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是从何时开始直立行走的?是什么样的自然压力迫使人类祖先直立行走?数十年前那个极为流行的观点,认为直立行走是为了腾出前肢,去制造并使用石器工具,并最终把前肢变成了手,这一观点在新证据面前为什么完全站不住脚?
人类既不生活在地下,又不生活在水里,个头也没有大象那样庞大,为何偏偏把一身诱人的毛发给脱掉了?难道真的如“水猿理论”所说,是因为古猿曾经在一段时间内生活在海中的缘故?
靠近赤道的人的肤色都很黑,远离赤道,人的皮肤似乎越来越白。但人的肤色真的与阳光有关吗?
当黑猩猩的脑容量不再上升时,人脑的发展却突然发起了冲刺,在此后的200万年内连续增大了3倍。那究竟是什么导致了如此杰出的大脑呢?
对于很多雌性动物而言,排卵都是值得广为宣传的喜事,它们会表现出明显的发情特征。但人类为什么搞特殊化,隐蔽排卵呢?
……
史钧著的《疯狂人类进化史》就是要系统地讨论上述看似简单(或者说你以为你早已知道答案)的科学问题。奇妙的是,许多问题居然并没有标准答案,或者说尚无定论。
《疯狂人类进化史》兼具科学性和趣味性,是难得一见的科普佳作。
以宇宙的视角来看地球,它是渺小到极致的存在;以地球的角度来看人类,我们是渺小存在中的超级幸运儿。
大多数人都知道,人类是进化而来的;但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人类究竟是如何一步一步进化到如今的样子。史钧著的《疯狂人类进化史》正是一部关于人类进化历史的通俗科普读物。作者用生动有趣的语言对人类的四肢、毛发、肤色、大脑等各个器官的进化过程进行了通俗讲述,并在此基础上深入阐述了嘴唇与乳房、月经与受精、阴茎与睾丸等身体细节对婚配制度和道德文明的影响,各种科学案例信手拈来,逻辑紧密,错落有致,在客观科学的叙述下,充满了温暖的人性情怀。
《疯狂人类进化史》全书旁征博引,妙趣横生,风格从容幽默,行文简洁流畅。读来忍俊不禁,欲罢不能,令人脑洞大开,拍案叫绝。读者在尽享阅读快感之余,还可以略窥人类在悠远苍茫的历史岁月中演绎的风尘往事。《疯狂人类进化史》让读者展开一次波澜壮阔的人类身世探寻之旅,这是每一个人的大历史,我们一定会为自己的祖先那不可思议的进化历程而惊叹不已。
第2章 人为什么不长毛
疯狂的捕猎马拉松
很多人不喜欢观看马拉松比赛,漫长的赛程使所有运动员都汗流浃背、精疲力竭,冲刺时根本难以享受胜利的喜悦。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种动物会像人类这样“傻乎乎”地举行如此这般的比赛。
如果用心观察,还会有更加令人惊奇的发现:自然界不但没有这样的比赛,甚至没有哪种动物能经得起如此不间断的长途奔跑,即便是最擅长长跑的赛马,都有可能跑死在这种高强度赛事的赛场上,死亡的原因不是拿不到冠军而心灰意冷,而是长途奔跑产生的过度热量散发不掉,大脑受热崩溃,内脏功能陷于紊乱,导致应激死亡。
