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读一篇故事,文字不多,并且有插图,相得益彰。一本书一个主题:当代建筑、当代艺术、新旧爵士、好看的电影、古典音乐、产品设计、平面设计、时装时尚、汽车潮流、电子游戏、动画和漫画等等,篇幅不大,内容轻松。你也无需拿出大段时间去读,它们是给你们在坐地铁的时候读的,上床熄灯以前读的,或者在洗手间的时候读的,在等人的时候读的。只要坚持每日一篇,细水长流,或许到年终,自己会发现对建筑、对当代艺术、对电影、对音乐、对身边的设计、对时装、对汽车、对动漫画、对电子游戏都懂得多了一点,不是很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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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王受之讲述产品的故事 |
分类 | |
作者 | 王受之 |
出版社 | 中国青年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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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每日读一篇故事,文字不多,并且有插图,相得益彰。一本书一个主题:当代建筑、当代艺术、新旧爵士、好看的电影、古典音乐、产品设计、平面设计、时装时尚、汽车潮流、电子游戏、动画和漫画等等,篇幅不大,内容轻松。你也无需拿出大段时间去读,它们是给你们在坐地铁的时候读的,上床熄灯以前读的,或者在洗手间的时候读的,在等人的时候读的。只要坚持每日一篇,细水长流,或许到年终,自己会发现对建筑、对当代艺术、对电影、对音乐、对身边的设计、对时装、对汽车、对动漫画、对电子游戏都懂得多了一点,不是很好吗? 内容推荐 由于作者是从事设计方面的工作的,因此我的这套书也主要是有关设计和设计文化的。想想我们周边有哪件事物不是通过设计而成的?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设计、工业产品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日常用品设计、手工艺设计、广告设计、电子游戏设计、电影设计、活动设计等等,没有设计就没有我们的物质文明。这套书呢,也就是给大家讲讲设计的事情,图多文少,阅读也就轻松了。 在书的后面特地留了一点空白页,是为了让大家可以随手写点什么,当笔记本用的。除了笔记之外,其他的随想、心得、涂鸦也大大的可以啊! 目录 i-Mac i-Mac潮流 IDEO设计事务所与深泽直人 女孩子的设计 设计 朗:阿拉德 平庸中的神奇|阿什林格的设计 按订单设计|日本的大象设计事务所 无师自通的达斯特罗姆 电子宠物蛋 夫妇设计档 “积架车”和海菲特 技术焦点 米兰蓝调 设计的高低 时尚的设计师 “使用戴森” 刷子动机 陶瓷设计的探索 斯塔克果汁机的联想 弯曲的意大利设计 伊科设计 月亮设计 整洁的设计 直排轮溜冰鞋 折叠式手机 德国人与德国设计 汽车流行色 试读章节 我的故事就从i-Mac电脑讲起。记得我最早的电脑是一台IBM。那是1987年,我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西切斯特大学的艺术与设计系教书,那个系不大,教员办公室在三楼,有不到10个教授,每人都有自己的办公室。有天,系秘书伊丽莎白夫人根据大学的安排,叫工人给每个教员的办公室里搬了台崭新的IBM电脑进来。