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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莫失莫忘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秋微
出版社 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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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秋微所著的《莫失莫忘》并不简单是一本爱情小说,作者将众多社会事件作为故事的时代背景,俨然一部加长版的《倾城之恋》。“莫失莫忘”是贾宝玉那块通灵宝玉上刻的字,代表着一段看似完美实则无终的金玉良缘。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相爱时不离不弃,分开后莫失莫忘”,这句话是秋微对感情的信仰,也是她对善缘的执念。

内容推荐

秋微所著的《莫失莫忘》讲述:十年前,塔罗牌告诉她:如果你们在新年之前连续见三次,你们就会有至少十年的姻缘。

一场SARS降临,他们相遇相恋在布满灾难的空城。

十年间,他们历经四次告别,一再错过。

第一次分开,在夕阳之下,她看着那对拥抱的身影,心想若爱足够的话,又怎会有怀疑?

第二次分开,在这段异地恋中,她发现冷战比争吵更痛苦,索性主动告别。

第三次分开,他身陷现实低谷,但生活并没有教会她接纳与容忍。

第四次分开,十年沉浮让这两份旗鼓相当的情感,不再暴戾尖刻,各自归还彼此。他们终于懂得,好聚容易,好散才是教养。告别总会相见,哪怕是在天上。

是的,他们并未在那个新年前相遇三次,却历经了十年沉浮。不要以为决定你相爱的是两情相悦,其实我们都是受制于大时代下的小人物,更何况感情”。

《莫失莫忘》中世界上唯一比疾病疼痛还折磨的东西,就是那些分手后还残余在心头的未了情。所谓因缘,它跟欲望的多寡,情爱的深浅,都没有关系。那就是关于欠与还的宿命,两个人,因缘未尽时,怎么样都分不开,尽了,则就是尽了。

十年,因爱而为的回归,接纳,面对和成全,是彼此为对方所做的最好的事情。

目录

非典型开场

故事

后记

试读章节

等再看到许友伦,是在微信的“朋友圈”里。

确切地说,那也不算是“看到他”,只不过是我们共同的朋友发了他的照片。

我看着那张照片,心想,嗯,我们,是真的结束了。

照片上的许友伦脸上挂着人到中年后由地心引力制造出的沉着劲儿,他微笑着,像很多时候那样。

他微笑的样子我那么熟悉,甚而,或许它反复出现的次数太多,不觉中已成了一个茧,长在我的记忆里,挥之不去。

这真让人惆怅:最终,留在心底的,只是一个茧,而并非那个初初的、鲜活的笑容。

岁月让笑容化成了茧,我又怎忍心责怪内心因此时隐时现出一些悲戚?

这个笑容化茧的过程,十年。

在正常的人生中,十年的时间,不短,也不长,只不过,刚好占满了整个青春岁月——如果,我可以用“刚好”这个词。

在那个刚好属于青春的十年里,许友伦和我,我们分手过四次。

或许最后一次的告别在我看来特别确定,所以,等再看到他,想起和他在一起的那些时光时,出现在我心底的,竟然都还是他跟我之间的那些“好”。

“永诀”让我把许友伦存在在心里的样子化成了一轮明月。所有那些我们曾以诸多方式给过对方的伤害或伤怀,反而逐一淡化。仿佛,在被我自行神化过的那些“好”的映衬之下,那些伤害或伤怀,统统月朗星稀了。

是啊,我不会为失去他而后晦,后悔是对往前走的否定,而又有谁能阻止时光流逝中无法逆转的“往前走”?

我也终是没有力气去恨这样的一个人,如果恨他,就等于否定了青春,就等于否定了过去十年的自己——那个,在磕磕绊绊的生存中,为一点儿幻想中的爱苦苦挣扎的我自己。

在终于相信不再会有牵扯时,就没有了过往数次分手后的那些折磨。好像一颗长在身体里的结石,与它同在的是来无影去无踪的绵绵的疼。分明是疼,久了,也染上了瘾,好像需仰仗那份疼证明些什么。等到终于下决心割舍,剧痛之后则是终于失去隐疾的平静和松弛。

为此,我甚至开始相信“天意”的存在。

很多人的人生中,大概都会出现那么一两个人,让我们相信“天意”的存在。若那些让人奋力纠缠的过程,只是证明了自己的无能为力,天意就成了最后的告慰:所谓因缘,它们跟欲望的多寡、情爱的深浅,都可以没有关系。那就是关于欠与还的宿命,两个人,因缘未尽时,怎么样都分不开,尽了,则就是尽了。你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一段的生命带血带泪地渐行渐远,然后用告别之后的时光,去缓释那些一定有过的遗憾。

