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时期的暗伤,痛如智齿。
那是成长赐予十七岁的礼物。
我将带着它华美蜕变,完成十八岁的成人礼。
网络最具人气90后少女作家樊朔,化身麦田守望者,守护青春期女生纯白梦想。
2012年最佳新人作品——《智齿》疼痛过后,一切如新。
如果看完《雀斑》你觉得不过瘾,你可以来看看《智齿》。
从没有一个人,写得如此像饶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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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智齿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樊朔 |
出版社 | 译林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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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青春时期的暗伤,痛如智齿。 那是成长赐予十七岁的礼物。 我将带着它华美蜕变,完成十八岁的成人礼。 网络最具人气90后少女作家樊朔,化身麦田守望者,守护青春期女生纯白梦想。 2012年最佳新人作品——《智齿》疼痛过后,一切如新。 如果看完《雀斑》你觉得不过瘾,你可以来看看《智齿》。 从没有一个人,写得如此像饶雪漫。 内容推荐 2012年最佳新人作品——疼痛过后,一切如新。 网络最具人气90后少女作家樊朔,化身麦田守望者,守护青春期女生纯白梦想。 青春时期的暗伤,痛如智齿。那是成长赐予十七岁的礼物,我将带着它华美蜕变,完成十八岁的成人礼。 2012年最佳新人作品——《智齿》疼痛过后,一切如新。 如果看完《雀斑》你觉得不过瘾,你可以来看看《智齿》。 从没有一个人,写得如此像饶雪漫。 饶雪漫《雀斑》书模“维维安”扮演者戚蓝尹倾情出演,黑白色系封面带给你不一样的视觉挑战。 随书附赠饶雪漫最受少女喜爱的精美糖果日记(智齿不会哭)和精美书签。 目录 上部 蓝薇蓝 下部 夏雪 后记 试读章节 夏天刚来的某个夜晚,我做了一个梦。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很久没有做梦了。是的,在某一个时刻某一个地点,我失去了做梦的能力。每个夜晚,我沉沉睡去。夜晚的一切如同神秘的黑洞,吸去我所有可能存在的记忆。不像我的同桌蓝薇蓝,她总有说不完的梦境,有的美妙不似真实,有的恐怖令人胆战,有的模糊让人困扰,有的清晰使人铭记。 蓝薇蓝说:“夏夏,我真羡慕你,只有婴儿才有像你这样深沉的睡眠,这只能说明你比我们都年轻。” 其实我才羡慕她。失去做梦的权利多可怕。我认为我是有病,并悄悄地把它命名为“失梦症”。我不敢去百度,怕真有这种病,更怕关于这种病的任何说明。 说白了,我怕自己不正常。 可是,在这样潮湿得令我头疼的夏夜里,我竟奇迹般地重拾了做梦的能力。 在那个惊悚的梦里,我梦到自己的头顶上,长出了一朵水仙花。它先是开在我的头上,然后慢慢地长大,一点一点把我吞噬。 最后的最后,我变成了它。 醒来的时候,我全身虚脱。 谁会做梦梦见自己变成了一朵水仙花? 真可怕。 我摸了摸额头,透心的凉。我几乎是从床上爬下来的,没有穿鞋。我不喜欢鞋和地板碰触时的声音。它听起来,很孤独。 鞋柜里的拖鞋放得整整齐齐,证明夏珊珊同志没有回来过。我一下子跌坐在沙发里,全身软绵绵的没有任何力气。 我和夏珊珊现在住的,是那种过了时的小洋房。 在此之前,我们搬过无数次家。我们住过古旧的老式楼、时髦的新楼房、破旧的旅店、五星级的高级宾馆,甚至还住过别墅。夏姗姗同志带我经历的人生,是一本已经被撕掉了封皮不知道名字的旅行小说。 我承认我被那个梦吓到了,于是我光着脚在地板上反复走着,嘴里叨念着《圣经》的某一部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习惯用这样的方式来让自己静下来。 或者说,让我身体里那只随时随地可能发狂的小兽,静下来。 背完《雅歌》的最后一部分后,我从冰箱里拿出了一罐可乐,狠狠地从喉咙灌下去。除了日益少去的可乐外,冰箱里的一切都跟半个月前一模一样。衣篓里的衣服叠成了一座小山,在它的旁边,洗衣机像是一只沉睡了许久的古兽。 是的,我很懒,我不想洗它们。 “夏雪,夏雪……”楼下有人喊我,我很快地拉开了窗帘。噢,阳光刺眼,可真够让人讨厌的。 我们住的楼并不高,能让我清楚地看清底下的人。又是他。