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曹乃谦先生内地首度正式出书,是其数年呕心沥血之作,精选了其短篇小说作品。全书共收集了21篇短篇,分别是:野酸枣、沙蓬球、最后的村庄、斋斋苗儿、亲圪蛋、黄花灯、英雄之死、小寡妇、老汉、忏悔难言、小精灵、不可难闻、山药蛋、山丹丹、豆豆、根根、荞麦、苦杏仁儿、孤独的记忆、老汪东北蒙难记、豺狼的日子。篇篇描写山西农村生活,作者原封不动的使用生活口语、山西方言土语和极具山西特色的民歌,语言独特、真实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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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最后的村庄(曹乃谦短篇小说选)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曹乃谦 |
出版社 |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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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本书是曹乃谦先生内地首度正式出书,是其数年呕心沥血之作,精选了其短篇小说作品。全书共收集了21篇短篇,分别是:野酸枣、沙蓬球、最后的村庄、斋斋苗儿、亲圪蛋、黄花灯、英雄之死、小寡妇、老汉、忏悔难言、小精灵、不可难闻、山药蛋、山丹丹、豆豆、根根、荞麦、苦杏仁儿、孤独的记忆、老汪东北蒙难记、豺狼的日子。篇篇描写山西农村生活,作者原封不动的使用生活口语、山西方言土语和极具山西特色的民歌,语言独特、真实而准确。 内容推荐 曹乃谦1986年37岁时开始写小说,作品被翻译介绍到美国、加拿大、德国、日本、瑞典等国。已出版中篇小说选《部落一年》(2005)、长篇小说《到黑夜我想你没办法——温家窑风景》(2005年由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翻译成瑞典文,并已出版)。李锐、刘心武、杨新雨等名家对其和其文学作品给予了高度评价。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认为曹乃谦绝对是中国最一流的小说家,他与莫言、李锐都有机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本书是曹乃谦先生内地首度正式出书,是其数年呕心沥血之作,精选了其短篇小说作品。 目录 野酸枣 沙蓬球 最后的村庄 斋斋苗儿 亲圪蛋 黄花灯 英雄之死 小寡妇 老汉 忏悔难言 小精灵 不可难闻 山药蛋 山丹丹 豆豆 根根 荞麦 苦杏仁儿 孤独的记忆 老汪东北蒙难记 豺狼的日子 试读章节 高中毕业回村种了四年地后,我才好不容易托人找了个临时代课的营生。一个月工资虽说只有二十一块,但咋说也比在村种地强。再说,有了这份工作就好找对象了。我很高兴,拿到介绍信的第二天就背着行李卷儿出发了。 我要到的地方是个仅有四十来户的穷山村。说是十三里路,可走起来比平川的三十里还费劲。天过正午才到。 这村的房子都盖在土圪坨上,这儿一户那儿一户,很是散乱。我正坐在村底路口的一棵榆树下喘气,从土墙崖后拐过个女娃。她嘘嘘唏唏地吹着口哨。看见我,打了个愣定后就冲我走过来,问我是谁家的客人。我说我找书记。 “那你找错了。”她说。 “什么?这不是水泉坡?”我有点急了。走了一上午,可别来错地方。 “水泉坡是水泉坡。可这个村从来就没书记呀?”她说。 吓了我一跳。 “那我找队长。”我说。 “看这人。是不是隔一会儿还要找会计?”她说。 我告诉她我是分配在这儿当老师的,得先找个负责任的联系联系。 “噢——是教书先生。墨水儿喝得头晕了,怨不是没准星。”她说。 这女娃。初次见面,怎么这样说话。我想。 “那!顶高处的三眼窑就是队长家。”她努着下巴说。见我很费力地往起背行李,又说:“背不动?背不动我给你雇个毛驴去。” 我没理她。 “哟,人儿气了。”她说,说完转过了身,就走就打口哨。走出几步又调转回头看我。见我也看她,就咯咯笑着跑走了。 学校盖在村西的一处高土塬上,是村里唯一的平顶房。村里别的房都是砍断崖后挖出的窑洞。学校仅是一间大屋。门的阶台是块躺倒着的五尺多长的大石碑。碑的正面朝天,能看见有刀刻的字迹,也能看见孩娃们用白粉笔画着的玩狼吃羊游戏的那种方格格。 队长说今儿你安顿安顿,明儿我再吆喝娃们来。我问有多少学生,他说不愁来七八个。 队长走后,我靠住行李躺下。一眼看见墙上尽写的是字,都还是用毛笔写的,一条一条好像标语。是学生们写着互相骂。尽管用白土浆专门刷过,可也没遮盖住。 “刘玉贵是个王八蛋。” “刘玉才是个偷人猴。” “酸枣和男人亲嘴嘴生娃娃。” “生下你爷爷奶奶姥爷姥姥还有你姑姑姨姨叔叔舅舅和你的爹妈。” 我正为这个挺能生养又挺会骂人的酸枣感到想笑的时候,却又看见了下一条: “谁看我写的字谁是驴日下的。” 怕当了驴日下的,我赶快把眼挪开。 屋顶的纸仰层很旧了,有的地方被房顶漏下的雨水多次淋过,黄黄的一圈圈的,就像尿炕小娃们的尿褥花。有处纸仰层干脆就掉下去了,能看见里头的那根黑黑的粗檩条。檩条上面画着花纹图案。这是庙里拆下的东西。我断定这儿原来是座庙,这个学校是拆了庙后盖起的。 听人们说,用庙拆下的东西盖房,家里就肯是闹鬼。望着绘有图案的檩条,我心里有点儿发毛,总觉得会在纸仰层破洞口钻出些什么来。 幸好,我想起小时候舅舅给我讲的那个故事。说的是古时候有个学堂也设在旧庙里,教书先生就在庙里住。他爱喝酒,老准备着有酒。可他发现有人常偷喝他的酒。那天先生终于把偷喝酒的人给抓住了。这人说他是神,叫伙同,求先生放了他。还说为了报答先生释放之恩,让先生日往以后如遇到困难就跺三脚,喊三声伙同,他就会来帮先生排忧解难。后来,先生一有困难就跺三脚喊三声伙同,伙同果真来帮他。这样想过,我倒高兴起来,一点儿也不怕了。 为了招引伙同来家,后晌我就让给我回村取粮的后生驴驴,下公社买回瓶白酒,摆在窗台上,好让伙同路过时一眼就能看见。我还用牙把瓶盖儿啃启开,好让伙同路过能闻见酒的香味儿。 就像有人家里偷偷供养着菩萨那样,我常常合住双手对酒瓶说:“伙同伙同来帮我。” 这村的人都是一大早就去担水。学生上早自习,我得照看他们,所以我是在吃过早饭才去。下到学校右侧底,是一条于河弯,顺着走上去半里地,有股泉水从石崖缝儿流涌出来。底下拿石头垒了个大池,把水就住。人们就在这儿担水。 那水清清的,能看见底。池水倒映着石崖,倒映着崖壁上一丛丛的酸枣的绿枝叶。有一角还倒映着蓝的天,有白云匆忙忙地漂过去。眼下这景色真是好看。我没打水,先圪蹴下来,用池边溢出的水洗干净手就捧起一掬水,咕咕地喝。 这时,听到背后传过来口哨声。猜也是头天碰到的那个野女娃。回头看,就是她。 “曹老师,担水?”她说。 她怎么知道我姓曹。我想。 “全村人谁不知道来了个曹老师。”她说。 她怎么就猜出我刚才在想什么?我想。 “你眼睛那么一滴溜,我就知道你在想啥。”她说。 这野女娃可真灵。我想。 “曹老师你也不笨嘛。你保险能猜出我是来干啥。”她说。 “不就是洗衣裳?”我说。我见她挎着的柳丝篮里堆放着衣裳,才这么说的。 “我莫非就是为洗衣裳?”她说。 “还洗啥?脸?”我说。 “哈……”她放开声大笑,笑得弯下了腰,把篮子“咚”地蹲在地下,扒在篮子上还笑。那笑声也赛如她那口哨好听。P1-3 序言 一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文坛巨擘汪曾祺就看中曹乃谦的小说,极力举荐他之后,还说他是“一举成名天下闻”。他的小说连续发表于国内的大刊及港台的报刊,入选各种选本,被翻译到国外,文坛人物也多有评价,这些我都是有记忆的。所以曹乃谦并不是现在才火,而是成名已久。