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天缘
人到中年,就会特别关注起自己的儿女来。要我说,一个中年男人如果有个不大不小的女儿,那简直就是一种福气了。只一句“女儿是父母贴心的小棉袄”,就能让人的心中温暖半天。
欣慰的是,我差不多还有两个女儿呢:大的正值芳龄,一米六八的个儿,亭亭玉立;小的十三岁,却只有三十厘米的个儿,不过也长得秀眉大眼。
为了不让大家误以为“小女儿”得了侏儒症,我得说出事情的原委:“小女儿”其实就是我家的小狗欢欢。
这么称道人狗关系,自认为并没有矫情之味,倒实在是一种真情所至。
不过,让小狗升任“小女儿”,却实在是大女儿“教唆”的结果!
还在十多年前,女儿每从学校回家都要先逗逗欢欢,等要忙自己作业时,就对欢欢挥挥手:“乖乖,找老爸去!”然后朝我这里指一指。欢欢就真的小跑着过来蹲在我面前,用忽灵的大眼睛看着我,我能怎么样呢?还不赶快把这个“小女儿”揽在怀里。
“小女儿”一到怀里又是蹭小脸,又是喷鼻子(喷鼻子用我的医学常识推测,应是激动后流泪太快,泪水从鼻泪管流到鼻腔后再喷出)。这还不够,接着就要舔“老爸”的脸,袖珍型的个儿从“老爸”的胸脯爬上来也只够着下巴,“小女儿”当然不会满足,仍然鼓着劲儿继续往上攀,非要够着脸不可。
每每在这个时候,我这个“老爸”就扶一扶“小女儿”,以满足她的柔情。我与“小女儿”就这样一直演绎着“父女”情的家史。
西历1995年的2月,夏历的春节刚过,古城的气温骤升。
一天上午,我骑着摩托车从南二环穿过文艺路南口,只见与南二环相接的T字形街口路面上挤满了人。
原来,古城最大的狗市这么早就开市了。这座西北地区最大的城市,城里城外的几个狗市我都熟悉,这几年为了选狗做实验,一直常来常往。
于是,减速侧目。人群熙熙攘攘,里面的宠物品种繁多,形态各异,不由自主地停下车进去瞧瞧。
溜达了半圈,路边一只小笼子吸引了我的目光。笼子里蜷卧着一只小狗,约三十厘米体长,一身黄白花长毛;小圆脸,嘴巴宽而短;最为特别的是它的两只眼睛,大得出奇,几乎占据了小脸的一半,圆溜溜的眼珠子,黑闪闪亮晶晶,从侧面看明显地凸出于眼眶;有趣的是还有个黑眼圈,眼圈上方一排睫毛,看人时睫毛一眨一眨,特别有神。
我正要蹲下细瞧,一句川味普通话响起:“大叔,这可是只好狗哩,我是从四川老家带来的。”
我一抬头,见说话者是一位年轻的姑娘。
我反问:“好还舍得卖?” 姑娘流露出无奈的神情,说:“最近朋友在广州给找了份工作,让快点过去。可那里禁养狗,没办法啊!”
“叫啥名,几岁了?”我问。
“欢欢,八个月了。”
“啥品种?”
“藏獚,这在藏区可是宝物呢!没听说藏区有三宝:藏獚、猫眼石、冬虫夏草吗?第一个就是它。那么多不同品种的狗,就它能进寺院,所以又叫‘祈祷犬’,冬天喇嘛放在袖筒里暖手,所以也叫‘袖犬’,平时晚上放出来守护寺院,因为叫声特强,眼睛特大,夜视特好。您看这眼睛,街上还有比它更大的吗?”川妹子特别强调了她的小宝贝的优点特性。
我说:“眼睛是大,但看着怪瘆人的!”
姑娘一听笑了:“眼大才有神,怎么会瘆人呢?”
我提议:“放出来走走看。”
姑娘打开笼门叫:“乖乖,快出来。”
没想到小家伙听见笼外的喊话,却头冲里躲进了笼角,并不理会笼外的招呼声。它显然不想出来。
姑娘伸手将她的宝贝乖乖拖出笼子,谁知刚放到外面地上,它又想往笼子里钻。这与川妹子刚说的“多么勇敢、护寺专用”形成了很大反差,多少让人有点失望,于是,我起身瞅起了别的地方。
姑娘见这情景,赶忙解释:“它是第一次出门,不习惯。”
我说:“满大街就它胆小了。”
姑娘坚决否认:“不是的,它清高得很哩!看见这乱糟糟的街道,它是讨厌,不是胆小。在家看见再大的狗都敢往上扑!不像别的那些,你们老陕叫街狗,老油条了,满世界乱跑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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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小狗欢欢的故事讲完了。但我还应该把这个故事集从孕育到出世给朋友们交代一下。
欢欢是西历1995年春节过后进的家门,到2008年已经十三个年头过去,加上她进家门前八个月大,这时就已经十四岁了,而这一年她的变化也很大,衰老好像突然袭来。这让我意识到接下来的几年,将会发生什么事情。想想这些,心里就有说不出的惆怅。
这样的心情有一天讲给文友秉宪。一提欢欢,自然是至情至性,绘声绘色,大约一下子打动了宪友。宪友其时正编《散文视野》,他便建议我把欢欢的故事写下来,在该刊上刊出。我本来时断时续地在文学园地练笔,也有这个想法,现在受文友的鼓动,就答应下来。
由于《散文视野》出刊在即,我必须马上动笔。西历2008年的新学年第一学期,白天工作非常繁忙,只能晚上回家捉笔。
每天吃过晚饭立马上楼,这时欢欢也会跟上来,趴在桌旁的坐墩边望着我。我知道她想上去,卧高了离老爸的脸近一些,一抬头就能看见她的老爸。对于这个坐墩,过去欢欢也只是一跃而已,但现在却不行了。每到这时,我把欢欢抱上去,心中跟着就有一股紧迫感。