虽然他已纠缠了我一个月,但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别人都叫他“冬瓜”,他是他们那个烂学校的老大。虽然他长得很抱歉,但仰仗他的“人格”魅力,总有些胸大无脑的女生想要依仗着他。 “下来。”他得意洋洋地说,“带你去吃牛排。” 我关上窗。恋爱就像是自助餐,丰富多样,一开始你总是想要吃很饱,吃到死,可是吃到后来,都是恶心的。恋爱,对我来说,就是这样。P103-105 后记 我有一个想飞的梦 文/樊朔 很久很久以前,我曾看过一部电影。电影里的小男孩有个梦想,那就是有生之年能够像鸟儿一样在空中飞翔。说实话,我已经记不得电影的名字了,但却始终记得,小男孩仰望天空时,眼中那纯真且炽热的光芒。 那目光,在之后的日日夜夜里,灼烧着我。 那时候我才高一,成绩不错,人缘也好,还会写小说,很多人都在羡慕我精彩纷呈的人生。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生活就像是单调且枯燥的白纸,一眼就能看透。我摊开手掌,手心里的掌纹分明,交错甚少。 这个世界上最悲哀的是什么?是最华丽的梦,却安置在了最平凡的身体上。 是的,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 我有一个梦,我想飞。 于是,我把它告诉了文字。我从十三岁起就开始写小说,那时候的我就像爱丽丝,脑子里总有各种各样的奇思怪想,连做梦时都会误入仙境。 它们让我惶恐,我想我必须找到一个出口,把它们赶出我的身体。于是我把“疯帽子”、“白兔先生”都写在了纸上。渐渐地我爱上了这种感觉,当我写作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杀人游戏里那个最冷静的法官。我知道谁是杀手谁是警察,可是我什么都不说,只冷静地看着真相一点点浮出水面。 我喜欢想象人们大吃一惊的样子。 终于有一天,我的文字印成了书。这是所有造字者的至高梦想,可我却好像渐渐地失去了想象的能力,一点儿也不快乐。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写不出好看的故事,总是新鲜地写了一个开头后就不知道下面要发生什么,于是草草地将它们结束。我像是西西弗斯,反反复复地写着同样的情节同样的故事,写作于我来说,已经成了一件无效又无望的事。 然后我质问自己,写作对我来说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找不到答案,或者说,我惧怕那个答案。当它从一个单纯的梦想慢慢蜕变成虚荣的外衣,再慢慢演变成工具的时候,我想我被什么东西束缚住了。 也许,梦想就只应该是个梦想。我不是鸟儿,穷尽一生,也学不会飞翔。 所以,最初的《智齿》,不过是我的独角戏。连它最初的名字——《微蓝》,都是我为了迎合上一本小说而取的。我只是想讲一个有关青春的故事,可青春还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儿。高一的那个暑假,我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地完成了这个故事,用了不到二十天。 完稿的那一刻,我关了电脑,没有再看它第二眼。于是《智齿》躲在我的电脑里,不见天日。 机缘之下,它到了饶雪漫的手里。饶坏坏看后对我说,我挑中它,不是因为这个故事,而是因为你的文字。你知不知道,它很特别。 这话让我又高兴又难过,又骄傲又自卑。我马上告诉我的朋友们,“诶,你们知道吗,我的文字被饶雪漫看上了!” 我知道,他们中间的很多人都喜欢着或者喜欢过雪漫。 而我没有告诉他们的是,饶坏坏看了我的文章后,给我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好的文字,应该配好看的故事。我们做好改十遍的准备吧。” 十遍?!当时我真以为她在说笑,要改十遍还不如重新再写一本。 可是很明显,她没有。 她说:“你先删掉三万字,再交给我。” 我只能默默地打开文档,把鼠标移上又移下。很久过去了,除了一些我认为无关紧要的句子外,我什么都删不了。目标是三万字,而我却只删掉不到三百字。我觉得我不行了,文字是每一个造字者的宝贝,我舍不得删掉每一个字。 最后,是饶坏坏的电话拯救了我,她说:“我同样是作者,让我删我也舍不得。可是,你写的是一个故事,它是要给别人看的,所以它要让人看得懂,要好看到能吸引人。否则,你注定失败。” 听了饶坏坏的话,我立刻有了一种想要战斗的感觉。我要让她知道,其实我可以跳得很高。她没有挑错人! 于是挂断电话,我迫不及待地开始了修文之旅。顺利地删掉了三万字后,我得意洋洋地对她说:“我完成任务了!”而她只是冷静地对我说了四个字:“不要得意。” 