我觉得他那时,就像是我在乡间见过的一种景象:农民在山上燃起一堆小火,烤食并取暖,火堆进出火星,燃着了附近的草木,借着一股上升的风,霎时间就窜上了山坡,要拍灭它已经做不到,火不停地往上窜,窜向山顶…… 后来却有了点阻隔,使他未能继续燎原,用现在市场经济的话说,是未能彻底做大。如他所说“先当孝子,后当作家”,他是因服侍病重的母亲,为尽孝而辍笔。 然而他如今又火起来,而且这回是彻底不得了,因为这次的火,带上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气息。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马悦然,在中国大地上游荡,他对曹乃谦的喜爱,好像是超过了其他的中国作家。马悦然到处问人,知道曹乃谦么?有人回答,未知。马便正色告之,他绝对是中国最一流的小说家,他与莫言、李锐都有机会获得诺贝尔奖。有记者还探问,您是不是已经推荐了曹?马笑而答曰,这个不能说。诺贝尔文学奖的氛围造得如此浓烈,而且指向是如此的具体。 可是我一直没有读过他的作品。当初,可能是手头没有,也没去找。另一种心理可能也有关,那时我好像是更愿意读现代一点的东西,另外我喜欢自然一点的没什么意图的写作。而当时写乡土的东西是非常流行的,实际上一直在流行,甚至可以说一直在占统治地位。我想他的小说也不过是这洪流中的一块浮木吧,也许有点特别。那时,写乡土的作品可能包含了不少东西,既寻找点什么又批判点什么,本土的人和外来扎根的人都在写,成了大名的也非常多,只山西就有郑义、李锐等名家。总之,他的小说我当初一篇也没读过。 而如今不能不读曹的小说了,作为一个至少是名义上的文人,再不读他,就太不尊重现实也太没有责任感了,于是我一下子读了他的二十几个短篇。只得承认,我被他的这些小说吸引、笼罩。 曹乃谦的小说,也让我再一次回到那个本应该是常识的问题,什么是文学,什么是好的文学。对我,这个问题好像从来没有成为常识,它总是不期而至。想清楚的一点是,任何一种理论解说,都不应是文学的出发点和规范,我们只能审视,事实上存在着怎样的文学。 因为大多数的写作都互相雷同,甚至,都只是无意识的仿造。只有极少数的作家才能以自己的方式诠释文学,曹乃谦也许可以算是这极少数的作家之一。我说也许,因为我并不是权威,同时我也不是那种总是敢于下定论的人。 二 我看到,曹乃谦操着原封不动的生活口语和方言土话,唱着令人心颤的民歌“要饭调”,荡入了文学。这么直接、这么彻底地使用乡村语言,以我孤陋寡闻之所见,曹乃谦是唯一的,而且他显然获得了成功。奇异的感觉由此产生,他好像是并无意识也无须什么勇气,便轻而易举地完成了一个创举,而人们还没有充分认识这意义。 他拒绝了以规范语言为媒介,他的写作直接与生活接轨。与他相比,许多人的写作,都像是主要与书本接轨。杜甫有诗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可见主要与书本接轨的写作由来已久。这是我不赞成的写作路子,中国最不缺少的也就是这种路子的作品。 普通话和S面语言,缺乏表现力,而生活口语和方言土话,则有地域的局限,这是常使我困惑的难题。我看写作者们一般采用的是折中的办法,就是有限度有选择地使用方言土语,有人认为应以大家能看懂为限度,有的是将方言作一点改造。但这实际上成了一种杂拌的不伦不类的语言。因为任何一个地域的语言,都有各自的纯正性,它们完整而有效,自足而自如,有滋有味,有情有调。 有些方言也可以融入城市的语言,比如东北的“忽悠”,全国都理解了也学会了这个词语,而用普通话来翻译它就有点困难。小时候看电影《小兵张嘎》,日本鬼子的胖翻译官对罗金保和张嘎子说:“慢说吃你几个烂西瓜,老子在城里吃馆子都不花钱。”当时我就不知道这“馆子”是什么食品,也不知道是哪两个字,问伙伴们,也都不知道。很久以后才知道了“馆子”是指饭店,而且使用很广,我想它原本也是来自方言。 从一篇文章里还看到曹乃谦拒绝给他小说中的方言加注释,他说:“聪明人自会猜出那意思,看不懂的拉倒。”他这话让我佩服,这表现了他对所使用语言价值的认定和自信,还有热爱和尊重。