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美国法律史上最震撼人心的不朽名篇。
书中的所有法庭演说,无一不精雕细琢,堪称演讲艺术的杰作。
这些演讲包括起诉对战争罪行负责的人,谴责种族歧视,反对核能源工业,要求妇女解放平等权利等。
阅读这些由法庭大师们所做的有关叛逆、暴力、压迫以及希望的演说,看他们是如何砌筑胜诉之砖,感受这些充满感情、富有说服力的不朽名篇是如何被一位位才思敏捷的法庭大师,以其卓越的智慧和雄辩的口才创作出来的,你会感到极其振奋和愉快,从而更深切地领会法律正义与律师职业的真正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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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我只忠于法律(上下)/世界著名大律师辩护实录丛书 |
分类 | 文学艺术-传记-传记 |
作者 | 林正//李巍 |
出版社 | 中国商业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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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20世纪美国法律史上最震撼人心的不朽名篇。 书中的所有法庭演说,无一不精雕细琢,堪称演讲艺术的杰作。 这些演讲包括起诉对战争罪行负责的人,谴责种族歧视,反对核能源工业,要求妇女解放平等权利等。 阅读这些由法庭大师们所做的有关叛逆、暴力、压迫以及希望的演说,看他们是如何砌筑胜诉之砖,感受这些充满感情、富有说服力的不朽名篇是如何被一位位才思敏捷的法庭大师,以其卓越的智慧和雄辩的口才创作出来的,你会感到极其振奋和愉快,从而更深切地领会法律正义与律师职业的真正内涵。 内容推荐 作为美国当代最优秀的辩护大师,路易斯-尼察被誉为“律师界的拿破仑”。他踏进过许多国家的法庭,但是他对法庭的激情从来没有减少过。对尼察来讲,挑战总是常新的,较量总是激烈的,意外的惊喜总是存在的,从辩护律师这项伟大的事业中获得的满足更是无与伦比的。 在本书中,我们将为读者打开一扇绿色之门。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读者并不是坐在法庭后排的长椅上观看一场意义深远的审判,而是与尼察一同坐在律师席上,在尼察面临突如其来的变化而构想种种辩护策略时,与他一道分享他的思想。 读者还将欣赏到,尼察大律师在法庭上质询与盘问时激动人心的场面:一连串棘手的问题如奔流涌出。令对方证人无暇应付,最终从他口中掏出事情的真相。读者还将看到,证人为了对付盘问而做出的种种反应,亲身体验到尼察为说服对方而做出的努力以及辩护智慧上的较量等等热情高涨的场面。读者还将亲身感受,当陪审团团长正式宣布哪一方获胜时,那紧张得几乎令人窒息的场面。 同时,读者还将参与法庭幕后的种种活动——亲临尼察的律师事务所,去感受美国最优秀的辩护律师为赢得胜诉而艰苦工作的全过程,甚至跟随尼察一道,为了搜寻证据走上漫漫的旅程,足迹遍布世界的许多角落。 通过本书,读者将会对法庭辩论与律师职业的本质有更深的了解。 目录 第一章 生命与手足——两宗巨额索赔案 1.一桩因诺言而接手的讼案 2.艰难的起诉 3.案由:难产死 4.糟糕的逻辑推理 5.揭露谎言的方法 6.“犯罪性失职” 7.一个人的价值 8.多伊尔律师的反击 9.