是的,不要得意,永远不要。 这句话在后来被我反复想起,每当我自鸣得意时,我都在心底悄悄地告诉自己:“不要得意。因为你还可以做得更好。” 这会是我受用一生的良言警句。 改稿这段时期,我每天七点起床,十二点睡觉。虽然没有茶饭不思,但我日思夜想,几乎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有一次九点钟有课,我匆匆地关了电脑跑去上课。途中我才发现自己穿了两只一点儿也不一样的鞋子。 整个上午,我穿着怪异的鞋子,在海大的校园里穿梭而过,滑稽又可笑。我极力保持淡定,但还是会想,那些朝我投来目光的人,他们是不是觉得我是一个神经病?这个想法非常有趣,让我站在原地就大笑了起来。如此不疯魔不成活,我为自己而骄傲。 在这一场战斗中,除了饶雪漫外,我最感激的人,是柴大妞,我的编辑。她表面温温柔柔,从不吝啬夸奖我的进步,骨子里却是个倔强的姑娘,对故事内容要求严格,督促我修改每一个细节,直至故事日益精彩。她日夜陪伴着我改稿,甚至连周末都加班继续。哪怕面临毕业返校,她也没想过要丢下我。她对我说:“我不会把你和《智齿》交给别人。我舍不得。” 我没有告诉她,电脑的另外一头,我哭了。 然后我反反复复问自己,你凭什么?你凭什么让这么多人为你倾尽心血?如果你不能让自己的文章变得更好的话,你凭什么? 我只有更努力,更用心,更孜孜不倦。这才对得起,每一个为《智齿》付出的人。这才对得起,快要疯了的自己。 在改第三遍的时候,我把自己的签名改成了: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喜欢我的大蓝和夏夏,反正我看她们看得快吐了。 柴大妞看后,笑着对我说:“我已经过了妊娠期了。” 你们一定很难想象,这种快要吐了却还是不愿放弃的感觉。陈奕迅的《k歌之王》里不是有一句歌词是这样的吗?——只想你知道,我心甘情愿爱爱爱爱到要吐。 现在的我非常确信一件事情,那就是——我很快乐。因为我又一次找到了曾经的感觉,这一次,我的想象飞得更加高远,我的文字都活了过来。在这样反复修改的过程中,我仿佛嗅到了梦想的味道。我的心底有个声音在呐喊,我藏在深处的灵魂在蠢蠢欲动。 为什么不敢说出自己的梦呢? 《梦旅人》里的可可,把乌鸦身上的毛安插在自己身上,幻想自己可以像乌鸦一样飞翔。而我,把文字扎进自己的骨髓里,希望有人能懂我内心的渴望。 我不知道这一次,能不能飞起来。 但是我必须试一试。 最后,我把它取名为《智齿》。青春时期的暗伤痛如智齿,我们总是不停地告诉自己忍忍,却没有想过,只要拔掉它,就再也不会疼了。 疼痛过后,一切如新。 我想,看完《智齿》之后,肯定会有很多人问我,你最喜欢书中的哪个角色? 如果我说,我谁也不喜欢,你们会不会觉得有一点点失望?可是,老实说,我真的没有特别喜爱某一个角色。 哪怕是我的大蓝和夏夏。 我只是深深地爱着她们身上的某一种东西。 那个不停与谢繁玩着“你敢不敢”游戏的大蓝,那个对爱抱有纯白幻想的好姑娘。她表面上因为不美丽而自卑,实际上却比谁都勇敢。 说真的,我很佩服她。她爱恨分明,承认恨的同时,却没有忘记爱。面对那颗折磨得她死去活来的“智齿”,她也没有低下她高贵的头。 最终,她战胜了它。 还有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坏女孩的夏夏。可是很抱歉,她真的不是。虽然她说谎、有心机、不可爱。表面上活得骄傲的她,其实内心极度自卑。童年时爱的缺失,让她缺乏安全感,甚至渴望用粗暴的方式,来获取幸福。虽然她不断地寻求各种刺激,但其实是个胆小鬼。她不敢承认对别人的爱,于是幻想自己是一朵水仙花,只需要深爱自己。 还好,最后的最后,她终于懂得——唯有敞开胸怀,才能重获新生! 是的,我想你们大概懂了,我所热爱的,是她们身上共同的一种品质——对未来充满希望。她们的身上都有着斯嘉丽式的生命力,所以就算成长的过程再怎么残酷,她们也永远都不会被打倒。 我并不奢望,每一个翻开这个故事的人,都能够完全地读懂它。现在的我,只想做一个麦田的守望者,守望我的姑娘们的梦。我希望,不管她们是高是矮、是漂亮是丑陋、是善良是狡猾、是可爱是可恶,她们永远都能够理直气壮地说,她们对自己的人生不失望。 那部电影的最后,小男孩虽然没长出翅膀,但是学会了开飞机,在另一种意义上,他如愿以偿,终于可以在蓝天中翱翔。 或许。 能不能真正地飞起来,一点儿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曾经有过那么炙热的梦想。为了追求它,我每一刻都在奔跑。 樊朔 于海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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