就是那种灰白色、方头方脑的那种,摆在桌子上几乎占了整个桌面。那时的个人电脑还没有我们现在的视窗,也没有鼠标。将那张软软的、美国人叫“floppy”的磁盘放进去,打开电脑之后,听着里面好像磨房一样的嘎嘎声,等五六分钟后,屏幕上出现几行细小的桔红色,有时候是绿色的英文字,全是密码,这个操作系统叫Dos,你必须打入一些指令,再打入你自己的密码等,最后才终于可以开始打字的程序。那台电脑的功能很简陋,基本是一台大型的打字机和文字储存器,屏幕是黑色的,闪闪烁烁的桔红色或者绿色的字很小,看不到一个小时,眼睛就非常疲惫。 虽然当时好多人都说电脑真是好,我却还是习惯用打字机。因为开启IBM不容易,万一记错或打错号码,就打不开了。打字机白底黑字,看得舒服,只是无法把写的内容存储起来。 1989年,开始在洛杉矶的设计学院教书。那时,学院电脑设计系与苹果电脑公司关系密切,因此教员、学生买苹果电脑和附件,都有优惠。大家说新的苹果电脑非常好用,因此也跑到学院的书店兼设计用品店去定购了一台大家都叫好的玛金托什cIassic电脑。几天之后通知我货到了,取回家来一看,小小的一个瓦楞纸箱里,装了台灰白色的小电脑,很可爱。 那台电脑是根据苹果公司的电脑奇才,与比尔盖茨同时出道的神童斯提夫约伯斯(Steve Jobs)所提出的原则,由旧金山的设计公司Ideo参加设计的。这部电脑可是电脑设计史上的里程碑作品,电脑第一次采用了视窗、配置了Ideo公司设计的鼠标,这些都是前所未见的。打开来用,那种方便,那种简易,真是难以置信。可惜当时还没有中文程序,那段时间我写的英文文章全部是在电脑上打的,中文则还是要动手。 1998年左右,有天我去学院上课,习惯在课前到学院的书店转转,突然看见橱窗里摆了台电脑,半透明的塑料外壳,可以清楚看到里面的构造,色彩是透明的蓝色,旁边还有橙色的、浅红色的、绿色的,好像一个个大jello果冻,或者一颗颗水果糖一样,太可爱了! 这就是乔纳森·伊佛(Jonathan lye)设计的i-Mac电脑。它完全颠覆了从IBM到玛金托什cIassic以来的所有传统电脑的设计传统,异军突起,另立门户,开创了电脑设计的另一片天地。为什么i-Mac会让我那么感动呢7我想主要是它的反传统的设计:电脑应该是严肃的,i-Mac是游戏的,欢乐的;电脑是成年人的工具,i-Mac是儿童式的玩具:电脑是高科技产品,问世以来,面目都是灰、白、黑色的,i-Mac却是五颜六色的,鲜艳夺目的。一下子颠覆一个20年的传统可不容易,需要想像,也需要能力,更需要饥会。 我们平时经常见到许多富于想像的青年,他们构构想有时候是非常好的,不过他们没有能够成为伊佛,原因是两方面的:一个是没有实现自己构想的具体步骤和计划,二是没有找到机会。伊佛说“vision is not only a founding idea but hecessarily the resolution to ensure its realization”说的就是要实现自己的概念,就要有实际的步骤和计划。 一旦有个好创意,一定要有设计上的后续动作来支持这个创意的发展。伊佛利用j—Mac的概念,再接再厉,设计出了玛金托什的G-3 G-4,各种鼠标、各种电浆显示屏,成行成市,自成一格,终于推动了这种透明、半透明机壳,圆角造型的电脑的世界潮流。之后模仿甚众,从女人用的头发刷子,到文具、家具,无所不在,是我在近年见到的最大的设计潮流。 是否i-Mac的设计就如此“放之四海而皆准”呢?否也。原来的鼠标,被改成圆形,又小得很,像一个台球,不但抓起来不方便,而且没有方向性,很难分出个上下左右来。给人骂得多了,后来又加上一个半透明的塑料套子,套上再用。也应了中国人俗称的“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是设计上的败笔。 