证明死者多才多艺的证据 10.抽屉里的文件之谜 11.威廉·格伦教授出庭 12.心理测试是否具有科学性 13.预测寿命之争 14.对律师最好的恭维 第二章 为尊严而战——雷诺兹诉佩格勒诽谤案 1.韦斯布鲁克·佩格勒的“重磅炸弹” 2.佩格勒的杰作——一份恶毒的辩护词 3.“我们愿意为你作证” 4.反击拉开序幕 5.法庭上的第一次大冲撞 6.用心良苦的开场白 7.雷诺兹:句句都是真言 8.血与火的殊荣 9.慷慨的慈善家 10.站在战争的前沿 11.行动的勇士——迪埃普港突袭事件 12.与“安康号”并肩作战 13.《柯里尔》还雷诺兹以清白 14.是开小差的胆小鬼吗 15.加森兄弟的“不义之财” 16.鲍顿的剪报 17.对赫斯特报业的反击 18.无理的纠缠 19.雷诺兹愤怒了 20.抵消亨利的诋毁 21.诽谤难敌事实 22.裸体主义行动与“求婚事件” 23.给自己设陷阱 24.“鸳鸯戏水事件” 25.自相矛盾的证词 26.一位自称爱国的“楷模” 27.非同寻常的骗局 28.凭空捏造的结果 29.绝妙的陷阱 30.“小船事件” 31.被告方的最后一搏 32.自愿为雷诺兹作证的人 33.结案:不言而喻的结果 第三章 妻子们的救世主——“罗斯之战”及其他案件 1.痛苦和仇恨 2.罗斯夫妇之战 3.婚姻中的暗角一陛畸变 4.尼察律师的精神疗法 5.谁是最后的阿斯特夫人 第四章 律师的才能——歌曲《朗姆酒和可乐》剽窃案 1.理直气壮的剽窃 2.找出原创作者 3.寻找有力的证据 4.一位意外的证人 5.努力接近真相 6.果真是巧合吗 7.谁是真正的作者 8.戏剧性的表演代替不了事实 9.斯佩思:真正的“证人杀手” 10.裁决:假象难敌真凭实据 第五章 盘询的艺术——一桩美国的纳粹事件 1.泥浆与诽谤 2.在《圣诞宣言》的背后 3.弗尔斯泰:一个真正伟大的人 4.孤军作战的知识分子 5.被告维克多·里德的陈述 6.让历史来证实 7.戏剧的开场白 8.尼察发动全面进攻 9.站在海外纳粹阵营的前沿 10.反纳粹的幌子一内部权力斗争 11.“我是90%的纳粹!” 12.谎言在事实面前不攻自破 13.关于冯·斯蒂本的争论 14.“忠诚”的美籍德国人 15.事实得到了证实 第六章 不带血腥的战争一米高梅公司代理权诉讼案 1.窃取大笔财富的技巧 2.寻找米高梅王国的统治者 3.梅耶的如意算盘 4.汤普林的最后通牒 5.刀架在了脖子上 6.尼察参加斗争 7.剪除沃格尔的臂膀 8.信件大战 9.敌人进入堡垒 10.诋毁的迷雾 11.突如其来的墙头草 12.来自赫勒公司的危险 13.敌人酝酿已久的阴谋 14.总裁还是总裁 15.不容藐视的声明 16.赫勒公司收回了报告 17.双方力量的对比 18.暴风雨来临 19.初战告捷 20.在特拉华州法院的全力反击 21.等待最后的审判 22.将战场摆到联邦法庭上 23.重组董事会 24.决战股东大会 25.牧羊犬的故事 试读章节 5个月后,他的妻子又怀孕了。这次,被告让原告的妻子遭受了48小时的分娩痛苦。婴儿因为缺氧,生下来时已经死亡,并且产妇也未能幸免一死。这位丈夫发誓说,当他看见妻子因分娩在床上痛苦挣扎时,他恳求被告进行剖腹产。但被告说不需要。在产妇极为痛苦的情形下,医生仍希望正常分娩,最后母亲和婴儿都未能幸存。 原告方那位年轻的医生作证说,婴儿的姿势是横向的,这就说明骨盆的宽度不足。产妇的骨盆过窄,已经导致了第一次剖腹产,同样,第二次产妇也要求进行剖腹产。他的意见是:一般来说,一位产妇有过剖腹产的经历,那么,她以后在分娩时都得剖腹产。在这方面,曾有一位妇女经历了5次剖腹产手术。而对这位死去的产妇来说,这一次应该只是第二次剖腹产。 他说,被告的处理方法是不熟练的,是疏忽的、非职业性的做法。