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头士乐队,是上世纪60年代的传奇。他们音色优美,曲风离奇,充满忧郁却又不失风趣,之后渐至怪异、迷幻,但始终柔和温情,从未出现过潦草粗暴与色欲悸动。这个乐队,从率真、老练至幻灭,对应着一代人的成长,也映射了一个时代的文化记忆。半个世纪过去了,很多事物已被忘记,或者,不得不告别。这个乐队,却始终以自身的魅力,诱惑着人们不断通过音乐重新拥抱过往,以及不死的青春梦想与人性关怀。所以,披头士的成员们也许并不需要这样的传记,但他们的追随者需要。
关于Beaties,原始而全面的一切都在这里了:所有高低起伏、爱与敌对、敬畏与妒忌、药物、泪水与激情.他们的魔力永远无法复制。打开这本《披头士(上下)》吧,就是鲍勃·施皮茨的这本杰作。
《披头士(上下)》是一本迄今最为深刻而生动的乐手传记。鲍勃·施皮茨带我们沿着便士巷走向草莓田,走向德国汉堡,就是在那里,在肮脏贫穷的红灯区、暴力与安非他命药片之间,“披头士”真正成为了“披头士”。
读着这本《披头士(上下)》,我们仿佛置身麦卡特尼的起居室,亲睹约翰与保罗开始一起写歌;仿佛亲身来到利物浦热气蒸腾的“洞穴”俱乐部,“披头士”出现之前,那里一度是爵士乐的一统天下;我们仿佛亲眼看到林戈加入乐队成为鼓手那天晚上的后台;仿佛来到那些破旧的德国脱衣舞俱乐部,看到乔治谎报年龄才得以让“披头士”登台表演;仿佛随成名之前的“披头士”一起走上那些荒凉的苏格兰小镇之间孤寂的巡演旅程;仿佛来到艾比路录音棚,看着那个名叫乔治·马丁的年轻制作人把他们纳入自己庇护之下;仿佛亲眼看到艾德·沙利文秀如何令美国陷入快乐与疯狂;这是一场不断向上向前的旅程:排行榜上的节节攀升,他们从希叶体育馆来到旧金山,经历伦敦的夜晚与印度,他们横贯果酱天空,穿越宇宙——走过了这所有的路途,他们终于来到“屋顶演唱会”,经历那音乐与欢笑的最后时刻。
如果说约翰·列侬对母亲的记忆过于浪漫的话,那么他对父亲的看法则完全相反。弗莱迪·列依在约翰的生命中一直都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一个局外人,除了两次重要的露面,他对儿子的成长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影响。除了一种怨恨的感觉还隐约留在心头,约翰对父亲的印象一年年变得愈来愈模糊。“我很快就忘记了父亲,”1968年,他这样告诉亨特·戴维斯,“就好像他死了一样。”
斯坦利一家团结一心,把弗莱迪·列侬冷落在一边。“他们一开始就不希望和他发生任何关系,”朱莉娅的甥女莱拉·哈维(Leila Harvey)说。朱莉娅的父亲觉得他的社会地位远比斯坦利家要低,“他肯定不是中产阶级,”咪咪后来说,“我们知道他对任何人都没有什么用处,对朱莉娅当然也不会有什么用处。”
弗莱迪尽管根本不像是个上流社会的料,但他却是个“非常聪明……非常伶俐的小伙子,”毫无疑问,这是他多年来凭小聪明讨生活的结果。他的父亲杰克·列侬(Jack Lennon)是一个文雅的英国演员,于1919年去世,当时弗莱迪只有7岁,他和另一个名叫查尔斯(Charles)的哥哥进了蓝衫医院(Bluecoat Hospital)——利物浦一家声誉不错的孤儿院,离纽卡斯尔路不远。这里向年轻的孤儿们提供很好的教育,教导他们独立思考。每节课上,同学们都激烈地竞争着,想要获得第一名的荣誉。而弗莱迪则获得了乐天派的名声。“弗莱迪所到之处,一定会有好玩的事情发生,”一个亲戚说,“他无法抗拒任何找乐子的机会。”他总能用一句聪明的评价或是时机恰当的玩笑点燃屋子里的气氛。巧妙的应答总能从他嘴里自然而然地涌出来,他就是这样带着享受生活乐趣的可爱态度生活着,朋友们都觉得他肯定能利用起自己的这种人格魅力。但是他却从来没有好好运用过自己的才能。他太过轻佻,根本没法掌握任何一种职业,他从办公室工作跳到体育方面的工作,向朋友或者另一个哥哥讨钱花,这个哥哥名叫希德尼(Sydney),在拉内拉赫(Ranelagh Place)的一家裁缝铺工作,靠缝纫裤子的辛苦钱维生。无数个夜晚,弗莱迪流连于利物浦的二十多个歌舞戏院中,在那些长腿的漂亮引座小姐手里的名单上,他的名字总是列在第一。在卡姆登街(Camden Road)特洛卡迪欧(Trocadero)的一家电影院里,他总能遇到一位美丽的引座小姐,她总是回头,有着高高的颧骨,迷人的微笑,一头瀑布般的棕红色卷发,但是他一直也没能找到机会和这个名叫朱莉娅·斯坦利的女子攀谈。
