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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欢喜城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林培源
出版社 长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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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试读章节

叶贞青的城是块华彩的琥珀,生老病死、爱恨情仇,都密密匝匝裹挟其中了。

她在这座城市生活,一日一日,连呼吸都调成了熨帖的节奏。入了夜,这城便是灯火璀璨,像镜子,摊成一派支离景象,她的灵魂也跟着碎做一瓣一瓣的。时常有飞机掠过城市上空,它们是剪,而天是柔软的帛,它们裁剪天空,留下一道道狭长的伤口。长长的轰鸣由远及近,这时会有轻微的压迫感从耳膜渗进来,细细碎碎的,像水挤破颓圮的堤坝。她痴痴望天,好像天是面镜子,可以照出她所有的美丽及不堪。轰鸣声飞远了,豁然投下一阵凛冽的错觉。这一刻城市阒寂无言,天空是双眸的延伸,她的心被拉扯着,“呼”的一声,抽丝剥茧,飞远了,消失了,再以极慢极慢的姿态,悄然坠落。

——我知道你没有见过她,在这个故事里她是叶贞青,可能在其他地方她叫别的名字。不过没关系,真的。叶贞青在一家社区医疗服务站上班,是个护士。这座城市,类似的医疗机构很多,几个社区就配有一所。叶贞青习惯称它“诊所”,这样叫起来方便多了,不拗口。诊所处在社区侧门,临近马路,门口种着几株高大的玉兰,与绿化带遥相呼应。风吹过,空气中有好闻的花香。诊所不是很大,但药房、诊室,内外科室一应俱全。遇上些小病,能应付过来的,附近居民一般都会就近治疗。虽然没能继续本职工作(她大学的专业是助产护士),不过没关系,这样就很好,她喜欢随遇而安。打打点滴,处理伤口,缝针,拿药……这些基本的医护工作她还是拿手的。前阵子为了申请挂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牌,诊所里上上下下好一阵忙。因为是第一份正式工作,叶贞青干起来自是卖力,朝九晚五,在刻板的节奏中,遂逐渐活出温润的颜色来,眉目间,也有了随遇而安的姿态。这里医生护士清一色女的,俨然小小的“女儿国”。有两个女护士和叶贞青年龄相当,一胖一瘦,闲暇时爱聊聊八卦,不过心眼一点都不坏,叶贞青和她们相处甚欢。

叶贞青近视,看东西习惯性蹙眉,刻意将焦点保持在某一位置上,这并不妨碍我们细细看她的相貌,她身上有种如水的宁静,头发黑亮,梳得一丝不苟,有时扎起来,有时放下,她略略的瓜子脸,眉毛细细长长的,和着一双明眸,薄薄两片唇时常紧闭着,很少笑,浑身上下干净,就像一株喜阴却向阳的植物,如果凑近一点看,还能瞧见下巴靠近嘴唇的地方一颗针尖大小的黑痣。

下了班,她习惯慢慢走,汹涌的呼吸和杂乱的步伐在身边水一样流过。但她顾不得这些,在繁芜中找丢了的自己。只有这时她的孤寂才是真实的,孤寂将她裹住,再虚掷于浪浮。这时偌大的城不存在一个叫叶贞青的人,也没人在意谁叫叶贞青。这些都无关紧要,真的,因为最要命的是,她就活在一方逼仄的天地里,连周围那团空气,都不是她的。

从诊所回到住的房子,大约半个钟头。

途中要路过一座天桥。这座城市,这样的天桥司空见惯,它们是横跨马路的人行道,它们驮着沉重或轻快的脚步,像马驮着旅人。叶贞青喜欢站在夜里的天桥上俯瞰车流,橙色的灯光打出一片迷幻的颜色,长长的马路淹没在光晕中,慢慢流成河。叶贞青拿起手机拍下来。她喜欢这样日复一日寡淡的风景——也许还谈不上风景,但喜欢.就是喜欢,上了瘾似的。

不下雨的天气,天桥像个风尘仆仆的旅人,边缘满栽的勒杜鹃开得寥落,但毕竟为这单调的街景添了景致。逼仄的天桥两边摆满地摊,卖的都是些便宜货,吃的用的,一应俱全:臭豆腐、烤番薯、葱油饼、文具、鞋子、卡套、手机配件……它们互不干扰,一字排开。天桥本来就窄,如此一来行人就只能摩肩接踵了。劣质油味飘散开来,众声喧哗,蜷缩在角落里的行乞者被这天桥的热闹所淹没,简直成了天桥的摆设,日复一日,他们的脸孔沾染了这城市的寥落,看起来愈加苍老了。有的小贩将电动车开上天桥,车后座支起一个铝合金的箱子,箱子里摆满了仿制名表;也有的放一张桌子和凳子,贴手机膜;还有卖蟑螂药的,挂着夸张搞笑的广告牌。不过更多的摊子只在地上铺一块布,摆上货,方便城管来时卷起走人。