他认为,病人因为子宫破裂而遭受了巨大痛苦,医生因严重疏忽而应当被判有罪。 医生的辩护律师随即向证人发起进攻。要证明原告方这位年轻医生的经验不足并不很难:这个医生在他一生中从未接生过一个婴儿,怎么敢反驳一位曾是该县产科医生协会会长的专家呢? 同时,被告律师向这位新手抛出了证据——这位母亲患过心肌炎症和心瓣膜炎症,这两样都证明患者患有心脏病,然后强迫证人承认,这些或许是她死亡的原因,当然也是婴儿死亡的原因。他让证人承认,自己无法证明子宫破裂的说法。死亡证明书也认为死亡原因是慢性心肌炎症,这种情况可能在分娩时,促使患者的心脏扩张,从而导致产妇死亡。 被告律师用了一个假设——患心脏病的人接受剖腹产可能引发种种危险,来痛击那个年轻人。这完全是一个判断陛的问题,那个“专家”证人有什么理由,认为被告没有作出最好的判断呢?证人的回答是“没有”,但他坚持认为,产妇在第二次分娩时,医生没有叫来剖腹产专家的确是失职。 尼察知道,这位年轻证人的证词在陪审团眼中不够分量。他们希望他能找出一些事实,以逼迫被告作出辩护。 被告律师提议撤消这起案子,并自负地辩解道:“那个专家的证词毫无可信度,无法满足最低限度的初步证据,不足以立案审理。” 尼察呈上一份颇有深度的案情摘要,以此证明,年轻医生的证词可以接受陪审团的考验。当然,是否重视这份案情摘要,是陪审团的事。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有专家认为被告严重失职,法官就不能撤案。 法官虽然怀疑原告能否提供足够可信的证据,但还是决定保留意见,直到案子终结,这就迫使被告出庭辩护——尼察极为侥幸地达到了目的。 被告走上了证人席。他脸上的线条极为清晰,千沟万壑,好像把脸皮分成了一个个小块,这使他比60岁的人看起来要苍老得多。 尼察刚一发问,被告的律师便开始大谈特谈被告的名声。他行医已有20年,与6家医院有业务往来,特长是妇产科方面的治疗。他负责治疗原告一家也已有18年的历史了。 当原告的妻子第一次怀孕时,是被告为她接生的。那位母亲的心脏有微弱的杂音,但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就建议她进行剖腹产,而是因为婴儿的姿势不正常,是横着的。他说,骨盆开口的宽度是正常的,而且也不小,骨盆也正常。他告诉产妇,可以生更多的小孩,但得等她的心脏“情况变良好后”。他否认原告说他因她的骨盆很窄就进行剖腹产的说法。 当产妇进行剖腹产5个月后,因怀孕再次来医院时,被告发现她的情况很糟糕。她多数时间都萎靡不振,而且心脏状况比以前更差。她的排尿情况是正常的,血压也正常。P006-007 序言 序言 打开绿色之门 人们常常在舞台戏剧、电影和电视中,欣赏到一场场法庭审判。虽然在剧中,它们被演绎得相当的精彩刺激、扣人心弦,但是与现实中真正的法庭审判比较起来,仍显得有些苍白无力。 作为美国当代最优秀的辩护大师之一,本书的主人公路易斯·尼察并不赞赏这种舞台化或戏剧性的表演。原因不在于这些表演在技巧上有什么不当之处,而是因为它们在实质性问题方面的不足——缺乏感情的真实性,并且容易走上模式化的道路。 在小说或戏剧里面,法庭审判的场面往往是这样的:在一番言辞激烈的反驳和盘问之下,证人终于按捺不住,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然后不由自主地坦白交代了案情的真相。然而,在真实的庭审中,面对种种盘问和非难时,证人却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刚毅和顽强。