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狼(中国职业打假江湖)》由太行山所著,北方狼,是以刘殿林为首的北方职业打假人“狼性团队”。刘殿林,中国著名职业打假人。本书通过写刘殿林,通过写“北方狼群”,进一步带入了王海等一批中国最著名的职业打假人,其间种种恩怨情仇交织在一起,从而形成了打假人的江湖。这是一股介于黑白两道之间的灰色势力,几乎遍布中国的每一座城市。虽然很少引起普通人的关注,但他们或圈地为王,或游走不定,左右逢源于造假者、售假商家、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地媒体、相关法院之间,目的是通过打假发财致富。这是一群亦正亦邪的人,他们高举消费者维权大旗,高调面对媒体,很喜欢扮演救世主的角色,但私下里却又经常相互攻击,甚至大玩阴谋诡计,无非为一个利字。因此,本书既是独像,又是群像,旨在以中国职业打假的群像构成故事,并在冲突中突出主人公刘殿林独特的狼性精神特质。本书风格则采取人物传记笔法,纪实报告文学风格,兼叙兼议,强调可读性。
《北方狼(中国职业打假江湖)》由太行山所著,《北方狼(中国职业打假江湖)》的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以著名职业打假人刘殿林为主角的人物传记。全书以刘殿林的个人成长历程为经,以中国民间职业打假群体为纬,采用纪实故事的方式,生动幽默的笔法,兼之以匠心独具的文化反思,全方位展开了一副波澜壮阔的中国民间消费者维权运动画卷。
在本书中,您可以看到刘殿林、赵峰、王海、郭振清等打假名人的传奇故事,也可以看到脑白金、福耀玻璃、王老吉、加多宝、黑妹牙膏等知名品牌打假的艰辛历程,更能深度探知包括生产、运输、销售全过程的假货利益链条以及假货是如何侵入并危害我们中国消费者的方方面面……
打假江湖的诞生
这是一个江湖。
有江湖,就有大佬;有大佬,就有马仔;有马仔,就有帮派;有帮派,就有猎逐;有猎逐,就有沉浮。当然,一切江湖纷争都是为了利益。
假货就此应运而生。
假货,如黄、赌、毒一样,与中国改革开放相伴相生的一个毒瘤。相信大多数中国人对假货都有彻肤之痛,且在20世纪90年代,假货之害令人发指,致人伤残的事件频频发生,中国商品的国际声誉直线下降,甚至连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也拍案疾呼:这是“信任危机”!打击假冒伪劣,事关国家和民族的前途!
中国政府要做的事情,几乎没有做不到的。
在快速掀起全民打假热潮的同时,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也顺利出台,其中第49条更是让人眼前一亮——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
可以说,导入惩罚性赔偿机制无疑是中国司法实践的一次突破。但是,让立法者始料不及的是,这一条款却催生了一大批以逐利为目标的个体打假者,中国民间职业打假的大戏也就此拉开帷幕。
正如马克思在其巨著<资本论>中引用的邓宁格的名言所说:“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
双倍索赔,100%的利润,虽然还不至于让那些打假者不顾一切法律、血红着双眼去冒险,但购假索赔已经是注定的事实了。
王海崛起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叫王海,一个来自青岛的青年人。
1995年3·15来临之际,从媒体看到关于《消法》的宣传报道后,出差到北京的王海敏锐意地意识到了其中的商机,于是壮起胆子走进了北京××大厦,先后分两次购买了12副假“索尼”耳机。但是,当王海找到商家双倍索赔时,却毫无悬念地吃了瘪。这看起来像是玩笑:一个没职没权的外地毛头小伙子,凭什么挑战国营商业企业的“权威”?但王海的聪明在于,他懂得媒体的力量!
有人说,如果没有媒体,中国的消费者维权事业将滞后10年。事实上,为了让消费维权意识深入人心,当时的北京媒体正在寻找这样一位“典型”,而王海恰恰是在这样一个最佳的时间走进了北京电视台的大门。
于是,接下来的几个月内,在媒体的“帮助”下,王海不但从该大厦成功获得了赔偿,还顺手席卷了其他十几家商场,逼迫北京众商家大喊“防火,防盗,防王海”,并开始组织力量对王海进行“口诛笔伐”,声称此类行为是欺诈,而“知假买假”的人也不应该属于真正的消费者。
然而,商家们哪里知道,王海的身上所承载的其实是将一部《消法>推向广大民众的国家诉求,于是国家工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国消费者协会等众多职能部门均走出来表态了,还有以厉以宁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以何山为代表的一批法学专家也都出来说话了——王海现象,符合既定方针,应该予以肯定。
正所谓,打假大势已成。
就这样,在一百多家媒体的密集报道下,短短半年时间内,籍籍无名的王海成了响当当的公众人物。同年12月,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更是将5000元的“消费者打假奖”授予了他,于是王海顺理成章地坐上了中国消费者民权维权运动的第一把金交椅。
果然,聪明的王海不负众望,于1996年12月在慨然接受了希望集团总裁刘永行赞助的10万元经费后,与<中国青年报》合作,注册成立了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从而将他的打假大事推向了公司化运营。一时间,北京大海公司旗下的调查员甚至发展到7200人之众。
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把视线投向全国了。
全国打假正当时
伴随着王海红遍大江南北,差不多在1996年一年时间里,各地的“刁民”便纷纷脱颖而出,曾见于报端的包括:郑州的刘正军、刘政全兄弟,广州的张磊落,天津的李承吉,南京的吴胜,成都的童宗全,长沙的喻辉,河南新乡的周春海,石家庄的郭振清,福建的丘剑冬……
中国人就有这样的模仿力。
几乎在一夜之间,在没有任何沟通和约定的情况下,各地“王海”不约而同地杀向了商场,疯狂购买假货,高举《消法》第49条据法索赔,从而纷纷走上了他们引以为“荣耀”的打假索赔之路。
刘殿林的“出世”
此时,我们的主人公刘殿林在干什么呢?
