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纳比·鲁吉(精)》中狄更斯描写了五个家庭和两对情侣。这是极其大胆和令人惊骇的构思,没有对自己充分的自信,恐怕很少有人敢在一部数十万的小说中容纳这样繁复的情节。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虽说也描绘了几个家庭(族),但他几乎是用了一百多万的字的篇幅才全部装下。狄更斯的小说笔法在这部小说中几乎达到随心所欲的地步:当我们对华伦宅邸刚刚感到兴趣,他的笔尖又把我们引向瓦登一家,在那个家庭里,瓦登太太和她的女仆米格丝小姐几乎立刻又引起我们的注意,而学徒西蒙·台波提令人吃惊的暗夜活动又精巧地埋下关乎未来暴乱的伏笔。如此等等的构思铺设,无一例外,都是在简洁朴素中进行,直到进入小说宏伟与激烈交织的核心。
发表于1841年的《巴纳比·鲁吉(精)》是狄更斯的第—部历史小说。
小说以发生于1780年的“戈登暴乱”为中心,展示了当时伦敦的生动历史画卷。暴乱首领乔治·戈登勋爵是个充满幻想和虚荣的人物。在他煽起宗教狂热之后,怀有各种个人动机的人及黑社会成员纷纷聚集在他周围,打着他的旗号到处为非作歹。小说中或虚构、或真实的情节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展开的。
同狄更斯的其他作品一样,《巴纳比·鲁吉(精)》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对各种人物间矛盾冲突的揭示鞭辟入里。而贯穿小说始终的白痴巴纳比极不寻常的一生及与他终生为伴的渡鸦格里波令人惊异的种种表现,则为小说镀上了一层传奇色彩。
这些传说和许多其他类似性质的故事究竟是真是假,姑且不去管它,反正“五朔节柱”确是一所古老的、很古老的房子,也许就像人们说的那么古老,也许比所说的还要古老。遇到房子的年代不详时,往往会发生这种情形,正好比在上了一定年纪的妇女的身上,也会发生这情形一样。房子的窗子都是老式的菱形玻璃格子窗;地板全已下陷,凹凸不平;天花板已被时间之手弄得黑黑的,而且由于横梁粗大,显得笨重不堪。门道上面是古老的顶棚,雕砌得希奇古怪。夏季的晚上,一些较受优待的顾客就在这门廊里,身子靠在两把铁板一块似的高背扶手椅里抽烟喝酒,是啊,有时还哼哼唧唧地唱些好听的曲子。这两把椅子活像神话里的一对恶龙,守卫着这大房子的门口。
有些房间已废弃不用,在这些房间的烟囱里,多年来燕子已筑起了窝。从早春到晚秋,成群结队的麻雀在房檐下嘁嘁喳喳乱叫。在凄凉的马厩和外厢房周围,鸽子多得除了客栈老板以外谁也数不清:家鸽、扇尾鸽、翻头鸽和凸胸鸽打着旋儿、兜着圈儿飞来飞去;这番热闹景象也许和房子肃穆而素静的特点不很协调,可是其中一些鸽子整天在发出枯燥的“咕咕”声,这倒和房子十分相配,仿佛唱着催眠歌哄它入睡一样。那伸在底楼之外的楼面,那昏昏沉沉的小块窗玻璃,那突出于小径上方的房子前墙,都使这幢老房子看来好像在打瞌睡。的确,无须费劲地多加想象,就可看出这儿还有其它和人相似的特点。房子原本是深红色砖块砌成的,但早已经褪成黄糊糊的颜色,很像老人的皮肤;原先很坚实的木料已经腐朽得宛如龋齿蛀牙;而蔓延各处的常春藤像是抚慰晚年的温暖外套,让绿油油的繁枝茂叶把凋敝衰老的墙壁紧紧裹了起来。
