开始在他心中弥漫。在这种环境中,人的气息似乎前所未有的遥远,而人类的笑语欢歌则更是遥不可及的奢望。这时,窗帘被从特拉华河吹来的微风掀动了一下,躺在地上的人的腿也动了一下。 惊异让比尔的动作有些迟钝,他看着那个男人移动,自己也沿着地毯朝桌子的方向挪动。这个男人仰面躺着,他目光呆滞地盯着天花板,苍白的手像爪子一样缓慢机械地抓着地毯。他身上的褐色粗布衣服敞开着,露出里面的白衬衣,胸口上面渗满了鲜血。 比尔蹲下身去,他大惊失色:“乔,噢,天哪,乔。”他没有碰他妹夫的身体。 生命的光芒逐渐从乔的眼中淡去。他侧着身子艰难地向门口爬过去,突然停了下来。 “比尔。” “要水吗?” 他苍白的手指抓着地毯,频率加快了:“不,……比尔。我要死了。” “乔,谁……” “女人,女人。”断续的话语停止了,但他的嘴还在一张一合,试图继续说,“那个女人。” “什么女人,乔?乔,看在老天爷的份儿上!” “女人。面纱……厚的面纱遮住了她的脸……我看不见……用刀刺我……比尔,比尔。” “她的名字……” “我爱……露西。比尔,照顾露……” “乔!” 他的嘴不再动了,唇角也失去了弧度,舌头抽搐了几下又慢慢停下。他的眼中似乎又恢复了光泽,他用惊异和恐惧的目光瞪着比尔。 比尔意识到他的手不动了。 他迈着僵硬的步子离开了小屋。 埃勒里·奎因先生直直地躺在斯泰西一特伦特饭店大堂的沙发上,叼着烟斗打盹儿。突然,他听到有人低声叫他的名字,听声音就知道是黑人口音。他睁开眼睛,看到一个身着栗色草绿相问制服的黑人男孩在他前面边走边叫。 “是我,孩子!” 大厅人很多,好奇的目光在男孩一双长着长长眼睫毛的大眼睛中闪烁着。 “是奎因先生吗?有您的电话。” 埃勒里扔给他一枚硬币,皱着眉快步走向前台。在人头攒动的服务员和客人之中,有一位穿着棕色粗花呢套服的红发女郎站起身跟上埃勒里,她的双腿修长,踏在大理石地面上,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 埃勒里拿起电话听筒。那个年轻的女人在他后面几英尺的地方停下,转过身打开皮包,拿出口红开始补妆。 “比尔?” “天哪,总算是找到你了。” “比尔!发生了什么事?” “埃勒里……我今晚恐怕没法和你一起回纽约了。你能不能……?” “比尔,一定是出了什么事。” “天哪,是的。”他略微停顿了一下,埃勒里听到他清了几下嗓子,“埃勒里,这简直就是场噩梦,根本不可能发生这种事。我的妹夫……他已经……死了。” “我的上帝!” “被人谋杀,胸口挨了刀子。” “谋杀!”埃勒里眨了眨眼睛。他身后的年轻女人仿佛受到极大的震动,有一瞬间她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一会儿,她又活动了一下肩膀,疯狂地涂着口红。P10-13 序言 假如我的个人意见能够作为评判的标准,那么一直忠实追随着埃勒里·奎因的推理痴迷者们,一定能够发现他的最新成就是多么的令人惊叹! 作为埃勒里·奎因最狂热的崇拜者之一,我一直认为,在这个世界上如果还有什么比人的生死伦常更加理所当然的事,那就是带有奎因特色的系列化标题。从一九二九年的《罗马帽子之谜》到一九三五年的《西班牙披肩之谜》,他那富有艺术性的系列书名如惯例般雷打不动。我还以为这种一致性会一直存续下去……或者至少是在有限的地名没有用完之前。 但是突然,就像七月飞雪……《半途之屋》! “这是你的错,”我一听到这个消息,就急不可耐地跟埃勒里说,“研究你的作品这么多年了,它们教会了我对任何事都问‘为什么’。那么,这是为什么?” 埃勒里看上去有点吃惊:“这又有什么区别?J。J?” “也许这是无可厚非,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这就像你在读G·K·切斯特顿新短篇的时候,忽然看到布朗神父嘴里蹦出一句‘混蛋!’。” “这还真是个不恰当的比喻啊。”埃勒里反驳道,“我敢保证切斯特顿是不会高兴的。”