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详细介绍了当事人中心疗法的产生、发展和前景,并通过案例记录的重现向读者展示了该理论运用的特点及原则,直观易懂。同时,书中对该疗法在社会生活如教育、公司管理中的运用的实例分析也颇具现实意义。本书不是陈旧思想遗迹的指南手册,而是对一般咨询和特殊情况下咨询过程的成功技术的最新总结和动力性整合。翻开书页,字里行间都是最吸引人的新的研究,读者可以从中获益从而进行进一步的试验和调查。
本书成熟地展现了非指导和相关的咨询和治疗的观点。对编辑者来说,这本书对那些处理人类失调问题的专业人士,或以充分的、有价值的方式支持其他面对现代生活问题的人有特别的价值。
本书是当事人中心疗法创始人罗杰斯对临床心理学界最具影响力的著作,在近50年中改变了临床心理学界的面貌。
作为心理学业用书,它详细介绍了当事人中心疗法的产生、发展和前景,并通过案例记录的重现向读者展示了该理论运用的特点及原则,直观易懂。同时,书中对该疗法在社会生活如教育、公司管理中的运用的实例分析也颇具现实意义。
除了配有大量丰富的案例以外,专业水准高也是本书的特色之一。主要作者罗杰斯可说是心理学界泰斗人物,学术主张非常权威,对心理治疗领域影响巨大。
心理治疗的专业研究也许是今日社会科学中增长最快的领域。临床心理学和精神病学中,此领域的发展速度令人惊叹。美国心理协会会员中大约20%的人都以心理治疗——或日改良的咨询,或日其他类似术语——作为他们主要的专业领域,而十数年前这样的人还屈指可数。心理治疗的培训项目在数量、广度、深度上都与日俱进,我们希望其效果也会如此。此外,我们发现教育工作者也渴望跟上心理治疗的发展步伐,以便他们能在管理学院当事人和调整教员(adiustment teachers)工作职位上获得成果。牧师和宗教工作者在寻求接受咨询和心理治疗的训练,以提高他们处理教民个人问题的技能。社会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对此领域兴趣盎然,因为心理治疗有可能改变集体的适应性,也因为心理治疗可呈现集体的动力,正如其对个体动力的呈现一样。最后,但远非心理治疗最小意义在于,老百姓支持心理治疗工作的快速发展,以让他们在上学的孩子,让成千上万的退役军人,让工厂里的工人,让大学生、父母亲及其他成人得到心理援助。
简言之,看起来出现了一股潮流,即研究、发展、应用心理治疗中帮助现代人提升心灵、获得宁静的方法得到了大众的一致认同。我们的文化似乎未发展出较大的一致性,故给个人支持过少。个人不能简单而舒适地依靠文化提供的传统和规则,其生活之根基又充满了问题和冲突。每个人都必须自己解决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以前完全是由社会负责解决的。由于心理治疗承诺能解决某些冲突,承诺能给个人带来较满意的自我调整,同时也带来较满意的与他人及环境的关系,故成为了公众和专业者的关沣焦点。
在这股发展心理治疗的潮流中,非指导或当事人中心(client-cen-tered)咨询自身也得到了发展,它是其时代和文化设定的产物。如果没有对人类无意识的挣扎和情结本质的关注——这是弗洛伊德对我们文化的贡献——当事人中心治疗的发展是不可能实现的。
现代精神性分析思维模式有很多内在线索联系,虽然其发展过程中霍尼、沙利文、亚历山大、弗伦奇对心理治疗的看法稍有不同。尤其是兰克的治疗和把兰克的观点整合到自己治疗中的费城小组,他们是当事人中心疗法的根源。更深刻的是,当事人中心疗法受到了美国心理学发展的影响,这体现在其操作性定义、客观测量的特征、坚持科学的方法和使所有假设遵循客观确证和反证过程的必要性。对此书读者将会渐次明了的是,当事人中心疗法也受到了格式塔心理学的影响,特别是其对整体性的强调和对我们看似独立的各种现象的内在联系的发现。当事人中心疗法的根脉甚至可以延展至教育观、社会观、政治观,而这些观念恰是美国文化的核心。这一点是如此真实,以至于某本书的某些段落——如利连撒尔(Lilienthal)有关TVA的小册子——如不考虑其语境的话——也可以被看做是当事人中心疗法治疗师基本取向的很好的诠释。
因而当事人中心疗法既有意又无意地呈现了我们文化中的临床、科学、哲学的各种思潮。
然而,如果仅把当事人中心疗法看做是文化影响的产物,很可能是错误的。当事人中心疗法中最深刻的基础是,它是建立在对人类关系行为近距的、亲临的、特殊的观察上的,这些观察被认为是超越了某个固有文化的限定或影响。同样地,在试图发现治疗关系中起显著作用的法则的研究中,当事人中心疗法尽力达到的,不仅是对某个时期或某种文化来说很真实的固定性和行为结果,而且是能描述人性本质操作的方法。
虽然十年前还没有人把“非指导”或“当事人中心”看做是一种标志,但现在由这些术语所描述的领域已经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当事人中心疗法已经获得心理学家和其他学者的极大关注。人们拿起一本心理学杂志或书籍,都极有可能发现一些有关当事人中心疗法的文献的引用,无论是正面的或负面的,可以看出有些人有这么一种需要,渴望更充分地了解这种针对个人问题和人际关系的特殊的治疗方法。希望这本书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满足这种需要。
