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部描写贫困生活的著名作品中,奥威尔向人们展示了贫穷的真正含义。主人公的霉运从所住的旅馆被一个意大利人偷窃开始,当时口袋里只剩下47法郎,这显然已经非常不妙了,“即便不是赤贫,也处于赤贫的边缘了”。聪明的读者或许能够猜测出,这必定是一个讲述生活水准每况愈下的故事,可却不曾料想,一开篇就会这般凄惨,不免要心生疑惑:后面尚有厚厚的几百页,居然真的能再穷下去吗?究竟还要怎样地存活?不错,奥威尔便把这种生活硬生生地摆在我们面前:拼死拼活地打工、当衣服、乞讨、接受救济……实在没得吃,就索性躺着不动弹,于是生活已不成其为生活,仅仅是保全性命而已。能将这种遭遇写得如此触目惊心又不失真实,非亲身经历所不能,所以说,奥威尔不单是观察者,更是体验者。这等生活,仅是依照原样叙讲已能令人多有慨叹,再经由奥威尔客观、深沉的笔触,自是格外地感动人心。
在这部受到相当重视、以其对贫困的真实而不动感情的描述而闻名的作品中,奥威尔叙述了一位不名一文的英国作家的冒险:他发现自己迅速陷入了两个欧洲大首都的肮脏的心脏。在巴黎是一个洗盘子的,他以生动的细节描述了法国豪华餐馆的不堪内幕。在伦敦,他遭遇了街头人们与慈善庇护所的烦扰世界。在他找工作、食物和寄居所的时候,他以一种经常是幽默和清晰的方式所讲述的他欺骗房东和跟当铺谈判的冒险,教给了我们关于贫困与社会的某种冷静的奥威尔式的真相。
巴黎,金鸡路,早上七点钟.街上响起一连串暴怒的、令人窒息的叫骂声。在我寓所对面经营一家小旅馆的蒙斯(Monce)夫人来到街道上,冲着三楼的房客大喊大叫。她就光脚穿着木底鞋,花白的头发披散下来。
蒙斯夫人:“你这个婊子!婊子!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不要把臭虫弄到墙上的?你以为你把整个旅馆买下来了吗。嗯?你为什么不能像其他人那样把臭虫扔到窗外?娼妇!婊子!”
三楼的那个女人叫道:“你这头母牛(Vache)!”
随即,街道两边的窗户突然全打开了,半条街都加入了这场口水战,各种各样的声音混杂在一起。十分钟后,一群骑兵经过,他们的吵闹才戛然而止,都停下来看这群骑兵。
我勾画出这幅情景,只是为了传达金鸡路是何风貌。争吵不是这条街上所发生的唯一事情.不过,要是哪一天不爆发此类争吵,反而会很奇怪了。吵闹声,街头小贩凄凉的叫卖声,孩子们在鹅卵石上寻觅桔子皮的叫喊声,还有夜晚响亮的歌声,以及垃圾车熏天的臭气,一起混杂在这条街上的空气中。
这是一条非常狭窄的街道——两边高耸着丑陋的房子,它们以各种奇怪的角度相互倾斜,仿佛在倒塌前的那一刻凝固住一般。所有的房子都是旅馆,挤满了房客。这些房客主要是波兰人、阿拉伯人,还有意大利人。在旅馆的底部是廉价的小餐馆,花一先令就可以喝个痛快。每到周六晚上,这一带三分之一的男人都喝得酩酊大醉。经常为争夺女人而发生争斗。住在最廉价旅馆里的阿拉伯小工过去经常进行莫名其妙的争斗,用椅子,有时候还用左轮手枪作为武器,来解决此类问题。夜间,警察得两人作伴才会从街上走。这个地方相当喧嚣。然而,还是有一些体面的人生活在这喧闹和肮脏之中,比如说法国店主,面包师,洗熨女工,诸如此类的人,他们不跟人交往,不声不晌地积累下一小笔财富。这是一个典型的巴黎贫民窟。