房子虽上了年纪,精神却还矍铄。夏秋的簿暮时分,每当晚霞斜照邻近森林中的橡树和梣树枝头,这古屋便分享夕阳的余辉,显得颇堪与众树为伍,而且其精力之足可使之再维持多年。
我们要谈的不是夏秋某日的薄暮,而是早春三月的一天傍晚。当时狂风正在光秃秃的树枝间凄厉呼啸,“五朔节柱”的粗大烟囱里风声隆隆,雨珠被刮得噼噼啪啪地击打在窗户上,此情此景,既给碰巧正在客栈里的常客提供了多呆一会儿的正当借口,也使老板作了如下预言:当晚十一点正,一定会雨过天晴——这也真巧,因为晚上十一点是他照例关店的时刻。
有预言精灵附体的这位老板名叫约翰·维莱。他是个膀粗腰圆、肥头胖脸的汉子。这些特征都表示他是个性情执拗、理解迟钝,而又非常骄矜自负的人。每当心平气和的时候,约翰·维莱总是自吹自擂地说,如果说他是慢的,他却是稳的。至少在一个意义上说,他的夸口是不能否定的,因为无论做什么事情,他的行动都是“快”的反面,而且他是人间最固执最自以为是的人。他永远相信凡是他想到的、说的和做的无一不是正确的,无一不是定了局的,无一不是自然规律和上帝意旨规定了的;而不这么想、这么说和这么做的人,都无可避免地错掉。
维莱老板慢条斯理地走到窗前,把胖鼻子往冰冷的玻璃_卜一贴,用手把眼睛一遮,免得视线受通红的炉火的影响,然后向窗外四下一望。接着,他慢吞吞地回到烟囱角落的老座位。正像一个人不由地打个寒噤并由此格外享受炉火的乐趣一样,他也微微一颤,定下神来坐进椅子,眼睛一扫左右的客人说:
“十一点准能放晴,不早也不晚,不前也不后。”
“你怎么看得出来呢?”坐在对面角落里的一位小个子问道。“月亮已经过了,满弦,要九点才升起来。”
约翰·维莱稳重而又一本正经地瞅r提问者一阵子,直到把思路对准问话的全部含意后,才作了回答,那口气仿佛在暗示:月亮是他个人的事,与别人无关。
“你不要管什么月亮不月亮,不要为月亮操心。你不管它,我就不管你。”
“这没惹你生气吧,我想?”小个子说。
维莱不慌不忙地等了一下,直到那句问话的含意透进脑子里以后才说,“这会儿还没生气。”然后点着了烟斗,安详地默默吸起烟来,眼睛不时睨视着一个身披肥大骑装的人,此人肥大的袖口上饰有褪色银镶边和铜质大扣子。只见他独自呆在一旁,没和常客们坐在一起;他帽子的边儿本就掩着脸,再经支撑前额的手一遮,脸就更看不清了;那落落寡合的样子好不孤僻。
另外有个旅客也坐在离炉火稍远的地方;他足登带有踢马刺的长靴,双臂交叉,眉头紧锁,一口也没尝那摆在面前的酒;看来神游物外,若有所思,对大家的话题和谈话的人物,全然不在意。这是位二十七八的青年人,身材中等以上,体态虽稍细长,却长得匀称结实。他头蓄黑发,没戴帽子,身着骑装,足登一双论形状论式样都很像现在近卫军所穿的大靴子。从衣裳和靴子的情况来看,毫无疑问,他来的时候,路一定很不好走。不过尽管仆仆风尘,他这身衣着仍很讲究但又不过分奢华,完全是一位风度翩翩的青年公子模样。
他身边的桌上,摆着他信手放下的一根沉甸甸的马鞭和一顶垂边软呢帽子。他之所以戴这帽子,显然是因为它最能应付这样的恶劣天气。此外,桌上还放着一对装在皮套里的手枪和一件骑手穿的短斗篷。除去遮着他那低垂眼光的长长黑睫毛,几乎看不见他的面庞的样子,但是一种温文尔雅的神态和潇洒自如的气派,不仅弥漫在他全身,甚至仿佛也渗进了他随身携带的这些保存得很好的漂亮小物件。