马已经算是动物界的长跑高手了,中国人喜欢用“马上”表示快速,是因为骑马确实很快,古人常常骑着马而不是骑着猪去战斗。相比之下,其他动物的长跑能力简直不值一提。农村孩子都有过追鸡的经历,那还是有翅膀的动物,但只要熊孩子撒开双腿一阵猛追,无论多么骄傲的公鸡,都很快气喘吁吁倒地不起,只有引颈待刀的份儿。以快跑著称的猎豹,冲刺距离一般不超过100 米;狮子更是连100 米都懒得跑,每次冲刺后都会大口喘气,剧烈收缩腹部以尽快散发霎时冲动产生的巨大热量;而以耐力著称的狼则另当别论。狼跑步的方式很独特,主要以小碎步追击猎物,这种方式消耗能量极低,产生的热量也不多。事实上,狼正是利用了其他动物不能长距离奔跑的缺点。如果大家都能跑,所有狼都会被活活饿死在草原上,没有谁会在乎它不急不慢的追杀,而且,真正的长距离追杀都发生在北方寒冷的草原,积聚的热量将迅速消散在凛冽的北风中。
玩不起长时间长距离的奔跑,是野生动物的一大通病。这一通病的根源不是没有持续能源,很多动物因奔跑而死亡的时候,身上仍然存留着大量脂肪,被追杀的猪端上桌时仍然很肥。在保存与散失热量方面,所有动物都面临两难选择:脂肪一方面是重要的热量来源,另一方面,燃烧脂肪时产生的多余热量又必须及时散发掉,如何正确处理热量产生和散发之间的平衡,将是生死攸关的事情,任何极端的做法都会面临死亡的威胁。而漂亮的皮毛和厚厚的脂肪是阻止热量散失的重要屏障,最典型的例子是北极熊,它们在雪地上永远在慢腾腾地行走,因为它们的皮下脂肪太厚,毛发保温性能太好,稍稍加大运动量就会“中暑”,甚至直接倒毙在冰天雪地之中——你能想象北极熊会被热死吗?那都是皮下脂肪和皮毛惹的祸。
然而,没有脂肪也不行。羚羊的运动能力曾被认为是个奇迹,它们强大的心脏和肺部可以为机体提供充足的氧气,有能力展开长距离的快速奔跑,它们之所以不会在奔跑中热昏过去,是因为身上几乎不保存脂肪,因而没有任何额外负担,也没有阻止热量散发的隔热层。可一旦食物短缺,它们就很容易被饿死。其他动物根本不敢发展这种强大的奔跑能力,那等于把自己一直悬挂在死亡的边缘。
凡是迫不得已需要长距离奔跑的动物,首先要处理好散热问题,随便瞎跑是要送命的。不同的动物有不同的散热方法,狗主要靠伸出舌头大口喘气;猫的舌头不长,所以多在晚间凉爽时活动,或者与主人一起待在温度适宜的空调房间里。更重要的是,这些动物必须学会控制运动的激烈程度,除非遇到生命危险,一般不会狂奔不已。为了追逐水草而长距离迁徙的角马也经常休息,一是为了吃草补充能量,二是为了更好地散热。
没有哪种动物能摆脱热量的束缚。人类,当然也同样如此。
生物学家正在重新评估人体的能力,我们的长跑能力在自然界中独占鳌头——人类的腿很长,双腿迈开的步伐很大,跨度远远超过其他灵长类动物。又宽又硬的膝关节和强壮的肌腱,让其他猿类都望尘莫及,这些“设备”没别的用处,就是为了跑步。此外,人类还有一个异常肥大的屁股,那不只是为了坐着舒服——黑猩猩也经常坐着,但屁股却并不肥大。又肥又大的屁股看似累赘,其实是重要的辅助工具,它厚重而结实的肌肉可以反复拉动大腿前进,同时还是有效的重心平衡工具——防止身体前倾,不至于在奔跑途中一头栽倒在猎物的屁股下。
古人早就对自己的长跑能力有模糊的认识。据说神行太保江州戴宗双腿绑上四个甲马,作起法来日行八百里,为救宋江披星戴月,一日夜跨山过河奔上梁山,时速超过了马拉松世界最好成绩。这个故事虽然有小说家吹牛的成分,但至少说明有些人确实很能跑。非洲的长跑冠军也一再向我们证明,人类的长途奔跑能力是自然界的一大奇迹。
可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如此特殊的长跑能力呢?