答日:正郁闷着呢。
怎么回事?原来,1995年10月,刘殿林花17万元在他老家河北唐山的滨河小区买了套房子。可是住进去没几天,一家子就傻了眼——房地产开发商早先承诺的“七通一平”(通路、通水、通电、通煤气、通暖气、通邮、通电话和道路平整)几乎没有一样儿落实到位。
水电暖倒是通了,但水是小区后面浇麦地的机井水;电是建筑临时用电,三天两头停;暖气也是用一个破锅炉烧的,结果没几天就烧爆了。暖气一停让刘殿林一家真发毛了,这数九寒天的,怎么熬?
没办法,联合了小区居民,赶紧去找开发商吧。
哪成想,开发商推三阻四,一拖再拖,一来二去就冬去春来了。
1996年4月,刘殿林等41户居民忍无可忍,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不想市里某领导批了张条子,说要考虑唐山的投资环境,结果案子就给判输了。
刘殿林这个气呀,凭什么受伤的总是老百姓?
于是,他组织带领着60多人一起到唐山市政府讨说法,讨来讨去的结果是二审继续败诉。二审败了,咱就把官司捅到省高院,如果省高院不行,就继续往北京最高院捅,往中办、国办捅,还就不信没有个说理的地方!
刘殿林的倔劲儿上来了,九头牛都拉不回。
但是,刘殿林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人心并不齐。那些财大气粗的开发商也不是吃干饭的,他们一方面派律师盯紧案子,一方面暗地里瓦解民心,结果告到河北省高院时,原来的41个原告只剩下8个。
临开庭之际,被告律师得意地对刘殿林说:“不要再跟我们斗啦,你想想,不管是人力、财力,你都不行。实话告诉你,我已经来一周了,法院会支持你?”刘殿林冷笑着说:“那就法庭上见吧!”
开发商见硬的不行,就来软的,找到刘殿林说:“我们给你5万块,你交出手中掌握的所有录像资料。”刘殿林当即拒绝,义正辞严地说:“你们算把我看错啦!”对方加码说:“再给你一个车库,只要你不带头告。”刘殿林笑了,对开发商说:“告诉你们,我刘殿林绝不当尤大!” 刘殿林想坚持固然没错,可这时他夫人不干了,说:“殿林呀,买房子已经把咱家掏空了,现在我生意又不景气,你还一个劲儿拿家里的钱去告状,再这样下去我们娘几个可只能喝西北风啦!”
刘殿林这才惊觉,不能逞匹夫之勇呀!
可回头一想,自己今后的人生方向在哪里呢?
翻开自己前半生的履历,倒也不算单调:1954年出生,1973年当兵,1979年转业,先干了几年公安,又干了几年工商,1986年赶时髦下了海,本以为可以立业发家,不成想10年打拼下来,还在倒腾五金、百货、家电什么的,到头来从国家干部混成了小商小贩,想想都窝火。
问题在于,后半辈子干什么?
常言道,人过30不学艺,人过40不改行。自己今年都42了,还能在哪一行中出人头地呢?刘殿林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苦思冥想了3天,最后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决定——打假!
