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以来民事法律的表达与实践(历史理论与现实共3册)》由黄宗智著,本书的英文原版,为1996年由斯坦福大学出版社推出的Civil Justice in China: Representation and Practice in the Qing一书,系黄宗智教授当时主持的“Law, Society, and Culture in China”系统丛书之第一种。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于1998年以《民事审判与民间调解:清代的表达与实践》为书名推出中文版,后由上海书店出版社在2001年改以《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之名出版,并于2007年重版。上述版本如今已然售罄。
《清代以来民事法律的表达与实践(历史理论与现实共3册)》由黄宗智著:仅从法律文本和理论来看,当今的中国法律似乎完全拒绝、抛弃了传统法律以及革命法律,走上了“全盘西化”的道路。但是,如果通过法律的实践历史来看,中国法律则明显是个混合体,其中有旧帝国传统的延续和演变,也有新革命传统的创新和延续,更有对西方法律所作,出的选择性转释和改造。《清代以来民事法律的表达与实践(历史理论与现实共3册)》是作者以这25年研究清代以来法律史的一些基本认识,试图指出创建具有中国主体性和符合中国社会实际的法律的方向,试图初步勾勒出其可能的图景。
卷一
第一章 导论
研究资料
“民事法律”和“民事调判”
一些初步的思考和结论
第二章 范畴的定义:共产党革命胜利前华北
村庄的纠纷和诉讼
家庭纠纷与诉讼
邻里纠纷和诉讼
契约纠纷和诉讼
其他的纠纷和诉讼
刑事司法系统
村庄诉讼和县法庭记录
第三章 处理纠纷的非正式系统:共产党革命
胜利前华北农村的民间调解
契约和交易:中间人
社区和宗亲调解人
调解的原则和方法
民间调解中的妥协、道德和法律
民间调解的滥用
民间调解与权力关系
第四章 处理纠纷的正式系统:大清律例与州县审判
土地案件
债务案件
婚姻案件
继承案件
妥协的运用
无胜负案件
从法律实践看大清律例
第五章 介于民间调解与官方审判之间:清代纠纷处理中的第三领域
清代诉讼的三个阶段
中间领域的纠纷处理
第三领域中的弊端的各种原由
正式性、非正式性以及第三领域的纠纷处理
第六章 清代民事调判制度的两种型式
宝坻一巴县型式
淡水一新竹型式
横向(共时)型式与纵向(历时)变化
第七章 诉讼的规模、费用和各种策略
民事诉讼的规模
民事诉讼费用
“衙蠹”
当事人的抉择与策略
第八章 从县官“手册”看清代民事调判
仁治的理念
视事实情
州县活动中的德治文化与实用文化
受理状词
“细事”与“民事”
第九章 马克斯·韦伯和清代法律及政治制度
法律制度
政治制度
“支配”和“权力”
附录A
附录B
引用书刊目录
索引
卷二
第一章 导论
议题与分析角度
过去的研究
对研究结果的几点说明
上篇 从清代法律到国民党法律
第二章 清末民初的民法:修订过的《大清律例》
清末法律改革
民国对经过修订的《大清律例》的援用
清代法典中的民事条例
清代法典的更改
第三章 清末民初司法制度的改革
晚清司法行政改革
贯彻新的法律体制
第四章 1929~1930年的国民党民法典
国民党法典的起草
从禁与罚到“权利”
资本主义对小农经济
男女平等
社会公正与矛盾倾向
习俗对成文法
下篇 清代与国民党民事法律制度的比较
第五章 典
清代的法典和习俗
清代的习俗与法庭行为
民国时期的典惯习
持续的问题
第六章 田面权
习俗中的佃权与所有权的起源
双层所有权的常规与语汇
成文法
适应与对抗
司法实践
第七章 债
生存借贷与资本主义信用
司法实践中的延续与新发展
法律和惯习间的拉锯战
第八章 赡养
民间惯习
习俗与法律
第九章 清代法律下妇女在婚姻奸情中的抉择
司法分类与相关的法律
清代的构造
司法实践与社会惯习中的变异概念
妇女作为受害者
消极自主的负担
第十章 国民党法律下妇女在婚姻、离婚和通奸中的选择
国民党法律下妇女的自主
实践中的妇女自主
第十一章 结论
清代法律和民间习俗的逻辑
清代的司法实践
向现代法律过渡
现代化的地方实践
附录
引用书刊目录
中、日文(按作者姓氏的拼音字母顺序排列)
英文
索引
卷三
第一章 导论:中国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
相对理论而言的实践:美国法律形式主义与其法律实践历史
相对表达而言的实践:清代法律
相对制度而言的实践:男女继承权与其实际运作
不同于形式主义理论的实践历史
离婚法实践与法庭调解制度oo
第三领域和集权的简约治理
简约治理下的社区调解制度
第二章 社区调解的过去和现在
20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的社区调解
来自明清时期徽州的另一例
集体时代的社区调解
改革后期的社区调解
民间调解的可能前景
第三章 集权的简约治理——以准官员和纠纷解决为主的半正式基层行政
历史证据
集权的简约治理
儒法合一的治理
当代中国的科层制化和简约治理
第四章 离婚法实践——当代中国法庭调解制度的起源、虚构和现实
毛泽东时代民事法律制度
历史起源
离婚法实践与整体的民事法律制度
第五章 取证程序的改革:离婚法的合理与不合理实践
从实地调查到庭审调查
历史环境的变迁
取证制度在离婚法中的实际运作
纯形式化的取证运作
实质性调解的延续
新形式正义以及形式、实质正义的合并
两不是的司法权力滥用
总论
第六章 民事判决的过去和现在
大陆形式主义与清代司法
儒家的表达与清代的法律实践
大陆形式主义与民国民法的中国式原则及实践
法律形式主义与当代中国的法庭实践
法律变革和中国当代立法
第七章 法庭调解的过去和现在
清代的调解观念
清代的法庭实践
民国时期的调解
1949年后中国的调解意识形态
1949年后中国的法庭调解实践
调解与判决之间
当代中国法庭调解的性质
清代、民国和1949年后的中国调解
中国法庭调解的逻辑
第八章 中国法律的现代性?
美国法律的现代性
后现代主义与现代性问题
中国法律的现代性?
前瞻
第九章 结论:历史与现实
引用材料
附录 进一步的探索:简介
附录一 中西法律如何融合?
道德、权利与实用的三维体系
调解制度
离婚法
赡养—继承法
侵权法
刑讯逼供问题
刑事和解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二 历史社会法学:以继承法中的历史延续与法理创新为例
一、赡养
二、继承法
三、家庭一体与夫妻一体
四、中西法律的并存与融合
五、家庭主义与个人主义之间的张力
结语:历史社会法学
参考文献
建立“历史社会法学”新学科的初步设想
附录三 重新认识中国劳动人民——劳动法规的历史演变与当前的非正规经济
一、劳动法规的历史演变
二、全球视野下的非正规经济
三、中国的农民工
四、城镇的正规与非正规就业人员
五、乡村的就业人员
六、中国的正规经济
结论
参考文献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