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缪爱丽,江苏盐城人,浙江警察学院法律系教师。2012年9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系,获刑法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刑法学、犯罪学。2010年10月到2011年10月,受日本东北大学法学系邀请,赴日参与国际合作项目“全球化犯罪研究”。曾在《人民检察》《法律适用》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参译、参编法学著作多部。 目录 绪论 一 问题的提出 二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第一章 刑罚权的概述 第一节 刑罚权根据 一 神授“天”说 二 契约说 三 命令说或者国家统治权说 四 正义说 五 社会防卫说 六 小结 第二节 西方刑罚权流变 一 中世纪前期的刑罚权 二 19世纪之前的刑罚权 三 20世纪以来的刑罚权 第三节 我国性质迥异的刑罚权 一 威权社会的刑罚权 二 理性惩罚权的兴起 三 法治社会的刑罚权 第二章 刑罚权的内容 第一节 刑罚的规定权 一 立法机关在规定刑罚中存在的问题 二 立法机关规定刑罚的标准 第二节 刑罚的裁量权 一 刑罚裁量权的依据 二 影响刑罚裁量权的因素 第三节 刑罚的执行权 一 刑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二 行使刑罚执行权的机关 第三章 刑罚权的发动 第一节 刑罚权发动的理由 一 刑罚权的正当性理论 二 可替代的刑罚理论:损害 第二节 刑罚权发动的原则 一 刑罚的动用是否具有迫切性 二 发动刑罚是否有可能 三 刑罚的发动是否有效果 第四章 刑罚权的限制 第一节 刑罚权限制的原因 一 刑罚过剩势必偏废刑罚的人权保障功能 二 防止刑罚权被滥用 三 有限的司法资源要求限制刑罚权 第二节 刑罚权限制的立场 一 刑罚权的发动应该以宪法为纲 二 刑罚权的发动应该遵循罪刑法定原则 三 谦抑性原则对刑罚权发动的限制作用 第三节 我国的刑罚权发动及其限制问题检视 一 我国的刑罚权发动及其限制现状梳理 二 关于我国的刑罚权发动及其限制问题应对思考 结语 参考文献 内容推荐 本书是以刑罚权的运行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在法治国家的建设中刑罚权得以理性发动的路径。本书认为,划定进入犯罪圈的危害行为都是应当受到刑罚的行为,而对某种危害行为是否有发动刑罚权的必要性问题,需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刑罚的动用具有迫切性;发动刑罚有可能;刑罚的发动有效果。而刑罚权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其具有扩张性,容易被滥用,故面需要合理地限制刑罚权的发动。因此,在刑罚权的运行过程中,对刑罚权的发动与限制都是必然的,有利于刑罚的终极价值——自由、秩序和正义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