可以理解,在生存竞争异常激烈的稀树大草原上,没有哪种动物会主动把自己送到人类的嘴边。远古时期的人们还不懂种植农作物,也不会驯养家畜,为了养活自己,他们别无选择,在采集野果之外,所能做的只有一件事情——长途追杀。对于食草动物而言,早期人类的长途追杀非常可怕,他们不偷袭、不隐蔽,也不设陷阱——当时还不具备这种智慧,更不会使用什么像样的武器,刀枪棍棒都是后来的发明。他们只有一招——持续追赶,一招致命。现在非洲古老的桑人仍在采用这种原始的捕猎技术,美洲印第安人和澳洲土著也深谙其道。方法并不复杂,就是死追。他们会盯着一头鹿连续追赶一天一夜,有时可能会带上点干粮,一旦盯上就穷追不舍,中途不换人、不喝水、不休息,直到把猎物追得口吐白沫倒地不起为止。猎物在持续不断的追击之下,没时间吃草,无法喝水,得不到片刻休息,情绪一直处于惊恐之中,而越是惊恐则消耗能量越大。除了成为一顿美餐,已别无选择,它们至死也没明白,自己为什么跑不过两条腿的人类, 四条腿不是应该比两条腿跑得快一倍吗?
人类通过追赶获取猎物,这种观点已经得到证实——早期人类的关节化石磨损情况暗示,他们确实在奔跑。更有说服力的是,在人类化石遗骸附近,同时发现了很多其他动物的化石,这表明人类已开始集中屠宰猎物。此后,人类的脑容量迅速增大,很可能得益于肉食营养的增加。这些肉食主要来自于狩猎,也有可能来自食肉动物吃剩的残羹冷炙,但是抢夺剩饭的竞争者实在太多,人类在这方面根本不具备优势。他们首先必须赶走狮子,然后还要对付成群的鬣狗,此外还有天上盘旋的秃鹫,这些家伙要么以暴力取胜,要么以数量欺人,或者干脆死缠烂打,又偷又抢,不依不饶,没有一个等闲之辈。与其和它们争一点碎骨残屑,还不如自己追杀猎物更加安全有效。
现在该回到正题了:人类的长跑能力和皮肤裸露又有什么关系?难道只为裸奔时心情舒畅、跑得更快吗?裸奔虽然不一定能让心情变得更好,却能让奔跑的时间更长。长跑过程必然产生过多热量,非洲的阳光又那么强劲毒辣,早期人类面临着身体过热甚至致死的危险,他们必须装备精良的散热设施,那就是脱去了毛发的裸露皮肤。
人类脱毛是为了在追捕猎物时有效散热,这就是“散热理论”,因为散热的目的是为了狩猎,又称“狩猎假说”。
这一理论绝非空穴来风,现代人类的皮肤可以提供充足的证据,从皮肤结构可以看出,我们确实与众不同:哺乳动物大多具有三种出汗途径,即大汗腺、小汗腺和皮脂腺。大汗腺和皮脂腺都与毛囊相通,出汗时含油量大,会把毛发涂抹得油光锃亮,出汗太多时,油脂太重,甚至会把毛发粘在一起,为此,人类不得不发明洗发水来解决这一烦恼。我们说某人富得流油时,有时并不是夸张,而是一种真实的生物现象,皮下脂肪过多的人确实可能冒出更多的油脂,而油脂的散热效果当然不好。
散热效果最好的是小汗腺,这些细细的管道密集分布在皮肤之下,直接开口向外,主要分泌盐与水分,同时带走大量热能。人类小汗腺的数量远比其他哺乳动物多,极端情况下,一个人一天分泌的汗液可以足足装满二十多个矿泉水瓶。也就是说,人类的流汗能力是动物界中最强的,换言之,散热能力也相应最强。我们从来没有看到一条狗拿着毛巾擦汗,因为它们的皮肤从不出汗。可以这样认为,其他动物皮肤的主要任务是保暖,而人类皮肤的主要任务是散热。这是两种相反的功能,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人类在强化散热的同时必然降低了保温能力,因此需要一层厚厚的皮下脂肪,必要的时候还会披上一件其他动物的毛皮。或许有人会反问:既然人类可以脱去毛发提高散热能力,在同样环境下狩猎的其他动物,比如狮子、猎豹,它们为什么不脱去毛发?
