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哈都单身夜晚那男孩在等谁?
暮色初染,这些连绵的赫色山峦仿佛将赴黄昏约的美人,将自己换上姹紫的晚装。紫色的,蓝紫色的,红紫色的,更有那形容不出的神秘颜色。在这些山的后面,飘浮灰蓝色的云,橙黄色的云,色彩神迷的云。夕阳有时会从云中钻出来。晶亮璀璨,一分钟便消失了。再早一些时候的阴霭下午,太阳也会穿透厚厚的灰色云层,散下金丝般的万丈光芒。那是神出现时会有的光芒,西方绘画中天堂的光芒。
再往南走,道路会越来越崎岖,遍布石头。然后,就是变幻莫测,浩瀚无垠的撒哈拉沙漠了。
这无垠天地中美醉欲死的景色,这在我眼里惊为神祉的景色,在拉森,在卡摩拉,虽也“很美”,但也因为日常而平常了。
夕阳散尽,空气开始凉爽起来。有着灰绿色叶子的橄榄树,从白日的昏沉中清醒过来。隔条马路,能看到对面的一家家客栈。它们的小院子里停着安息下来的旅行车。客栈后面,是阿伊特.本哈都村的民居。它们迥然于北方的“白色群落”,它们是南方high atlas的赫色小屋。high atlas,北非最高的山脉。隔一条现在看不到的玛拉河,再远再高处,倚山而筑的,就是那卡斯巴。这些同是土赫色的黏土房子,平时就和脚下的山难分彼此,现在,更是色形皆隐了。不过因为太熟悉,拉森、卡摩拉会识得它们的轮廓。还有那点缀在房舍中老实敦厚的棕榈树,高高俊俏的白鲁树。
久远世纪前就已在这里的卡斯巴,是电影导演们崇爱的。《阿拉伯的劳伦斯》(又译《沙漠枭雄》)拍摄于此。那是这村子的黄金时代。在玛拉河岸,紧临着原来的卡斯巴,英国人用赫色的黏土建起了仿旧的城门。这使得卡斯巴更像一个坚固的城堡。村里许多人参加了影片的拍摄。平时骑悠闲毛驴的他们,陡然变成了猎猎战马上英武的骑士。彼得.奥图尔,也似乎真从那个散漫的英国中尉,变成了阿拉伯人眼中的“圣人”劳伦斯。他性格复杂,却有天生的军事才能。卓而不群,在浩瀚沙漠中大显身手。尤其是黄昏初临之时,夕阳西去,天地间一片壮丽。沙漠历险、战争、史诗,那是男人的一生中,怎么也会梦想过一次的悲情壮美。开始,其实是结束的倒计时。只是,我们太过欣然于开始的布展,沉湎其中,欣欣然,而不觉为结束的到来,嗟然。电影拍完,剧组撤走了。本哈都的村民自然地失落。他们不再能拿工资了。也终究从壮怀梦想跌回平淡的现实。外面世界的人,欢喜这影片并不差于他们。取材于真实的这大型画卷般的史诗性巨片,1962年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导演摄影等7项大奖。本哈都开始声名远播。隔着一层想像的迷雾,世人眼里的沙漠、卡斯巴,更壮美绝伦。“观众全神贯注盯住纯净的金子般的沙子熔化的闪光,盯住空旷、灿烂的无限苍茫,就好像盯住上帝的眼睛一样”。拜访它的人,从世界各地来了。1987年,它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望着这山谷暮色的我,拉森,卡摩拉,我们在本哈都卡斯阿旅店的二层露台上。这旅店刚刚开张。我是它的第二位客人,这几天唯一的客人。拉森是替旅店老板经营的管家,卡摩拉是他手下的伙计。拉森经常穿休闲西装。卡摩拉则穿柏柏尔牧羊人穿的那种长袍“吉哈巴”。
“哈森刚把那中国男孩领进屋时,我们便发现他颇异常。惊喜、好奇、失望、陌生,反正一个游人身上该有的,他都没有。他进了这屋子,就像进自己家一样平常,没有感觉。领他看完房间后,我们问他是否在这里就餐。如果就餐,那么一天110块钱。也没有讲价,也没有爽快地说行,那男孩只是淡漠地说‘随便’。然后我问他希望晚餐何时吃,吃什么。他还是冷淡地说‘随便’”。卡摩拉看了眼拉森说,“虽然拉森认识一些中国人,知道你们喜欢说随便,但还是感觉有些异样。”
卡摩拉和拉森商量了一下,决定9点半开饭。这是旅店的第一位客人,所以他们准备的晚餐很丰盛。可这客人皱着眉头,动了两下便放下刀叉。拉森的理想是经营人性化的旅店,住过的旅客忘不掉的地方。见中国男孩这样,他谦和地过去,关心地问:“你不高兴吗?”男孩看也没看他一眼,道,“我高不高兴,关你什么事?”
“这话把我噎的。我发誓再不问客人这些了。可我没有记性。”拉森看我一眼,“当你坐下吃饭时,我又问你了。”
“是啊。”我笑了一下,“第一天,当谷斯谷斯上来的时候,我记得你是第4次说‘欢迎’,第3次问‘你开心吗?’”
