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产业分类法就是把国民经济部门划分为第一产业(Primary Industry)、第二产业(Secondary Industry)和第三产业(Tertiary Industry)的分类方法。关于第三产业的范围,目前并没有一个世界各国统一的口径范围。纵观西方经济学界和各国政府以及一些国际机构和组织对第三产业口径范围的划分,大致可分为窄派、中派、宽派。三派的区别在于第三产业是否包括建筑、交通运输、通讯、水电煤气业。
窄派以费希尔的主张为代表。1935年他把人类生产活动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并把三个阶段中具有特征意义的产业依次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其中第三产业包括商业、饮食、金融等公共服务以及科学、卫生、文化、教育、政府等公共行政事业,而不包括建筑业、运输业、通讯业、电力和煤气业等公用事业。后来西蒙·库兹涅茨1966年在他的《各国经济增长》中,古尔·奥菲尔1967年在他的关于苏联服务行业的研究报告中,富克斯1968年在他的《服务经济学》中都使用了这种狭隘的划分方法。
宽派以克拉克为代表。1940年克拉克在费希尔提出的第三产业概念的基础上,更加广泛地使用了这个概念。他的第三产业不仅包括商业、金融、专业性服务和个人生活服务、律师业、军队和行政管理等,而且还包括建筑业、运输业、通讯业和供电、煤气、上下水道等公用事业。他把第三产业统称为“服务性产业”。美国和日本大致采用这种划分法,所不同的是他们的第三产业都不包括建筑业。例如,按美国1984年公布的《美国标准行业分类法》,属于第三产业的有运输业、通讯业、公用事业、金融业、保险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商业、旅游业、个人服务、修理服务、娱乐服务、保健、法律、工程技术设计、教育机构、民间团体和政府。日本总务厅制订的《日本标准产业分类表》中,第三产业包括服务产业(即批发零售业、饮食业、金融业、保险业、不动产业、服务业、公务业)和电业、煤气、供热、水道业。
中派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61年由美、英、法、意、西德、澳大利亚和日本等24国组成)的划分为代表。为了统一各成员国对第三产业的划分口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服务业为第三产业,主要包括运输业、通讯业、仓储业、批发零售贸易、金融业、房地产业、科学、教育、新闻广播、公共行政和国防、社会服务娱乐和个人生活服务等,不包括建筑业、煤气、电力、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目前西方一些国家和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和组织通常采用这种划分口径。如在英国属于第三产业的有:交通运输业,分配贸易,保险、银行、财政、商业服务,专业、科学服务,旅馆饭店业,其他服务业,行政和国防。
世界各国及众多经济学家之所以对第三产业的界限看法不一,主要是因为他们据以划分的标准不同,归纳起来大致有五种划分标准:一是生产者距离消费者的远近程度(不是指空间位置,而是指消费结构)。远的、次远的分别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近的为第三产业;二是产品是否有形(是物质形态,还是非物质形态)。生产无形产品的为第三产业;三是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是否同时进行。同时进行的则是第三产业;四是异质性。第三产业是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性质不同的各个部分组成的,因此它又称为异种混成产业或混合产业;五是剩余部门。第三产业是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所有经济活动的总和。三产化的第三产业概念就是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以外的所有经济活动的总和。
在我国经济学界,对第三产业范围主要有以下三种说法:一是第三产业主要包括通常所说的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和修理业。二是第三产业包括一切非直接物质生产部门,即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所有部门,不仅包括通常所说的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还包括信息、运输、咨询、旅游、科研、教育、卫生、文艺、新闻、政府机关、军队、警察等。三是第三产业不包括属于上层建筑的部门,如党政机关、军队、警察、法院,工、青、妇、群众团体,宗教等政治活动领域的部门。三种看法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三产业是否包括属于上层建筑的部门,是否包括科研、教育、卫生、文艺、新闻以及一些新兴服务业。
1985年国家统计局借鉴国外通用的三次产业分类方法,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把我国第三产业范围规定为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其中第一产业为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第二产业为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汽、热力、煤气)和建筑业。因此,我国现行统计中使用的第三产业,其范围与国外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为代表的中派主张相似。我国国家统计局规定,第三产业分为四大部门:(1)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2)为生产和生活服务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3)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研究事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4)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军队和警察等。
2003年国家统计局对三次产业作了新划分,规定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绢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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