狮子不脱去毛发,是因为不需要长途追杀,所以不需要太强的散热能力。之所以不需要长途追杀,源自它们的短途追杀效率极高,已经足以谋生,其他时间大可待着不动。很多食肉动物都非常懒惰,有时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雄狮可以趴在树荫下,半天时间内连头都不转动一下,只是耳朵偶尔抖动表明它还活着,实在饿到不行需要捕猎时,也要等到太阳落山以后,那时光线暗淡易于伏击,气温也降了下来,略作行动也不至于中暑,并且真正投入战斗的往往是体型较小的雌狮——它们除了行动敏捷,散热能力也强于雄狮。
那些迫不得已需要在阳光下活动的食草动物,比如羚羊,除了脂肪少,还有一套独特的设备来为大脑降温,就是长长的颈动脉丛,那些密集的血管紧挨着鼻腔,如同汽车散热器,可以有效带走大脑产生的热量,从而迅速冷却大脑。它们就算不裸露皮肤,日子也能过得去。而人类和其他灵长类动物都缺乏这种有效的散热装备。
有人可能会继续追问:既然狮子、猎豹可以在清晨或者黄昏天气凉爽的时候捕猎,为什么人类非要在白天顶着大太阳开工呢?如果错过太阳最热的时候出动,不就没有必要脱毛了吗?毕竟那件毛衣非常实用,否则到了晚上气温降低,裸体的人类就不得不面对寒冷的威胁。
事实上,现在还无法判断人类当时到底是不是在大白天活动,从化石中无法得出作息时间表,但可以推测相关的可能性。在如今的非洲大地上,只有两种动物顶着热辣的太阳在大白天捕猎,一种是非洲野犬,另一种就是人。为什么人类不像狮子那样选择在早晚天凉的时候出动捕猎呢?难道白天伏在树荫下休息不好吗?把这个问题换成简短的句子表达就是:为什么人类不搞短程追杀?答案很简单,有些事情人类不去做,不是不愿意,而是不能够。
短程追杀这种粗暴剧烈的体力活动不是人类的强项。在非洲大草原上,早已云集着众多短程追杀高手——狮子、猎豹、鬣狗、狒狒等,个个身怀绝技,都是这一领域的顶级专家。它们尖锐的牙齿有着令人生畏的撕咬能力,锋利的前爪可以紧紧钩住猎物的身体,起落之间,生死已判。特别是狮子,成败只凭一击之功,一击失手,则当即罢休,根本无意远追——它深知跑不过那些行动轻灵的食草动物。
无疑,和这些“杀手”争夺猎物并非明智的选择,所以人类放弃了短途猎杀,主动错开了傍晚的捕猎高峰,而只在大白天动手,实行有效的长途追杀。换一个角度看也有道理,既然是长途追杀,就必须在大白天进行,傍晚时光短暂,有可能追着追着天就黑了,根本没有足够多的时间追到猎物。万一追出去太远,恐怕连回家的路都摸不着,那时他们可没有手电筒。
狩猎假说是如此简洁优美,不像水猿理论那样——又要下水又要上岸,瞎折腾一气还没什么逻辑。科学界有个不成文的观点,越是简洁的理论,就越有可能正确。爱因斯坦在欣赏自己的质能方程时,曾经不无骄傲地赞叹说:这个方程肯定是正确的,因为它是如此简洁优雅。简洁并不是狩猎假说的唯一优势,它除了能自圆其说,还可以与人类的直立行走、脑容量的增大及肤色变化等现象互相印证,因而得到主流学术界的广泛认可。
