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精灵”兰小青挥笔洒墨,与《初恋这件小事》、《恋空》一起缅怀最初的恋爱!
献给第一个爱过的人最美好的礼物——我颠覆了整个世界,只为了跟随你的倒影。
可是你是否能读懂我始终如一的对白?
彼时年少淡默如初,却无法相守相依。
如今相遇韶华依旧,也不曾为少年留。
《总有一次流浪不曾见过海洋》是“一爱倾城遗忘系列”之一,作者是兰小青。
网站首页 软件下载 游戏下载 翻译软件 电子书下载 电影下载 电视剧下载 教程攻略
书名 | 总有一次流浪不曾见过海洋/一爱倾城遗忘系列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兰小青 |
出版社 | 春风文艺出版社 |
下载 | ![]() |
简介 | 编辑推荐 “恋爱精灵”兰小青挥笔洒墨,与《初恋这件小事》、《恋空》一起缅怀最初的恋爱! 献给第一个爱过的人最美好的礼物——我颠覆了整个世界,只为了跟随你的倒影。 可是你是否能读懂我始终如一的对白? 彼时年少淡默如初,却无法相守相依。 如今相遇韶华依旧,也不曾为少年留。 《总有一次流浪不曾见过海洋》是“一爱倾城遗忘系列”之一,作者是兰小青。 内容推荐 可是你是否能读懂我始终如一的对白? 彼时年少淡默如初,却无法相守相依。 如今相遇韶华依旧,也不曾为少年留。 读完这本《总有一次流浪不曾见过海洋》,就如同刚饮用了一杯蔓越莓汁,酸甜可口,富有营养,又回味深远。 《总有一次流浪不曾见过海洋》是“一爱倾城遗忘系列”之一,作者是兰小青。 目录 第一章 遗忘,假装记忆已然褪色 第二章 是谁,辜负了那些悸动流年 第三章 靠近,回忆犹是昨天 第四章 初恋,无法复制的唯一 第五章 追寻,遗弃那些羁绊 第六章 回头,看沿途错过的美丽风景 第七章 咫尺,幸福一伸手就能触碰到似的 第八章 辗转,却始终错过 第九章 纠缠,与你生生世世 精彩试读 南国的雪已流成了泪 试读章节 邱小南打来电话的时候,秦笛正在长辈的带领下给酒桌前的亲戚们一个个敬酒,叫得上名字的和叫不上的,都喜气洋洋地拿起酒杯说着什么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的话,然后仰起脖子先干为敬。 秦笛觉得自己就像是皮影戏上的纸人,木棍在别人的手里捏着,然后她的表演,一颦一笑都只是剪影背后的幻影。 亲戚们都夸今天的秦笛漂亮,秦笛觉得这是最虚伪的赞美罢了。她知道今天的她,一定很丑。 秦笛穿着红色的抹胸礼服,脸上带着和平时完全不一样的精致妆容,娇艳如花一般,任谁看都知道是全场的焦点。眼神却是茫然地跟随着长辈指的方向转,最后再摆出一个僵硬的微笑来,她根本听不见那些亲戚们说的是什么,只看见他们的嘴一张一合,如同呼吸着的鱼。 她的头有些眩晕几乎要站立不住,幸亏李涵宇将她的后腰拦住,才让她依旧微笑地站在那个位置。 细心的亲戚一下子就发现了李涵宇这个微小的动作,然后立刻向秦笛俏皮地眨眨眼:“看,涵宇这体贴劲儿,笛笛你算是捡到宝了。” 李涵宇在旁边微笑着,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脸上左边的位置还有个浅浅的酒窝,他点点头把秦笛搂得更紧:“其实,我找到笛笛才是找到了最大的宝。” 秦笛还没有缓过神来,她心里还在想那个亲戚说的话,他说,李涵宇疼老婆。李涵宇疼不疼老婆她不知道,因为她还不是他的老婆吧。 今天应该只是订婚宴啊,李涵宇怎么就成了她老公呢?