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基本范畴研究》选取了申卫星自1992年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以来的部分研究成果,涉及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关系以及期待权、形成权等民事基本权利类型和地役权、居住权、优先权、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等基本民事权利制度,故名之为《民法基本范畴研究》。
第一专题 中国民法的品性与中国民法典的制定
社会进步、人的发展与现代民法——由《民法通则》颁行2周年遥想未来中国民法典
百年民法典
宏观三思物权立法
第二专题 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反思
对民事法律行为本质的重新思考
法律行为理论四题
第三专题 民事法律关系的重构
对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构成的反思
溯源求本道“权利”
第四专题 民事基本权利类型研究
期待权研究导论
形成权基本理论
地役权的立法价值与模式选择
视野拓展与功能转换:我国设立居住权必要性的多重视角
信心与思路:我国设立优先权制度的立法建议
论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与效力——兼评我国《合同法》第73条
论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兼评我国《合同法(草案)》第74条
物权法定与意思自治——解读我国《物权法》的两把钥匙
Die Sozialistische Markwirtschaft und das einheitliche Vertragsrec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