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曹文轩作品中精选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作品,按主题编排成书并挑选一定篇幅内容诵读并制作成光盘随书赠送。主题内容包括面对灾难、悲悯同情、青涩时光、怡情审美、童心童趣、坚忍执着等。这些内容是青少年、学校、父母们关心的领域,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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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大耳朵男孩(附光盘)/曹文轩美文朗读 |
分类 | 少儿童书-儿童文学-童话寓言 |
作者 | 曹文轩 |
出版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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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本书从曹文轩作品中精选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作品,按主题编排成书并挑选一定篇幅内容诵读并制作成光盘随书赠送。主题内容包括面对灾难、悲悯同情、青涩时光、怡情审美、童心童趣、坚忍执着等。这些内容是青少年、学校、父母们关心的领域,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内容推荐 无数的人问我:“究竟有什么办法让孩子喜欢阅读?”,我答道:“朗读——通过朗读,将孩子从声音世界渡到文字世界。” 作者亲选全部作品精华,并增加十余篇最新作品,作者首套配音朗读、彩色手绘作品,突出生命、情感、成长、情趣、哲思、崇德、尚美、精神等主题。 朗读是一种高雅的姿态,朗读是一种神圣的仪式。 目录 秃鹤 毒太阳 黑帽子 屠桥 食金兽 颤抖的绳索 黯淡的琉璃宫 柏林上空的伞 柏林上空的伞 稻香渡 亮月子亮堂堂 三鼻涕 罗圈腿的小猎狗 罗圈腿的小猎狗 大耳朵男孩 花之声 光着脊梁骑大马 跳水 发条鼠 试读章节 秃鹤与桑桑从一年级开始,一直到六年级,都是同班同学。 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油麻地的孩子,就都叫他为秃鹤。秃鹤所在的那个小村子,是个种了许多枫树的小村子。每到秋后,那枫树一树一树地红起来,红得很耐看。但这个村子里,却有许多秃子。他们一个一个地光着头,从那么好看的枫树下走,就吸引了油麻地小学的老师们停住了脚步,在一旁静静地看。那些秃顶在枫树下,微微泛着红光。在枫叶密集处偶尔有些空隙,那边有人走过时,就会一闪一闪地亮,像沙里的瓷片。那些把手插在裤兜里或双臂交叉着放在胸前的老师们,看着看着,就笑了起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秃鹤已许多次看到这种笑了。 但在桑桑的记忆里,秃鹤在读三年级之前,似乎一直不在意他的秃头。这或许是因为他们村也不光就他一个人是秃子,又或许是因为秃鹤还太小,想不起来自己该在意自己是个秃子。秃鹤一直生活得很快活。有人叫他秃鹤,他会很高兴地答应的,仿佛他本来就叫秃鹤,而不叫陆鹤。 秃鹤的秃,是很地道的。他用长长的好看的脖子,支撑起那么一颗光溜溜的脑袋。这颗脑袋绝无一丝瘢痕,光滑得竟然那么均匀。阳光下,这颗脑袋像打了蜡一般亮,让他的同学们无端地想起,夜里它也会亮的。由于秃成这样,孩子们就会常常出神地去看,并会在心里生出要用手指头醮了一点唾沫去轻轻摩挲它一下的欲望。事实上,秃鹤的头,是经常被人抚摸的。后来,秃鹤发现了孩子们喜欢摸他的头,就把自己的头看得珍贵了,不再由着他们想摸就摸了。如果有人偷偷摸了他的头,他就会立即掉过头去判断,见是一个比他弱小的,他就会追过去让那个人在后背上吃一拳;见是一个比他有力的,他就会骂一声。有人一定要摸,那也可以,但得付秃鹤一点东西:要么是一块糖,要么是将橡皮或铅笔借他用半天。桑桑用一根断了的格尺,就换得了两次抚摸。那时,秃鹤将头很乖巧地低下来,放在了桑桑的眼前。