他的头衔,也应该只是未婚夫而已。怎么这么快就要改口…… 正想着,耳边忽然有种痒痒的感觉,秦笛微微转头就贴上了李涵宇的脸。李涵宇的脸微微一红,一双眼睛睁得老大。他的眼睛很好看,双眼皮,长长的睫毛伏在上面,他要是女人,也一定很美。秦笛每次看着他,都会有些自卑,她的眼睛是一单一双,有时候睡得久了,也会变成两只双的,但是她的眼睛就算鼓得圆圆的,也没有李涵宇的大。 不过比起陆景川的来,她的眼睛应该算是大了许多。他的眼睛狭长,狡黠得不像话。 直到有人走过来推了推她要和她喝酒,她才反应过来她又一次走神了,完全没顾上看身边李涵宇那张红得可爱的脸。周围的亲戚们看到这一幕耳鬓厮磨的场景倒是起哄起来,都叫嚷着让新郎亲新娘一口。 明明只是订婚宴罢了,为什么非得要叫新郎新娘。秦笛的脸因为害羞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而涨得通红,差不多快成猪肝的颜色了。她的两只手在身后狠狠地纠缠,然后脸上露出尴尬的微笑。突然手里一股温热,秦笛看见李涵宇微红的脸上带着一点羞涩的笑,他的手捏了捏她的手心,然后将脸慢慢地靠近她的脸。 秦笛的眼睛睁得老大,然后感觉到他的唇落在了她的脸颊上。 这是他第一次吻她,秦笛突然觉得,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上有些硌得疼。 秦笛常常会想,她怎么就这么答应了李涵宇的求婚呢。不过每当这个念头从脑海里冒出,就又立马被自己否定了,这样又帅气又多金的男人为什么不答应,不嫁的才是傻子呢。 所以,她无法抵抗地任由他牵着自己的手,然后把那个傲人的带钻戒指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李涵宇在夜色中看着她纤细修长的手指微笑着,然后与她十指相扣紧紧纠缠:“现在,这双美丽的手是我的了。当然,这个人也是我的。” 当时的她有些缓不过劲来,她明明还想拒绝的,可是却怎么也没开得了口。 她想说:“让我想想,我还没考虑好。” 她还想说:“李涵宇,不要对我这么好,你会吃亏的。” 可是却怎么也没说出口,她只有怔怔地感受了下手指上突然存在的华丽的异物,心却莫名地空虚。 爸妈在她回家的第一时间就看见了那颗闪亮的物品,观摩半天后老妈兴奋地拿起电话一个亲戚一个亲戚地打过去,恨不得告诉全天下所有的人:“我们家的姑娘,终于要嫁出去了。” 秦笛的脸色不怎么好看,她表情狰狞地想告诉已经兴奋到极致的老爸老妈,我才二十四岁而已。 二十四岁的年纪,不算很老吧,大学毕业才三年而已。应该还不至于全家都出动地介绍对象然后恨不得把她立马推销出去吧,可是事实却就是这样。 那天的秦笛是失落的,坐在沙发的一角一语不发,无名指上的戒指取下又戴上,戴上又取下,然后就不停地在手心里摆弄,在手指上转圈圈玩。 她怎么也没想到,刚刚戴上李涵宇的戒指就又迎来这么一场热闹的订婚宴。她觉得很累,却又不知道该怎么来表达,只有暗里嘲讽自己太过于矫情了,明明都答应嫁了,迟结早结有什么区别。更何况,这完全是自己爹妈要求的。 她戴上李涵宇送的戒指的第二天,秦笛的爸妈就请李涵宇来家里吃饭,李涵宇斯斯文文地吃着秦笛妈做的糖醋排骨,然后就被秦笛妈的一句话给噎到了,秦笛妈一脸殷勤,满脸期待且迫不及待地问:“小宇啊,你和秦笛什么时候办事呢?” 秦笛还没来得及反驳自己的老妈就听见李涵宇的咳嗽声连绵不绝,他的脸色被饭噎得通红。这让秦笛倒是松了口气,只不过好不容易不咳嗽了的他却语出惊人:“伯父伯母,您二老要是不介意,我想下个月就改口叫你们爸妈。” 