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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冯之东,1976年生,甘肃靖远人,现供职于甘肃省委政法委。早年求学于兰州师专政史系,先后在乡下中学任教、县区政协担任文秘。经自学考试与“法学”结缘后,负笈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律硕士、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经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联合培养,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博士后出站报告荣获“优秀报告奖”。有多篇法学论文发表于国家核心期刊,多次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或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并多次在国家级法学论坛获奖。 在长期从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之余,担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甘肃政法学院讲课教授、西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兰州大学兼职硕导,从事宪法与行政法学特别是司法改革等领域的法学理论教学研究。同时,作为甘肃省“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专家库成员,参与法治宣讲,弘扬法治精神,其法治辅导课程被甘肃省委组织部列为“甘肃省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 目录 导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审判责任制度改革的目标与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 界定“审判责任”及“审判责任制度”:本书的研究范围 二 审判责任制度改革的目标 三 本书的研究任务:改革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节 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创新之处和框架结构 一 研究意义 二研究方法 三 创新之处 四框架结构 第三节 我国审判责任制度的理论研究现状以及改良路径 一理论研究基本概况 二 理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三 提升理论研究水平的具体路径 第一章 审判责任制度基础性问题 第一节 审判权的本质 一 独立判断:审判权的基本定位 二 审判独立的基石是审判人员独立办案 三 独立行使权力、独立承担责任:审判独立的努力方向 第二节 审判责任制度的基本内涵 一 审判责任制度是与审判权运行机制互为依托的制度设计 二 审判责任制度是以构建“权责利”平衡机制为重心的制度设计 三 审判责任制度是以违法审判责任追究而非错案追究为本质的制度设计 四 审判责任制度是以办案机关内部追责而非国家赔偿外部担责为内容的制度设计 五 审判责任制度是追求放权与控权相平衡的制度设计 六 审判责任制度是兼顾履职保障与失职问责的制度设计 七 审判责任制度是兼顾惩戒问责与责任豁免的制度设计 八 审判责任制度是内部同行评议与外部异体追责并行不悖的制度设计 第二章 审判责任制度改革实践分析 ——以东中西部S、H、G三省市为例 第一节 改革的阶段性成效 一 夯实审判责任制度改革的基础——法官员额制度改革的推进 二 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三 推进审判职业保障制度改革 第二节 东中西部改革实践中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 全局共性:东中西部共存的问题 二 局部共性:中西部共存的问题 三 东中西部S、H、G三省市的个性问题 四 对引发东中西部个性问题的原因分析 第三章 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及其改良 第一节 制度实践层面的弊端与制度设计层面的不足 一 新一轮司法改革启动前后制度实践中的弊端 二 新一轮司法改革启动之后制度设计层面的不足 第二节 对域外法官惩戒制度合理要素的借鉴吸收 一 惩戒主体中的合理要素 二 惩戒事由中的合理要素 三 惩戒依据中的合理要素 四 惩戒程序中的合理要素 五 惩戒措施中的合理要素 第三节 对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设计的完善 一 错案责任追究法治化 二 审判人员问责规范化 三 审判问责标准科学化 第四章 审判责任豁免制度及其改良 第一节 制度设计层面的基本内容及其缺陷 一 相关规定的基本内涵 二 审判责任豁免制度设计的缺陷 第二节 域外法官责任豁免制度的内在运行机理及其借鉴意义 一 西方法官责任豁免制度的内在运行机理 二 域外法官豁免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和价值 第三节 完善我国审判责任豁免制度的具体路径 一 明确适用豁免的行为责任类型及其理由 二 建立健全审判责任豁免制度的构想 第五章 审判责任制度体系外在制度环境的优化 ——建构审判责任制度之前提和基础 第一节 提升审判制度以及审判责任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定位 一 应然意义的视角:审判制度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独特作用 二 不尽如人意的司法实践——之于国家治理的现实需要 三 有为才有位:在实然意义上强化审判制度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职能 第二节 对审判责任制度内在局限性的克服 一 引发规避责任和推卸责任:审判责任制度自身无法克服的局限性 二 对局限性的缓解与克服 第三节 审判权运行机制的改良:司法审判民主化 一 司法审判民主化的一般性问题 二 对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良 三 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的建构与完善 第六章 审判责任制度体系相关配套制度的改良 ——建构审判责任制度的基础 第一节 法官员额制度的改良:建构审判责任制度的重要基础 一 对法官员额制度设计层面有关问题的解决 二 对东中西部法官员额制度改革实践中有关问题的解决 三 对院庭长办理案件制度的落实 第二节 审判人员依法履职保障机制的基础性问题 一 我国审判职业权利保障的基本现状 二 保障在前、追责在后——科学建构审判责任制度的基本要求 三 正确把握审判人员依法履职保障的关键点 第三节 强化审判人员依法履职保障机制:审判责任制度的基本前提 一 免受干预 二 拒绝超范围履责 三 救济渠道 四 科学考核 五 安全保障 六 薪酬保障 第四节 与建构审判责任制度体系相关的其他配套措施 一 牢固树立科学审判理念 二 合理测算审判人员工作量 三 科学建构审判人员退休制度 结语 动态的制度变迁与深化改革的 导语 冯之东著的《中国司法改革背景下审判责任制度研究》第一章先行论述了审判责任制度的基础性问题,包括“审判权”这一特殊公权力的本质特征,以及审判责任制度的基本内涵。第二章以东中西部S、H、G三省(市)为研究样本,对审判责任制度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效以及改革实践中依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三章紧密结合国内改革实践和域外制度安排,从制度内在设计的角度,对完善违法审判责任制度进行了论述。第四章围绕改革顶层设计本身,探讨了审判责任豁免制度的完善。第五章和第六章依托当下司法改革实践,从制度外围,对与审判责任制度预期成效密切相关的一系列配套性制度、保障性制度和基础性制度,以及外在制度环境进行了理论层面的分析和完善。 内容推荐 冯之东著的《中国司法改革背景下审判责任制度研究》讲述了建构并完善审判责任制度,是法院系统推进司法改革必须牵住的“牛鼻子”。然而,改革实践中与审判责任制度顶层设计不相符合甚至违背审判基本规律的现象依然存在,况且,相关制度顶层设计本身也有亟待修正之处。因此,结合新一轮司法改革实践,以法官员额制度和审判职业保障制度为基础,完善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和审判责任豁免制度,就成为切实解决制约司法能力、妨碍司法公正之突出问题,进而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