伏案打开电脑,稍稍整理一下思绪,便在手写板上信笔疾书起来。这么一口气书写四五个小时,欢欢也在那静静地安卧四五个小时。她在陪伴着爸爸写她的故事,但她却不可能知道这个。不过,只要欢欢在那卧着,我的文思就如泉涌流。
经过十多个夜晚的突击写作,《我的小女欢欢》第一稿出来了,收笔时我看着身旁的欢欢,动情地写下了一段“尾声”(在“晚年”章里)。
打印出草稿转交宪友,请他做文字把关。宪友评价说很感人。我又修改润色后,再交散文家陈长吟先生。
陈作家看完文稿的次日,即给我打来电话表示祝贺,他说自己从前半夜连读两遍到后半夜,第一遍出于好奇,第二遍就用文学的眼光了。结论是,作品是成功的,故事是有趣的,细节是感人的,有些地方还比较精彩。当然,他也从文学角度提了一些很好的建议。
后来就是《散文视野》刊出,结果这一期刊物在一个圈子传开,很快被索取一空。
再后来就是西历2009年8月底,欢欢终老,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此时距写成《欢欢的故事》第一稿只过去了不到一年。按理,这个时候应该乘着离情别绪再写第二稿,但是不行,根本没有一点文思,有的只是对欢欢的深念。
这时,我学会了上某个社交网,便将自己的网名定为“欢欢的爸爸”。同时,我还找到一家石材雕刻厂,给他们一些欢欢的照片,让雕刻了一尊欢欢的卧像,为此我还专门买了一副景物架放在办公桌旁边,将雕好的欢欢玉石像放于其上。这样,至少从心理安慰上说,欢欢还在我的身边。
但是,关于写作《欢欢的故事》第二稿,西历2010、2011、2012、2013四个年头过去了,却一直没有动笔。
终于,西历2014年到来,完成《欢欢的故事》第二稿的文思也如潮涌来,我几乎等不到放寒假就开了笔。写出几个片段后与2008年文稿比对,感觉还可以,而且明显有了一些文学味。尤其是经过几年的沉淀,欢欢那些有分量的故事都突现出来,其他一些浮尘般东西反而随着时间的流水漂走了。于是,写好《欢欢的故事》第二稿信心大增。
甲午年的寒假加春节,我停止了许多外出活动,每天只埋头写作。本次写作,除了将2008年的稿子按文学的要求重新字斟句酌,润色分段外,又增写了更多的内容,章节也大体按时间顺序重新安排,书名也重定为《欢欢的故事》。
说来也巧,今天随着这个后记的收笔,《欢欢的故事》作为一部文学作品就算全部完成了,而明天正好开学,我又该忙办学的大事情了!
甲午年正月十九日(西历2014年2月18日),于终南山下观山居
前言
文学作品中关于人与狗的故事,已经有很多很多,而且都很动人感人。因为生活本身就是这样,人与狗的故事原型就是这样。不过,我仍然相信,这本书所记下的小狗欢欢的故事,肯定有新意,有趣味,会动人,会感人,理由如下:一、我不是搞文学的,没什么写作经验,这么多的故事与其说是写出来,不如说是记下来,所以就必然是故事真实,态度真诚。看了初稿的朋友都说的确是这样。二、我养的小狗欢欢是“藏獚”品种,这个品种的小狗是藏区三宝(另两宝为冬虫夏草和猫眼石)之一,内地很少,所以她的灵性确非一般,她的一些行为经我与养狗圈的朋友交流,的确罕见,这样就会有一串串的有趣故事。三、由于我是医学硕士出身,这就使得我观察小狗时,较为科学也比较专业,经常有人所未见的发现。四、我这个人精神上比较浪漫,情感上也算丰富,而且又相当恋旧,所以我对相处了十四年的小狗欢欢,真的是感情至深,也的确一直把她当成自己的小女儿。这样写欢欢的故事,先不说打动别人,自己有时竟被自己写出的欢欢的故事感动得不行。五、这十多年来我一直积极参与中华文化的传播,“三句话不离本行”,我对欢欢的观察与分析,有时就脱离了文学,跳到了文化思考方面,虽然自认为这对整个故事有所升华,但毕竟离开了文学常道,这是需要朋友们理解的。
上面的文字写完,才觉得好像是为本书做的广告,又好像有点王婆卖瓜。但我绝没有那样的主观故意,我的确是提笔未假思索就写了上面的话,真的是情不能违,思难以禁啊!如果朋友们看这本书的时候,能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与笔者同乐同趣,同思同悲,并有一些意外的收获,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刘家全
甲午年正月十九日
刘家全所著的《欢欢的故事》一书中所讲述的人与狗故事生动而有趣,所进行的文化反思独特而深刻。作者以诸多生活实例说明了狗的可贵之处和优秀品质。由此,人如果能虚心一点,学习吸取狗所独具的“过人之处”,那么就必会有这样的景况:原来,人的丰富生活可以这样展开,人的良好心境可以这样拥有,人的身体康健可以这样保证,人的家庭幸福可以这样达致!
刘家全所著的《欢欢的故事》一书,作者倾情书写的关于自家养了十多年、一只名叫欢欢的小狗的纪实性散文集。全书共二十章,每一章为一相对独立的故事,但连贯起来则为小狗欢欢完整的一生。由于欢欢灵性十足,作者和家人长期与之共同生活,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以至作者将小狗视为自己的“小女儿”。作者以文学的形式将这些故事娓娓道来,内容引人入胜,并从这些故事中挖掘出有关个人品性、家庭亲情、民族命运等许多哲理,观点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