我居住的旅馆名叫三雀旅店。旅馆有五层,摇摇欲坠,里面漆黑一团,异常拥挤,整幢房子用木板隔成四十间。房间很小,因为没有女仆,而房东(patronne)F夫人又根本没有时间打扫,所以房间永远肮脏不堪。墙壁很薄。如同做火柴梗的木料。为了遮盖裂缝,他们用粉红色的纸糊了一层又一层,纸早已松脱,里面躲藏着无数的臭虫。靠近天花板的地方有成排的臭虫像列队士兵一样整天爬来爬去,夜里如同饿狼一样扑下来,因此房客一晚上不得不起来几次对它们进行大屠杀。有时臭虫可恶至极,他们常常用硫磺熏,把它们赶到隔壁;隔壁的房客也会进行反击,用硫磺熏自己的屋子,把臭虫赶回去。这个旅馆脏虽脏,但让人有家的感觉,因为F夫人和她的丈夫都称得上是好人。每周的房租三十到五十法郎不等。
房客流动性很大,大部分是外国人,来时不带任何行李,呆上一周,然后就消失。他们来自各行各业——皮匠、砖瓦匠、石匠、粗工、学生、妓女、拾荒者。他们中的一些人几乎一无所有。在一间阁楼中住着一个保加利亚学生,他做一种奇特的鞋子,这种鞋销往美国。他每天六至十二点坐在床上做鞋子,做十二双鞋子,赚三十五法郎;其余的时间他去索邦大学听讲座。他学的是神学专业,满是皮革的地板上堆满了神学方面的书籍。另一个房间里住着一位俄罗斯妇女和她的儿子,儿子自诩为艺术家。母亲每天有十六个小时都在缝补袜子,每只袜子赚二十五生丁;而儿子穿着体面的衣服,游荡于蒙巴纳斯的咖啡馆。有一间房子出租给两个不相干的房客,一个白天工作,另一个夜里工作。还有一间房子住着一个寡妇和她两个成年的女儿,两个女儿都患有肺病。P1-2
乔治·奥威尔(1903—1950)凭借《动物农庄》和《一九八四》在世界文坛确立了自己的位置,至少在政治批判小说和“反乌托邦文学”的领域内,他已然成为标志型的人物,可作为以奥威尔为笔名所出版的第一部书,《巴黎伦敦落魄记》却似乎没有得到评论界和读者的足够重视。公允地讲,跟《动物农庄》的辛辣讽喻和《一九八四》的直指人性比照起来,《落魄记》在写作技法和思想深度上确实欠了一些火候,甚至可以说,作为一名中产阶级出身的作家,他一开始选择摸索和体验巴黎底层的生活,这本身就很冒险,而以此为基础所作的一部传记式记录,到底能有多少可靠性,也确实让人心生疑虑。
那么这本书的价值何在?仅仅是为了让我们了解一个更为完整的奥威尔吗?是为了让我们看看他的早期作品为后来的政治观点作了多少铺垫吗?(当然这些也很重要)。暂且抛开唯物的联系观,即使孤立地看待这本书,它还是大有其自在价值的。
好多评论家都把早期的奥威尔和萨克雷(w.M.Thackeray,1811—1863)、劳伦斯(D.H.Lawrence,1885—1930)作过比较,我对这两位文坛巨擎了解不深,自是不敢妄加评判,可我会想到狄更斯(CharlesDickens,1812~1870),他也是写巴黎和伦敦、写社会底层生活,写得如此真切、如此精湛,几近至善的地步,至少就所谓“批判现实主义”而言,这么评价他并不是简单的盖高帽。于是乎,一个世纪后再出现一个奥威尔,似乎意义不太大了。实则不然,狄更斯和奥威尔处在不同的两个时代,关注社会的方式也有显著的差异。前者是写实主义的,后者更像是一个充满奇幻的预言家,游走于人类社会和动物王国之间,目光伸延到半个世纪后的未来社会。可颇为有趣的是,正是写实的狄更斯,总是在小说末尾来上一个大团圆的结局,更像是宣讲一种道德寓言;而正是奇思的奥威尔,却在虚拟的世界中向我们呈现了一个无比真实的世界。因此,奥威尔始终是立足现实的,取何背景只是操作手段的考虑,最终还是为了让这现实更加撼动人心、开启心智。而本就取自真实经历的《落魄记》,也就愈发显得直抒胸臆、富含揭示意义了。