从i-Mac的设计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几个基本的原则来: 1/设计还是以功能第一。i-Mac把电脑主机和电脑屏幕合在一起,减少了电脑原来必须有三大块的困惑,的确方便。 2/要在适当的时候打破传统的形式束缚,在IBM的PC垄断了个人电脑接近20年之后,市场存在需要改变的潜力,适应这个需求,就是成功。 3/注意消费者的改变。IBM的Pc是主要为战后婴儿潮设计的。他们在设计品位上比较稳当,喜欢将家庭、娱乐与办公室严格分开。i-Mac的设计主要针对青少年一代,他们不希望在家里有办公室的感觉,而喜欢寄娱乐于工作。这种潮流自然促进了新的设计概念,i-Mac应运而生。 4/千万不要为时尚而时尚,i-Mac可怜的鼠标就是一个教训。 伊佛于1967年生于伦敦,在纽卡索理工学院(Newcasttle Polytechnic)毕业,1990年就开始设计苹果电脑,成绩突出,当过苹果电脑设计部门的副主任。他设计的作品,如人见人爱的全透明玛金托什G-4电脑,还有超薄时尚的玛金托什iBook笔记本电脑等,现在都相当风行。 问伊佛:“应该怎么看待设计?”他说:“设计是技术和人之间的一个接点,设计师就是安排技术和人之间的这个接触,创造最佳的传达。”我是很认同的,人和物之间除了物理接触的使用关系,还有通过物来传达的时尚、技术、社会地位等等多方面的信息。 哦!补充一句:“我毕竟是婴儿潮的人,i-Mac不太合我的口味,因此我还是用比较传统的电脑,只是挑了台黑色的,我觉得也满酷呢。”P2-10 序言 其实,我这辈子都在讲设计的故事,只不过以前老在讲台上讲,很少通过书的方式和大家讲。 现在就想和大家通过这本薄薄的书来讲故事。如果大家每天读一两页,也就是每天听我讲一个故事,说不定一年下来,也知道好多新的事情呢。 每天读书一两页,要花多少时间呢?读得快的人大约就是四五分钟的样子,读得比较仔细、比较慢的人最多也不过10分钟,如果能够在365天都坚持这个习惯,那一年就扎扎实实地读了一本书,积少成多、集腋成裘,总有些所得的。 我自己现在还能记得住的大部分重要的故事和常识,都是在16岁到30岁之间读的,当时有点囫囵吞枣,没有人指导,乱读。其实,一个17岁的毛孩子当时哪里能够理解吉朋的《罗马的兴衰》,或阿拉贡的《共产党员》,即便当时比较流行的玛雅可夫斯基的构成主义诗也并不懂得如何欣赏,充其量能够记住拜伦、济慈、布朗特、霍桑、高尔斯华绥的一些皮毛。但不管懂不懂,只是喜欢读,经年累月,即使在农村插队、在工厂做工,无论多累,还能坚持每天看上个把小时。当时并没有什么计划(其实,也轮不到我能有什么计划,除了毛选,新华书店卖的书可真不多),到得了手的书都读。没有想到,那些零零星星读的东西,居然有些就入了脑,现在还有印象。与美国同事聊天的时候,大凡涉及这些方面,还能够应答。当年不经意地一点一滴地积累了有关苏联、东欧的文化知识,使我在这些方面的常识上要比不少同事了解得还多一些。谈到肖斯塔科维奇、贝拉·巴托克的音乐时,可以说出个道道,在谈肖洛霍夫、昆德拉的时候,也不至于太白痴。就是在我自己写作的时候,也能够比较容易把经典著作的一些精华提炼出来运用,每到这种时候,我真是感谢自己当年那股读书的劲头,也相信积少成多、每日读书的作用。年轻的时候,我的确有股牛劲儿,决心要读好多好多的书,做个有文化的人,自己定下指标,要按时完成。我在1963年考上当时叫做武汉师范学院附中的高中部,现在改名为湖北大学附中了。以我自己的感受,读大学附中有两个独特的好处,一是每年都有一些大学毕业生来当老师,年龄比我们这些高中生大不了多少,他们带来了新的思想和兴奋点,对我们来说,的确是鼓励和刺激;第二就是大学图书馆常常将那些藏书册数比较多的书拿些到附中图书馆来,因此我们学校的图书就比一般中学图书馆来得丰富,特别是文史哲方面的书。