约翰·维莱只瞟过这位青年公子一眼,而且瞟的神情好像是在问他是否看见了那另一位沉默不语的人。显然,约翰和公子以前是常常见面的。约翰发现对方既没有回答的表示,甚至也没有觉察到他的眼色,便慢慢把全部视力集中在一个焦点,对准了那帽檐掩在脸_卜的人瞅了又瞅。瞅的时间一长,眼光盯得更凶更明显了,就连坐在炉边的几位老顾客都受到感染,不约而同地把烟斗从唇边拿开,张着嘴巴,目不转睛地死盯起陌生旅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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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沃特顿先生的说法,渡鸦在英国正逐渐趋于灭绝;我这里说几句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本书中那只渡鸦是由两只大渡鸦的原型混合而成的,而且我为自己在不同时期里曾做过它们的主人而自豪。第一只在伦敦一个不显眼的幽静去处被我一位朋友发现时,正当羽翼已丰、风华正茂。这位朋友把它赠给了我。正如休·伊万斯爵士对安妮·佩基的说法一样,这只渡鸦从一开始就很有“才华”,其时时钻研,处处留意,不断改进的精神可称楷模。它睡在马厩里——一般是睡在马背上——它神奇的精明简直把一只纽芬兰狗吓坏了。据知有一次,它单凭自己优越的天赋,叼着那只狗的食物从狗的眼前走开,居然未受到任何阻拦。它在才艺和品德方面正迅速提高的时候,不幸赶上了给那个马厩重新刷漆。它细心观察着油漆工的举动,发现他们对油漆都很小心,就产生了强烈的占有欲。油漆工去吃饭时,它就把他们留下的东西全吃了,其中包括一两磅白铅涂料。这.一幼稚不慎的行为导致了它的死亡。
正当我为失去它而感到无可慰藉的时候,另一位约克郡的朋友在一家乡村酒馆里看到了一只年龄更大、更有天赋的渡鸦。他以某种报偿作为交换,说服了店主让出渡鸦,并送给了我。这只大智大贤的鸟的第一个行动,就是照料其前任的家财,啄出其埋在花园里的所有干酪和半便士硬币。这是一项花费巨大劳动和需作大量探测的工作,对此它倾注了全部的心思。完成这项任务之后,它便专心学习马厩中的用语;在这方面很快就成了行家里手,经常整天栖在我的窗外熟练地驱赶想象中的马匹。恐怕连我也没有看到它最精彩的表演.因为它的前主人把它送来时顺便向我致意,说如果我希望这只鸟表现出色,请我指给它一个醉汉看看—一这一点我从米没做到.因为不巧附近的人都饮酒有度,没有一个醉汉。但是无论见到醉汉可能会起什么样的刺激作用,我对它的敬重也几乎无以复加了。我感到遗憾的是,它对我却一点儿也不尊重,而且除了厨师以外,对任何人都小尊重;可是它对厨师的感情,恐怕也不过像一名警察对厨师的感情罢了。有一次,我意料不到地在半英里以外的地方见到它,看见它正在大街中间走着,有一大群人跟着围观。它边止边自动地演示了自己的全部技艺。我永远忘不了它在那令人烦恼的情况下所表现出的庄重神态,也永远忘不了它拒绝跟我回家时躲在水.泵后边保卫自己的勇敢行为,最后只是因寡不敌众而作罢。也许它因过于聪明而难以长命,也许它啄食了某种有毒的物质——这不是不可能的,因为它曾啄出了大部分花园围墙上接缝处的灰泥,算是更新了接缝,挖去了窗框上的油灰因而打破了无数块玻璃,把六个阶磴儿的木制梯级和梯台的大部分都啄成碎片吃了一一火约三年以后,这只渡鸦也病了,继而死在厨房的灶火前。死前它目光一直盯着正在烤的那块肉,最后突然阴森地“咕咕”一叫,便仰翻在地不动了。打那时起,我就一直没有渡鸦了。