在广东话里,这些做小生意的叫“走鬼”。叶贞青觉得这名字起得有意思,鬼这东西一向来无影去无踪,偏偏前头还加个“走”字,就更显出广东风味了。粤语里的“走”即“跑”的意思。“走”和“鬼”组合到一起,立刻有了浓浓的市井气。人们批评说这座城市没有人情味,只是赚钱的地方。但她不这样认为,她觉得有无人情味,要看这城市是否有熟悉的气息居于其问,如果有了这熟悉的气味,那它就不是冷淡的、陌生的。叶贞青路过天桥,走过其他摆满地摊的街道,某些熟悉的街景会惹起她淡淡的怀恋,这种怀恋掺杂了些许人在异乡的孤独感。她是潮汕人,老家在澄海,在那里街市总是热闹的,流动摊贩沿街排开,吆喝声说话声混做一团。人们不去超市也能买到日常所需。如此看来,没有地摊的城市总归缺了点什么。地摊就像那些四处迁徙的动物,不管这天地如何寂寥寥、空荡荡,它们都能随遇而安。

叶贞青在天桥买过一只闹钟,卖钟的是个长得很黑的中年妇女。那时是冬天,女人怀里的男婴裹得密实,冷风吹得她脸颊红红的,额头有很深的皱纹,头发却梳得一丝不苟,只有一缕刘海儿垂了下来。大大小小的闹钟摆在地上,泛着街灯的光。中年妇女操一口成都话问她:“你要啥子嘛?我给你挑。”叶贞青刚想说“我自己来就行”,那女人不由分说弯下腰,一手抱着孩子,另一只手利索地拎起一只红色的闹钟,露出黑黑的牙说:“靓女,这个好正的!”叶贞青对她突然转过来的广东式普通话颇为惊讶,她尴尬地笑了笑,又看了看她怀里的孩子,他正睁着一双黑漆漆的眼睛盯着她,像只小兔子,叶贞青想:“如果买了个劣质产品,就当做件好事吧。”于是她付了钱。女人接过钱,顺手就塞进裤袋里,再扯了个塑料袋装好闹钟递给叶贞青,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

临走时,叶贞青想摸摸那孩子的头,转念一想还是作罢。她留恋地看了一眼,就走了。她对小孩很疼惜,这疼惜与生俱来,是渗进了血脉的。

她抬头看了看,天空整片整片被灯火照得通红,好像城市某个地方起了大火似的。P11-14

后记

这是我的第三部长篇。

写这个故事,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在打点好行装准备出发前,我踟蹰不安,我反复问自己:“你准备好了吗?真的要讲这个故事吗?”——仿佛不把后顾之忧连根斩断,我便无法踏上这段全新的旅程。这是一个写作者惯有的怯懦,我所害怕和担忧的是,在面对一片陌生和虚无的境地时,我会不知所措,甚至会因为恐惧而中途放弃。

这个念头缠绕了我好久,像一个顽固的魔咒,除非将故事写完,否则休想摆脱它。

这部小说,自去年十月份开始构思,年底落笔,一直到今年六月份完成初稿,一共花去九个月的时间。这九个月的日日夜夜,在沉浸于故事的罅隙,我常会停下来问一问自己:如果故事讲完了,它最终会以怎样一番面目示人?这是一个在当时完全无法回答的问题,因为它超出了事物原本的逻辑顺序,除非走到终点,不然谁也不知它最终会落入哪个方向。即便现在,它被很多人阅读和评论,遭遇称赞或贬斥,但我相信,你所看到的那个叶贞青,你在文字里邂逅的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物,他们始终和我预设的有着极为迥然的质地。这难道不是最值得一个写作者沾沾自喜的地方吗?抛开故事被解读后的万千意象,这个构筑故事的过程本身就令人无比着迷。

写作大概与设计和建造迷宫无异,一如博尔赫斯笔下那座小径分叉的花园。你走进来,再顺着交缠在故事背后的脉络一步步追寻,类似探险,因为谁也不知道最后的出口在哪里,更不知道走出去之后,面对的又是何等陌生迥异的世界。