桑桑伸出手去摸着,秃鹤就会数道:“一回了……”桑桑觉得秃鹤的头很光滑,跟他在河边摸一块被水冲洗了无数年的鹅卵石时的感觉差不多。 秃鹤读三年级时,偶然地,好像是在一个早晨,他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秃鹤的头现在碰不得了。谁碰,他就跟谁急眼,就跟谁玩命。人再喊他秃鹤,他就不再答应了。并且,谁也不能再用东西换得一摸。油麻地的屠夫丁四见秃鹤眼馋地看他肉案上的肉,就用刀切下足有两斤重的一块,用刀尖戳了一个洞,穿了一截草绳,然后高高地举在秃鹤眼前:“让我摸一下你的头,这块肉就归你。”说着,就要伸出油腻的手来。秃鹤说:“你先把肉给我。”丁四说:“先让我摸,然后再把肉给你。”秃鹤说:“不,先把肉给我。”丁四等到将门口几个正在闲聊的人招呼过来后,就将肉给了秃鹤。 P1-2 序言 关于阅读的意义,我们已经有了丰富多彩的阐述:阅读是一种人生方式;阅读是对人的经验的壮大;阅读还有助于创造经验;阅读养性;阅读的力量神奇到能改变一个人的外形;在没有宗教情怀的世界里,阅读甚至可以作为一门优美而神圣的宗教…… 可在今天这个有着无穷无尽的诱惑的世界里,人们对阅读却越来越疏离了,甚至连中小学生们都对阅读越来越不感兴趣了。这个情况当然是很糟糕的,甚至是很悲哀的。 无数的人问我:“究竟有什么办法让孩子喜欢阅读?” 我答道:“朗读——通过朗读,将他们从声音世界渡到文字世界。” 难道还有更好的方法吗?一个孩子不愿意阅读,你对他讲阅读的意义,有用吗?就怕是你说到天上去,他大概还是不肯阅读的。可是我们现在来做一个设想:一个具有出色朗读能力的语文老师或者是学校请来的一个著名演员,在他们班上声情并茂地朗读了一部小说里的片段,那是一个优美的、感人的、智慧的、扣人心弦的精彩片段,那个孩子在不知不觉之中被深深吸引住了,朗读结束之后,他就一直在惦记着那部小说,甚至急切地想看到那部小说,后来他终于看到了它,而一旦他进入了文字世界之后,就再也不想放弃了。于是,我们就可以有充足的理由对这个孩子的阅读乃至成长抱了希望。 朗读在发达国家是一个日常行为。 2006年9月,我应邀参加了第六届柏林国际文学节。在柏林的几天时间里,我参加最多的就是各种各样的朗读会。他们将我的长篇小说《草房子》以及我的一些短篇小说翻译成德文,然后请他们国家的一流演员去学校、去社区图书馆朗读,参加者有学生,也有成年人——不同阶层、不同年龄的成年人。在我的感觉里,朗读对他们而言,是日常生活中一件经常的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四五人、五六人、十几人、上百人坐下来,然后听一个或几个人朗读一篇(部)经典的作品,或一段,或全文。可见朗读在德国这样的发达国家,是一种日常的、同时也是一种非常优雅的行为。 “‘语文’学科,早先叫‘国文’,后改为‘国语’,1949年后改称‘语文’,从字面上看,‘语’的地位似乎提高了,实际上,‘重文轻语’是中国语文教学中的一大弊病。” (刘卓) “语文语文”,“文”是第一的,“语”是次要的,甚至是无足轻重的。重“文”轻“语”,这是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国在很多时候,把“文”看得十分重要,而把“语”给忽略掉了,甚至是贬低“语”的。 “巧言令色”,能说会道,是坏事。是君子,便应“讷于言而敏于行”。 “讷”——“木讷”的“讷”,便是指一个人语言迟钝,乃至沉默寡言,而这是美德,认为这样的人是仁者。 “水深流去慢,贵人话语迟。”这便是中国人数百年、数千年所欣羡的境界。当然中国也有极端的历史时期是讲究说的。说客——说客时代。那番滔滔雄辩,口若悬河,真是让人对语言的能力感到惊讶。但日常生活中,中国人还是不太喜欢能说会道的人的。“讷”,竟然成了做人最高的境界之一,这实在让人感到可疑。 2008年,美国总统竞选,很让我着迷,着迷的就是奥巴马的演讲。他的演讲很神气,很精彩,很迷人,很有诗意。从某种意义上讲,美国总统竞选,就是比一比谁更能说——更能“语”。我听奥巴马的讲演,就觉得他是在朗读优美的篇章。 说到朗读上来——不朗读——不“语”,我们对“文”也就难以有最深切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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