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推荐 《法的一般理论与马克思主义》被视为享有最广泛国际影响力的苏联法哲学代表作。该书自出版以来,始终构成相关学术探讨和论争的不竭源泉。帕舒卡尼斯在书中凭借极具想象力的方式,巧妙地融通和发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零散思想,将主要由马克思示范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迁移至法学研究领域,在基本经济概念和基本法律概念、商品形式和法的形式、商品拜物教和法权拜物教之间建立起分析上的对应性,由此努力将法律学合理地提升为法的一般理论。摆在读者面前的是译自1927年俄文第三版的全新中译本,其中配有大量的译者注,用以说明引文的出处,比对引文的内容。此外,《德文版序言》(1929年)和《马克思主义法理论与社会主义建设》(1927年)亦作为附录收入本书。 作者简介 姚远,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教授,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四海法学编译馆馆长。 目录 俄文第三版序言 俄文第二版序言 导论 法的一般理论的任务 第一章 在抽象科学中建构具体东西的方法 第二章 意识形态与法 第三章 关系与规范 第四章 商品与主体 第五章 法与国家 第六章 法与伦理生活 第七章 法与违法 附录一 德文版序言 附录二 马克思主义法理论与社会主义建设 译后记 序言 同第二版相比,当前的 第三版没有实质性改动。之 所以如此,当然不是因为我 对自己的既有论述做不出补 充,也不是因为我觉得进一 步详述和局部修订的工作既 属多余又不可行。相反,书 中仅仅粗浅拟定的思想,能 够而且应当获得更系统、更 具体、更周密的论述——这 样的时机已经成熟。近年来 ,马克思主义法理论颇有起 色;目前法的各个学科已经 拥有充足的素材,不少专门 问题已经得到讨论,至少初 见轮廓的基础已经搭建起来 ,我们有可能据此努力草创 马克思主义一般法理论指南 。 正由于我为自己定下近 期写作此类指南的任务,我 决意不再对当前这部著作做 出任何进一步改动。最好让 这份纲要保持原样,即对基 本法律概念做出马克思主义 批判的初步尝试。 当前这一版中出现的零 散注释在文中都有说明。 1927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