这期间有过停顿,是那种完全不知道如何写下去的状态。特别是在中间部分,叶贞青遇上骆骏之后发生的故事,因为拿捏不好人物的心理和情状,致使我一度中断了书写。推翻,重来,再反复修改,直到遣词造句乃至细节场景都润色得与预想的相去不远,才肯重拾沮丧不甘的心情继续后面的章节。这个过程很考验写作者的耐心,真的,越是写到最后,越是如履薄冰,再也没有好几年前刚开始写小说时的那种毫无顾忌。那时年少,青黄不接的时节,不知天高地厚,凭着胸腔里那股横冲直撞的“激情”,一着笔,便肆无忌惮一泻千里,同样的,也只有在经历一番砥砺,重新审视当初的书写状态之后,才会清醒过来。

“为文生事”,甚至牵强附和,是许多年轻写作者不易摆脱的痼疾,我也不例外。只是,唯有书写才是解脱“原罪”的最佳途径。这是一条不归路,当我选择了,当我全副身心投入进去,文字带给我的迷狂以及由此获得的精神愉悦,是其他任何东西所无法比拟的。

写《欢喜城》,是在去年十二月,距离上一部长篇《锦葵》也已过去了近一年的时间。“来时正值年纪莽撞,去时恰逢岁月荒唐。”这个时段不长,也不短,恰好可以供我遗忘上一部小说留下来的惯性,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我所要做的,就是将它们分条缕析,统统从记忆的仓库里清扫出来。我知道,倘若我带着那些自以为是的“优点”去敷衍新的故事,最后所能拾取的,不过是一丁点可怜的文字残渣——对一个写作者而言,这无异于自取其辱。

之所以会写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女孩子因为年幼时目睹弟弟天折带给父母的苦痛,长大后当了助产护士,在接生那些鲜活的生命时,她有意或者无意地想到了类似“宿命”的东西。直到她因为各种阴差阳错的原因抱养了一个弃婴,某种类似“赎罪”的意识才终于在心底萌芽了,喷发了——这是因为,写这部长篇的时候,恰逢姐姐生了孩子。这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它直接导致了我笔下故事的最终走向,以及为此所作的调整。

四月三日凌晨,姐姐忽然肚子剧痛,被姐夫连夜送进医院。

我是在那天早上接到小妹打来的电话的,慌乱之余,莫名的恐惧在心里翻滚。因为距离预产期还有近一个月,这突如其来的状况,令我们一时乱了阵脚。因为如果是早产的话,对胎儿十分不利。对我们一家人来说,那是一个迟滞而浓重的日子。那天上午,我由深圳出发赶往广州,母亲则在澄海老家搭了最早的一班长途大巴。一路上我提心吊胆,被从未有过的慌乱与担忧啃噬着,极为难受。我暗自祈祷,希望姐姐和肚子里的孩子一切顺利。所幸的是,我与母亲会合之后,在赶往医院的路上,姐夫打来电话说,母子平安,生了一对双胞胎,而且都是男孩。我与母亲相视一笑,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陪伴姐姐的那几天,医院里来来往往的医生、护士以及产妇和家属,都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我去保温室看望两个刚生下来的孩子,他们那么小,小到让人心疼,以至于后来,他们出院了,抱回家,孩子带给我的种种震颤,都引起我的思考。这些零零碎碎的思考,被我带入了小说里。那阵子,《欢喜城》被暂时搁置一旁,而我得以从节奏混乱的长跑中停下休憩。对于已经跑得气喘吁吁的我来说,那是很神奇的体验:孩子的出生打开了一扇门窗,有光透进来,我好像模模糊糊看到了故事的完整形态,好像触摸到了它柔软的内核。但眼之所见,替代不了真正的书写,我嗅到了消毒水的味道,闻到了婴儿身上溢满的奶香,甚至能够听到呜咽和号啕大哭的声音——可是最后我什么也看不到。对一个写作者来说,他应该是目盲的,我和故事最亲密的接触,不是我看到它,而是在和它近距离拥抱的时候,我们的心贴在一起,脸贴着脸,可是我们谁也看不见对方。

这样一种神奇的体验,在我写完整个故事之后,得到了更充分的印证。我身边最亲近的人,她见证了这部小说诞生的过程,我也曾试图与她讨论人物和故事情节,然而,这些“纸上谈兵”终究抵不过一个完整文本呈现后所产生的“震慑力”。也是她,在阅读完整个故事后,几乎切中要害一般,将我心中原本模糊不清的东西提挈出来,使我恍悟:原来我写下的,是这样一个故事!

——可是,为什么写的时候却浑然未知呢?