关于《巴纳比·鲁吉》这个故事本身,我想我在这里说不出什么比原序中下面这几段更剀切的话了。
“就我所知,戈登暴乱还没有在任何文学作品中加以描述,而这个主题又呈现出极其奇异的特色,我于是便产生了写这部小说的念头。
“不用说,不光彩的暴乱事件,一方面给那时代以及所有参与暴乱的人招致了永远抹不掉的耻辱,另一方面也是个深刻的教训。全部历史告诉我们:我们误称为宗教口号的东西’,很容易由那些毫无宗教信仰者喊出来,这些人在日常行动中甚至完全无视最普通的是非原则;这种口号是褊狭狂和迫害狂的产物,具有愚昧无知、鬼迷心窍、顽固不化和残忍狠毒的性质。也许我们内心对这种口号了解得还不太清楚,因而尽管有一七八。年那场‘打倒教皇制’的暴乱,我们却仍不能从这样粗浅的事例中得到教益。
“无论动乱的情况在本书中表述得如何有欠完善,但却是由一个并不赞同罗马天主教的人公正描绘的;不过,同大多数人一样,本书作者也承认,他在信奉这一宗教教义的人们中有一些可尊敬的朋友。
“可以说明的是。在描述主要的暴行中,提到了当时最权威的人物,尽管是不怎么样的权威人物;而本书中对暴乱主要特征的叙述,在实质上也是正确的。
“还有一点可以说明的是,丹尼斯先生谈到他干的那一行在当时的兴旺情况,是有事实根据的,并非出自作者的胡思乱想。看看任何一本装订成册的旧报纸或散册的《历年纪事录》,都可轻而易举地证实这一点。
“即使像丹尼斯先生津津乐道的玛丽·琼斯一案,也决非作者杜撰之功。下议院中对此案所说的情况同本书中叙述的毫无二致。这些情况是否像塞缪尔·罗密利爵士提到的其它类似的感人案例一样,为聚集在那里的快活的议员先生们助了兴、解了闷,这却没有什么记载。”
为了使玛丽·琼斯一案更有力地说明其自身的情况,我这里以威廉·梅雷迪斯爵士的话作点补充,这是他一七七七年在议会作题为“关于频繁处决问题”的讲演中的叙述。
“依据这项法令”一一反入店行窃法——“一个名叫玛丽。琼斯的人被处决了。她的案情我顺便说一下。那正是由于福克兰群岛告急而发出强征入伍令的时候。这女人的丈夫被抓去当兵,她家的东西被拿走抵债,她被迫带着两个小孩沿街乞讨。有一点是不能忘记的,那就是她还很年轻(不到十九岁),而且非常漂亮。一次她到一家亚麻布制品商店,从柜台上拿了块亚麻布偷偷掖到外套里;店老板看到了,她就把布放下,为这事她就被绞死了。她的辩护词说(我衣袋里带有审判记录),‘她在抓兵队偷偷来把丈夫抓走以前,一直靠借贷过活,倒也并不短缺什么’可是从那以后,她连睡觉的床也没有了,没有什么给孩子吃,两个孩子几乎都是赤身裸体;也许她干了什么错事,因为她简直不知道干了什么。’教区的官员证明上述说法是真实的;可是当时卢德门一带似乎有很多进店偷东西的,所以就认为需要杀一儆百;于是为了使卢德门街的老板们满意,就把这女人绞死了。把她带去接受判决时,她简直跟疯了一样,证明她已经精神错乱、心灰意冷了。把她押赴泰本刑场时,还有个孩子偎在她胸前吃奶呢。”
查尔斯·狄更斯
一九四九年三月于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