我有个好朋友在中学图书馆里做业余的管理员,就是我们现在说的“义工”,他往往对我网开一面,经常让我多借几本,并且把一些不许借给学生的书也拿给我看。高中三年,几乎从来没有间断,虽然不一定都看懂了,但是却有了最早的印象,并且阅读范围也就越来越广泛了。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了,学校停课,我则有机会更拼命地读书,什么都读。那时天下大乱,没人管我们,书的来源也就更丰富了。下乡插队的时候我们也带了许多书去,劳动之余挑灯夜战,也还是老习惯:每日读一定数量,这样阅读就成为我的一个终身的习惯了。通常我并不急于将一本书一口气读完,而是相信集腋成裘、铁杵磨成针的老话,每天坚持读几页,水滴石穿,总能够记住不少的。 现在变成我的第一工作语言的英语,也是在那个时候自学到手的。 在农村读书绝对不是容易的事情,一天下来的疲累不说,煤油要凭票供应,而且太贵了,对我们这些“知识青年”来说,简直是奢侈品。靠我们在农村的收入是无法承受点煤油灯看书的开支的,因此只有用黑得像沥青一样的棉籽油。那种灯不但光线非常微弱,近似鬼火,而且点着之后,有很浓的黑烟,弥漫在阴暗的室内,很是呛人。但当时一书在手,其他的也就顾不得许多了,我就是在那盏灯下把曹雪芹的《红楼梦》、小托尔斯泰的《两姊妹》、《阴暗的早晨》等世界名著读完的。坚持每日读书这个习惯我是从15岁左右开始形成的。直到现在,在美国已经当了将近20年的大学教授,自己也有些在设计、艺术、文化方面的著作出版,书自然是看得更多了,但仍然维持这个每日读几页的习惯。专业书籍在白天正式时问看,一般在晚上睡觉以前,躺在床上读些文化杂志,比如美国的《纽约客》(NewYorker)、《建筑记录》(ArchitectureRecord)、《多姆斯》(Domus)、香港的《亚洲周刊》、北京的《三联生活周刊》等等。然后找本比较有趣的书看个十页八页,好像柯平的《阴阳脸》、沈宏非的《思想工作》、黄苗子的《青灯琐记》、黄永玉的《比我还老的老头子》,或者蔡澜这些人的散文。我也看各种漫画,美国的、日本的都看。厕所里也常常放上几本杂志,趁空随手翻翻,有好文章就留着上床的时候再细读。我很喜欢看电影,有时候去电影院看,更多的是看DVD影碟,如果好看,就杳资料,了解背景,最近把香港导演杜琪峰的电影全部看了一遍,并且上网把有关他的评论也全部看了一遍,这种杂食性的阅读,已经成了我的生活形态了,反正看书范围不限,看累了再睡觉,自感受用无穷。 1990年代以来,快餐文化当道,麦当劳的巨无霸虽然食之无味,但是快捷方便;喝可口可乐虽然不如品茗那般优雅和有韵味,却够甜够凉够气;小书虽然没有大书那样精辟高深,但是却可以率性翻阅,清晰易读。我因为工作的关系,经常坐飞机从地球这边飞到那边,常会看见一些人登机前在机场书店买几本“口袋书”,在十几个小时的飞行中,他们就在假寐与清醒之间埋头读,下飞机时就扔了,大约也就看完了。 在日本东京几个大的地铁起点站,比如涩谷、新宿、池袋,也看见上班一族在地铁中的书店买大本的漫画书,他们从家里到办公室,坐车往往要一个钟头,从头到尾看那些漫画,等到站的时候,已经看完了,出站的时候就随手扔到垃圾箱里。反正,要快要容易。年轻人好多都没有精力也没有兴趣去看大部头的原著了。请问:“紫式部的《源氏物语》怎么看?”自然是看漫画本啦!我常在讲课的时候问学生,他们最喜欢的书是什么,结果很多人喜欢的是轻松的、快餐式的小书,他们喜欢几米的《向左走、向右走》,喜欢村上春树的那些小资味十足的言情小说。 我随手翻了翻最近几期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香港、台北的畅销书排行榜,更加增强了我关于速食文化当道的信念。