我的许多进了城的老乡,有的很有出息,却以家乡话为耻,因为他们总是试图掩饰它,于是他们说话就有一种变了腔调的无所依从的奇怪味道。当然他们也非文人,无足深怪。 东北的“忽悠”人们学会了,那么,东北方言学得,我们山西雁北方言就学不得?这或许也是曹乃谦的态度。而不管人们想不想学,这都是真实存在的语言,历史总在千年以上,这本身便是价值。 从文学的意义上,方言其实不可翻译。我生活过的故乡与曹乃谦所熟悉的农村同属晋北,他小说中的方言土话,对于我完全不是障碍。以我的感觉,家乡的有些话,其微妙处用普通话是无法翻译的,或是一翻译味道就不对了。 因此曹乃谦使用全套方言土话的好处就显示出来了:多么省事,再不用寒窗苦读,皓首穷经,生活中怎么说就怎么写,对话语言照搬上来,描述语言也用老乡说事的那种话。真正的文如其人,真正的本色。是生活中的语调,而非书面的语调;是生活中的味道,而非书面语言的味道;又有古意,是民间的语言化石。用曹乃谦惯用的复句来说,这真是太好了,这真是太好了。曹乃谦也许真的创造了一个范例?在这里,我还得说,我不是专家权威,但我不妨将这意思说出来。回想一下,我们历经的书面的文学语言是什么?文言文,格律,平仄,辙韵,白话文,欧化的白话文,合乎语法规则的白话文,普通话,网络语言,等等。 当然,对如此使用方言,我也有些疑惑,比如,方言肯定不是都有相应的文字,而有些发音,普通话里好像也没有,那么,到了书里,这些字该怎么写?此外还有一些疑惑,暂且不说。 一切都在逝去,一切都在变异,速度越来越快,地球越来越小,前后略一对比,常令人瞠目结舌。所以他的真正源于生活的写作可能还有一个意义,即以文学的方式留存逐渐消亡的生活与语言。 再说他的文本形式。我所想象和追求的理想的方式,是自然天成的方式,而他是不是也轻易地做到了?做到了。由观察体验而寻求表达,源于内在的诉求渴望,流出了自然的形式,自然的曲线和波动,如河流一样。他是这样的吗?是这样的。 有一位先锋写作者对我说,比如有一个作品,写得并不好,可是它创造了一种新颖的有价值的形式,那么,以后的作家可以按这个好的形式做出好的作品,这就是形式的意义。对这种理论我是大大摇头,我认为并不存在这种情形,如果作品不是好的,怎么能说他的形式是好的?如果这是一个好的作品,又管它是什么形式?好的形式也许应该是使人感觉不到它。单纯的形式探索我不敢说没有意义,但我总认为,好的作品不会由此产生。 我想,写的多了,谁都会有自己的形式,甚至自己的教条,但这教条如果是自己创造的,或者说自然形成的,那就也是好的。 三 曹乃谦的小说能有这么大的影响,除了独特,还因为确实是好看。他的描述,无不生动传神,无不真切动人,用笔简约而情景毕现。 请看《山丹丹》中的一句话:“嘹见大盖帽儿们的那辆吉普车一蹦一蹦地开走了。”不写路坑坑洼洼,只说一蹦一蹦地,就将路面的情形包含于其中了,而且更生动形象,若说颠簸着走了,则只是状态的陈述,不是生动的描写了。用笔的节俭而有效,由此可见一斑。 他的小说让我想到两个字:准确。观察的准确,理解的准确,用笔的准确,这不是什么文字的功力,而只能是聪明和悟性。但最主要的原因,我想了一下,我觉得是因为他写的全是真的,而不是想出来编出来的,细节可能全是真的,情节和故事也多半是真的。 如《沙蓬球》中,贞贞临行送鸡蛋,哭喊着“我要呀我要呀,我要那两颗鸡蛋呀”,这能编出来吗?这并不精彩,却是如此的具有真实感,那情景,令人禁不住热泪盈眶,童年时就深蕴的感情是如此地撼动人心。 再如《山药蛋》中:“他刚才梦见了改娥……改娥大大地一吸气,肚皮就吸出个洼洼,这样,裤带就松了,好让他往进探手……”这虽是以梦境表现的渴求,但也是那时山村里男女间的真实的情景和细节。 再看《野酸枣》中的一段:“看见墙上尽写的是字,……酸枣和男人亲嘴嘴生娃娃。生下你爷爷奶奶姥爷姥姥还有你姑姑姨姨叔叔舅舅和你的爹妈。我正为这个挺能生养又挺会骂人的酸枣感到想笑的时候,却又看见了下一条;谁看我写的字谁是驴日下的。怕当了驴日下的,我赶快把眼挪开。”取材的真实绝对超过聪明的编造。 我最不喜欢看的,就是编出来的细节。