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培金为湖南省岳阳市临湘市聂市镇国庆村易家山组何家冲人。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聂市乡情养育了何培金。
临湘,地处湖南省东北边陲,位于北纬29°10’~29°52’、东经113°15’~113°45’之间。唐虞时为三苗之地,春秋战国属楚,秦汉至唐分属长沙郡、下隽地、巴陵县。宋淳化五年(公元994年),建王朝县,至道二年(公元996年),改名临湘,此后隶属屡更,县名未变。1992年9月,改为县级市。临湘现域总面积1720.04平方公里,耕地45.53万亩,44.49万人,辖13个镇、9个乡、1个渔场、18个居民委员会和278个行政村。
临湘境内南高北低,东南群峰起伏,中部丘岗连绵,西北平湖广阔,大体为“五山一水两分田,二分道路和庄园”。沿江水广洲阔,是鱼米之乡,为粮、棉、油、猪、鱼的重要生产基地;山丘林海苍莽,有近百万亩松、杉、竹、茶、果、药,尤以茶叶享誉中外。早在明洪武年间,龙窖山茶,就以质优被列为贡品。清代,亦产贡茶,其茶远销内蒙、新疆边区及英、俄等国。地下矿藏初探有30余种,萤石储量居全国之首。万里长江依境东流,京广铁路、107国道穿市而过,水陆交通十分方便,其触角可以向东西南北各方延伸,既可伸到祖国内地各省和绝大多数大中城市,又能通江达海,走向世界。今长安河(聂市河)、黄盖湖,就是当年“茶马古道”和“晋商万里茶路”在临湘境内的水上通道。
临湘系湘北门户,西北襟带长江,与湖北省的监利、洪湖隔江相望,东南濒临幕阜,与湘省的岳阳和湖北的通城、崇阳、蒲圻毗连。东西北三面紧连湖北,是湘鄂两省交界之地。北去武汉,南至长沙,均约180公里。既交相承受这两大城市的辐射,又扼控由湘进鄂,由鄂入湘的咽喉。历史上的兵家,无论自北向南攻取长沙,或从南往北图占武汉,莫不视临湘为战略要地。
聂市镇位于临湘市境北部,地处长安河(又称聂市河、沅潭河)下游、黄盖湖尾闾,距城关镇13公里。土地总面积117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3.5万亩,茶园1.1万亩,山林12万亩。辖20个村,1个居委会,1个农场,262个村民小组,6939户,2.58万人。
风光旖旎的长安河(聂市河),纵贯全境,水上运输,十分便利,昔日每逢丰水季节,有轮船从汉口驶来装运货物与人员。上世纪60年代初,临湘到江南、黄盖湖的公路开通,陆路运输也开始便利起来,每天有数十趟公共汽车通过其境。从上世纪70年后期起,在老街之后开始营建新街;至90年代末,新街长达1000米,有各类商业门店362家。
相传,黄盖湖早期乃是无名湖,聂市原是个无名村落,依湖而栖,地瘠民贫。赤壁大战结束后,孙权论功行赏,赐其操练水军之湖日黄盖湖,以不没老将黄盖承受“周瑜打黄盖”的皮肉之苦的功劳;赐当初曾经接待他的集市名“接驾市”,后来慢慢地演变为“聂家市”,人民国后简称“聂市”。大概与此相关吧,那曾设宴招待吴主孙的渔民船户的议事之地,有“宴屋”之称;聂市镇及其周边乡镇的相邻处,还有磨刀亭、三子听、走马畈、马坳、云雾山、奔(追)马山、马踏石、灯窝山、火号山等多处三国地名;环聂市古街方圆3里的范围内,竟有7座祀奉孙权的“吴主大帝庙”。聂市镇以水而旺、以茶而兴。聂市古街,原在今东红村东流冲口的杨树湾一带,据现存的明清《岳州府志》、《临湘县志》记载,聂市古街自古即是岳州府、临湘县的名市,有上、下二街。明清之时,为避黄盖湖因泥沙严重淤积后大为增多的水灾,聂市古街逐渐上移。民国之时始有上、中、下三街。它以盛产茶叶和青砖黑茶著称,是我国茶马古道和晋商万里茶路的南方起点。晚清及民国时期,聂市古街收购茶叶的店铺达数十家。茶歌“聂家市”即为此的映照。
聂家市
尖山茶价正当时,真假从来不易知。
只道本山茶叶好,原来还有聂家市。
聂市街道笔直悠长,店铺鳞次栉比。古貌难述,以其幸存44家较为完整或有残迹的民居言:建筑式样全属“徽派”,外观或“一颗印”式,或“歇山顶”式,左右两侧和后院皆以“风火墙”包围,风火墙又有马头墙、三山墙、弓形墙等种,既防风、防火、防盗,又气派、美观、坚实。内部结构复杂多变,每栋皆为“前店后宅”,上中下三重,多至五重,第三重系长辈住宅兼祭祖堂,第二重为一般住宅兼议事,第一重为店铺。第一重临街面及厅堂大门两边皆为柜台,柜台外高内低,取“财喜不外流”之义也。每重以天井隔开,天井乃采光、撇水之物,光线经天井射人厅堂、房间,屋面雨水流入天井,经暗沟而排出户外,此寓“四水归堂”之意也。古街尚存4条古巷、5座古码头、1座旧天主教堂。考辨古史,易见昔日风韵;入街浏览,难禁思古幽情。