柏柏尔人上茶要上3遍。客人拒绝,视为不礼貌。可是,那男孩,刚喝了一口茶,就告诉拉森和卡摩拉:“我自己呆着,你们出去吧。”卡摩拉怀疑那是个厌世,准备自杀的人,说旅店刚开业就碰上这事真是太晦气。拉森说要是那样的话,更得救他了。不好张望,他们就在外面逡巡,谛听里面的动静。没闻听有何异样的他们,半小时后借故进餐厅去。他们大吃一惊的是:男孩不在屋里了。卡摩拉听拉森讲过中国的灵异故事,开始觉得男孩是鬼,顿时惊骇万分。男孩如此无声便没了踪影是颇令人惊疑,但拉森还是马上返身去他房间。房门大敞四开,男孩不在屋里。正准备叫村里的小伙子四下搜寻时,他们在连接餐厅和客房的小院子里,发现了静望天空的男孩。这个方形院落有天然的穹顶画幕。白天,是蓝得逼人的天,白得惊人的云。夜晚的天空同样是蓝的,星光繁盛。男孩回房间时,拉森跟过去。不善言辞的他,想和这男孩靠近,又不知说什么才好,就只能问“这房间还好吧?”男孩同样看也没看他一眼说“好不好对我都无所谓。”第二天,哈森想带他去卡斯巴时,男孩拒绝了。“那我就奇怪了,昨天他是怎么跟你来这里的?”拉森问哈森。哈森笑了“是他径直往这里走,我跟来的。”
我倒确实是哈森带到这里的。在暮色已经笼罩了村子,几盏灯在混沌中次第亮起来时,哈森从墙边阴影里,他靠着的土坯房上起身,向我走来,“我能带你去不错的旅店。”
第二天晚上,中国男孩也是吃了几口东西,跟谁也不打招呼便回房间睡觉了。然而,第三天早上,卡摩拉进厨房准备早餐时,竟发现那男孩在里面烧咖啡。“你们早餐吃什么?”他问卡摩拉,好像他是这旅店的主人似的。然后,一上午,他就在这个露台上,望着云影下变换色彩的山谷,奇怪地意兴盎然地讲述了自己的故事。
他初次的恋爱是17岁那年的夏季。在微微晃动的巴士上,他手上的调频立体声把他最喜欢的《山鹰的飞逝》播放出来。这突然来到的歌,是那么令他激动。他想找个分享的人,就摘下一个耳机,把它插到身边女孩的耳朵里。这动作是那么突然,使得那女孩,虽然是完全陌生的女孩,都没有拒绝的机会。也许是那曲音实在美妙,女孩没有把耳机摘下,就那么听着。周围的人,是否注意到他们是陌生人?多年后他想。当时的他,完全忘我了。他忘了自己是如何把耳机从女孩的耳朵上摘下的。多年后,他还心惊地记得自己下车后,一转身,看到女孩也下车了。同样在等换车。夏季的暴雨不期而至。想起自己车上不经意的勇敢,他鼓足勇气,走过两步,对同样也没带伞的女孩说“咱们去看电影吧。”女孩几乎没有犹豫,“好。”那是4路车西单站,离首都影院咫尺之遥。他们走出影院时,雨还在淅沥着。散了一会儿步后,他问“我能做你的男朋友吗?”女孩问他的年纪,然后说比他大两岁。大好啊,知道疼我,他说。女孩笑了,没说什么。雨又大起来,女孩从背包里拿出大夹子给他挡雨。一本书从里面落了出来。他看到了扉页上某大学图书馆的图章。夜晚分手之时,他把自己的初吻给了这女孩。温暖的雨夜,女孩的长发上有丁香的清幽。在女孩别致小巧的通讯录上,他把自己的电话写在姓名之后。女孩没说自己的姓名,她说,明天中午我给你电话。第二天中午,他没去吃饭,一直守在电话旁。他有事不得不出去。回来后,别人告诉他:刚才有个女孩打电话找你。该是昨夜让他交付初次爱情的女孩吧。可为什么,她再不来电话了?为什么?为什么呢?他永远不知道了。在那个雨季的午后,她出现在他青春的天空下,惊鸿一瞥,却再也不肯重现。他去那所他觉得她该在里面的大学等过她,一次次。他知道了什么叫人海茫茫。为什么不在学校的布告栏上贴启示找她?在他为自己的不彻底而后悔,而终于有主意时,更是无法寻她了。4年过去,她毕业了。或许早就毕业了。人海更加茫茫。或许,或许她根本就不是那所大学的?
男孩的第二个女友有名有姓。也不是浪漫的路遇,是在某会上认识的。本该叫乔红菲的这个女孩,给自己改名乔鸿飞。短发的她,不喜欢柔美,倒爱男性化的壮丽。会吹好听的口哨。看《阿拉伯的劳伦斯》时,更是和他一起投入。看到影片中劳伦斯让风把自己的长袍鼓起来,想学鹰般飞翔时,他想起《山鹰的飞逝》,想起多年前那个夏季。那个神秘女孩,只在他生命中出现过半天,却将他永远改变了。
鸿飞很喜欢这影片。他们一起看了3遍。还不过瘾,她又找来劳伦斯的自传《智慧的七根柱》。看到劳伦斯写给他永远的爱人,他的同性恋人阿拉伯青年达洪的那首诗时,不多愁善感的她流下泪来。P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