正如人类能承受令人难以置信的精神或肉体折磨一样,强烈的生存欲望使证人孤注一掷,这种做法往往让他们能够生存下来——人类的这种坚强意志是不容易被攻破的。 在本书的诸多案例当中,读者将会看到,只有当证人在落入陷阱或者遭到出其不意的盘问之后。直到被逼得毫无退路时,他才有可能承认他所犯的错误。甚至在可能的情况下,他还会继续反击,因为他认为也许会时来运转,出现有利于他的局面。只要有一线渺茫的希望,他也不会轻易屈服。有时该证人还真能获胜,因为法庭上事态的发展变化是人们难以预料的,同时也是剧作家、小说家们费尽心思也创作不出来的。在法庭上,控辩双方斗争激烈的程度远远超出了作家们的想象,正如人们无论在哪一个领域的真实经历和体验,都远远超出了一些小说的模式化思维一样。 一场法庭审判,不仅仅是在唇枪舌剑与智慧的较量中展现出来的激动人心的一面,事实上,它更是对真理的求索。辩护律师的任务就是重新组合过去发生的事件,并为他的当事人提出具有说服力的事实。他就像考古学家一样,必须去寻找和挖掘陈旧的证据。 辩护律师怎么会知道在哪里寻找证据,寻找什么样的证据呢?毫无疑问,这是对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的最高考验。每一个参加过法庭审判的辩护律师都会承认,充分而正确的准备工作是赢得胜诉的关键——尼察有一句名言:“充分的准备工作使愚蠢的人变得聪明,聪明的人变得出色,出色的人变得稳操胜券。” 一般而言,辩护律师通常借助于观察和记忆来追寻事件的本来面目,并且只能通过观察和记忆所提供的隐隐约约的暗示,来重新组合过去的事件。 哈佛大学的一个研究机构为了测定观察的精确程度,曾做过以下实验:演员们突然出现在教室里面,上演了一出暴力的场面。首先是双方激烈地争吵,继而其中一个演员被刀捅了或者被枪击中了,然后,研究人员要求学生将他们刚刚亲眼看见、亲耳听到的事件描述出来。结果表明,对同一事件的描述,几乎没有两个学生是一样的。更让人吃惊的是,这些描述的差异表明了对某一事物的主观印象中含有想象的成分,甚至有歪曲事实之嫌。 当一个人在观察的时候,可能只是把精力集中到事情的某一方面,有时甚至可能达到着迷的程度,以至于忽略甚至排斥该事件的其他方面。不仅视觉具有误导性,.有时同情或者偏见也可能将我们亲眼见到的场面幻化成我们所想要见到的场面。上述实验证明:当一个观察者处于情感的激动状态时,他所观察到的东西就像飘忽的芦苇一样靠不住。 同样,依赖记忆也是很危险的。一般来说,我们甚至不能回忆起一个月前我们所做的事情,更不用说数年前发生的事了——回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思维的联想,然而,当我们有时无缘无故地开始自由联想的时候,在心理上并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来看,我们从来没有在真正意义上忘掉任何东西——无意识拒绝打开有意识的记忆之锁,因为担心这样会产生心灵的冲突。 路易斯·尼察多年的观察表明:每一个人的记忆都有好与坏的时候,记忆的好坏取决于在回忆时人们精力集中的程度。比如,如果我们观赏一部引人入胜的戏剧,这部戏剧非常精彩,牢牢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哦们就能清楚地回忆起故事情节的发展,甚至我们还能按正确的顺序整段整段地背诵出戏剧里面的人物对话;另一方面,在鸡尾酒会上,在短短几分钟内,同一个人被两次介绍给自己认识,但自己仍然记不住对方的名字,因此而陷入尴尬境地,这样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尼察本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他在法庭上全神贯注、聚精会神时,他能将数百页的案情卷宗记得一清二楚。