秦笛、秦笛的爸、秦笛的妈,包括秦笛家那条叫大大的腊肠,都愣了好久。倒是秦笛的爸机灵,第一个反应了过来,一只大手拍了拍桌子,声如洪钟:“她妈,去书房把最里面的柜子里我那瓶珍藏的茅台拿来。” 秦笛妈一改平日的吝啬,反应过来后立刻应和着屁颠屁颠地去拿酒。倒是秦笛,坐在那个位置上显得有些局促了,仿佛那三位才是一家人,她坐在一旁立马没有了任何的辩白能力,她刚张开嘴,就被自己老爸的一个白眼瞪了回去。 她转过脸向老妈求助,老妈的一双眼睛全部盯在了准女婿的身上,就连余光都舍不得分出一点儿给她。 只有李涵宇转过脸朝她羞涩地一笑,用左边的手在桌下拉住了她的右手,然后在她手心写下几个字:“你,是我的。” 秦笛看了李涵宇一眼,然后挣脱开他拉着自己的右手,拿起筷子给李涵宇指了指告诉他自己还要用右手吃饭,然后头就埋在碗里没出来。 直到李涵宇很有女婿派头地到厨房洗完碗然后告了辞,秦笛妈才迫不及待地跑到秦笛的房间和她谈心,语重心长:“小宇这么好的男人再不抓紧,就真的被人抢走了。” “我还不想这么早结婚,我还想多玩两年。”秦笛边敲击着键盘给邱小南留言,边跟她妈说话。 “你这孩子,你想玩,人家李涵宇能陪你?小心这么优秀的人跑了,你就后悔莫及了。”P2-5 序言 和小青初相逢于冬日,从此便爱上了她的温婉与灵慧。小青是个水一样的女孩子,如斯淡然、平和、娴静的女子,她的笔下却有着强大的力量,可以描绘出风景如画的年少时光、艰难懵懂的成长岁月和纷繁复杂的情感纠葛。 我一直在想,这本书里的爱情是什么颜色的呢?不同于一般爱情小说的粉红色,我想,它应该算是粉蓝色的吧?纵然有浪漫而温馨的瑰美气泡在周遭升腾,但内核却饱含了难得的纯然和执著。那个叫秦笛的女孩子,从一开始的逃避到后来的学会选择,学会面对,用了很多年。而那个叫李涵宇的男子的默默守护,似乎更长久。那个迷途知返的陆景川又用了多长时间,才倾听到自己内心的声音呢?成长,并非只是一个小婴儿进化成成年人的过程,也是一颗心从完整饱满到伤痕累累再到学会自我修复的漫长过程。 读完这本书,就如同刚饮用了一杯蔓越莓汁,酸甜可口,富有营养,又回味深远。不同于没有营养的高热量饮料,小青的这杯蔓越莓汁也许会给你的生活认知指明一个新的方向 会让你在苦苦摸索的漫漫情路上辨识内心的想法。我们因为爱而相识,但最初的爱也许只是一种蒙昧原始的感觉。那种爱,不能解决一切。我们要学会靠近、了解、倾听,我们耍学的东西还太多太多。但是我相信,小青的书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堂暖米 书评(媒体评论) 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藏着——个人,每次想起他的时候,会觉得有一点点心痛,但我们依然愿意把他留在心底。就算今天,我不知道他在哪里,他在做些什么,但至少知道,是他让我了解,什么是初恋这件小事。 ——《初恋这件小事》小水 如果那天我不曾和你相遇,那么我将不会拥有那份痛苦那份悲伤,和那份饱含泪水的回忆。然而,若不是遇见你,我也无法体会到这份愉悦这份心动这份珍贵这份温暖,而又充满幸福的感觉。 ——《恋空》美嘉 青梅枯萎,竹马老去。 从此我爱上的人都很像你。 ——《总有一次流浪不曾见过海洋》秦笛 |
随便看 |
|
霍普软件下载网电子书栏目提供海量电子书在线免费阅读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