接着,他又吃吃地笑了起来,“当然我也可以很轻松地构思出这样一个场景。布朗神父在这时如果不高喊‘混蛋’,那才真是不合逻辑。” 我跟埃勒里之间的辩论从来都是这样毫无理性的。“如果你一定要这样,”我说,“那我也没什么办法。但是你看,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 “这非常简单,是该亚辜负了我。” “谁?” “该亚,大地之神。” “你的意思是说你已经把所有能用的地名都用光了吗?算了吧,埃勒里,你自己也很清楚,这根本就是胡说八道。” “开玩笑的时候别那么严肃,好歹笑笑吧。” “严肃一点儿好不好!我已经看过初稿,我用了这辈子全部的理解力,也搞不明白为什么你不把它叫……呃,比如说……”我一边说着,一边在想,实际上,在来的路上,我为了这个名字绞尽脑汁。不过在我想出来之前,他已经说出口了:“你不会是想说类似《瑞典火柴之谜》这样的名字吧,对不对?” “我的天,”我大叫道,“你简直就跟魔鬼一样。没错,这标题哪里不好了?不正好符合一贯的书名规律吗?” “但是,J。J。”他嘟囔着,“它们可不是瑞典的火柴。” “别耍我了,埃勒里。我当然知道那不是瑞典的火柴。但是,《希腊棺材之谜》里的棺材原本也不是希腊式,可你还是用了《希腊棺材之谜》这个书名,是不是?《法国粉末之谜》也跟巴黎化妆品八竿子打不着啊。特别是《荷兰鞋之谜》,这标题跟荷兰木底鞋根本没什么关系吧!所以,用这种蹩脚的借口可没法说服我。” 他咧嘴笑了起来:“其实——是埃拉·艾茉蒂帮我取了这个名字,这名字实在是太贴切了,我实在没办法不用。” “你在故事里就是这么写的,”我突然插嘴说,“可是我不相信。而且,到现在我也不相信。” “看来你今天心情不错啊,不是吗?刚才你说我的解释是胡说八道,现在又说我是个骗子。” “埃拉·艾茉蒂!我看是埃拉·迪斯陶特才对。全是她折腾的,你现在跟那个女人搅到一块儿去了?” “你真是越来越离谱了。” “《半途之屋》,好吧,勉强凑合——” “勉强凑合!为什么,看起来你根本没感受到这个标题的美啊。”埃勒里挥舞着手臂说,“我是说这个标题对于威尔逊案件来说。在这无可救药的浪漫故事中,特伦顿小屋就是中心,存在的中心,聚集的中心。在那里,他独享着他的孤独,感受着他的存在,沉溺于他的静止,郁郁于他的迟疑。他如行星运动般规律地穿梭于纽约和费城之间,而这间小屋则恰好是轨道的中心点。多么巧妙的名字啊!” 我敢肯定当时我的嘴是大张着的。 “还有它对侦探小说元素的适用性,简直就是完美无缺啊!你要问为什么,我告诉你,J。J,《半途之屋》这个名字的确意味深长啊!”埃勒里大声叫嚷,异常兴奋。 “我倒是没觉得,”我皱着眉说,“如果小屋要是在纽瓦克或伊丽莎白——那会有什么区别——难道还得叫四分之三途之屋?” “噢,你别这么抠字眼好不好,”他有些不耐烦地说,“实际上,特伦顿也不是百分之百精确的位于费城和纽约的正中点。埃拉的这个标题就是诗的破格。哦,我现在纯粹是在比喻。从逻辑的观点来看,被害者死于半途之屋这个中途停留地,这个中心,这个摇摆不定之所。这个事实隐含着什么重要的意义?这又提出了一个什么逻辑性的问题?你和我一样清楚,而且你知道这一切……” “好吧,好吧,”我喃喃地说,“我相信你——” “还有,别忘了凶手,”埃勒里兴奋地挥舞着他的烟斗,大喊着,“就犯罪过程来说,半途之屋对凶手代表着什么?这才是重点。如果我没有办法回答这个逻辑性问题,我就不会得出那个罪犯不得不知晓的结论——” 而这,就是埃勒里给我的答案。如果你对他的回答还是感到困惑——在埃勒里如此“清晰明了”的回答之后,有些“小地方”可能还很模糊——我的建议是,赶快读这本威尔逊案件的故事吧。 J。J。麦克 写于纽约 一九三六年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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