按理说,关于人类体毛脱落的争论到此也应该结束了,但意外的批评却从最不起眼的角落响了起来。激烈的反击来自水猿理论的支持者,他们一直被别人反驳,这次终于等到了反驳别人的机会,他们非常清醒地指出:散热理论的研究对象只是男人——女人不必长途奔跑打猎,为什么也脱去了非常有用的满身毛发呢?但现实情况是,在世界各地,所有女人的汗毛数量都远远少于男人。
散热理论的支持者当然考虑过这个问题,他们打击过水猿理论,却不愿被水猿理论支持者打击,他们回应说:首先,女人不一定就不打猎;其次,就算女人真的不出去打猎,成功脱毛的男人也会把脱毛基因随机传给下一代,脱毛并不是伴性遗传,后代无论男女都有脱毛的可能。长此以往,脱毛就会成为流行事件,因为在长途追杀猎物方面占有绝对优势,很快淘汰了没有脱毛的个体。当大多数男人开始脱毛时,性选择就会形成巨大的压力——对女性的选择压力,没有脱毛的女性就会被淘汰。
至于女人为什么比男人脱毛脱得更彻底,我们将在后面的章节再进行详细讨论,那是另一个复杂的问题,并且可能确实和上床有一定的关系。P55-62
其实,你不懂自己的身体
很多人都错误地以为,我们每天面对自己的身体,因而熟悉每一个细小的部位,该凹的地方凹下去,该凸的东西凸出来,应该没有什么难以理解的现象。其实,你根本不懂自己的身体。只要一个小小的问题就足以难倒各位身体拥有者,比如为什么男人和女人都有阴毛而只有男人才长胡子?这是典型的科学问题而不是庸俗的玩笑。类似的问题还可以问出几箩筐,这些问题都与人体进化的策略有关。
只要你愿意,你对每一寸皮肤的每一次抚摸触发的每一下颤抖几乎都可以带出一大串问号。比如,为什么男人和女人的生殖器官构造如此精致诡异而又极具想象力,简直是天衣无缝的阴阳嵌合工具。是谁在幕后默默设计了如此无上妙品?为什么很多动物都定期发情按时交配,在发情期之外则寂寞无语、心如死灰,视异性如无物?而人类却持续发情隐蔽排卵,体内时刻涌动着春潮般的性激素,不断驱动着他们费尽心机地寻找心中的挚爱伴侣,每天都对擦肩而过的红男绿女不断扫描不断评估,一旦坠入陷阱两情相悦便誓言永不分离天荒地老,然后整天泡在一起,以至于不惜牺牲个人自由而组成家庭,甘心用婚姻的枷锁把自己锁在爱人的身边,但有些人有时候又按捺不住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本书就是要系统地讨论如此这般看似荒谬实则异常严肃的科学问题。奇妙的是,许多问题居然并没有标准答案。关于人类的身体,很多科学家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而且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完全正确。麻烦的是,很多观点彼此不同甚至截然相反,各派学者你方唱罢我登场,最后却没有权威人士上台收拾局面。当一个问题出现如此乱象时,起码可以得出这样的定论——这个问题还没有定论,争吵会继续。有些学者在反驳他人观点的同时,自己也不知不觉陷入了荒唐的深渊,最后只能仰天长叹:人体之谜真是太深奥了!还有什么比欣赏科学家难堪更有趣的事情呢?
