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明天你去看看你妈吧。”
“哦——”
直觉告诉我,父亲一定对我隐瞒了什么。我只能这么想。躺在床上,我翻来覆去却无法入睡。半夜我下楼去喝水,厨房的灯还亮着。父亲趴在桌子上,醉得不省人事,一只手托着脑袋,另一只手里还攥着一罐啤酒。这样的父亲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我静静地看了他很久,终于什么也没有说,回了自己的房间。
走进病房的时候,母亲正半躺在床上,看上去和平时没什么两样。不同的只有气味,医院里没有香水,也没有了我所熟悉的母亲身上的味道。
“小、晴,一个人在家害十白吗?”
“还好吧,您呢?”
“我没事。你一个人在家要是害怕,就睡在妈妈床上啊。”
“我才不愿意睡在爸爸旁边呢。”
“我不在的时候你不老是偷偷在我床上睡午觉吗?以为我不知道。”
“啊,露馅啦——”
哈,母亲偶尔也有洞察力敏锐的时候。
“对了,高压锅是坏的,你可千万别用啊。”
“我知道,都糊成那样了。”
“哈,露馅啦——”母亲笑了。
“而且您又把杯子忘在微波炉里了。”
“最近家里没什么事吧。”
“对了对了,那天一只小狗跑到咱们家院子里来了!”
“咱们家院子里?” 。
“是啊。可惜后来电话一响,又把它给吓跑了。”
“跑掉了?”
“哎,要是当时能抓住它养起来就好了。”
“哦——”
母亲的脸色突然凝重起来,话锋一转。
“小晴,家里的事有什么你还不知道或者不明白的?”
我心想,这可太多了。但是母亲怎么会突然这么问,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了我。
“妈,您什么时候能出院啊?”
“嗯……可能等樱花开了就差不多了吧。”
“还要那么久?”
“妈妈的主治医生刚来看过,说是最好静养一段时间比较好。”
妈妈住院以后,我就不再去参加任何课外活动,也不去同学家里玩了。我每天放学都要去医院看她,和她聊上两个小时,等到她吃过晚饭,再回家去。母亲睡觉的时候,我就在她身边躺下来,闭着眼睛,迷迷糊糊地睡过去。有时候等我醒过来,两个小时早已经过去了。我蹑手蹑脚地爬起来准备回家时,母亲却醒了,半睁着惺忪的双眼,问道: “几点了?”
“七点了。”
“都这么晚了啊。”
“我该走了。”
“再陪我十分钟吧。”
住院以后的母亲变得有点害十白寂寞了。
“那好吧。”
看到我又在床边坐下来,母亲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很快又沉沉睡去。让我留下陪她,自己倒先睡着了。我无奈地听着她香甜的酣睡声,却又不忍心马上离开。一直坐了好一阵子,才轻轻离开了病房。
有一次,我们坐在海边的防护堤上,我突然想到一首歌,很想让阿星弹给我听。
“在这儿弹首歌给我听好吗?”
“这里风太大了,对吉他不好。”
“小气!咱们这儿本来就挨着海,哪儿没海风,哪儿风不大啊。”
阿星被我揶揄得有点不知所措。
“算了算了,当我没说。”我对自己的任性与不满丝毫不加掩饰。
“那……你可千万别让我爸妈知道啊……”
“绝对不说!那你答应了?”
“嗯。”
阿星像对待一件稀世珍宝那样,把吉他小心翼翼地从盒子里取出来,做好了弹奏的准备。
“想听什么?”