然而在另外一些场合,他的记忆却糟糕透了,有时甚至还背上了心不在焉的坏名声。 既然很少有人预料到以后会上法庭打官司,因此他就没有理由关注他所经历的每一件事,尽管在许多年之后,其中的一些事情需要被回忆起来——这正是辩护律师责无旁贷所必须做的:从那些应该知情的入那里收集事实的碎片,然后将它们组合起来,即或这些人回忆时头脑一片茫然,甚至是一片空白。试想,如果一名辩护律师不能将过去发生的事件栩栩如生地摆在法官和陪审团面前,他怎么能够说服他们呢? 当然,当时的档案记录或是对事件参与人的访谈,能够极大地帮助重建事实的大厦,但是,在通常情况下,这些记录或者当事人总是难以找到。辩护律师们面临的最大困境,就是不能确定那些证据可能存在于什么地方——书面的也好,口头的也好,而这一切都是辩护律师作为搜索者意识不到的。 每一位辩护律师都梦想着能有一种神奇的电子发明,它可以如同时间隧道一样通过电波重新捕捉过去说过的话语。如果能够实现的话,我们就能够听到莎士比亚亲自诵读他的14行诗,林肯在葛底斯堡的演讲,以及其他伟大人物不朽的话语;同样,我们也能确定法庭上每一个证人在审判之前的几年里曾听到过的话。 不过,在这种发明真正问世之前,辩护律师们还得依靠另外一项技巧——它被路易斯·尼察称为“可能性原则”。通过这一原则,辩护律师们就能确定应该寻找什么样的事实证据,同时也能帮助律师们找到他们以前并没想到过的证人和档案。通过这一原则,辩护律师们就能挑出对方证人证词中的薄弱环节,同时展开攻势凌厉的盘问。 “可能性原则”在寻求事实真相的斗争中无坚不摧、所向披靡,我们可以用尼察办理过的一个案例来说明: 康拉德·贝克维希曾经控告查理斯·卓别林在其著名的影片《大独裁者》中剽窃了他的作品。在此案中,路易斯·尼察担任了贝克维希的律师。根据原告的描述,卓别林曾经找过贝克维希,希望将他的一部关于吉卜赛人的故事制作成电影。在他们友好的商谈过程中,贝克维希曾给卓别林讲述了《大独裁者》的大体构想,大意是一个长得酷似希特勒的剃头匠经常将自己与希特勒混淆起来。在法庭上,卓别林拒绝承认曾与贝克维希就吉卜赛人的故事进行商谈,也否认了贝克维希指控的其余部分。原告方要想证明卓别林的剽窃罪名成立,就必须查清事情的前后发展经过。 在本案中,最让尼察关心的是:关于那个吉卜赛故事的交易,后来究竟发展到了什么程度?卓别林是否就该故事的价格进行过讨价还价?卓别林是否已和剧作家们约定了编写该故事的电影剧本?贝克维希对所有这些问题都给予了否定的回答。 当时,路易斯·尼察意识到事情很可能并非这样简单,一定还有别的事情发生过。然而,贝克维希却坚持说,他与卓别林只限于在构想的层面上进行了交流。 在尼察坚持不懈的询问下,有一天,贝克维希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道回忆之光。他终于想起曾经在好莱坞的一个剧院里与卓别林相会,当时卓别林在观众席里指了指一个俄罗斯男中音歌手,因为他想让这位歌手在那个吉卜赛故事中扮演主要角色。随后,贝克维希又想起当天晚上他们还和这位俄罗斯歌手谈过话,也许此人可以作为一个证人。但是,贝克维希并不知道歌手的名字,也不知道他住在什么地方。 尼察和贝克维希交谈时是中午12点半,地点在尼察的家中。就在当天下午两点钟,那位俄罗斯歌手出现在尼察的律师事务所里。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尼察给一家俄罗斯茶馆打了个电话,对那位俄罗斯男中音歌手作了一番描述,并询问他的情况。 