列出的流行书中,可以分成几大类:一类是与当前迫在眉睫的问题有关的,比如在北京书榜排名很靠前的阿尔贝·卡谬的《鼠疫》,原是本很渺远的书,但是却由于SARS问题严重,被看作预言类别,也就在2003年一跃成为畅销书;另外一类则是实用类的,有《经济学家茶座》、《执行:如何完成任务的学问》、《高效能人的九种性格》、《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口气决定运气:让你左右逢源的秘密》等等,都属于这类型;而作为消遣娱乐,则自然是时尚的小书,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已经不知道是多少年名列前十名,他的《海边的卡夫卡》也进入前十名,韩国通俗小说作家金河人的《七朵水仙花》居然在上海的书榜上排到第五名,他的《菊花香》第一本和第二本也都榜上有名,真是吓我一跳。蔡智恒的《夜玫瑰》和《槲寄生》在广州和深圳排七八位,柳里美的《口红》在上海排第九位。当然,读者中还有年纪大一些的,对他们来说,怀旧情绪的书是有市场的,山东画报出版社的看家法宝、图文并茂的丛书《老照片》出到二三十辑也依然流行,第二十八辑在北京流行榜上排名第三位。从这个排名榜可以知道:大多数人都想看实用的、轻松的、情绪性的、可以读得快一点的书。时代真是不同了,今天,除了文学系的大学生,有谁会再捧本几磅重的《约翰·克利斯多夫》去图书馆的角落里苦哨啊?因此,我就动了“讲述丛书”的念头。 每日读一篇故事,文字不多,并且有插图,相得益彰。一本书一个主题:当代建筑、当代艺术、新旧爵士、好看的电影、古典音乐、产品设计、平面设计、时装时尚、汽车潮流、电子游戏、动画和漫画等等,篇幅不大,内容轻松。你也无需拿出大段时间去读,它们是给你们在坐地铁的时候读的,上床熄灯以前读的,或者在洗手间的时候读的,在等人的时候读的。只要坚持每日一篇,细水长流,或许到年终,自己会发现对建筑、对当代艺术、对电影、对音乐、对身边的设计、对时装、对汽车、对动漫画、对电子游戏都懂得多了一点,不是很好吗?我虽然想轻轻松松讲故事了,但是到了动手撰写、选图、编辑的时候,真刀真枪地做起来,也容易不到哪里去。不过,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浸淫在写作之中,写和编书成了生活习惯,心态倒好,不着急。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每天做一点儿,编辑起来也开心。 因为还有许多其他的工作要兼顾,只有利用片断时间,拉拉扯扯地做,积累起来,也还管用。现在做出来了,这套小书摆在了大家面前,希望各位读者也开心,也有所得益。由于我是从事设计方面的工作的,因此我的这套书也主要是有关设计和设计文化的。想想我们周边有哪件事物不是通过设计而成的?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设计、工业产品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日常用品设计、手工艺设计、广告设计、电子游戏设计、电影设计、活动设计等等,没有设计就没有我们的物质文明。这套书呢,也就是给大家讲讲设计的事情,图多文少,阅读也就轻松了。当然,如果一旦你要对我们讲到的某种设计感兴趣了,那么这本小书自然是不够的,好在我们还有专门的书准备着呢! 在书的后面特地留了一点空白页,是为了让大家可以随手写点什么,当笔记本用的。除了笔记之外,其他的随想、心得、涂鸦也大大的可以啊!信不信,到年底的时候,可能这本书已经给你自己涂得满满的了,也是一番意想不到的欣喜呢。好了,我们现在开始来讲产品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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