在这部描写贫困生活的著名作品中,奥威尔向人们展示了贫穷的真正含义。主人公的霉运从所住的旅馆被一个意大利人偷窃开始,当时口袋里只剩下四十七法郎,这显然已经非常不妙了,“即便不是赤贫,也处于赤贫的边缘了”。聪明的读者或许能够猜测出,这必定是一个讲述生活水准每况愈下的故事,可却不曾料想,甫一开篇就会这般凄惨,不免要心生疑惑:后面尚有厚厚的几百页,居然真的能再穷下去吗?究竟还要怎样地存活?不错,奥威尔便把这种生活硬生生地摆在我们面前:拼死拼活地打工、当衣服、乞讨、接受救济……实在没的吃,就索性躺着不动弹,于是生活已不成其为生活,仅仅是保全性命而已。能将这种遭遇写得如此触目惊心又不失真实,非亲身经历所不能,所以说,奥威尔不单是观察者,更是体验者。这等生活,仅是依照原样叙讲已能令人多有慨叹,再经由奥威尔客观、深沉的笔触,自是格外地感动人心。
巴黎的日子虽说潦倒,可毕竟只是肠胃的受苦、身体的困顿,比较起来,英国的收容所对人的精神的囚禁和折磨来得更为可怕。由于制度上的不合理(在一个收容所只能呆一晚,而且在里面无所事事,以至于干活儿居然成了一种乐趣),流浪汉和乞丐的境遇无法得到切实的改善,只能忍受着耻辱和乏味。“最根本的一点是,他们的痛苦根本没有意义,过着难以想象的悲惨生活却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没有一种生活比从一个监狱到另一个监狱,每天花十八个小时呆在屋里、走在路上更无聊的了”。而他们之所以承受这些惩戒,仅仅是因为当权者认定:务必要使下等阶层保持忙碌,否则他们就会变成滋事生非的暴民。实际上,奥威尔在这里已经开始从人的心理和意识角度考察现代社会的种种问题了,因为他注意到,对思想的操控远甚于对肉体的束缚,而这些思想在后期的小说创作中得到了更为充分的体现。
跟后期的《动物农庄》及《一九八四》不同的是,这部自传式的作品不含有任何隐含的象征和讽喻,而是平铺直叙,有话就讲。有时,他似乎生怕读者还没彻底通晓自己的主旨,于是干脆打断所述故事,直接评头论足起来(这当然同所谓“元小说”的插入式议论是两回事),甚至在最后几章整段整段地抨击对流浪汉态度的不公,并提出了自己在社会改良方面的建议,活脱脱一份社会调查报告,无怪乎批评家弗里德里克·卡尔声称,奥威尔作为新闻记者或社会历史学家的成分要远大于艺术家的成分,或者说,他在历史纪录和艺术创作中往往顾此失彼、不得兼顾。
就其早期作品而言,这话也不无道理,但倘若据此就认定奥威尔重政治而轻艺术,那可就步入简单化归类的误区了。诚然,奥威尔的每一部作品,不管是公开的还是隐晦的,似乎都没有摆脱政治上的宣教,可这宣教并不等同于思想宣传(propaganda),而是基于人性、人道的呐喊和鼓呼。正像每一个观察者都要受环境背景的影响,每一个作家也必然会受某种意识形态的作用,这本就不受个人意志的转移。因此,奥威
,尔并不代表哪个政党的利益,他只是关注人的生存和发展、人性的完整和尊严,他的思想概括起来倒也不难,那就是人们常说的“知识分子的良心”。
至于抒发这种良心的基础,奥威尔的语言也值得一提。有人说他的作品“好读易懂”,在这个崇尚杜拉特和村上春树的年代,直白的语言好像并不怎么讨巧,就拿这部《落魄记》来讲,哪位读者若想从中学到一两旬或惊世骇俗、或可供玩味的话来,恐怕是要失望了。而即使里面有些不合文法的话语,也决不是什么“陌生化”手法或者语言技巧实验,无非是那些没文化的流浪汉蹩脚的英语所致。
这就是一个真实的奥威尔,他或许说不出“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这等玄奥的话,但他会用平直的语言,告诉你一个真实的世界,以及在这个世界中的人的真实本性。实质上,奥威尔是一个对语言非常重视甚至痴恋的人,在他的眼里,语言不光是表情达意的工具,更代表了人的社会地位、文化认同、心理意识等诸多因素。