如果你闲来无事,何不和我一起来“欣赏”他们遭遇的智力困境呢?看看他们到底如何解答此类基本问题,然后又被别人批驳得遍地鸡毛。而要理解这些争吵的真相,就必须先对自己的身体有一定的科学认识,否则有些讨论就可能流于色情。本书将努力避免给读者留下这种错误的印象。如果你不幸产生了这样的印象,就说明你出现了错误的生理反应和扭曲的意识判断,所有后果自己负责。
当以严谨的态度认真考察人体问题时,我们便会发现,我们的身体已经被忽略太久。长期以来,我们专注地探索自然——人类的足迹上天入地、钻山探海,甚至有人在密林深处数十年如一日地观察黑猩猩,回过头来才蓦然惊觉,我们自己的身体竟然像是从未开垦的处女地。有些人几乎每天都要抚摸别人的肉体,却从来没有思考的欲望。面对肉体,只有生理的冲动而缺少冷静的研究,当然很难发现人体结构的内在进化逻辑。
我们的身体浑然一体妙手天成,但每一个器官都不是凭空而来,而是从水母之类的原始动物那里慢慢进化而来,是一连串数不清的自然选择反复运作的结果,从冷血的两栖动物不断演化为恒温的哺乳动物,进而通过灵长类的阶梯进化为人。
可以肯定地说,我们人类绝不是起源于美洲,美洲只有猴子,没有猩猩,也没有猩猩的化石;澳洲就更没有希望,那里连猴子都见不到;亚洲和欧洲都有古猿化石,但都不如非洲东部发现的化石古老。在没有发现新证据之前,承认人类起源于非洲是比较符合逻辑的态度,这一起源说远比各种神话传说更加令人信服。在古老的印度史诗中,人类是被某只鸭子从泥里踢出来的。如果真是那样,北京烤鸭肯定会记恨它们多事的祖先。
正因我们是从原始的古猿演变而来,从悠远的蛮荒岁月走到如今,所以血液里仍然充满了远古的蛮荒气息。我们从古猿那里继承了基本的身体框架结构,又对这架构做出了重要修改,最终变成现在的模样——脱掉了满身毛发;双脚直立行走;用双手制造工具;眼睛向前观察立体的彩色图像;鼻子和耳朵尽可能地收集更多的外界信息;大脑对这些信息不断进行加工处理,随时计算我们所处的地点和行走的方向,不断评估身边岁月的流逝和光阴的变换;我们的皮肤色泽鲜明;我们的生殖器与古猿早已似是而非;我们的肉体看起来更加浑圆性感充满诱惑。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这些都证明我们早已经与古猿分道扬镳。但这并不表明我们已经摆脱了自然选择的控制,自然选择的“魔爪”一直埋伏在生命的深处,漠然地控制着每个精子和卵子,深度影响着它们结合的命运。没有人能逃脱自然选择的摆布。欢乐悲伤,都不过是神经冲动的结果;内敛深沉,亦不过是微不足道的激素在暗中操纵;无影无形的基因则躲在细胞的最深处默默掌控着人体的所有反应,同时也掌控着人类的命运。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进化的历史就是身体进化的历史。人类的行为,甚至历史的宏观变化趋势,都无法超越身体结构的制约。要是没有直立行走,女人就不可能表现出亭亭玉立的曼妙身姿,男人也无法器宇轩昂健步如飞;两性的顺利结合需要大量醒目的性信号,这些惹隐若现的性信号不断构建着我们的外表;如果没有挺立的乳房,也就没有丰满的嘴唇,其间的联系错综复杂,但却真实存在,因为几乎所有嘴唇都曾接触过乳房;女人遭遇的生育困境为一夫一妻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进一步引导了文明的发展;身体甚至还是战争的发源地,所有战争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满足身体的需要。身体结构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战争的胜败。在冷兵器时代,北方游牧民族为了对抗寒冷的气候,必须进化出更加高大的身材以降低单位能量损失,这种自然选择的结果在对南方民族作战时会占有一定的体能优势。 身体进化的每个环节都隐藏着难以参透的玄机,每个细微的变化都潜伏着令人击节赞叹的博弈,每个成就都蕴含着复杂的进化逻辑。现在,就让我们共同来揭开每个人身体中的进化奥秘——那奥秘会很有趣,有时也很色情,因为生殖是所有动物的头等大事,人类也不例外。我们将彻底解读身体的来龙去脉和前世今生,洞察身体结构的微妙变化与宏观影响,根究人类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别的模样,探索身体结构蕴含着的基本科学逻辑。最终我们会明白,人类是进化的结果,而不是设计的产物,并为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连声称奇。
这是一次真正的身世之旅,是每一个人的大历史,你一定会为自己复杂曲折的历史演化过程而放声惊叹,同时伴随着各种复杂的生理反应,然后是更多的惊叹。
不要犹豫。来吧!
