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可口可乐“借助“战争开始普及?加勒比海菜如何让奴隶尝到自由的滋味?蔗糖取代蜂蜜,会使社会经济脱胎换骨?
饮食,不仅是一种生物本能,更是一种象征行为。在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中,被赋予了多种多样的意义。吃什么、怎么吃,很可能是社会权力关系的隐喻。在《饮食人类学(漫话餐桌上的权力和影响力)》作者西敏司风趣的论述中,你将重新认识人类饮食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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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饮食人类学(漫话餐桌上的权力和影响力)/知食分子系列 |
分类 | 科学技术-工业科技-轻工业 |
作者 | (美)西敏司 |
出版社 | 电子工业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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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为什么可口可乐“借助“战争开始普及?加勒比海菜如何让奴隶尝到自由的滋味?蔗糖取代蜂蜜,会使社会经济脱胎换骨? 饮食,不仅是一种生物本能,更是一种象征行为。在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中,被赋予了多种多样的意义。吃什么、怎么吃,很可能是社会权力关系的隐喻。在《饮食人类学(漫话餐桌上的权力和影响力)》作者西敏司风趣的论述中,你将重新认识人类饮食的发展历程。 内容推荐 西敏司编著的这本《饮食人类学(漫话餐桌上的权力和影响力)》以人类学学者的视角,对饮食进行多维思考,透过饮食行为,详谈世界文化与制度的变迁,分析饮食的各种社会功能,以及饮食在人类历史中的位置。视野宏大,颇有见地,妙趣横生。 目录 Part 1 导论 饮食的矛盾情绪 食物的特殊意义 饮食的选择:吃,不只是吃 Part 2 食物与各种权力及影响力的关系 糖、茶与英国劳工阶级 “内在”意义与“外在”意义的影响 个案:可口可乐的故事 结论 Part 3 美味即自由 食物的起源 食物的生产 食物的处理 食物的流通 加勒比海菜的出现 结论 Part 4 蔗糖如何打败蜂蜜:甜味里的心理变化与经济变天 现代美国人对蜂蜜和糖的态度 历史背景 蜂蜜与糖用作辛香料与饮料基本原料 蜂蜜与糖作为药品与调味料 两种产品的差异 Part 5 糖的道德考验 吃糖是一种罪行 糖与自我 Part 6 颜色、味道、纯度:从杏仁蛋白糖霜谈起 Part 7 菜肴:美味、口味、食不知味 菜肴的定义 不同群体的标志 Part 8 饮食美国 历史:民族大熔炉,饮食大拼盘 饮食习惯:外食、零食、对脂肪和糖的偏好 时间至上 美国饮食的未来 试读章节 这里我们要谈的个案,是有关各种权力与影响力如何在改变的浪潮中左右食物的选择;不过,这是一个大规模且涉及范围广泛的个案,这个个案与战争有关。而在人类史中,改变饮食习惯的方法,就数战争最具效力,在战时,平民与军人都被纳入管辖范围内——这点到了现代更是如此。社会秩序可以说是完全走样,或该说是纪律严明(有人喜欢这么说)。粮食资源跟其他资源,一律由政府统一分配。大量人口集合起来一起行动——最终目标就是一起杀人。由于需要一起学习如何杀人,就必须一起吃饭。军队是靠胃在支撑;因此,将军此时也兼任经济学家与营养师,决定拿什么来喂饱阿兵哥。这是他们必须做的事,不过也得仰赖国家的经济力量,以及那些支撑经济以满足将军要求的人,或者该这样说,将军是看这些人说有什么资源就利用什么才对。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超过一千五百万名美国人应征入伍,还有好几百万在后方支援。服役人员都在大餐厅里一起用餐。他们只能吃伙房做的菜;而决定伙房做什么菜的掌权者,则非部队里的人,不曾亲身体验行伍间的疾苦。 服役的人可以享受到一些福利,其中一项是每周二十一顿饭都有肉可吃,周五甚至还多一道肉菜供选择(通常是肉片冷盘)。