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由杨萍、魏敬淼编著的《税法学原理》共分为三编:
第一编包括税法及其调整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税法原则、税法的构成要素及其分类和税法在中国等内容。在这一领域,首先让学生领略税法的基础知识,它是学生认识税法的第一步,是他们进入实体税法和程序税法并通向税法最高境界的基石。
第二编包括商品及劳务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和行为及目的税法等内容。学生以第一领域的知识作为基础,自然走进实体税法领域。在这一领域,学生将会领略世界各国、尤其是中国各种具体税种在法律制度上的产生、发展及其内容,从中感受到实体税法的趣味性和奇妙性。
第三编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等内容。在这一领域,让学生了解如何使有趣、丰富、具体的实体税法得以实现,使学生明白如果没有程序税法,再好的实体税法也只是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