进化论是进化论,生活是生活
为了支持达尔文的进化理论,赫胥黎(Thomas Huxley)于1863年出版了《人类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从解剖结构上论证了人类与黑猩猩等灵长类动物存在密切关系,一棒子把人类打进了动物王国,从此可以从动物学视角解读人类行为。这一结论在当时的英国引起了强烈轰动,一位虔诚的女教徒曾不知所措地说:“我的上帝,让我们祈祷这不是真的。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希望没有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
与此类似,100多年后,英国著名进化论学者道金斯(RichardDawkins)出版了《自私的基因》,书中大量使用隐喻和拟人的写作手法,并暗示利他行为的本质只是一种伪装,本质动机是基因驱使的自私行为。这种道德暗示让很多人感觉不安,有些生物学者也表示不能接受,很多人感觉这本书让他们受到了精神创伤,道德世界似乎因此而轰然崩塌。道金斯本人对此感到非常无奈,该书的核心是讲述基因行为,而非描述人的心理和情感状态。如果把书名改为《无私的个体》,可能造成的误解要少很多,但那又很难表达理论的精髓。
其实,进化论从诞生以来,就一直蒙受各种误解,不断遭到指责。很多人相信进化论对道德和伦理观念具有强烈的冲击作用,人类文明将因进化论而沦丧。可事实却是,自《物种起源》出版以来,西方并没有出现明显的道德滑坡,倒是很多存在道德瑕疵的人根本不懂进化论。尽管进化论从来都不是心灵鸡汤,但也绝不是道德毒药。
对进化论的误解,一方面是因为没有掌握理论的本质,那需要长时间的思考和学习,是漫长的知识积累过程,很难在短期内解决,所以误解不可避免。特别是进化论介于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内容博杂而深奥,存在大量思辨空间,看似非常容易理解,几乎每个人都懂得其中的原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就连进化论的另一位先驱华莱士(Alfred wallace)和达尔文之间也存在巨大的理解偏差,两人关于性选择的观点几乎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达尔文为此只好仰天长叹:“误解的力量太顽固、太强大了。”因乳糖基因操纵子模型而获得诺贝尔奖的生物学家莫诺(JacquesMonod)对此深有体会,他评论说:“进化论的麻烦在于,每个人都自以为理解它。”哈佛大学的进化论大师迈尔(Ernst Mayr)也曾感叹说:“自1860年以来,没有哪两个作者对达尔文主义的理解完全相同。”由此可知,对进化论的误解不但存在,而且将长期而广泛地存在,特别是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产生的疑问无法与作者直接交流,而他们往往选择相信自己的判断,这是人类自大心理造成的错觉,这种错觉会不同程度地加深误解。如果他们不去思考,他们的错觉会少很名。
在进化论科普写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一些常用的修辞手法,比如隐喻和拟人等。书中提到的“嫌弃理论”,就是典型、省事的隐喻性表达方式。我无意证明男人真的嫌弃年老的女人,那主要指的是一种概率和趋势,而不适用于具体的某对夫妻。事实上,在现代社会,进入更年期的夫妇仍然可以保持较高频率的性活动,不过与年轻人相比,较为年长的夫妇的性交次数无疑是下降了。要想把这个事情说清楚,可能需要一大段枯燥的文字,但用“嫌弃”这个词却能起到非常简洁的表达效果,读者可以借此迅速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阅读进化论文章,必须适应此类似是而非但有助于理解的词汇。作者并不抱有任何性别歧视的观点,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更不会有。