故事和情节可以编,但细节不要编。可我看大部分作品的细节都是编出来的,我每看到一个编出来的细节,就不想往下看了。而我遇到了曹乃谦的小说,它给了我满满当当的真东西。 我认为他是写情的高手,好像没有人从这方面评论他。初萌的纯洁的爱情,胆怯而又幸福的让心儿发抖,他将爱情的心理情态写的如此逼真,这也是因为源于真实,当然,也源于真情。《野酸枣》和《亲圪蛋》,都写了动人的让人伤怀的爱情故事,其中的两个少女形象,让人难忘。由此我甚至想,爱情的描述可以衡量一个作家是否够格,如果心中没有爱情,如何能写的出?而心中没有爱情,又如何能算作家?描述爱情,有许多人总像是在编织花环,将爱情着意装点,浪漫、绚丽却不真切,也不动人。曹乃谦的爱情描述,都只是平常的,原本的,具有全部的细节真实,心理真实以及时代真实,平常的人与事才能形成最精妙的描写。 《小精灵》一文,充分展示了曹乃谦对人物心理情态的描绘才能,令人赞叹不已。一个活泼捣蛋翻天覆地的可爱的小女孩,一个灵透里外、内心复杂的可怜的小女孩,在曹的笔下生动无比、精彩绝伦而又准确无误。而其中包含的情,又是另外一种。 《忏悔难言》也是一篇写情的文字,却可以称作是一种“弄情”。这是一篇很让我吃惊也让我奇怪的小说,一篇完全不同的小说。机心,罪孽,高级的阴谋和手段,狭窄的心胸,阴暗的心理,奇异的报复,巧妙的构思设计,柔滑如丝的描述,真实的细节,不真实的情节和故事。一篇有点洋化有点高级的小说,一篇紧紧扣住人的小说,一篇既让我喜欢读又不愿意认可的小说,脑中由此生出了“作家的复杂性”一语。 《孤独的记忆》有点散文化,是我非常喜欢的一篇。文章写了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一次笔会,这种题材写的人不少,而有谁能写得如此生动有趣?让人如临其境,如此自然,却又如此独特?在薄冰的湖中打冰漂和划船的描写堪称美妙。看他的描写,能想到大多数写作者的描写都是雷同的,他们看到别人写过的情景,就有了灵感了,就会模仿一番了,而面对新鲜的事物,脑子就没感觉了。而曹乃谦面对新颖的景物和人物,写得是多么从容又精彩。他还不无矫情地写了自己在笔会上的孤独,却借机描摹了一些文人。这些看不起或嘲笑曹乃谦这个新作者的文人们,该在此好好端详一下自己的形象。最好笑的,是曹在喝了许多酒后,为了证明自己具备成为大作家的条件即自己也有很强的性意识,去追赶着要摸一位女作者的背。我觉得他这也有故意搞笑的嫌疑,但他却显得一本正经。所以这篇文章也有半真半假亦真亦假的味道,这就更有意思了。曹乃谦随意的描述会有如此的妙味,这其实是真正显示作家水平和风貌的地方。 使曹乃谦获得盛誉的,是他的“温家窑风景”系列,总的题目又叫《到黑夜想你没办法》,台湾出版,马悦然又翻译成瑞典文,等等。所以文坛及国外对他作品的价值认定,主要依据的是这本书,我上面提到的作品都不包括在其内。我的感觉,“温家窑”系列,因语言的粗粝,用笔的简约,显出一种瘦骨嶙峋,轮廓峥嵘的气象,仅此就是一种大手笔。王安忆说他的小说是“精致却天衣无缝”,真名家究竟是别具慧眼。貌似粗粝,实则精细无比,又包含了柔软的心。这一组最有名的作品,我在此不细谈。 在此我想谈一个观点。当他的“最重要”的作品被认定后,是不是就不必读其他作品了?鲁迅的“最重要”作品曾经被认定是《狂人日记》、《阿Q正传》,那他的散文《在酒楼上》还要不要读?散文诗《野草》还要不要读?爱情小说《伤逝》还要不要读?杂文《记念刘和珍君》还要不要读?一位优秀作家的每个作品都是不一样的,互相不能替代的,篇篇都是各臻其妙。 比如前面提到的曹乃谦的小说,与“温家窑”相比,语言明显的松软柔和了,少了棱角,多了线条,有时几乎是柔滑如丝,情调则更自然丰盈。我赞成作家有自由的情性,自然的变化,不必特意追求或坚持什么风格,总之,前后都是好作品,各有各的好看。 四 在本文的开篇,我谈到过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先生对曹乃谦作品有高度的评价,就此我想谈一点看法。