店主说:“也许你要找的人是古希列维茨。” 尼察追问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店主回答:“哦,他现在在加拿大的某个地方参加演出,不过今晚是俄历新年,他会赶回来的,并且在一小时之内我就能见到他。” 尼察请求对方:“能不能麻烦您告诉他,在他回来之后给我打电话。” 就这样,那位俄罗斯男中音歌手终于出现了。,尼察问他,有没有见过卓别林。这位俄罗斯歌手便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绘声绘色地讲了出来,因为对他来说,那天晚上是他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刻之一——他有可能出演卓别林导演的电影,并且是主演。当时,卓别林把他叫到戏院的侧廊上,并给了他自己的私人电话号码。俄罗斯歌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本黑封面的小记事簿,上面还写着那个电话号码。如果卓别林否认他对那个吉卜赛故事有任何兴趣的话,这位俄罗斯歌手就是极好的证人。 就这样,“可能性原则”帮助尼察找到了想要找的证人。 在1982年的美国庭审律师大会上,尼察曾经就“可能性原则”发表过一次演说,他声称:“经过无数次的经历,我们完全能够预测到人们在受到一定刺激之后会做出何种反应。如果我们运用这一原则来分析一系列案件,我们就能够判断当事人描述的事件是否真有可能发生。如果它听起来让人难以置信,那么不管当事人或证人怎样信誓旦旦地讲述他的回忆,我们都应该因为其不真实而予以抛弃。不管他是由于天真无知而讲述得不够准确,还是处心积虑地撒谎,或者由于特殊的处境,使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听起来又似乎是有可能的,可能性原则几乎不会给人以任何误导。” 在路易斯·尼察漫长的律师生涯中,他总是坚持认为当事人一定曾写下过什么东西。因为在特殊的环境里,当事人有宣泄个人情感、表明个人立场的需要。一次又一次,尼察的当事人总是坚持说他们找遍了所有档案和资料,结果什么也找不着,并且也回忆不起当时写过些什么。然而,后来相关的书信终于被找到了——这些档案原来放在他父亲的办公室里,父亲去世后才又取了回来,放在妹妹的家里。在他将这封信念给尼察听之前,他问道:“正如您所说的那样,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我非常有可能写下一些东西。但是,您是怎么知道的呢?” 尼察用两行诗做出了回答: 你何以得知事情的真相? “可能性原则”告诉了我。 在美国的司法制度下,陪审团也是根据这一原则来定案的——他们只接受对事件的一种描述而拒绝接受另一种,因为前一种更与陪审员们的人生体验相一致。同样,法官在面对有争执的证词时,他也是根据“可能性原则”作出判断。在人们谈到证人的可信度时,他们真正指的是:证人所讲的故事能否经受可能性这一尺度的检验——如果它是可能的,那么也是可信的。 由上面的观点可以推导出,如果一个证人的证词要使人觉得真实可信的话,他必须重新温习、展现出在事情发生时的真实感情——心理学家称之为“情感‘的宣泄”。“可能性原则”是最可信赖的向导。如果一个证人在为5年前发生的事件提供证词时,心中已经没有激情,只是轻描淡写地提及该事件的话,陪审员们就可以断定,在当时的情景下,他绝不可能像他所描述的那样去做。 路易斯·尼察每一次办案都是紧跟这条线索,每一次他都很有收获,常常给他带来回味悠长的快乐。 