所以,阅读进化论科普作品,首先就要容忍并理解隐喻的手法,特别是女性读者,不要轻易被诸如嫌弃、风骚之类的措辞所激怒。比如“女性为了拴住男性”这样的句子,本意并不是说具体某个女人真的有意识地在做这种事情。这种表达就像是说“植物为了得到更多的阳光”一样,植物本身并没有清晰的意图,可是这种形象的说法很容易理解,而且表达的结果是正确的,因为植物确实需要更多的阳光,就像女人确实想要得到优秀的男人一样。
我私自把科普写作分为两类,即软科普和硬科普,两者都是为了让读者了解相关的科学知识,不过表达途径完全不同。硬科普几乎就是论文的翻版,写作过程非常严谨,重要的知识点都要说明来源,或者直接引用参考文献,或者标明“某某博士在某某杂志上发表的某某论文指出”。这种表述虽然看起来很上档次,距离可读性却有一段不小的间隔,远比两腿之间的距离大得多。
本书在写作过程中数易其稿,我为此至少阅读了几百万字的论文和专著,把相关知识点罗列出来、编出号码、一一标明出处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那必定会影响阅读趣味。否则一个故事正说到高潮,突然像钉钉子一样强行插入一个参考文献编号,肯定就像正在做爱时有警察破门而入一一样让人败兴,或者是一碗煲得恰到好处的八宝粥却被洒进一把坚硬的沙子,那无论如何都会让人感觉不舒服。
当重视可读性而弱化严谨性时,硬科普就变成了软科普。我更倾向于文章的流畅性和幽默感,读来如行云流水、趣意盎然,这样的文章更容易获得读者的喜爱。而且我认为软科普对知识的宏观把握能力要求更高,因而写作难度更大,只是需要和读者达成这样一个协议:你读我的文章,最好相信我介绍的内容,虽然不一定完全正确,但也绝对没有信口开河,每个知识点基本都有坚实的研究基础。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相信我,那就索性当作八卦娱乐消遣好了,至少可以作为茶余饭后吹牛的谈资——很多人都不知道女人为什么会比男人更白——而吹牛是不需要提供参考文献的。如果你在唾沫横飞的同时,突然指出这个知识点出自《自然》杂志某某卷某某期某某页某某行,对面的听众肯定心意阑珊,哄然散去。
本书的写作风格就是我看待进化的态度。进化并不总是冷漠的、中性的,或板着脸孔的适者生存,有时也会很温暖,充满了色彩和趣味,可以作为生活的朋友,让生活变得更有意义。文化、宗教、信仰、道德等这些生活的调味剂,都只是进化的产物。人类社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有关爱、有忠诚、有幽默、有勇气,有时还有愚蠢,所有这些都是进化的结果,只是其中的科学逻辑还没有被充分挖掘。
本书最后虽然涉及文化进化,但限于篇幅而没有充分展开。在我看来,文化现象类似于生命现象,也接受自然选择的考验。文化传播的过程就是不断选择的过程,相似的文化会抢占相同的生态位,适应环境、有利于传播的文化必将处于优势地位,否则就会遭到淘汰。比如尊老爱幼的文化观念,会在各种人类社会不断得到认可。有些人在文化的影响下,并不在意能传下多少基因,而更在意能否青史留名。这是一。种与人体进化平行的进化途径,极有可能成为自然选择和性选择之外的第三种驱动人类进化的重要力量,那就是文化选择——对文化做出选择,同时也对人类的行为作出选择。那是另一个复杂而奇妙的进化历程,其意义将不弱于人体进化本身。其综合作用的结果将不断驱动我们摆脱动物性的约束,最终成为远离庸俗趣味的真正意义上的人。
在进化的那端,人类的未来,或许真的不可限量。
2015年2月,乙未春节
定稿于安徽凤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