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使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得到了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和高度评价。《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收录了党中央、国务院等部门近九年多来所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廉政建设的重要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强化干部监管、引导示范带头、提倡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公款送礼等方面,具有极强的指导性、针对性、示范性和可操作性,是全面改进工作作风的基础。不仅方便广大领导干部和各级党政机关贯彻执行这些规定,而且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2022年新版在2021年版的基础上,补充新近出台的10余项规定,删去已经修订或失效的相关规定等,共计收入82项。
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
强化干部监管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2013年2月)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节选)
(中共中央组织部,2013年10月)
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
(中共中央组织部,2014年1月)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2014年7月)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3月)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2015年7月)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8月)
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2016年8月)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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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示范带头
提倡厉行节约
规范公务行为
严禁公款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