P3-5
时间过得真快,从事打假维权工作,转眼已经18年了。
这18年,有血有泪,有情有义,有成功也有失败。
我已经记不清走过多少地方,应该是除西藏和新疆外的全部市级以上城市吧。没办法,假货无处不在,有假货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打假人,当然也就不能少了我“笑面狼”。
在打假圈儿,朋友们习惯称呼我为“笑面狼”。
这是1999年我带领一群打假人在全国围剿假冒“资生堂”化妆品时,媒体朋友给我取的绰号,对于我的团队,他们习惯称之为“北方狼”,而我又是“北方狼”的“头狼”。
对于这个绰号,我觉得不错,就坦然受之了,这一用便是十几年。
后来,见国内各大企业开始提倡“狼性团队”,我便偷笑。若讲狼性,恐怕我们是很有发言权的吧?不过,在打假江湖中,除了狼性,更要讲道义,还要讲情义。
而说起情义,我便不胜感慨。因为这些年,身边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遍布全国各地的打假名人就不提了,单说那些曾经鞍前马后追随过我的兄弟们,从最初的夏希军、郝建明、曲佑东、赵大江,到后来的赵峰、邓志雄、李守坤、张敏、秦兵、侯玉龙、李华东,再到现在乌泱泱的一百多名调查员,每个人身上都有故事,每次想来都会百味杂陈,真是一言难尽。
还有那些与我并肩作战的企业打假人,想起他们则心情难以平静。美晨集团的李俊、白山制药的陶其广、广药集团的陈基金、海南三叶的黄运强、福耀集团的李晨海,等等。
这些年,公司我更是开了好几个。从最初的广州笑面狼公司,到后来的广州汇狼、海南神鹰,直到现在的北京北方狼商务调查公司。我想,我该从这里退休。因为岁月不饶人,不觉间我已经步入了中国人常说的花甲之年。60岁,已经是退休的年龄了。
中国的假货,打也打不完。当初的维权理想,也只有交给后来者了。
因为萌生了退意,所以就想给过去做一个总结,算是对自己这18年来的打假维权之路做一个交待吧。怎么总结呢?有朋友建议我,拍个电视剧吧,就叫《北方狼传奇》,定能大火特火。然而,思来想去,我总觉得有些不妥——电视剧,毕竟杜撰的成分太多,离真实的打假太远。“那就出一本书吧,可以写成人物传记”,那位朋友继续建议。他说,他认识许多大作家,都是腕儿。
写传记,我心动了。
不过,我没有选择朋友所说的那些大腕儿。因为我突然想起了一个人。这个人叫刘志,是我早年打假时结识的一位朋友。当时,他在媒体做记者,专门从事批评报道,没少写我们这些打假人。更重要的一点是,1999年年底刘志竟然辞掉了本职工作,一口气跑了全国十几个城市,采访了数十位职业打假人,写了一本叫《中国打假帮>的书。当时,我和刘志还一起“闯”过全国人大法工委,去采访著名的“消法之父”何山先生。记得那时候,有一名叫张鹏程的记者还给刘志拍了纪录片,在全国数十家电视台播出过。虽然,那本叫《中国打假帮》的书因为曝光部门太多,没有出版社敢出版,但有一点可以确信无疑,刘志这个人对中国民间职业打假人很了解,并且有一腔热情。
于是,我找出电话号码给刘志打了过去。对于我的请求,刘志想了半天,最终还是答应了。这些年,他写过剧本,拍过电视,做过管理,现在则是燕赵国学馆的馆长,专门从事传统文化推广,每天都忙着去给企业学校讲四书五经。国学,貌似离打假比较远。不过我知道,因为那本没出版的书,刘志对打假维权一直耿耿于怀,这次我请他写传记,也算帮他了却一个心结吧。
果然,刘志马上就提要求,说写传记可以,但那类歌功颂德的东西不写,而且你要做好被批评的思想准备。我便笑,说兄弟你放心,我刘殿林什么脾气秉性,你还不知道吗?你尽管如实写,把你对打假圈儿全部的想法都写出来,只要真实,我不’怕挨骂。
就这样,我和刘志一拍即合。
接下来,刘志开始陆续地写,我则逐章地读,开始艰涩隐晦,后来渐入佳境,甚至多有让人拍案叫绝之处,直到一年后全书杀青,我依旧恍然于那18年的激情燃烧岁月中,最后掩卷扪心,书中写的究竟是我刘殿林吗?
不得不承认,刘志老弟立意深远,匠心独运。在书中,他有时把我骂得哑口无言,有时则把我“捧”得云里雾里,然而三思过后,却发现其又始终未脱离这些年我所经历的人和事。
这样的传记,很是出人意料,却又让我很开心。哈哈,用它来做为我退隐打假江湖的礼物,值了。
刘殿林 2013年11月30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创新,虽然这是发达国家一直以来的普遍做法。这一制度通过利益驱动让每个消费者都可能成为公民检察官,极大增加了经营者的违法风险成本,从而增加了消费者整体的福利。
——王海中国打假第一人
打假,就是要用真凭实据去维护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这符合所有消费者的诉求,也符合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要求。做这件事要有勇气,更要有良心,刘殿林就是这样,“有脊梁”的铮铮铁汉!
——倪依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足智多谋北方狼,企业卫士打假人。刘殿林以狼自比,其团队充满狼性,恰如其分,实至名归。
——黄本坚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亲历“北方狼”为脑白金打假,可谓惊心动魄;再读刘殿林的《北方狼》一书,不胜感慨,当真时势造英雄啊!
——费拥军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
“北方狼”矢志打假18年,实为中国名牌产品、中国企业之福。
——汝继勇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