“我在音乐教室听到你弹的那个吧。”
“记不清了。”P28-31
我想以一个故事来结束这本书。
我的朋友念慈跟我讲,当她还在念书的时候,台湾的家里有两只狗。一只老死了,另外一只是土狗,个子很大,平时都是拴在院子里。
有一次,念慈的妈妈,在院子里蹲下来,摸着那只土狗的头,笑笑地说,就因为有你,妈妈不能去东京看姐姐,妈妈还要留在这里照顾你。
后来这只狗就绝食了。从那天开始,一口东西也不肯吃,直到死去。
我没有好好养过一只狗。我只短暂地收留过流浪猫,刚生下来的小鸭子和花花绿绿的热带鱼。甚至,一条不如小手指头粗的小蛇。
在更早的时候,我还养过一只长毛兔。舅舅把它装在衣服的口袋里带来给我。他把它掏出来的时候,它是那么的小,还不够舅舅的手掌大,哆哆嗦嗦地不敢睁眼。
这是我的第一只宠物。那个时候我连小学都还没上。我用了很多心思去把它养大。记不得过了几年,它不知不觉地变得很大,比一只肥硕的猫还要大。它从小就没什么和人亲近的习惯。长大以后,就变得更加冷漠。经常逃出去,到邻居的花园里去啃花苗。好几次被邻居揪着耳朵扔出来,在地上打个滚儿,又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它最爱去的那家花园,外面种了一圈长刺的植物,有一次我偷偷去摘花,还被刺到过。我不知道我的兔子为什么那么执著地去钻那个带刺的花园。有时候我看到它身上有刺,还有小小的划伤,我都会大颗大颗地掉眼泪,紧紧地抱住它,觉得它肯定是一个傻子,不懂得保护自己。可是我的兔子毫不在乎,它睡一觉起来,还是会找机会,去钻带刺的花园。
后来我妈讨厌它了。因为它住在仓库,弄脏了闲置在里面的沙发。而且死性不改,气得邻居要把它扔到一墙之隔的某中学去。我吓坏了。兔子肯定是不会飞的。墙那么高,真的摔下来肯定会死的。我忧心忡忡的,每天上学以前都要去看它,告诉它让它听话,不然就会被扔到旁边的学校去。
它就被关在那个黑洞洞的仓库里,红眼睛一闪一闪的,盯着我看。那时候我以为它是听懂了。我不明白,一天到晚被关在一个暗无天日的黑屋子里,是多么令它难以忍受的事。
它最后的命运是我最不愿意想起的话题。我小时候每天都要被我妈逼着睡午觉。突然有一天她说不用睡了,可以早点去学校玩。我走到一半,觉得不对,偷偷跑回来看,发现我的兔子,被一个粗壮的男人用手拎起来,冲着墙狠狠地砸过去。它连挣扎都没有挣扎一下,小爪子耷拉下来。我知道它死了。以后再也不能钻花园,再也不会弄脏沙发,大人们都该满意了。我回到学校,哭了一个下午。
这件事过去了二十年。在我写这段故事的时候,仍然止不住泪流满面。那个时候,我只是个弱小的小屁孩儿,弱小到不能保护它,不能阻止别人对它的伤害。为这件事,我恨了我妈很久很久。
我再也没有养过任何动物。
有时候去宠物商店,我隔着玻璃看着它们,把手放在玻璃上,感受它们的体温。在小区花园里看到可爱的狗,我也会盯着看上好几眼,或者蹲下来,摸一摸它们毛茸茸的脑袋。我抑制着把它们带回家去的冲动。我知道,像现在这种不靠谱的状态,根本不能好好地照顾它们。
接手翻译这部小说,完全是一个偶然。
在东京,有一次坐地铁,在地铁的门玻璃上,我看到了书中的那十句话。那天地铁里没什么人,我看着看着,心里就潮湿了。回了家,就写了篇博客,在里面,把我和狗狗的十个约定,粗译成了中文。后来有一天,我很偶然地看到一条留言,就是小素,问我对这本书的翻译有没有兴趣。我没当真,随便把msn~-F,就把这事给忘干净了。-
再后来,小素就找到YA。我们找了家caf芭,坐下来聊。一看见小素我就喜欢上了,干干净净的一个女孩子,眼睛特别的真诚。喝了好几壶茶,就把这件事给定了。
