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描写主人公鲁滨逊不从父命,天生爱冒险,曾三次远航,终于遇难漂上荒岛。他以百折不挠的毅力,辛勤的劳动,不仅生存下来,而且改变了生活环境,开垦出种植园和牧场,盖起住所。24年后,鲁滨逊救下邻岛的一个野人,给他起名叫“星期五”作为自己的仆人。后来鲁滨逊帮助一艘停泊在岸边的英国船的船长制服水手的叛乱,夺回船只,鲁滨逊搭该船驶返英国。本书塑造了鲁滨逊这样一个具有时代气息的崭新的艺术形象,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逼真的自然环境和细节描写,打破了古典主义的清戒律和浮华、空洞的文体风格,为英国现实主义启蒙小说开辟了道路,成为英国第一部真正的现实主义小说。
一个名叫鲁滨孙的英国青年,厌倦了家里平淡的生活,决意周游世界。一六五九年,他登上了一艘从巴西开往非洲的船只,不幸遇到了可怕的风暴,一人漂流到一个陌生的荒岛,靠着双手和工具,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还从土著的刀下救下了一个人……鲁滨孙用二十八年的时间,把荒岛建设成为一个世外桃源,最后又奇迹般地回到欧洲。
我从这场大病中获得了一个教训,就是在雨季里出门,对于健康是非常有害的事,特别是那种夹着飓风和风暴而来的雨。然而旱季里,雨老是夹着这种风暴一道来,因此,我认为这种雨比九十月间的雨更为危险。
我来到这个不幸的岛上已经十个多月了,一切脱离当前处境的可能性似乎都不存在了。并且我也十分相信,人类的足迹以前从来没有到过这个地方。现在住处已经差不多安排好了,应该对这个岛做一次全面的调查,看看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东西。
七月十五日这天清晨,我来到原来从大船上运东西时木排起岸的那条小河边。沿着小河向上游走了两英里左右,我发现潮水只涨到那里为止,原来它只是一条小小的溪流,溪水新鲜可饮。由于正值旱季,溪水很小。小溪旁有几片绿茵茵的平坦的草地,草地旁的高岗上长着许多烟草,茎子又粗又长。附近还有各种各样的植物,可我都不认识,当然也不知道它们有什么用途了。
我很想找到一种热带印第安人用来做面包的块根,记得他们把它叫做“加西亚块根”。可加西亚块根没有找到,却看到了许多野生甘蔗和芦荟。我沿着小溪继续走下去,平地渐渐到了尽头,而树木却愈来愈浓密了。在这里,我看到许多不同的水果,特别是地下有许多瓜类,树上有许多葡萄。葡萄藤爬满在树上,一挂一挂的葡萄又熟又大,像一串串晶莹的紫水晶。我满心欢喜地上前便摘,迫不及待地尝了一颗,哇!又清香又甜蜜。在连吃了几颗后,经验却警告我不要多吃。我清楚地记得在伯尔特里海岸的时候,有几个英国人因为多吃了葡萄,害痢疾和热病而死了。可这么好的东西不加以利用就太可惜太浪费了,于是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决定制作葡萄干收藏起来,留到没有葡萄的时候来吃,一定又滋养又可口。我继续往前走,树木渐渐略显稀疏,在绿草如茵的山坡上,盛开着许多我从未见过的花朵,它们形态各异,红黄蓝白,真是娇艳无比。
看看天色晚了,我决定留下来过夜。还是老办法,爬到一棵大树上,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早上醒来,我又继续进行考察。以山谷的长短来估计,昨天我约莫走了四英里。我一直向西走去,在我的北边和南边都是一片开阔的地方,地势仿佛向西低下来,一股不小的清溪从我旁边的山上流下来,朝正东流去。四周一片清新翠绿,花草繁茂,像个人工花园似的。沿着这个风景秀丽的山坡往下走,我看到了许多椰子树、橘子树、柠檬树和橙子树,都是野生的,果子结得少,但很好吃。尤其是白柠檬,把它的汁掺上水,又清凉又提神。
