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就从一场马戏团开始,没有任何的征兆,男女主人公就投入了一场激情的爱恋之中,可是,这份爱随着马戏团的演出结束而短暂分别,从此,男主人公如同一阵风,来无影、去无踪,突然间的到来让女主人公措手不及,短时间的停歇后面临的又是告别。
或许距离产生美这句话用在这里特别合适,就是因为双方的距离,让女主人公有了欲罢不能之感,每次见面后,心也随着男主人公的离去而脱离了自己的身体。从此,她对身边的人都失去了兴趣。
有几次,男主人公要她将一些物品送往某处,此无心之举却成为了她痛苦的源泉,一天,她被抓了起来,理由就是她每次送出去的东西是违法的。而这时,男人已经无影无踪了。然而在这时,她发现她已经怀上了男人的孩子……
普罗旺斯的阳光少女路易丝与吉卜赛流浪艺人约什卡一见钟情!约什卡是个天才的小提琴演奏家,他的琴声使所有人都如痴如醉。只是,习惯了流浪的约什卡不会停留,他就像是一阵风,不停地离开;而路易丝则是嫁给风的女孩,只能用绝望而绵长的爱来等待。有时是无怨无悔的爱的付出,有时却是疑窦丛生的爱的猜忌——路易丝,为情而备受煎熬。浪荡不羁、酷爱自由的约什卡由于轻率给路易丝带来了厄运,并把她送进了监狱!她在狱中为他生下一个男孩。所有这一切,约什卡都知道么?在遭遇虐待和背叛后,路易丝逃离了,她决心忘记她的小提琴手。虽然,此时的约什卡正成为国际乐坛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一个堪与梅纽因媲美的小提琴演奏大师。他会忘得了她么?
流浪、自由、深情、伤痛之后的顽强成长。这段绵延一生的爱情长跑,开始在普罗旺斯壮阔的群山环抱之中,辗转于慕尼黑、卢森堡、纽约、里斯本、雅典,在一路的自然风光与都会风情的交错之中,炽热的爱的饥渴几乎要淹没一切!
《嫁给风的女孩》被誉为罕见的爱情经典,它所拥有的爱的力量,让我们坚定面对此生,让每个人都从容相信真爱。
1949年8月
“吉卜赛人!嗨,吉卜赛人来啦!”
小波索克的叫声驱散了午休的最后睡意,他的两条腿在尘土中急速跑动。钟楼敲了四下。我刚打开小店的栅栏门。旅游者已经离去,但是总是有人要块橡皮或信封的。
小孩纷纷从门洞里跳出,从梧桐树上落下,从小路上奔来,像小精灵冲向波索克,他旋转身,神气十足。这些人都拥到了大篷车前面。
“嗨,这可有好久没有看见他们那些人啦!”面包房的阿梅丽·拉斯加尼大声说。
“看了巴黎人的,你认为还有必要看他们的吗?”
“嘿,玛丽内特,别说扫兴话!你路易丝,不去看看他们吗?”
“我不能抛下店铺不管。过会儿去。”
我把陈列明信片的旋转架放到人行道上。吉卜赛人是不会来买房杜山和美丽喷泉的风景照,但是这给我的店增添一点现代色彩。我的店夹在中间,一边是老雅克的蜂蜜店,一边是玛丽內特漆成黄绿色的杂货店。杂货店横七竖八堆在路上的木条箱,装橄榄油的陶罐,总会悄悄摆到我的橱窗前叫我不痛快。
可是,现在大家收集的明信片,我觉得难看:贡塔的美丽景色,都拍成灰不溜秋、模糊的黑白片,看了泄气。彩色的更糟,天空像国旗的蓝色,田野是不干不净的紫色。
八月快近月底。我也在向十九岁走去。今后的季节显得光明灿烂。
也空空的。
阿梅丽的长子安东尼和他的妻子弗朗索瓦兹晚餐后来找我。路易是我的外祖父,我从来只是叫他名字,他不想陪我们去,宁愿听收音机里在播的一出戏。我犹豫了,后来还是跟他们去了。他们五月份结的婚,弗朗索瓦兹已经怀孕。我觉得这可恶,却不太知道是为什么。就因为安东尼最近蓄起了好丈夫标志的小胡子,而她迅速发胖?当他以前在橄榄树下吻我时,他下巴光光的,很有味儿。
我相信,我这人太无聊了,就会叫人讨厌。
吉卜赛人得到了批准,可以在科尔登的村口一块荒地上驻扎下来,他们手脚利落地在几根摇晃的杆子上竖起拼接的帐篷。大家祈望不要刮密史脱拉风。大篷车乱七八糟地停在场上,四周是笼子、翻转的大盆、篮子、要晒干的衣服、瘦削的狗、几乎全裸的肮脏孩子。就像一间屋子,到处是一个巨人儿子毁坏的玩具。他们好像要在这里住很久,但是大家都知道,要是警察要求,他们可以做到一个小时内人影全无,就像从来没来过一样。我想这样的生活一定令人疲惫不堪,像一窝老鼠,永远不受欢迎,始终提心吊胆要被驱散。
他们又是怎样想的呢?