那时侯我刚从东京回来,头脑空空。回国前,我对自己说,你有一年的时间,狂欢,游荡,花光身上的最后一分钱,都可以。但是,这一年过去了,如果还没有靠谱的趋势,就可以直接跳楼了。果然,当我回到北京,就彻底陷入了迷茫。为了逃避内心巨大的不安,我开始了旅行。每天-我都要提醒自己,这是你苟延残喘的最后机会。恰好这个时候,我接下了这本书的翻译工作。我打着自由职业者并且是文字工作者的高尚的大旗,抱着笔记本,往返于祖国的大江南北。自己都觉得过不去了,就找个安静地方,噼里啪啦打上一下午的字。然后,在巨大的自我满足中沉沉睡去。
全书几乎没有几页是在家里踏踏实实完成的。重庆的老山里,三亚的海边,丽江古城的客栈,各个城市的caf芭,还有通往这些地方的飞机或者车子上。最后,我在束河安顿下来。一切都太巧了,我一直感谢老天爷,让我找到了一个无比适合做这本书的地方。够安静,够美,最重要的是,这里狗比人多,我住的客栈里,还养了两只可爱的小土狗。
小狗的名字叫做醒醒和来来,每天早上,它们俩都会意意率卒地,钻进我的房间来,在地毯上打滚,然后叼走我的袜子。醒醒和来来毫不费力地,帮我改掉了不到中午不起床的毛病。因为,我必须抢回我的袜子,然后在它们翻垃圾之前,把它们弄出去。
我在束河住了一个月。小说的大部分翻译工作,都是在这里完成的。太阳晒的时候,我就去一家叫做“完美生活”~caf#工作。那里的小妹人很好,看我来了,会倒杯热茶端过来。我就常去旁边的小卖部,买冰激凌或者瓜子给她。下雨的时候,我就留在小弄,在二楼的观景台,泡一壶普洱,一边听雨,一边写字,写上一个下午。
当我离开束河,车子在石板路上颠簸,我突然就被一种巨大的空洞给笼罩了。我想念醒醒、来来,想念所有的狗。大概这就是一种失去,没有利益关系,什么都不掺和,一种纯粹的失去。
写这篇后记的时候,我在香格里拉。雨很大,不时从远处传来几声狗叫。我想起这部书的结尾,袜子就要死的那一段。翻译那部分的时候,我一个人,在屋子里号啕大哭。哭完膏,我给朋友打电话,说,我再也不养狗了,太难受了。
其实我一直害怕离别呀、失去呀的这些东西。所以我从来不看感动的电影和小说,我害怕催人泪下的那一幕。那种情景会深深地刻在脑海里,让我郁闷很久。生活里本来已经有很多喜怒哀乐,我不想再为别人的故事去难过。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将书中的感动,准确地表达给每一个人。我想,只要你选择了翻开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收获。也许是感动,也许是领悟,也许是共鸣。人人心里都有一块柔软的净土。这本书,就是净土上的一抹荫凉。
王佳
2008年7月于香格里拉
川口晴创作的《我和狗狗的10个约定》讲述了:小晴和“袜子”的相遇纯属偶然。
母亲病重入院,一只金毛寻回犬闯入小晴的世界,仿佛上天知道她的寂寞与无助,好心派它来与她作伴。
小狗的脚上有一片毛是白色的,于是她给它取名“袜子”。
母亲自知不久于人世,临死前对小晴说,必须遵守与狗狗的10个约定。
少女渐渐长大,经历了搬家,与初恋分离,第一次告别父亲,独自生活,工作越来越忙,她的生活中,再也没有“袜子”的空间。
直至有一天,父亲来电话说,“袜子”的精神越来越差,睡觉的时间越来越长。
狗狗的寿命只有十年,一晃眼,十年过去了。
永远的分别,就在眼前。
川口晴创作的《我和狗狗的10个约定》是因同名电影上映后红极一时的狗狗小说,故事改编自短篇诗歌《养狗10戒》,讲述一条金毛寻回犬和一个名叫小晴的少女之间,十年无可替代的生活。少女的母亲突如其来的离世、父亲的辞职、初恋、憧憬的工作、第一次的独居生活、恋人的意外……各种各样事情的来临震撼着少女的生活,而在当中给她以鼓励、陪在她身边的都是狗狗“袜子”,仿佛上天知道她的寂寞与无助,好心派它来与她作伴。只是狗狗的寿命只有十年,一晃眼,十年过去了,一场分别在所难免……当一切不可重来,更懂珍惜和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