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保险合同总则专题
保险法上的“事实模糊规则”
退保何须批改
火灾认定的法理分析
亿元保险讼案赔付别解
附条件与附期限对被保险人的可能影响
建立我国的暂保制度
临时保险缺乏与保险保障之延长
告知义务中的“理性人”标准
禁止反言及其在我国的运用
英国法对代填投保单的处理
新增订不可抗辩条款存在的问题
概括性免责条款之效力
保险期间错误的解决
损失通知的四种立法例
赔付期限之改进
出险时未出单的赔付问题
合同变更应保留证据
保险合同解释规则之公正适用
第二部分 人身保险合同专题
年龄错误与保险诈骗关系之协调
同意投保与保险利益
前妻可否仍为前夫之受益人
受益人变更中的通知义务
受益人先死亡之保险金归属
受益人之债权人对保险金的权利
受益人杀害被保险人的法律后果
违反寿险免责条款的处理
台湾地区儿童死亡保险之修正
未成年人死亡保险的世界立法模式
我国未成年人死亡保险规制的缺陷及修正
死亡保险特殊规制之完善
未签名投保单的效力分析
航意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犯罪拒赔”质疑
犯罪拒赔的三重困境
自杀与犯罪条款矛盾之选择
人身保险中的危险增加
信诚案焦点问题再探讨
自杀案首判中的“意外”问题
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的改革
第三部分 财产保险合同专题
家庭除外责任条款之美国经验借鉴
借车还车与保险赔付之困境
免责条款与因果关系
商业三者险与精神损害赔付
事故原因不明的保险赔付分析
第三方估价机制的建立
同等责任下的保险赔付
公众责任险的赔付判断
“第三者”与说明义务
车辆转让需否二次说明
英国财产保险中的暂保单制度
家庭成员免责的无效性
车贷险指定的非法性
超额保险与保险价值之关系
机动车改装与危险增加
美国公证保险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代位求偿适用于合同关系
同案异赔的代位求偿解析
责任保险直接请求权制度的改进
地震中的汽车损失化解方案
加州地震保险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第四部分 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专题
交强险性质探析
“第三者”的法律界定
“车上人员”及其赔付问题
交强险中的机动车范围探讨
一方未投保交强险的责任承担
投保人解除交强险合同的理由分析
交强险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
交强险财产损失保障之合理性
交强险保险人的诉讼地位
交强险“无责赔付”困境之破解
过错因素对交强险审判的影响
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的赔付范围
交强险赔付数额划分之改进
交强险垫付限额质疑
“赔偿”,抑或“垫付”?
交强险垫付情形的扩展
肇事逃逸的垫付主体
无名氏汽车保险金的归属
路边泊车无需无责赔付
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赔付
第五部分 保险业法专题
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的强化
保险业面对反垄断法
美国保险业与反垄断法规制
车险价格垄断第一案的两个问题
劳动关系?抑或代理关系?
《劳动合同法》下的营销员制度走向
从保险业法修改看保险消费者保护
养老保险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评《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超越说明义务
——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办法》
相互保险公司基金的法律性质
存款保险制度:意义及问题
保险公司侵权行为的防范
保险行业协会制定规则的权限
美国的保险法律
按责赔付:原因及其改进
后记:另一种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