有一次,在尼察的办公室里,只剩下尼察和证人两个人时,这位至关重要的证人告诉尼察,被告想贿赂他,并让他在出庭作证时不说真话。 尼察问道:“你当时说了些什么?” 证人用郑重其事的口吻答道:“我告诉他,我不会那样做的。” “当他贿赂你并提出那种要求的时候,你真是这样回答的吗?”尼察追问道。 尼察反复将这个问题问了许多遍之后,证人终于笑着说道:“嗯,你不会真的想知道我当时是怎样回答的吧?” 尼察答道:“这正是我们想要知道的。” 然后,证人再也不能控制自己,一连串的咒骂脱口而出,这些污言秽语足以使心肠最黑的行贿者汗颜。原来,行贿者请求他,在他出庭作证时,不要使用他说过的所谓脏话来表达他的愤怒,他只需要轻描淡写地说明一下他对刑事被告的看法。 后来在法庭上,尼察坚持要这位证人说出当时对话中的每一个字。这重新激起了证人的愤怒,他又一次将当时的对话吐露了出来。这些对话在法庭上的效果是爆炸性的——并不是因为它是法庭上很少见的“污秽语言”,而是因为证人对阴险狡诈的行贿者进行的有力反击,其言辞之真实,积愤之深,足以使真相大白于天下。 如果一个人对他人的动机以及反应有很强的洞察力,他就很擅长于运用“可能性原则”,他的教育、文化、语言等与此无关。只要一个人不是过着隐居的生活,并且和具有各种生活经历的人打过交道,他就自然而然地积累起大量关于人们日常行为方面的知识。的确,在很大程度上,这种知识的获得是不自觉的。根据这一知识,人们日复一日对大小事情作出种种判断。正是这种自然而然的知识,给予了陪审员们“第六感觉”,使他们能够根据控辩双方所提供的证据作出正确判断。同样,几乎所有的律师和法官都会同意这一点。这就使得普通人的常识变得如此不同寻常。 大多数人在运用“可能性原则”时很少加以分析,甚至没有觉察到自己正在运用这一原则。如同剧院里的观众,只要舞台上的演员表演得比较真实,他们在某一特定的环境下的一言一行与所处环境相吻合,也就是说他们的言行是可信的,观众们就会兴致盎然。然而,在故事进展到某一刻,演员们的对白或动作突然失真,该剧的魅力就会顿时消失,观众们也会猛地回过神来,意识到他们只是在观看一部戏剧,咳嗽之声以及烦躁不安就会随之而来。 有洞察力的戏剧评论家也许能够分析出该剧在情节发展、动作、对话等方面的不足之处,但是普通观众也会自动地作出反应,这正是“可能性原则”在发挥作用。一般来说,如果连戏剧的可信度都需要接受“可能性原则”无情地检验的话,那么在法庭上宣誓后作出的证词,更是需要接受像雷达般精确的“可能性原则”来检验其可信度。 在本书中,“可能性原则”会不时被提到。希望前面对该原则的介绍,能够让读者更加了解它。因为,无论在尼察律师准备案件的过程中,还是在证人席上或是陪审席上,这一原则都会被反复加以应用。 美国纽约,具有律师资格授予权的州法律协会入口处修建得颇具特色:人人都得微微躬着身子,低着头才能进入。建筑师的设计强迫人们尊重历史悠久的律师职业,而路易斯·尼察对律师职业的敬畏之情,则源于他孩提时代的记忆。 当尼察小的时候,他总是踮着脚尖在外偷看,而不是躬着身子走进那座建筑。少年时代的尼察,曾经连续几个夏天为一家鞋店送货。那时候,他总是在纽约州最高法院大楼附近溜达——尼察一直梦想着长大之后能够成为一名律师。 对尼察来说,州最高法院的建筑仿佛是一座气势恢宏、无与伦比的宫殿。当他第一次走进这座雄伟的建筑物时,一切都如同魔幻般美丽动人、激动人心——清凉的大理石地板、天花板上纪念法典制作者们的壁画、手上拿着各种各样的公文包在走廊里来回走动的辩护律师们以及底楼图书馆古老的法典散发出的发霉气息…… 但是,最让路易斯·尼察心驰神往的是通向法庭的大门。这些门的表面都用暗绿色的皮革包裹着,门上镶有黄铜门牌。每一道门上方都有椭圆形的玻璃格子,通过这些格子可以从外面看到法庭里面的情形。