国庆村位于聂市镇中部,紧邻聂市古街,属于聂市镇“城郊结合部的近郊”,半是乡村半是市。1956年为聂市乡国庆高级社,人民公社化后于1961年成立国庆大队,上世纪80年代改名为国庆村。国庆村的取名有纪念“国庆节”的含义。国庆村民委员会现有12个村民小组,200多户,1000多人,有1200余亩水田,’790多亩旱地、茶园,主要有易家山、谢家冲、枫树湾、新屋嘴、涂家冲、七孔桥、鄢家桥等村民集中聚居地。国庆村属于丘陵地区,有山有水,风光秀丽。
易家山村民小组距县城长安25华里,距聂市古街4华里。据传,此地原来人烟稀少,仅住一户人家,故名“一家山”。何氏旧谱亦载此地明代时为“一家山”。历代居住何、胡、方三姓,均系清乾隆年间迁来;至抗日战争时,始有一户易姓居住,然清代已有此名。整个村落由梓冲、曾家冲、何家冲三条大冲组成,四条山脉逶迤并行。易家山组有水田82亩、旱地100余亩、茶园70亩、山林600多亩。
1949年5月解放时,易家山有19户60人。1955年进入农业合作社时期,其后是永兴农业社的一个作业组;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后,先与谢家冲同为聂市人民公社朱贝大队的谢家生产队,1961年调整为国庆大队易家山生产队。
P8-11
本书由我与何心合作完成。我认识何心时她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的本科生,正选修我开设的“中国习惯法导论”课。她的课程报告主要是根据访问她爷爷何培金而写成,由此我知道了何培金,并引起了我对何培金的兴趣,增加了对他的一些了解。
在考虑“乡土法杰”系列入选对象时,我觉得洞庭乡人何培金是个合适的对象。虽然他是处级干部退休,吃公家饭,为官方体制内人物,但是他对中国基层社会的了解、对地方文化的热爱、对公益活动的关心,我觉得何培金符合我们的要求。为此,我于2011年7月16日专门从湖南长沙去临湘聂市何家冲初步访问了何培金,印证了我的判断;8月6日又从北京去何家冲,与何心共同访问了何培金。这次,我们白天看祠堂寺庙、上茶厂油坊、访农家村邻,晚上住在何家,与何培金长谈漫聊,进一步加深了对他的了解和理解。我还根据“乡土法杰”系列的设想与何心讨论了访问、调查和写作的有关事宜,就本书的基本目标、风格进一步进行了沟通。
之后,2011年8月至9月何心按照我们拟定的提纲进一步访问何培金,继续进行田野访谈和资料搜集,逐渐形成了本书雏形。之后,我与何心就进一步调查、修改进行了多次讨论,就本书初稿提出了我的意见。2011年10月何心赴英国求学,我也忙于其他事务,修改初稿的事情就停顿了一段时间。2012年11月25日我开始集中时间进行本书初稿的修改,完成了全稿。本书中“何培金印象”、“附录:湖南临湘聂市何家冲行”由我所写,其他部分由何心撰写初稿,我负责修改;有的部分我进行了比较大的改写。全书文责由我承担。
本书的材料主要来源于对何培金和其他村民的访问谈话、何培金所写的各种文书、对何培金的观察等。比较遗憾的是,由于时间等因素所限,我们对其他村民、人士的访问谈话不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对何培金的全面描述和临湘聂市社会秩序、社会规范的真实反映。
本书所述可能是部分的、片面的,仅仅是我们所见所听所思的记载,不一定反映何培金和何家冲地区的真实情况和社会全貌;本书的最后定稿也没有经过何培金的审阅。因此,书中的判断、表述完全是我们个人认识的表达,存在的错误由我承担责任。我们尽力而为,但愿没有辜负何培金对本书抱有的期待。除何培金及其家人外,书中的大多数人名为化名,特此说明。
感谢何培金及其家人的配合和支持。在我们到何家冲调查、访问期间,黄楚芳君、何云峰君给予了大力帮助,特致谢意。书中的照片均由何云峰拍摄,特此说明并对他的劳动表示感谢。