大部分的士兵以前从来都不曾吃这么多肉(当然啦,作战期间供肉没那么规律就是了)。士兵还吃得到大量叻Ⅱ啡与各类甜点;每个餐桌上都有糖罐,每天有两顿饭最后一定上甜点,绝无例外。(事实上,阿兵哥每月排队领饷时,还不限量供应香烟。)平民的食物偏好,变化虽然没有这么大,但也还是有些许改变的,这点大家大概都已经知道了。由于平民难得吃到肉类,以至于战时的媒体充斥着有关勾搭肉铺老板的故事与笑话。此外,糖、咖啡、香烟也相当稀少。结果,他们的食物偏好不免也跟着剧变。从此,北美人就因战争而形成了新的食物偏好(其实这个“偏”倒是说偏了,因为是受情势所迫)。 有样东西,不管军人还是平民,都不在配给范围内,那就是可口可乐;然而为了让大家都买得到,便有人为此煞费了苦心。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美军参谋总长乔治·马歇尔(George Catlett Marshall)是南方人。珍珠港事件过后不久,马歇尔将军就通知所有的将领向政府要求增设可口可乐生产工厂,好让产品可以供应前线。受马歇尔这个举动的影响,可口可乐在战时享受到跟食物与武器一样的经济地位,也因此不必受糖配给的限制。同盟国战区里总共设立了64座可口可乐生产工厂,分布在太平洋战区、北非战区、澳洲及其他地区。可口可乐公司还应武装部队要求,派遣技术人员去负责可乐的生产,总共派出了148名技术人员,其中3名甚至在战区丧生。 可口可乐在第二次大战结束后固然风光,值得一提的是,在战前,别说在国际上算不上有头有脸的商标,就连在美国国内也未必家喻户晓。尽管该公司曾在早年外销到古巴,但可口可乐基本上还是美国国内的饮料。而且销售市场主要在南方。在美国以外,也有几个国家有卖可口可乐,但还算不上国际知名,我猜它当时在美国最主要的消费群体是高中生,他们在毕业舞会上把威士忌加入可乐里,这样就可以公然喝酒(又没有人知道)。说真的,当时实际的状况恐怕是,除了南方人外,没有人会不加料纯喝可口可乐。此外,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军职业军官大半是南方人,这点应该也是可口可乐崛起的重要因素。 “外在”意义如何让可口可乐风靡全球,并不难看出。可口可乐在盟军战区广设生产工厂,与它日益流行有极大的关系。掌握生产食品的劳力与资源的权力,巩固了企业体不受限制的运作,在这个例子里,还与国家的意志配合无间。即使在有政治和军事危机的年代里——有人会说特别是这种年代——企业力量与国家官僚体系紧密整合,为所谓较庞大的社会任务签下了执行成功的保证书。在这样的时代里,国家权力本身,在团结一致的美国人眼中,显然没那么令人讨厌。食品生产资源的分配,也同样与消费者的选择有关系。不过在这个案例里,美军基地所售的无酒精饮料,百分之九十五都是可口可乐公司的产品。选是有得选,不过全由一家公司来决定可选范围。 P23-25 序言 家父是个厨子。多年前我姐姐纠正了我的说法,坚持要称其为“餐厅老板”。不过我知道他就是个厨子。他以厨艺为生,有一段曲折离奇的历程——大半颠沛流离的苦命人,都有类似的这么一段过去。 我父母于20世纪初刚到纽约时,两人尚未结婚,家父什洛莫·敏司(Shlomo Hintz)是个制模工,在通信营服完六年兵役,从沙皇陆军退伍。家母芙若美·利亚·敏司(Fromme Leah Hintz),曾经在一个名叫德美同盟会(Blind)的犹太人社会主义组织里工作,这个组织受到沙皇政府的严厉迫害,她到了纽约后,就成为廉价缝纫劳工。不久后,她就加入了世界产业劳工组织(Industrlal Workers of the World,简称IWW,时人称该组织会员为“Wobbly”),担任纽约服装行业的召集人。外祖父母并不赞成这件事,而且这份工作的薪资也不高。 那时,男性的薪资也好不到哪里。据家父说,1901年时,纽约市制模工人的周薪才3.5美元。他又去做服饰业务员,在卡纳街工作,老板是某位远亲,不用说,家父每一分钟都在咒骂这个工作。不过这里面又有另一段故事。 我父母的婚姻是表兄妹的亲上加亲,这是德系犹太人的风俗,不过家母要求只有移居到远离纽约市的小镇上才肯嫁给家父,她不希望在城市里养孩子。于是家父写信给军中的老战友班·杜夫曼(Ben Dorfman),他在新泽西州多佛镇一家餐馆里冼盘子。老班是个孤儿,在军乐队里吹奏低音号(tuba),驻防营区碰巧跟家父的单位相同。 他们这对难兄难弟真是再奇怪不过了。家父对于书本、文字及大半的思想没什么兴趣,而老班则只对这些东西有兴趣;怪的是他们却亲得很。