完稿的那个夜晚,正值六月酷暑。修改完最后一个章节,我便迫不及待出门将它打印出来。那时距离我大学毕业,离开深大还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凌晨,学校周边的打印店只剩下寥落的一两家还在营业。店主原本要打烊了,在我的央求下,终于网开一面,做完当天的最后一桩生意。书稿打印出来,装订成册,还散着余热,捧着它,我以为自己会平静如水的,谁知道目睹了这个“新生胎儿”的诞生,再翻阅那些密密实实的文字,我还是难平兴奋的心情。不过,这种感觉却和写完第一部及第二部长篇截然不同:《薄暮》是近乎年少轻狂式的情感喷发,支撑故事内核的,是一股沉重的“怀旧”情绪,以我当时十九岁的年纪,叙述时空跨度如此之大的家庭变迁,明显力不从心;而到了《锦葵》,那种不假思索的写作方式收敛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叙事上的“实验性”,因为用了叶重阳和叶明生姐弟的视角交替讲述,从某种程度上,我是在自我“降低”讲故事的难度;至于现在这部《欢喜城》,我所能做的,就是摈弃一开始“敝帚自珍”的那些投机取巧的叙事模式,不管是语言,还是惯常的观照事物的方式,都被一一抛开了,我想做的,就是回归最原始质朴的“说故事”的形态,将这个不算曲折跌宕的故事原原本本、老老实实讲出来。

许多个日夜,我是怀着一种近乎虔诚的心态来面对《欢喜城》的。夜深人静,周遭遁入黑暗之中,故事才会若隐若现浮上来。敲下一行又一行的字,修改,重来,如此,反反复复。我也是第一次体会到故事的“难写”,它需要我从那些陈旧的轨迹里跳脱出来,重新审视,尽可能地调和“克制”和“恣意”这两种极端的情绪。写累了,喝咖啡提神,饿了,吃事先准备好的夜宵,或叫深夜的外卖;倘若在白天,我时常是抱着笔记本窝在深大图书馆的角落里,集中精神,写上一两个钟头,回到宿舍之后,再一次打开文档时,再重读一遍之前写下的段落,进行修改,直到满意了,再继续往前走。

这大体便是我写《欢喜城》时的状态。

笔下的那些人物:叶贞青,骆骏,路鸣,天宁,乃至故事里那些长辈们,我和他们素未谋面,纵使相逢应不识,但冥冥中有股力量引领他们走进我虚构的那座“欢喜之城”。他们的喜怒哀乐,他们的爱恨情仇,分成了几股交缠在一起的洪流,在我写到刺痛痛到哀伤的时候,它们“轰隆隆”裹挟而来,只需短短的一瞬间就能将我淹没。

所有的人物里,我最疼惜的,无疑是叶贞青。她和《锦葵》里的叶重阳是全然不同的两个女孩子。重阳炽烈,贞青隐忍,然而,相比之下,我是更倾向于疼惜叶贞青的。至少,她对加诸自身的命运所作的挣扎和抗争,是远远比叶重阳更为轰烈的,而这轰烈,用的不是外在的“叛逆”,而是内敛乃至痛苦的“承受”:承受生命的苦痛,承受俗世的垂怜。最终,叶贞青所享有的,是一种淡然平常,却非人人皆能拥有的幸福——倘若它可以称之为“幸福”的话。

——以上这些,便是我关于这部小说所要说的,是为记。

林培源

2011年8月5日凌晨于澄海家中

目录

第一部 琥珀之城

 第一章 时间是离弦的箭

 第二章 我是一座幽暗的离岛

 第三章 城市的另一面

第二部 沉睡之城

 第四章 悲伤从来不会有答案

 第五章 拥抱是最疏离的姿态

 第六章 欲望把眼前的地板铺满

第三部 应许之城

 第七章 穿过我青春所有说谎的日子

 第八章 所有日子都是云上的日子

 第九章 最幸福的事,原来是悲伤的歌

尾声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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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欢喜城》分《琥珀之城》《沉睡之城》《应许之城》三部分,以第三人称讲述叶贞青,一个徘徊在伤害与救赎之间的八零后女孩的故事,“城”是舞台,人是粉墨登场的角色。矛盾重重的家庭、与骆俊、路鸣之间的情感纠缠以及在城市遭遇的人和事,这些构成了“欢喜城”的悲欢离合,《欢喜城》是继《薄暮》《锦葵》之后,作者林培源第一次以全新姿态挑战新故事、新题材,试图将叙事野心深入人和城的内核,演绎新城市的故事。

编辑推荐

和作者林培源之前出版的《薄暮》《锦葵》相比,《欢喜城》更注重叙事的平稳和内敛,在故事题材和人物形象的刻画上,都力求做到客观传神、简练明快。与大多数书写年轻人成长故事的小说相比,《欢喜城》在讲故事的技巧上以及所描述的人和城的关系,所传达的对世界、对人生的体悟上,都会显得更加成熟老练,力求摆脱校园爱情故事的“学生腔”,以更加精准的文字,描写人情世故,爱恨悲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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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7: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