我采集了一大堆葡萄、白柠檬和柠檬,因为不便带走,只好各样带了一些,准备回家取了口袋再把其余的装运回去,储藏起来作雨季的食物,我知道雨季很快便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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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个人,曾经像他那样一个人在荒岛上与世隔绝地生活了二十八年。
他像是回到了原始社会,开始自己种植小麦,驯养山羊,和吃人的野人做生死搏斗,和太平洋一样广袤无边的孤独抗争……他把荒芜人烟的小岛建设成为了一个精神和物质上的乐园,并最终成功地返回了人类社会。
鲁滨孙的故事,鼓舞了无数个怀抱梦想与激情的欧洲人,也鼓舞了全世界渴望成功、希望摆脱平庸生活的年轻人。
鲁滨孙是一位英国青年,他着了迷一样地渴望着发财暴富,于是去充满海难、海盗和可怕的热带病的大洋里旅行。他当过备受折磨的奴隶,逃跑后在巴西经营过种植园,但是这种缓慢的发财道路无法满足他的野心。他在其他人的怂恿下去非洲贩卖黑奴。正如他自己所说,听人家的坏主意,就会倒霉。他乘坐的海船被巨浪打翻,其他人都被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被海浪冲到一个荒岛上,捡回了一条性命。当时,他的身上只有一些烟草、一把刀和一个烟斗。饥饿、焦渴、对可能存在的野兽的恐惧时刻折磨着他。
当他看到自己乘坐的那艘船被冲到岸边的时候,激动得几乎哭了起来。他花了三十天的时间,把船上吃的用的东西和枪支都搬到岛上。一切都像开天辟地一样,所有的东西都要依靠鲁滨孙的双手。他花了四十二天时间把一棵树劈成了一块木板,花了五个月时间做了一只独木船,却发现离海太远,只好丢弃。他用仅得的一点存粮做种子开荒播种,但是却因为播种时间的错误而颗粒无收……
鲁滨孙的生活就在自己的劳动之中充满了生机。他驯化了岛上的山羊,享受了肉与奶的甘甜,他建造了防御严密的房子,遮掩得不露任何痕迹,他还训练了一只乖戾的鹦鹉,以免自己失去说话的能力。他种植谷物,用羊皮做衣服,与野兽搏斗,每过一天,他都在木头上刻下一个标记,以免自己忘记了年月。
他孤独地生活了二十五年后,解救了即将被土著部落吃掉的一个土人,给他取名星期五,并让他成为自己的仆人。后来,他又解救了即将被吃掉的“星期五”的父亲和一个西班牙白人。第二十八年的时候,一艘英国船来到海岛,鲁滨孙帮助船长打败了叛乱的水手,并乘船回到了英国。此时,他的父母已经去世,他把在巴西种植园的收益赠给帮助过自己的人们。
鲁滨孙那种不愿意过平庸生活,而是怀抱梦想,要用自己的双手发财致富、用自己的坚强意志克服重重困难,战胜自我和环境、实现人生价值的精神,体现了西方海洋文明的传统,充满向外发展的好奇心、征服欲和冒险精神。这部小说也是作者笛福人生奋斗的缩影,是英国和欧洲出现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除了《圣经》外再版最多的一部著作,是世界文学名著中的一颗明珠。
这部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在于它带给读者的真实感和现场感。第一人称的写法,生动逼真的细节描写和心理描写,给人以非常强烈的真实感和现场感,在“我”的叙述下,读者仿佛和鲁滨孙一起经历了那些孤独和凶险的时刻,和他一起收获了做成一块木板的喜悦,把山羊驯养成功时的幸福。小说的心理描写也非常成功,比如鲁滨孙在荒岛上十二年后第一次发现人类脚印时的恐惧和胡思乱想,就被描写得淋漓尽致。据说在开始的时候,许多人都以为真有一个名叫鲁滨孙的人在写他的真实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