首先这早已成为文学界的一个话题,一位文友说,外国人哪有中国人更了解和更懂得中国文学?马悦然那么大年纪了,对中国的当代文学,他能读懂多少?据我所知,持这样观点的绝不只他一个人。我认为这种认识有道理,但只是一方面的道理。另一方面呢?我是这样想,能够超越不同国度,不同的文化心理和文学认同,而打动异国的文人,这不是证明了真正的文学的力量了吗?换句话说,能够经得起文化的过滤而仍然留存动人内容的不是真正的好东西吗?谁能有这个自信?而马悦然,一个老人,一个在自己的文化中浸润已深的老人,要打动这样一个人,是不是比打动一个年轻的外国人更困难呢?那么,是我们民族不同的东西引起他们的兴趣,还是共同的人性内容得到了认同?我认为是后者。一个做文化研究的学者的兴趣会是前者,而一个作家的认同会是后者。 我感到,有一个东西一直在起作用。早在电影《红高粱》放映时,国人就开始了一种说法,说是我们的一些作品是靠取媚外国人而获奖的,以什么取媚呢?是以我们的落后和缺点。开始我觉得这种说法至少在知识界不会有市场,但后来发现我错了。我至今也很费解,这种认识怎么会有这么广的人群,而且这么持久?很明显,这种认识需要有一个前提,就是外国人看到我们的落后和缺点就会高兴,而我们讨好他们的方法就是展示我们的不好。这怎么说呢?我无法不承认,这是我们在以己度人,一种根深蒂固的东西。我希望在今天,曹乃谦的作品,比如他的“温家窑系列”,可以脱离这种责难。 马悦然给曹乃谦的《到黑夜想你没办法》一书作序,题目是《一个真正的乡巴佬》。而这个“乡巴佬”,他的不修边幅、落拓不羁,粗言犷语,也只能看作是城市文人的一种形态。他是一个有情性的真实的文人,是一个爱好广泛并多才多艺的城市文人,他歌唱得好,箫吹得好,围棋下得好,书法也很好。 我想说的是,一个真正的乡巴佬是写不出乡巴佬的,要写乡巴佬,至多只能做个半吊子乡巴佬,同时还得是整个的一个真正的文人,这后一点永远是最重要的。文人可以写出自己,而乡巴佬却写不出自己。 后记 收进本集子的短篇,都是以前发表过的。 就内容而言,这本书大部分是写农村的。有人问我,你是警察咋不写警察。我回答说,我离警察过近,过近了就看不清楚,看不清楚就不好写。就好像把一枚硬币捏在眼前,因为过近,所以看不清它是几分几毛。其实我也发表过几篇有警察在里面的小说,比如说收在这个集子里的《斋斋苗儿》、《黄花灯》就是在歌颂警察,而《斋斋苗儿》还被收编进了公安院校的教科书《中国公安文学作品选讲》里。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有的读者好看这有的好看那。我把写治安的两篇社会问题小说也收编进来。一篇是《豺狼的日子》,另一篇是《老汪东北蒙难记》。 原打算不写后记了,但在校对清样时又觉得没有后记的集子,就像一个衣冠整齐的人没穿鞋。于是就多少补上这么几句,哪怕是补了一双济公和尚的破屐,但在心里头总算是没了那种光着脚丫的感觉了。 作者 2006年10月8日于槐花书屋 书评(媒体评论) 曹乃谦是一个非常有天才的作家,他的东西写得实在好。他使用的语言有时候是非常粗的、非常“脏”的,完全是民间性的。他是一个真正的“乡巴佬”。 ——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 乃谦的小说,和他喜欢的民歌有着十分相像的风格:简洁、质朴、用自己的口语毫无遮拦地直抒胸臆。 ——李锐 曹乃谦是一位类似于汪曾祺的短篇小说家。 ——刘心武 曹乃谦承继了沈从文、汪曾祺中国小说的传统,专注于地方特色和描写卑微小人物的无奈,显现出了不可忽视的小说能量。 ——台湾著名的文学编辑初安民 雁北穷乡的语言,有无比摄人的魔力。以为读不懂的,读着就会懂了。一个故事串出一个故事,肚肠串出心肠。你读着想哭……这才知道,人间为什么会有歌。 ——台湾中天书坊主持人陈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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