灵动的方法
如今有一种把非指导或当事人中心疗法看做是某种呆板东西的倾向——认为它只是一种方法,一种技术,一种相当僵化的体系。这实在是谬误。此领域专业工作者们是带着灵动观念工作的,他们总是根据新的临床经验和研究结果不断更新自己的观念。这是一幅使针对人际关系的普遍问题灵活改变方法的图景,而不是某种僵化的技术,不是或多或少机械应用的情景。
在当事人中心疗法灵动思考的川流中,有些核心假设提供了一种一贯性,让人们能找到更深入的信息。也许当事人中心疗法之所以有较高的激励价值,其原因之一就是这些假设实际上是可以检验的,可以确证或反证的,由此它提供了改进的希望,而不是一种停滞不前的教条。看起来通过工作者们的努力,把心理治疗带出神秘的、直觉的、个人化的、不可定义的领域,进入客观监察的光明中,已不仅仅是~种可能性了。灵动而不僵化是当事人中心疗法必然的方法,这已经成为此疗法的恃质。对实践当事人中心疗法的人而言,这种发展、改革、灵动的特点,是其最显著的性质之一。P3-P5
在本书中,罗杰斯博士和他的同事们明确总结了过去几十年心理咨询的基本理念和技术的重大发展。
本书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提出在治疗过程中要依靠前来咨询的个体,达到他们自己新的和更加有效的人格调整。这涉及重要和微妙的治疗过程的本质,以及相关的咨询的问题。
这本书不是陈旧思想遗迹的指南手册,而是对一般咨询和特殊情况下咨询过程的成功技术的最新总结和动力性整合。翻开书页,字里行间都是最吸引人的新的研究,读者可以从中获益从而进行进一步的试验和调查。
本书中阐述的有关心理治疗和咨询的观点乐于接受科学和实验的方法对其结果进行分析。在书中报告的这类研究的数量会让不是这个研究专业领域的人大吃一惊。头脑开放的态度和欢迎通过科学方法发展来寻找根据的新观点,这绝不是所有(此疗法)以前的心理治疗体系的特点。
非指导咨询在很多新的领域的广泛运用,(其作出的)新的和重要的贡献在本书中有所呈现。有专门一章探索了游戏治疗对儿童的使用。同时,也对集体治疗进行了新的、有趣的思索。书中讨论的治疗原则的重要性被认为与集体领导和管理的问题有关系。非指导当事人中心治疗在教学上的运用也得到了评价。专门讨论学校情况的一章不能不被认为是对那些希望仅仅通过提高常规培训水平来提高教育质量的人的思想的明显的挑战。有一章论述了在咨询领域新从业者的准备工作,就此提出了特殊的观点,涉及作者认识到的某些最深刻的人类人格部分。
在这本书中,每一章都指向了有关人格本质的一种活泼的、正在成长的理论,以及潜在的决定人类行为的机制。但是,本书的最后一章提出了一种正式的心理理论,这是整个当事人中心观点的基础,不仅仅是在咨询中,而且也是在所有人际关系中。这个理论本身关注的是对自我的现代心理学的理解。它提出了一种新的观点,认为现代人的失调的本质在于自然和社会的环境。并在此处详细列出了治疗过程,这个过程不仅仅处理明显的表面的失调,更要寻求达到人格的深层部分。
这本书从本质上丰富了作者以前在《咨询与心理治疗》中已很好表达了的观点。本书并不是要取代前一本书。刚刚熟悉这种当代心理学观点的学生们也许希望同时使用两本书。在某些方面,原来的书提供了对现代心理咨询的基本概念的某些关键部分的介绍,而在本书中不是以相同的细致程度重复的。
《当事人中心治疗:实践、运用和理论》成熟地展现了非指导和相关的咨询和治疗的观点。对编辑者来说,这本书对那些处理人类失调问题的专业人士,或以充分的、有价值的方式支持其他面对现代生活问题的人有特别的价值。
这本书没有僵化地呈现一个封闭的体系。作者和他的合作者们具有吸引读者的天赋,让读者感觉到在他翻阅书页的时候,他已经参与了建设性的、超前的思想,这是本书的基本观点所具有的特性。
列奥纳多·卡迈克尔
塔夫茨学院
说起来,《当事人中心治疗:实践、运用和理论》这本书是我神往已久的。每位心理治疗师都知道罗杰斯的名字,也都知道这本书是罗杰斯的代表作,可是却一直无缘得见其中文译本。
罗杰斯对整个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界的影响,在他那个时代是受到忽视的。今天我们可以看到,罗杰斯是对心理治疗的治疗关系的理解影响最大的人物,在这方面只有弗洛伊德可以和他一较高低。而在今天的心理治疗的各个流派中,几乎没有一个流派的治疗关系不是在罗杰斯提出的观点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所以这本书的出版必然对中国的心理治疗师更深入的理解心理治疗的治疗关系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有趣的是,罗杰斯虽然在书中反复强调他的理论是以美国的文化为出发点的,但是了解中国文化的人不难看出,罗杰斯对治疗师的态度的强调,恰恰是暗合中国的道家文化的。罗杰斯说非指导,岂不就是“我无为,而民白化”;罗杰斯说治疗中治疗师只反映当事人的情绪和态度,岂不就是“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罗杰斯提出的治疗师的治疗态度,用道家的话来说,岂不就是“无为”、“无我”。而达到“无为”、“无我”的境界,在我们中国文化有何其丰富的养料供我等汲取!