佛弟子食时需要“五观”,即在用斋时想五方面的事情:“计功多少量彼来处,忖己德行全缺应供,防心离过贪等为宗,正事良药为疗形枯,为成道业应受此食”。我录于此,愿与读者诸君共勉。
高其才
2012年11月25日于京西505室
2013年1月22日修改完成
这套“乡土法杰”系列的编撰是在不经意间开始的。2011年7月8日上午,我在法律出版社朱宁君的办公室向朱君、董飞介绍我主编的《当代中国婚姻家庭习惯法》时,向她们推荐了该集中由何心主要根据访问她爷爷何培金而写成的文章。当时我脱口而出有时间应该跟何培金好好待一个月,全面了解他,这是一位有故事的长者,这是一位值得写的人。朱君听后马上说:“以后你去时,也带我们一起去,权当旅游。”她说她老家在湖南,但现在极少回去,对湖南她还是有感情的,也极想有更多了解。我非常高兴,即满口答应。虽然八月时由于时间安排问题,她们未能成行,但这次聊天直接促成了本系列编撰的发动。
回学校后,我的脑中一直浮现这一偶然起意。我越考虑越觉得可以努力弄一“乡土法杰”之类的系列,十来万字一本,一人出一本。这些民间的乡规村法熟习者、纠纷解决者,在十里八村富有地位,极有权威,对地方习惯法了解颇多,于乡村秩序极有价值。我的书架上有外国的著名法官如卡多佐等的传记,有中国优秀法官如宋鱼水的介绍集子,有中国著名律师如张思之的自传体文集,但是没有民间社会秩序维持人的传记,也缺乏乡村解纷者的自传,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由此我萌发了进行这一工作的想法,并越考虑越有信心。
2011年7月12日下午,法律硕士生王凯来找我在他的开题报告上签字时,提到了他的外公王玉龙,我很感兴趣。我简单了解了一下后觉得这也是个“乡土法杰”的合适人选。同时,我又想到广西金秀下古陈的盘振武,于是“乡土法杰”首辑的三本基本确定。当时我也初步考虑了四川等地的其他几个人选,但因为工作量等因素暂未列入。2011年7月16日我专门去湖南临湘何家冲访问了何培金,7月22日在王凯陪同下专程去浙江东阳岭腰村访问了王玉龙,8月6日在何心的陪同下又访问了何培金,8月8日去广西金秀下古陈访问了盘振武。我与何、王两位老人进行了初次接触,进行了初步访问,了解了有关情况;与盘进行了进一步的交谈,搜集了不少相关材料。这三位被调查人都非常支持这一工作,并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此后,这三本书的访谈、撰著工作正式开始。我逐渐梳理出撰写该系列书目的基本宗旨和写作要求;与合作者进行了基本分工,王凯按照要求进一步访问王玉龙、何心按照提纲进一步访问何培金,他们继续进行田野访谈和资料搜集,逐渐形成了各集雏形。之后,我分别与王凯、何心就进一步调查、修改进行了多次讨论,就初稿提出了我的意见。2012年暑假,我集中时间进行了盘振武集的写作工作,基本完成了初稿。
关于本系列的名称,我当初拟定为“乡土法人”,但是“法人”两字容易引起误解,可能使人联想到民事方面的企业等;虽然我是颇倾心这一名称的。用“乡土法律人”也不妥,因为他们非国家法律工作者。我还想到“乡土法老”,但似乎太过老气横秋;也考虑过“乡土法者”,又感觉有点文绉绉,不合本意。后来定为“乡土法杰”,这比较能够表达本系列的基本追求。我认为中国社会至今仍为乡土社会,不仅在农村地区,即使城市也在社会结构、社会规范方面体现着明显的乡土特质。本系列是为民间的杰出人士而歌,因为他们在基层社会有着不可轻视的秩序维持作用和规范传承价值。
我希望“乡土法杰”系列能为乡土法人立传,为群体规范树碑,为民间社会存档,为基层秩序写照。在我看来,中国社会美在乡野,根在基层,力在草民。乡村社会有着自身固有的社会规范,其秩序维持依赖于有公心、有能力的杰出人士。这些人数量不多,作用却巨大,在社会秩序的维系、乡土社会的接续、中华文化的传承中担当了不可或缺的角色。我们应当肯定他们的存在,重视他们的价值,弘扬他们的精神。中国社会的特质决定了中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仍然需要他们的积极参与,中国正进行的现代法治建设并不能否定乡土法人的未来存在,同时,全球化时代同样需要本土人才,职业化的专业人士绝不可能取代乡土法人的地位。在当今中国社会,我更相信“礼失求诸野”的必然性、正确性。失去本根、远离本根的社会是可怕的、缺乏活力和持续力的。
