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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大陆法民法的体系,由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法、亲属法、继承法构成。民法的本质为私法自治。民法体系之中,债法很能体现民法的性格。粗略言之,债法可分为两大领域:一为交易法,一为救济法。交易法以合同法为基石,以契约自由为灵魂,很全面地体现了民法作为自治法、任意法的品格,体现了私法与公法的性质区别;救济法以侵权行为法与不当得利法为主干,以填补损害与恢复原状为宗旨,很直观地体现了民法作为补偿法的特性,体现了私法与公法的功能分工。 作者简介 陈华彬,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新世纪很好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967年11月出生,四川仁寿人。1991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94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博士学位。1996年1月至1998年7月,日本东海大学、日本学术振兴会、日本靠前交流基金访问学者。主要著作包括:独著《物权法原理》、《物权法研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研究》、《民法典与民法物权》、《物权法》、《外国物权法》;合著《物权法》、《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财产法》、《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中国民法典草案附理由》(债权总则编)。 目录 部分 合同 章 合同法总论――走向合同的世界 节 合同的涵义与对合同关系的规范 一、何谓合同 二、对合同关系的规范 三、合同自由原则 四、格式交易条款的合同 五、合同的拘束力 第二节 合同原则与合同的种类(类型) 一、合同原则 二、合同的种类(类型) 第三节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缔结(订立) 一、基于要约与承诺的合致(合意)成立合同 二、引起合同之债的要约、承诺的特殊形式 第四节 合同的相对效力原则 一、合同的相对效力原则 二、涉他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效力 节 概说 第二节 合同履行请求权 第三节 双务合同债务履行过程中的牵连性 一、双务合同中债务的牵连性 二、双务合同履行上的牵连性――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三、双务合同存续上的牵连性――风险负担 四、情事变更原则 第四节 合同的终止 第三章 合同的终了 节 合同终了的诸形态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一、解除的涵义与功用 二、法定解除的要件 第三节 合同终了后的当事人的关系 第二部分 侵权行为 第四章 侵权行为法总说 节 侵权行为(法)概要 一、何谓侵权行为 二、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 三、侵权行为责任与合同责任 四、损害赔偿与损失补偿 第三部分 无因管理 第四部分 不当得利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