后来他们终于在塞弗顿公园(Sefton Park)里搭上了话,那是一个夏天的下午,他和一个朋友到公园里去找姑娘,于是和朱莉娅很快熟识起来。根据弗莱迪的说法,他们的相遇有点像一场浪漫爱情喜剧的剧本。他兴高采烈地在铺着鹅卵石的小道上踱步,戴着一顶黑色的圆顶礼帽,手里夹着雪茄,走过那个坐在路边铁制长椅上的“没主儿的小妞”。“我经过她的时候,她说:‘你真傻气,’”弗莱迪回忆道,“而我却说:‘你真可爱!’然后就一屁股坐在她身边。”朱莉娅对他投来淘气的一瞥,非让他把那顶“傻气的帽子”摘下来不可,于是,弗莱迪不失时机地把它从头顶摘下来,一下抛进了湖里。这是一个非常完美的姿态,接下来顺理成章的就是邀请她去跳舞,再然后就是获取她的芳心了。朱莉娅本来就很容易受到弗莱迪·列侬这种喜欢插科打诨性格的吸引。她和弗莱迪一样,“什么事情都能开玩笑,”一个外甥回忆道,“如果周围的房子着火了,朱迪肯定也会笑得前仰后合,开个玩笑出来。”
一个亲戚说,斯坦利姐妹五人“都是真正的美女……绝顶出色的人,”——但是只有朱莉娅知道应当怎样利用起这笔无形的资产。当陌生人的眼光在她脸蛋上逡巡时,朱莉娅从不会高傲地仰起下巴,而是绽放出一个大大的微笑,心照不宣地向对方眨眨眼睛。过路的男人经常向她暗送秋波。朱莉娅穿着高跟鞋也只有5英尺2英寸高,但她身材凹凸有致,生着一对大大的褐色明眸,她的美是那样招摇而明目张胆,大大增加了她的魅力。“朱迪非常女性化,她很美丽,”她的甥女说,“她从来不会不加修饰。你从来不会看到她蓬头垢面的样子。她晚上睡觉的时候脸上也带着妆,这样到了早晨起来的时候,她还是那样的美丽。”
但是世界上所有的化妆也不能吸引来一个好男人。一旦脱离了家庭的掌握,朱莉娅·斯坦利就像所有那些容貌漂亮的“坏人”那样,对任何事情的感情来得容易,去得更快。夜复一夜,她那精力旺盛的年轻身体流连于舞厅和俱乐部之间,那里聚集的都是些没有根基的人——士兵,侍者,工人,还有下了班的职业骗子们。一个活泼的舞伴,带着一种不经意的淫荡——朱莉娅发现自己很快就在吉特巴舞比赛里成了最受欢迎的舞伴,这样的比赛会一直延续到天明时分。她开起玩笑来和男人一样强悍下流,这对她的仰慕者们来说就更完美了。她随时随地都能唱起歌来,有人说她的声音“简直和薇拉·林恩没什么两样。”
乍看上去,弗莱迪和朱莉娅不是很般配的一对,但是他们一相遇就难解难分。他们都是不知疲倦的梦想家,整天在利物浦走来走去,筹划着种种不可能实现的计划。他们打算开商店,开酒吧,开咖啡厅,开俱乐部,这样他们就可以轮流在里面表演,朱莉娅说俏皮话,弗莱迪唱歌,弹班卓琴。弗莱迪有一把不错的嗓子,略带沙哑的男高音,而且有着歌手应当具备的那种领袖魅力。传奇的“大包嘴”是弗莱迪的最爱,他还能模仿当时的传奇歌王艾尔·卓尔森(Al Jolson),连手势也模仿得惟妙惟肖。如果有机会的话,他能整个晚上都把人群哄得快快活活——如果有机会的话。但是朱莉娅的父亲不仅不同意这门婚事,而且还要这对新人自食其力。弗莱迪除了天花乱坠的演艺计划——这个计划只换来岳父的怒火中烧——就没有什么靠得住的本事了。他没有去工作,而是浪费一个又一个下午,同朱莉娅的小外甥斯坦利在公园里散步,一会儿聊天,一会儿思考,一会儿梦想,一会儿又忧虑。P10-12
本书在翻译过程中得到国内资深“披头士”乐迷蔡晖的大力协助,提出大量宝贵意见并添写校注,在此致以诚挚的感激。
关于Beaties,原始而全面的一切都在这里了:所有高低起伏、爱与敌对、敬畏与妒忌、药物、泪水与激情.他们的魔力永远无法复制。打开这本书吧,“披头士”终于有了配得上他们的传记,就是鲍勃·施皮茨的这本杰作。
你觉得自己已经很了解“披头士”了?不读完这本令人欲罢不能、心跳加快的传记之前还是先不要这样说吧。鲍勃·施皮茨解密了“披头士”的种种神话、澄清了种种传闻,这部作品堪称最佳传记作者的杰作。”
——Neal Gabler,Winchell:Gossip,Power and the Culture of Celebrity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