所以,我选择把生活在中国社会底层的在世乡土精英列为本系列传记的主人。他们现在或生活在农村,或生活在城镇,正直、热心、善良、能干、自信是他们的共同特点。他们非常熟悉乡土规范,广泛参与民间活动,热心调解社会纠纷。他们是乡村社会规范的创制者、总结者、传承者,也是草根立法者、民众法学家。他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力突出、影响深远、口碑良好;他们有着独特个性、富有担当、充满活力;他们给人以温暖,给社区带来温情,让弱者有安全感。他们是平凡人,自然也有自身的缺点和不足。这些有血有肉的乡土法人深受固有规范的影响,身上流淌着华夏儿女的血液,他们的所思所为维系着中华文明的根脉。本系列力求表达民间社区法人的独特人生、民间智慧者的法事生活、特定社区的秩序维持、中国普通人的文化情怀。
我希望“乡土法杰”系列为关于“这里”的法学作品。人物的确定,环境空间的选择,地域的生活场景的展现,乃至人文风俗和文化景观的呈现,甚至是在方言的使用上,我们都在表达这样一种态度:这是关于我们“这里”、关于“中国”的作品。“这里”有着浓郁的烟火味,它可能是杂乱的、粗俗的,但是这是真实的生活,反映着我们中国人的七情六欲,表达着普通人人生中的喜怒哀乐。我们记载“这里”,我们表达“这里”,我们歌颂“这里”,我们为“这里”而自豪。中国的法学工作者有责任、有义务为“这里”的法者做些事情,让更多的人真正了解我们“这里”中国的规范和秩序。
我追求“乡土法杰”系列的“在这里”。“在这里”强调“在地性”、“在中国”。霍米·巴巴曾将“在地性”归于“价值的区域性、美感的独特性、观众或原住民的自发性、激情的原发的力量”,我以为法学作品的“在地性”是一种对在作品中简单地嵌入地方规范元素和中国秩序符号否定之否定式的超越,又是“原型”于“在地操演”与“跨地流动”的平衡中获得的一种丰满,是价值观念、行为模式、思维方式在具体中国秩序语境中的景观化和意象化。我们需要思考的是中国的规范、中国的秩序、中国人的幸福。我希望“乡土法杰”系列是接地气的作品,传达的是原汁原味的地方情状。
“乡土法杰”系列每本在十万字左右,以平实的文字、通俗的词汇、富有个性的表达反映乡土法人的人生经历、法事经历。撰著突出真实、细节、个案,体例方面各辑有所侧重。我倾向选择由与传主相熟者作为作者,在既有个人认识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的访问,加深了解和理解,尽可能地走入他们的内心,体会他们的欢乐悲伤,从而全面反映乡土法人的主要活动,描述乡土规范的运行场景,思考中华本土法文化和民族文化的源流发展。
“乡土法杰”系列首辑定为三集,以后会选择合适人选不断推出其他各集。本系列的编撰是开放性的,我们将不时选择、确定全国各地区、各民族、各类型的代表性乡土法人,陆续进行访问和调查,不断充实和扩大本系列的规模。
感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丁春晖君,他对学术的热心令我感动,他的敏锐的判断力令我钦佩。他对本系列的肯定令我有遇到知音之感。“乡土法杰”系列的顺利出版有赖于春晖君的大力支持。感谢他的认真劳动。
高其才
2012年2月9日于京西清华园
2012年8月29日修改于505室
2012年8月29日改定于掺然斋
《洞庭乡人何培金》由高其才、何心所著,本书所述可能是部分的、片面的,仅仅是我们所见所听所思的记载,不一定反映何培金和何家冲地区的真实情况和社会全貌;本书的最后定稿也没有经过何培金的审阅。因此,《洞庭乡人何培金》中的判断、表述完全是我们个人认识的表达,存在的错误由我承担责任。我们尽力而为,但愿没有辜负何培金对本书抱有的期待。
《洞庭乡人何培金》由高其才、何心所著,本书的材料主要来源于对何培金和其他村民的访问谈话、何培金所写的各种文书、对何培金的观察等。比较遗憾的是,由于时间等因素所限,我们对其他村民、人士的访问谈话不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对何培金的全面描述和临湘聂市社会秩序、社会规范的真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