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之所以选择“高校教育纠纷司法审查”作为研究主题,是因为当前高校教育纠纷的司法审查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高校作为传播与创造知识的场所,早已不是远离是非的“象牙塔”,其中也会产生各种纠纷,高校教育纠纷司法审查的研究,对于拓展司法审查介入高校教育纠纷的广度和深度,促进高校教育纠纷救济制度的完善,以及保护学生、教师的合法权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作者简介 王重文,湖北仙桃人,教育学博士,三峡大学田家炳教育学院硕士生导师,兼职律师,湖北省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会理事,宜昌市人大暨三峡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研究员,从事教育政策与法律、立法学及行政法学研究。 目录 绪论 一、立论依据 (一)选题缘由 (二)研究意义 二、研究现状分析 (一)文献综述 (二)文献评价 三、研究方案 (一)研究对象 (二)研究思路 (三)研究方法 第一章 高校教育纠纷概述 一、高校教育纠纷的概念 (一)纠纷 (二)教育纠纷 (三)高校教育纠纷 二、高校教育纠纷的主体 (一)高校 (二)学生 (三)高校教师 三、高校教育纠纷的性质与类型 (一)高校教育纠纷的性质 (二)高校教育纠纷的分类标准 (三)高校教育纠纷的具体类型 (四)几种存在争议的纠纷 第二章 大学自治与司法审查 一、大学自治的历史考察:中世纪的大学自治 (一)中世纪大学的源起 (二)中世纪大学自治的确立 (三)中世纪大学自治的体现 (四)中世纪大学自治的局限 二、大学自治的域外经验:近代德国、日本、美国大学的自治 (一)德国的大学自治 (二)日本的大学自治 (三)美国的大学自治 三、大学自治的中国语境:高校办学自主权 (一)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内涵 (二)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发展历程 (三)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性质分析:在理想与事实之间 (四)高校办学自主权与司法审查的关系 四、大学自治的基础:学术自由 (一)学术自由的思想渊源 (二)学术自由的含义 (三)学术自由的主体 (四)学术自由的内容 (五)学术自由与司法审查的关系 第三章 高校教育纠纷司法审查的反思 一、司法审查 (一)英美法系中的司法审查 (二)大陆法系中的司法审查 (三)司法审查的中国语境 二、司法审查介入高校教育纠纷的现实考量 (一)纠纷的类型 (二)争议的焦点 三、高校教育纠纷司法审查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本土理论依据的缺失 (二)高校法律地位的模糊 (三)程序审查标准的模糊 (四)司法审查的谦抑性 (五)直接法源依据的缺失 第四章 高校教育纠纷司法审查的展望 一、司法审查的理论依据:平衡论 (一)何谓平衡论 (二)为何是平衡论 二、高校教育纠纷司法审查的原则 (一)一般原则 (二)特别原则 三、高校教育纠司法审查的范围 (一)高校与学生之间纠纷的审查范围 (二)高校与教师之间纠纷的审查范围 (三)高校教育纠纷司法审查范围的确定及可能 四、高校教育纠纷司法审查的标准 (一)形式性审查 (二)实质性审查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1 指导案例号: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 附录2 指导案例号: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拒绝授予学位案 附录3 甘露不服暨南大学开除学籍决定案 附录4 北京大学与于艳茹撤销博士学位决定纠纷上诉案 附录5 陈颖诉中山大学撤销硕士学位决定案 附录6 柴丽杰与上海大学教育一审行政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