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满雾气的伦敦有一条贝克街,那里住着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阿瑟·柯南道尔著,俞步凡译的《福尔摩斯探案(插图本)/译林名著精选》精心编选了福尔摩斯经典的三个案件《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读者可抓住书中的丝丝线索,和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来一次智力大挑战,成为“侦探高手”,从而感受悬念丛生、扣人心悬的案情……
《福尔摩斯探案》是柯南道尔的代表作。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情节离奇曲折,以其缜密的逻辑推理而破案,创立了侦探小说注重推理的传统,对后来流行的推理小说产生了重要影响。在中国,《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译本多、畅销的外国文学作品之一。
阿瑟·柯南道尔著,俞步凡译的《福尔摩斯探案(插图本)/译林名著精选》收录《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三篇经典,其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涉及当时英国社会现实。对于柯南道尔的艺术成就,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因此,柯南道尔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迄今为止仍是全世界最畅销的侦探小说作家之一。
“要是你发现跟他合不来,不要怪罪我呀,”他说道,“其实我对他了解也不是太多,不过在实验室遇上他几回,了解一点。跟他租房合住,是你自己有意,以后如何,我可不负责任。”
“以后合不来,分手也不难嘛,”我回答道。“我看得出,斯坦福,”我盯住他又说道,“你这么怕担待什么,缩手缩脚必有缘故。是不是这个人脾气极坏,还是怎么的?有话别想说又不说啊。”
“这难以言表,”他笑着回答道。“福尔摩斯这个人,我看他简直是个科学迷,迷得走火入魔。我不瞎说,他会拿上点新鲜植物碱,叫个朋友用嘴来尝。要知道,这并非恶意害人,只不过是一门心思要确定这种东西有哪些效果。说真的,我相信他自己也照样会吞。他求知若渴,问题不搞个彻底明白,不会罢休。”
“这是很对的嘛。”
“对是对,可是他未免太过分。甚至弄到了这种地步,在解剖室里拿根棍子往尸体上猛抽猛打,这不是太不像话了吗!”
“打尸体?”
“是呀,要看看人死以后会造成什么样的伤痕。他这么做是我亲眼见的。”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对呀,天晓得他到底在研究些什么玩意儿。瞧,咱们这就到了。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你就自己看着吧。”说话间,我们已经拐人一条窄巷,打一扇小边门进入医院大房子的侧楼。这地方我熟悉,不用领路我们就径自上了白石台阶,顺着一条长长的走廊往前。走廊上洁白的墙壁,两边有一扇扇深褐色的门。靠近走廊的尽头是一条低矮的拱形岔道,从这儿通向化学实验室。
实验室是一间高大宽敞的屋子,有许许多多瓶子,一行行排着或是凌乱堆着,几张大矮桌随意摆放,桌上全是屈颈瓶、试管,还有小型本生灯,灯上闪着蓝色的火焰。实验室里只有一个人,正俯身在那一头的一张桌上,聚精会神地在做着实验。听见我们的脚步声,他回过头来瞥了一眼,随即忽地直起身,高兴地叫道:“我发现了!发现了!”他边喊边拿着试管跑过来。“我成功了!这种试剂,只有碰到血红蛋白才会产生沉淀反应,别的不起作用。”瞧那神情,即使让他发现了金矿,也不会比现在更高兴。
“华生医生;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斯坦福说着,给我们彼此作介绍。
“你好,”福尔摩斯热情地说,握住了我的手。他的手劲真大,我还没见过这么有手劲的人。“你去过阿富汗,我看得出来。”
“你看得出来?”我惊奇地问。
“这没什么,”他淡淡一笑说,“现在这个有关血红蛋白,才是个大问题。毫无疑问,你一定看到了,我的这项发现,意义有多重要。” “很有意思,那是化学实验,毫无疑问,”我答道,“但是,实际应用方面——”
“啊,我说,这可是历年来法医学的一项最大发现。从此以后,我们对血迹鉴别就有办法了,万无一失,这一点你难道看不到?好,请这边来!”他一把拉住我的袖口,急切地把我拖向他刚才做实验的那张桌子。
“我们弄点鲜血,”他说着,拿一根针在自己手指上扎一下,就用毛细吸管吸了渗出的血。“现在,把这一滴鲜血放到一公升的水里。你看见了,这是混合液了,可是看上去跟清水没有两样,其中血的比例连百万分之一都不到。尽管这样,我可以肯定,我们照样能得出特征明显的反应。”
他一边说,一边往试杯里放几粒白色晶体,再往杯里滴几滴透明液体。这溶液一下子就变成了暗红色,玻璃试杯的底部析出了些微棕褐色的沉淀。
“哈哈!”他拍手嚷道,那高兴的劲儿就像小孩到手了新玩具似的。“你看怎么样?”
“这实验还真不赖,像是挺灵验。”我说。
“妙极呀妙极!旧方法,用愈创木树脂检验,又笨又不可靠。显微镜验血球的办法也不好,血迹干掉一两个小时就验不出来。(P8-9)
福尔摩斯,在中国是最家喻户晓的外国小说人物;而《福尔摩斯探案》是在中国译文版本最多、销量最大的外国小说。在世界文学中,它也是侦探小说的经典。
《福尔摩斯探案》由于突出情节与推理,往往容易被认为并无深刻的人文内容。其实它的人文内容还是很丰富的,因为它们是构成故事情节的背景基础。本集三篇,《血字的研究》故事背景是不合理的政教制度与婚姻制度造成的悲剧,写出了许多值得深思
的问题,对我们来说,也不陌生,只是小说不向这一领域深入,而是向刑案侦破方面展开,所以未提供一幅全面广阔的人文图景;《四签名》的主题是讲人的财富欲的罪恶与虚无,这一主题通过把人们对宝盒的追逐同华生与莫斯坦小姐的纯真爱情加以对照表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更把人对财富的贪欲和费尽心机图谋占有的阴险毒辣手段,写得淋漓尽致。仅此三篇,读者就可以从中认识到《福尔摩斯探案》小说伦理观念的一斑,同时可以看到作者对官方警场所持的鄙视态度,反对行政官僚作风,推崇私人进取精神。当然,既是侦探小说,主要是写如何刑侦破案,实际上是一种智慧小说,有趣地讲述如何运用知识、经验和逻辑方法,通过综合归纳及演绎推理对问题作假设和求证。虽然情节、悬念全系作者巧妙杜撰,但毕竟有着全面的科学知识与生活经验为根据,并非天方夜谭式的神话。
说起天方夜谭,《福尔摩斯探案》却有着《一千零一夜》的痕迹,它故事套故事,以及象征性虚拟描写手法、情节安排带有故事叙述的空灵与神秘感等等,如霍普追寻发现德雷伯的描写、爱情表现的理想主义化、魔犬故事的神幻色彩等等。福尔摩斯是个绅士派、骑士派、超人式的侦探英雄,表现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文学作品中,那个时期的风格特点、审美情趣就是这样。近代科学昌明,犯罪手法和刑侦水平随之提高,进入前所未有的新时期,侦探小说便应运而生。现代刑侦有了高科技,少了神秘性,探案作品多流于暴力打斗,或演化为刑事社会问题小说,新的福尔摩斯高峰似不会再有。
至于福尔摩斯故事的叙述笔法,明显有英国小说鼻祖丹尼尔·笛福的传统影响,读来有如《鲁滨孙飘流记》中清新平实、生动流畅的风味。
俞步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