碰巧当时餐厅老板想再雇用一名晚班的洗盘工人,于是家父辞掉了卡纳街的男装业务工作,加入老班在多佛镇槽边冼碗的行列。 在纽约一完婚(家母羞于向IWW的同事公告婚事,因为婚姻是中产阶级的制度),父母便搭上火车抵达多佛镇,再乘一辆单马马车来到他们的新居,那是间租来的房子,老班则成为在我家长住的客人。他一直住到死于癌症为止,当时我已是个孩童。新泽西州的多佛镇便是我与手足出生及成长的地方。 我父母搬到那里大约十年之后,“赖卡瓦纳小馆”(Lackawanna House,就是家父工作的那家餐厅)的老板,买下了一座摩天轮,于是就把饭馆顶给了老班和家父,然后就跟着流动游乐场走了。我知道这听起来像是胡诌,不过大人们是这么说的。老班和家父从我们搬到多佛起就开始存钱,这时候则一起经营餐馆,后来赚够了钱便另盖一间大餐厅与旅馆。我一直不知道他们走上餐饮业的真正原因,不过这个决定做出时与卢西塔尼亚号被炸沉’及美国加入第一次世界大战相吻合。当时纽泽西州的多佛镇有幸成为政府兵工厂与弹药厂的所在地,餐饮业与旅馆业因此蓬勃发展,于是家父也顺势成为“餐厅老板”,这是老姐屡屡要我注意的说法。他还认为财务金融自己也在行。于是,这个“老板”的头衔就一直持续到1929年经济大萧条,跟着所有人一起赔了个精光,一夜之间,他从餐厅老板变成了厨子,在别人的餐馆里混口饭吃。直到他去世前不久,他还都只能干个厨子。 我对于他当老板的样子,几乎没什么印象,倒是对他当厨子记忆深刻。我几乎每一顿饭都在饭馆里解决,店名还是叫赖卡瓦纳小馆。大学暑假我回家时,便到附近兵工厂打工值大夜班,家父会帮我做“午饭”。我们从清晨四点到四点二十分,有二十分钟的时间可以吃东‘西,我就应付差事般地吞下两份三明治、两片水果,以及他前一天晚上帮我装在保温杯里的咖啡。到了早上八点二十分左右,我又会从工作地点筋疲力尽地回到餐馆,在地板上小憩几分钟,才会因肚子太饿而起来,给自己弄一顿像样的早餐。这一顿通常包括一大杯现榨柳橙汁、三只仅煎到微熟的鸡蛋、厚片火腿一块、烤香蕉、吐司及咖啡。家父要到上午十一点才会来餐馆(那时候我则已经回家舒舒服服地睡觉了),我听说他老是跟别人抱怨,说我再不搬出去住,或者再这样吃下去,家里迟早会被我吃穷。 家父也不喜欢家母做的菜,而且每次她煮了什么,他就一定要把她狠狠比下去。不过她的厨艺要是能胜过家父,那倒要让人感到意外了,因为她在别的事情上头几乎样样比他强。她的英文说写能力都比他好;她算术好得没话讲,家父则不行;她思路更是比他清楚十倍。反观家父,他擅于园艺,是个机械天才,而且还是个了不起的厨师(在我心目中)。此外,他还是个极为敏感的人。 …… 除了早餐,我们每餐都饮酒:啤酒只在搭配特定菜肴时喝,威士忌则是午餐、晚餐前都要来一小杯,有时甚至两杯。我想恐怕在我还不满十岁时,大人就已经让我跟着喝餐前酒了。家父觉得这一剂威士忌——他称之为“适纳脾”(schnapps)——是增进食欲的健康开胃品。我家对喝酒一事,全无负面的想法。我第一次喝醉是在八岁,喝的是逾越节酒,我还记得,那天是在从外祖父母家回我们家的路上,家母还觉得挺好玩的。不过我父母对酗酒却深恶痛绝。家父在美国1920年到1933年禁酒时期前,就绝不供酒。后来禁令撤销,他又回去当厨子,只好奉命行事。只是他最讨厌与喝醉的客人打交道。我还记得有几次,他将现磨的辣根加在晚餐里,帮喝多了的客人醒酒。 我十一岁时,家父罹患了严重的带状疱疹,因此他完全不能下厨,于是我家里餐厅两头跑,这样他就可以教我怎么做菜。最后我还越俎代庖,烹调大量的番茄淋汁与肉丸。他对我面授机宜,我则仔细做好笔记,然后到厨房依指示一一执行。我现在想不起来为什么是我来扛起重任,而不是别人——但那已无妨,反正我也从中获益不少。我还记得烹煮这道菜让我感受到一种充实的满足感。我向来都不太讨他老人家的欢心,不过,这次我觉得他在眼神言语之间,确实流露出对我的信赖。 我对食物所抱有的态度及敬意,全来自家父。这本书完全是为他而写。他留给我的最美好的记忆,都深植在厨房之中。但我也要声明,他人在厨房时,心思并不太放在我身上。他要是看到我在做肋排皇冠的话,一定会说:“博士学位都拿得到,怎么连个肋排皇冠都弄不好?”我可以想象得到,他此刻正在天上俯瞰着我,跟朋友说:“瞧,那就是我儿子,他的事业是‘写’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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