遗憾是一件好事,当一个人感到遗撼,至少代表着没有了恨,也说明,内心中,期待和恐惧在某段停歇时一度达成和解。只是,要如何安静地放置,则又是另一番未知的苦行。

许友伦是我生命中让我相信天意的那个人,或许,在他出现的那一天,就已经有过清楚的征兆,只是我当时麻木懵懂,须要生生耗尽命中的十年,才换来这样的相信。代价则是,一部分的呼吸,不知觉,在岁月里,被磨成了叹息。

十年前,我跟许友伦的第一次见面像是一个纯粹的偶发事件,且当时的情景看不出会有后续。

那是2002年初冬,我二十五岁。

我在大学毕业之后就进了一家很小的私人公司,虽然那几乎不能算是一份“正式职业”,但已是我当时能在北京找到的最好的工作。

那家公司对外宣称是“奢侈品公关公司”,实际上也就是协助高档消费品品牌开发布会,业务内容包括租场地、安排设备公司、请礼仪小姐之类的,不需要太多专业技能。

那个公司的老板是个女的,姓陈,叫陈伶伊,她让我们叫她Chloe。

Chloe年纪比我大不了几岁,精力充沛,思维敏捷,特别会跟比她强的人撒娇。公司的业务主要靠她四处给不同的客户或示弱或哭穷换来的,所以经营很不稳定,忽忙忽闲。全公司一共九个人,分工特别不明确,有事的时候一哄而上,没事的时候就一哄而散。

我起初去这家公司应聘是因为实习期间在一个杂志社,我帮他们做版面的时候刚好看了他们给Chloe做的访问。她北漂的励志故事特别符合我对首都最初的向往,以为北京的职场到处都是充满平等博爱的机会和挑战。

等真的进了公司之后,才发现“故事”只能用来读,不能真的走进故事去生活。很多词都可以有“故事版”和“现实版”两种解释:故事中的“聪明”在现实中就是“自以为是”;故事中的“机会”在现实中可能只是靠给回扣支撑着的“交易”;故事中的“追求完美”到了现实中就是“矫情”和对他人过分苛责。

故事没错,有问题的是我当时还不具备透过故事看人生的经验。

工作本身跟我的想象相差太远。

但,我也不该抱怨太多,毕竟以我当时的资历,那是我面试了十一个地方之后找到的唯一一份在四环内坐办公室还能拿到工资的工作。

并且,凭良心说,Chloe也对我不薄。虽然她平时对我的态度忽冷忽热、无规律可循,但我真遇上困难,她也不会袖手旁观。我在进公司不久后跟学生男友分手,他手扶着门框对我连续嚷出几个“滚”,脸上尽是胜券在握的羞辱。他跟我一样是初谙世事的受挫者,羞辱我是他能抓到的平复内心愤懑的唯一桥段。因我彼时寄宿在他租的地下室时,我的无家可归是他屡试不爽的撒手锏。

Chioe看我在座位上哭得很狼狈,没假劝慰,只噱慨地允许我可以暂时借住办公室的储藏室。

这份慷慨,对于一个既没存款也没姿色的落魄女文青来说,绝对是应当被歌颂为“雪中送炭”的义举。

我心里对此相当感激,当晚就在储藏室摊开了仓皇带出来的半旧的行囊。

等隔天站在她面前不知如何开口称谢时,她只是眼皮都没全抬起来地对我说了旬:

“问题解决了就赶紧好好工作吧!”

又说:“你争点儿气!要不就努力工作多挣点儿钱租个像样儿的地儿,要不就再找个像样儿点儿的男人带你过点儿像样儿的生活!”

她的热情从不往下走,也好,倒省却了许多肉麻。

我吸了口凉气退下。

她说的这两种可能,在我当时的想象中,都有点儿遥不可及。

周围没有太多人注意到我的窘境。P1-4

序言

非典型开场

早春时,我应杂志之约写一个关于“北漂”的系列采访,其中一个受访者,在我们见面聊了两次之后,有一天,他忽然来找我。

到了约好的咖啡店,他在我两米之外的对面坐下,点了一支烟,然后对着那支烟袅袅燃起的方向说:“有些话,想说出来。想了一阵子,好像只能跟陌生人说出来。”

看我未置可否,他又说:“体检查出了肿瘤,就要去动手术了。怕家人担心,跟谁都没提。别的也没什么好怕的,只是这阵子,常想到一个人,就怕这些话,如果……来不及说出来。呵呵。”

这是一个让“陌生人”难以拒绝的理由,因此我安静地坐在他对面,听他讲了他和那个女孩儿的故事。

他们从认识到分开,十年。他讲完这十年,用了四个小时的时间。

结尾时,他说:“不管以后会不会跟谁在一起,我心里始终都有一个地方,是属于她的,也不管我们以后还会不会再见。我心里都会想,只要她过得好,就好。”