在帐篷的入口处竖了几张布告牌,颜色鲜艳,图画粗劣,上面写着:
马戏团巡回演出,驯熊,
驯猴,杂技、马术,
著名魔女阿金扎!
那个老妪,长了一双喜鹊眼睛,用纸牌算命女人的手势出卖价格低得可笑的票子,跟阿金扎这位人物倒很符合。我想象她在绛红色篷车的暗影里,伸出一双黑色的长手,在一只水晶球上舞来舞去。村民还未看已经乐了,准备把廉价美妙的演出照单全收,同时又会把这些魔法师驱逐出境,我站在他们旁边感到为难。我像阿金扎一样目光太深沉太直;我不是本地人。我没有科尔登人的口音;我没有和他们一起上学,不去他们的教堂,即使在复活节或圣诞节也不去,我也不会嫁给他们中间的任何人。但是我住在村里最漂亮的一幢房子里,在他们眼里我是波利家的最后一位闺女——波利是受人尊敬的金钱的象征。
我们在木头台阶上坐下。大户人家都带了坐垫来。孩子奔着,喊着。耳光声劈啪响,但是他们才不管,逃离试图拉住他们的母亲。弗朗索瓦兹对安东尼的信号噗嗤一笑。我要走开。一阵鼓声几乎没引起注意就过去了,然后铜钹响了两次,大家都不出声了。一名少年和一头戴嘴套的狗熊进入场地。两个少女跟在后面,吹着芦笛,身子摇摇摆摆,穿大裙子,腰间围一条别满金色纪念章的头巾。狗熊蹒跚而走,有一只耳朵撕掉了一半。然后他们都消失在一块脏兮兮的红幕布后面,又从那里滚出五六个人,蹦蹦跳跳上了各人的肩膀。观众看得发呆。年轻的驯熊师又出现了,在一只球上保持平衡,但是地上有石块,他的脚滑了一下,跌倒在地,他以同样的灵活一跃而起,我们很大度,鼓起掌来。他像个精灵又上了球,准备冲刺,但又是一个踉跄。突然我难为情极了,站起身,走了出去。
黑夜里火炬烧得冒大烟。大篷车里布满黄光。在战前,我跟着父母去过巴黎的马戏团。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叫冬季马戏团,我问自己是不是还有个春季马戏团。我记得还害怕过,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任由观众评说的演员。害怕他们摔到地上,失手,把节目演砸了。可是我还是喜欢跟他们一起,让风吹着走,在三岔路口任意选择,由村子的名字决定取舍。不停地迁徙,毫无遗憾,即使担心会遇到骑警。否则就要像弗朗索瓦兹,傻乎乎,成了家。过会儿有个丈夫给我带来一杯蒂萨茶。我心里对自己说,你啊,最终还是个老处女,比变了质的蒜泥蛋黄酱还要酸。
第二天,像每个星期六,我上旺达勃朗农庄去。我独自外出,没有人见了会不瞪白眼,但是我才不管这些。山是给牧羊人、猎人、捡块菰和蜗牛的人,不是给大家闺秀留着的。从杂货店老板娘到公证人的妻子,跟我说了不知多少次!必须说明后者在那时还穿紧胸背心(前者也该这么穿)。只有我的外祖父才有权利禁止我做什么,但是这事还没发生过。
黎明前一会儿起床,穿上一件棉布长裙或者路易的旧猎装,背一只装了刀子的挎包和一壶掺茴香的水。我要在背斜谷里走上整整两小时,当我穿过绿色橡树林的边缘,太阳正钻出浓雾悬在旺都山头上。阳光的热量立刻使松树脂与针状叶子吱吱作响。我一路上采集香草、仙人掌果(要是没忘记戴手套)、蘑菇或薰衣草。蚱蜢从四面八方跳出来,仿佛我脚踩下去后才生的。我在山坡上,好像在原始时代,沙沙声中孤单一个人。这是对我的补偿。
在农庄里我经常只看到年老的加布丽埃尔,她不声不响,穿厚厚几层黑裙子,其威严跟一片蓝天与蝉鸣声非常相衬,村民给她起了个绰号,“旺达勃朗的傻娘”,因为三十年来她就不说一句话,不下山到镇上去。她很喜欢我,因为我不会喊着嗓子跟她说话,希望引得她回答我(她一点不聋)。她温和端庄地给我递上一杯茴香酒、几只橄榄。她年轻时就像我现在,都是大家嚼舌头的宝贵对象,因为她来自西西里岛,丈夫是被海关人员打死的,这使她一生虽是侍候人,自尊心极其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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