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顾名思义就是为创业型企业上市融资服务的股票市场。由于创业型企业一般是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所以,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创业板市场都明确表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或者成长型中小企业申请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创业板首先是一种证券市场,它具有一般证券市场的共有特性,包括上市企业、券商和投资者三类市场活动主体,是企业融资和投资者投资的场所。相对于现在的证券市场(主板市场)而言,创业板在上市公司数量、单个上市公司的规模以及对上市公司条件的要求上都要低于主板市场。
创业板市场首先在美国发展起来,其过程大致可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中期,第二阶段从90年代中期到现在。1971年,美国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建立了一个柜台交易的证券自动报价系统——纳斯达克(NASDAQ),开始对超过2500种柜台交易的证券进行报价。1975年,NASDAQ建立了新的上市标准,从而把在NASDAQ挂牌的证券与在柜台交易的其他证券区分开来。1982年,纳斯达克最好的上市公司形成了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并开始发布实时交易行情。但是,直到90年代初,纳斯达克的运作并不十分理想,1991年,其成交额才达到纽约股票交易所的1/3。纳斯达克市场真正得到迅速发展,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的第二阶段。
世界上其他创业板市场的发展,也基本上可以分为上述两个阶段。在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石油危机引起经济环境恶化,股市长期低迷对企业缺乏吸引力,各国证券市场都面临着很大危机,主要表现在公司上市意愿低、上市公司数目持续减少、投资者投资不活跃。在这种情况下,各国为了吸引更多新生企业上市,都相继建立了创业板市场。从总体上看,这一阶段创业板市场大多经历了创建初期的辉煌,但基本上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失败而告终。
创业板市场发展的第二阶段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其背景及原因是:
(1)知识经济的兴起使大量新生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了起来。
(2)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发展迅速,在加剧竞争的同时,为各国股市的发展指出了一个方向。
(3)风险资本产业迅速发展,迫切需要针对新兴企业的股票市场。
(4)各国政府重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纷纷设立创业板市场。
在此背景下,各国证券市场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设立创业板热潮,其中主要有:中国香港创业板市场(GEM,1999)、中国台湾柜台交易所(OTC,1994)、伦敦证券交易所(AIM,1995)、法国新市场(LNA,1996)、德国新市场(NM,1996)等。
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一阶段的创业板市场发育和运作远强于第一阶段,大多数发展较顺利,其中美国纳斯达克甚至超过了主板市场。但是,从整体上看,创业板的市场份额还是低于主板,也有的创业板(如欧洲的EASDAQ)曾一度陷入经营困境。
中国创业板市场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十几年时间,这一过程虽然比较曲折艰难,但最终迎来了光明。
1998年1月,前国务院总理李鹏主持召开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会议决定由国家科委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机制总体方案,进行试点。
1998年3月,民建中央提交《关于借鉴国外经验,尽快发展中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提出创业板构思。
1998年8月,前中国证监会主席周正庆视察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要充分发挥证券市场功能,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促进高科技企业发展,在证券市场形成高科技板块。
1998年12月,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尽早研究设立创业板块股票市场问题”,国务院要求证监会提出研究意见。
1999年1月,深交所向中国证监会正式呈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行成长板市场的方案研究的立项报告》,并附送实施方案。
1999年3月,中国证监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可以考虑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内设立科技企业板块”。
2000年4月,中国证监会向国务院报送《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设立二板市场有关问题的请示》。
2000年5月,国务院原则上同意了证监会关于设立二板市场的意见,并定名为创业板。
2000年10月,深交所停发新股,筹建创业板。
2001年11月,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以纳斯达克为代表,以高科技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全球各股票市场开始单边下跌行情,科技网络股泡沫破灭,国际市场哀鸿遍野。证券监管层认为股市尚未成熟,需先整顿主板,创业板计划搁置。
2002年8月,《中小企业促进法》出台。同时,成思危提出创业板“三步走”建议,中小板作为创业板的过渡。
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省副省长宋海提交《关于尽快推出创业板市场的议案》。
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品种,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的建设。”
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在其发布的《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建立满足不同类型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2004年5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市场。这个在主板市场框架内相对独立运行,并逐步推进制度创新的新市场的诞生,标志着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迈出了实质性步伐。6月,有8只新股在中小板上市。
2006年下半年,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适时推创业板。
2007年1月17日,证监会表示争取上半年推出创业板。
2007年3月,深交所称创业板技术准备到位,尚福林则要求积极稳妥推进。
2007年8月22日,《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获得国务院批准。
2007年12月4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以推进创业板为重点的多层次市场条件已经比较成熟,并首次详细披露了创业板的市场定位与制度设计。
2008年2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创业板发行规则草案》内部征求意见稿。
2008年3月3日,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表示,“五一”节前推出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的可能性较大,“五一”节后有望推出首批创业板上市公司。
2008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优化资本市场结构,促进股票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建立创业板市场,加快发展债券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
2008年3月17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2008年将加快推出创业板,积极发展公司债券市场,力争在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上取得突破。完善制度体系与配套规则,争取在2008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
2008年3月22日,证监会正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就创业板规则和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08年3月25日,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中国政府网表示,“现在推出创业板的时机已经比较成熟”。
2008年5月9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将稳步推进创业板建设。
2008年5月10日,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出席“2008陆家嘴论坛”时表示尽管创业板什么时候能推出尚并不清楚,但深交所已做好了一切能做的准备。
2008年5月15日,证监会副主席姚刚表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正在准备之中,创业板待时机成熟就会推出。
2008年5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推广部副总监邹雄表示,深交所正在研究提高创业板的交易门槛,限制小投资者进入。
2008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适时推出创业板。
2008年12月2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特别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将适时推出创业板。
2008年12月13日,证监会研究主任祁斌提出加快推出创业板、深化发行体制改革。
2009年1月14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2009年工作重点之一就是推出创业板。
2009年3月31日,证监会正式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该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
2009年5月8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09年5月14日,证监会发布就修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09年6月5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该规则从7月1日起实施。
2009年7月2日,深交所正式发布《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自2009年7月15日起施行。
2009年7月20日,证监会决定自7月26日起受理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
2009年8月14日,创业板第一届发审委正式成立,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这标志着创业板发行工作即将正式启动。
2009年8月19日,深交所宣布,拟于2009年9月19日和10月10日举行两次全国范围的创业板全网测试。
2009年9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召开首次创业板发审会,首批7家企业上会,并且全部有条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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