这独白听起来多么耳熟,大概在我们周遭许多有聚有散的“两个人”之间出现过。

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我心底里交替出现了很多画面,有北野武的《玩偶》,王家卫的《花样年华》,甚至是胡兰成写的《今生今世》。似乎“此事古难全”是一条必由之路,路上落英缤纷,一路到头,满地是不至于落寞的遗憾。

是的,遗憾。

他脸上某一个瞬间的神情很像《暗恋桃花源》里老年的江滨柳。

能拥有这种神情的人,大多都是遗憾满满,大多都是已经低眉顺耳自愿承认了冥冥之中有一些人力难逆的力量,我们通常会把那称作是“命运”。

然而,多数人并没有江滨柳经历过的乱世可供自己把情感生涯升华成“倾城之恋”。

也不必。

“我可以把它写出来吗?”我问。

“当然可以,只是,也没什么可写的吧,呵呵,无非都是些平常事。”

那男子说,嘴角抿出一个对自己释然的笑。

他走了之后,我顺手拿起桌边一本翻开的书,那一页上,是慧敏法师说的话:“分手之后,过了很长时间,如果走路时突然闪过‘要是他过得幸福就好了’的念头,说明我也做好了要幸福起来的准备。”

嗯。这世上之事,过去了,不就都成了“平常事”吗?

况且,时光又能允许什么事过不去呢?

始终觉得,情感生涯是一生最好的修行,能安放好情感,就能安放好人生。

心之外的事,都可以不是大事。

“心”可放得下任何时代的变故,反而,并非是所有的时代都容得下“心”的增损,哪怕,有时候只是那么回头时的一念,那一路颠沛,也可以自成千古。

男子告诉我的故事,让我在那天做了一个决定,我要把它写下来,用“我”的心情。不管有多少“真事隐去”或“假语村言”,每一个在路上的人,都难免一两场狭路相逢:此生,总有一个人让你心怀惦念,让你因他才内心重获柔软,让你在念及他的时候最终清楚地明白,原来,“爱人如己”才是最终的,也是唯一的出路。

如何遇见不要紧,要紧的是,如何告别。

有些人,没有在一起,也好。

当回忆时,心里仍旧生出温暖,那终究是一场“善缘”。  因着那些心生善念,让人懂得,唯有爱让我们即成“你我”,“我们”从此是宇宙中的一体,即使不再相遇,也永远不会分开。

后记

2003年成为一个重要的年份,因为SARS。

十年之后,有很多“事情”已不太记得清,但就记得很多的“画面”。其中有一幅画面是,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独自在家,满屋子烧艾条的味道——那时候流传说熏艾条能预防SARS病毒在空气中的传播——我正在读《圣经》,当看到《马太福音》中的这几句时,我哭成了泪人。“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怜恤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

那是被迫自己把自己关在家的不知多少天,期间,传说中的人生八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在短短一个多月里,我迅速而密集地经历了其中四样。

在当时,好像真的很需要安慰和怜恤。

十年之后,当回忆那个画面时,留在心里的,就只有那天的阳光灿烂,和那次哭泣前心底受到触碰时松软下来的那种被驯服的感动。

没有了恐惧的慌,也没有了自怜的酸。

不免感叹,时光真神奇,它真的能“抚平”内心的伤。

只是,“抚平”不等于“遗忘”。经历波折时常奇怪,为什么人在碰上天灾人祸的时候心底纯良的那一面特别容易被调动,一旦天下太平反而常常会表现得锱铢必较或麻木迟钝,仿佛天性中的真善美需要磨难的刺激,方得以顺利释放。

而即使当某些发生和遭遇与此刻的我们无关,又有什么保证书能发给自己永葆健康快乐,让日子过得像贺年卡上烫金的祝辞?

这十年,有那么多共同经历,以至于最初在设计故事发展的时候,我为男女主角设计出分分合合的“社会原因”和“环境因素”竟多达四十几种。

写到后来,素材像自动跳进故事进程中一样自行取舍,我再次认命地发现,原来所有的发生都服务于内心,不论那是真实的生活,还是写作的虚拟。

这大概就是我写这篇小说最初的动因:不管经历过什么,要紧的是不要忘记保护好自己内心那一定存在的纯良,并让它尽可能多的作用于左右。天晓得当所有人最终必定会离我们而去之后,那才是这一程我们能在最后留给自己最好的礼物,所谓,爱。

哎呀,其实有时候我也有点儿受不了自己没什么节制地甩酸词儿。

你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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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0: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