在这本书翻译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就是“client”这个词的译法。国内的翻译有“咨客”、“当事人”、“顾客”、“咨询者”等不同说法。在专业界流传最广泛的翻译是“咨客”,本人一开始也是使用这个词。但是当我用“咨客”这个词撰写科普文章的时候,几位报纸的编辑都把“咨客”这个词改成了“咨询者”,他们抱怨,“咨客”这个词是个专业术语,用到科普文章里会让很多人看不懂。显然,如果使用“咨客”这个词和罗杰斯的初衷是不符合的,他先使用client,后来直接使用person来称呼做心理咨询的人,本来就是要强调咨询双方的平等性,避免心理治疗中出现治疗师高高在上的感觉。如果我们使用“咨客”这样相对专业化的称呼的话,显然并没有体现出罗杰斯的本意。
而“当事人”和“顾客”也是不错的选择,它们是汉语中已经广泛使用的词语,老百姓们一看就懂,而且也符合英文原意。但是征求了身边一些读者的意见后,我们还是放弃了这两个译名。在我国的语境中,“当事人”专指涉及法律事务的人,有些人甚至从当事人联想到“罪犯”;而“顾客”这个词是专门用来称呼商业领域的消费者的,在我们接触到的人中,无论是专业界人士还是老百姓,似乎都不愿意把心理咨询当做一种商业活动。所以采用这两个译名的话,也会让罗杰斯原来使用client的深意大打折扣。
然后,我把目光聚焦到了“咨询者”这个词,这个词的确可以涵盖罗杰斯的client的原意,并不会出现内涵流失的情况。但是,“咨询者”在我们的语境中,却可以同时指来做心理咨询的人和提供心理咨询的专业人员。似乎“咨询者”这个词又扩大了client的内涵。
在翻译的过程中,我把client翻译成“咨客”,又把“咨客”改成“咨询者”,又把“咨询者”改称“咨客”。这样反复了好几次。
最后,我在全书翻译完成后,重读了一遍李绍昆教授翻译的罗杰斯的著作《以人为中心的治疗法》。突然,我发觉,为什么老要强调治疗师和来做咨询的人的区别呢?难道治疗师就不能成为去做心理咨询的人吗?难道治疗师和来访谈的人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吗?
这时候,我决定,就用“咨询者”这个译名。
可是就在这本书交稿前我又想,为什么不用“当事人”这个已经为海外专业界普遍接受的词呢?就因为它可能暗示着“罪犯”这样的含义吗?为什么要害怕和排斥“罪犯”呢?为什么不能接受“罪犯”在人性本质上与治疗者、来咨询的人、心理学爱好者都一样是人的事实呢?如果我们排斥“罪犯”这个词的话,不恰恰是在排斥荣格说的我们的“阴影”吗,不就正是罗杰斯所说的在排斥、否认我们的体验吗?
这时候,我确定了就用“当事人”这个词。而且我知道,这一译法不会再更改了!
我们能够得到这本书的翻译工作,荣幸之余不免有有些惶恐。好在罗杰斯的文笔是比较平实近人的,在理解上没有什么困难。只是翻译到中文的过程中,可能很难保持原文那种流畅、自然的笔调。在此要请读者们体谅。
此外,要特别感谢李绍昆教授对我们这些初入行者的信任,提供了如此难得的机会让我们领略大师风采。还要感谢张宝蕊博士给我的教导,让我亲身体会了心理治疗的自然之道。
还要特别感谢我的哥哥,也是本书合作译者李迎潮,以及我的嫂嫂李红梅,他们不辞辛苦,按时完成了本书初稿的翻译。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各位编辑慧眼识珠,为本书的出版前后奔忙,多谢他们为中国的无数的“当事人”引进了这本书。这种服务大众的精神尤其难得。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妻子海燕。新婚燕尔就忙于本书的翻译,没有你的支持和理解,我是很难坚持到底的。
李孟潮
200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