对于幼小的尼察,这些格子对他来说是太高了一点,他不得不踮起脚尖往里望,就如同其他同龄的孩子会透过体育场的窗孔观看棒球比赛一样。里面的景象在尼察看来是激动人心的,即使有时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法庭上的书记员也许正在给一札文件做上标记,其他人则或坐或立地围着看他做完。 对尼察来说,书记员给每一页文件盖章都是非常具有戏剧性的。 路易斯·尼察最喜欢透过椭圆形玻璃格子仔细观察那些声誉颇高的辩护律师,正是他们的良好声誉把少年尼察吸引到了州最高法院来。在尼察看来,这些大律师似乎什么事也没做,只是舒服地靠在他的椅子背上,轻松平和地注视法庭上诉讼的进展。但是,不久尼察就发现,他们的冷静中其实饱含着大智大慧。 有时,当一个证人在被盘问时,小尼察因为踮着脚站在窗外,什么也听不到。不过,这出哑剧却在小尼察的脑海里激发起了丰富的想象:他可以看见陪审员对证人所作出的反应;他可以看见一个律师猛地站起来,很明显是在提出反驳意见;他可以看见法官的嘴唇动了几下,然后那个律师重又坐了下来…… 有时,小尼察也可以看见判决前控辩双方在总结证词,他还可以看见一个律师在陪审团面前来回走动,下颌激烈地运动着,手里挥舞着一份文稿,由于情绪激动而呼吸困难。透过玻璃窗,尼察就能猜出这位律师的处境:如果陪审员们身子前倾,认真地聆听的话,那么这位律师显然正在说服他们;相反,如果他们背靠椅子,摆出各种坐姿的话,小尼察便能断定这位律师有麻烦了。 有几次,小尼察鼓足勇气走进了法庭里面——他还是得用耳朵来聆听才能完全弄明白,因为在法庭外听到的只言片语确实难以领会。然而大多数情况下,小尼察还是踮直脚尖,伸长脖子在窗外观望。直到有一天,尼察长大了,他确信他也能推开这些绿色之门,作为一名辩护律师,堂堂正正地走进这座大楼,并参与到这项维护正义的事业上来。从此,尼察的律师之梦变为了现实。 尼察曾经踏进过许多国家的法庭,但是他对法庭的激情从来没有减少过。事实上,他对法庭的激情一直都在增长。对路易斯·尼察来讲,挑战总是常新的,较量总是激烈的,意外的惊喜总是存在的,从辩护律师这项伟大的事业中获得的满足更是无与伦比的。 在本书中,我们将为读者打开一扇绿色之门。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读者并不是坐在法庭后排的长椅上观看一场场意义深远的审判,而是与尼察一同坐在律师席上,在尼察面临突如其来的变化而构想种种辩护策略时,与之一道分享他的思想。 读者还将欣赏到,尼察大律师在法庭上质询与盘问时激动人心的场面:一连串棘手的问题如奔流涌出,令对方证人无暇应付,最终从他口中掏出事情的真相。读者还将看到证人为了对付盘问而做出的种种反应,亲身体验到尼察为说服对方而做出的努力,以及辩护智慧上的较量等等热情高涨的场面。读者还将亲身感受,当陪审团团长正式宣布哪一方将获胜时,那紧张得几乎令人窒息的场面。如果诉讼的某一方对裁决不服的话,读者们还将随着尼察大律师一起向更高一级的法院进行上诉。 同时,读者还将参与法庭幕后的种种活动——亲临尼察的律师事务所,去感受美国最优秀的辩护律师为赢得胜诉而艰苦工作的全过程,甚至跟随尼察一道为了搜寻证据走上漫漫的旅程,足迹遍布世界上许多角落。通过这一系列场景,相信读者从中一定会对人的本性有更深的了解。因为,只有当一个人在法律的竞技场上争取他的权利的时候,人的高贵品质或是贪婪本性才会暴露得淋漓尽致。 现在,绿色之门已经为你打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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