记得曾经听过台湾大学彭镜禧教授的讲座,讲莎翁的《威尼斯商人》,他的研究方法倒并不复杂,就是细读(close reading),虽说是新批评派几十年前用过的旧套路,可要是潜下心来研读,依旧可以“抠”凸不少新东西。于是,一部读滥了的旧著,彭教授居然又发掘出了很多新结论,至少推理有凭有据,让台下很是信服。可后来有位听者发问了一个颇具颠覆性的问题:既然莎士比亚时代的语言在当下的社会生活中已找不到多少应用空间,那么我们学习他究竟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彭教授的答案我至今记得很清晰:那就是学习莎士比亚对语言的敏感性。只要有这种敏感性,纵使时过境迁、物转星移,我们仍然能从身边的语辞中体察出美,驾驭起语言来也能够娴熟自如。
无疑,奥威尔就是这样一位对语言保持高度敏感的作家。单是看他在《落魄记》第三十二章中对伦敦黑话和俚语的总结和研究,其考查之细致、方法之辩证、论述之严密,就足以令不少专搞实证研究的语言学家汗颜。而读过《一九八四》的朋友,也一定不会忘记他在书末附录中所作的那篇《新话的原则》,就揭示语汇同意识形态的关系而言,窃以为,这篇文章的洞察力和见地达到了相当的高度(尽管从美学角度看,它和中间插入的那篇《寡头政治集体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一样,都有些破坏小说的独立性和连贯性)。
考量一个作家,自然不能浮光掠影地满足于一些表面现象,而一旦深究下去,就会发现:似乎本是他不足的地方,到成了其价值所在。这不是什么悖谬之论,威拉·凯瑟就曾经说过:“留意一位艺术家的局限之处就是界定他的才能”。在这部《落魄记》中,如果你带着批评的眼光来用心审视的话,就一定能察觉出奥威尔的才能所在;而对于只是消遣取乐的读者来说,也不必把阅读当成是一种负累.书中对于巴黎伦敦的细致描画不亚于游记和纪实报道,而其中的谐趣也不逊于专门的幽默作家,至少有几次,我产生了会心的笑。
李锋,2005年9月
于南京大学陶园
如果你身边有这样一位朋友:他辞去稳定、体面、收入丰厚的工作,脱下制服和燕尾服,披上破烂不堪的布片,混迹于小偷、骗子、流浪汉、洗碗工和临时工的嘈杂人群中,出没于污浊的生活环境,或者干脆就直接去洗盘子,到处流浪乞讨,你会怎么看这位朋友呢?你一定认为他是彻底疯了,脑子不正常,自讨苦吃。是的,芸芸众生中,有谁会干这样的傻事呢?
不过这个世界还就有人愿意这么做,而且“傻”得无比彻底。这位后来被称为“一代人的冷峻良心”的乔治·奥威尔,当初这么自动自愿地放下英国绅士的派头,收起伊顿生的贵族口音,而流浪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巴黎、伦敦的饭店厨房、收容所,其初衷可绝不是出于渴望成名、作秀表演的目的。你要这么说他,简直是对他的一种侮辱。他放下年薪好几百英镑的工作不做,让他父母极度伤心失望,却跑到英法两国首都的最底层去干那些又脏又累的体力活,恐怕也不完全是当代文人般时髦地“体验生活”、“采风”。我相信,这个原来叫埃里克·布莱尔的前大英帝国驻缅甸皇家警察,是怀着一颗真诚的心投入到当时身处社会最底层的人群当中,以他一双敏感而锐利的眼睛,去感同身受这些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们的内心。如果他这样做是作秀,那我们可以说他是最优秀的表演艺术家,只是,恐怕最优秀的演员也难以做到他所经历的一切。
人们谈论奥威尔往往集中于他后期两部尖锐深刻、语言犀利的小说《动物农庄》和《一九八四》。是的,这两把揭开极权主义灵魂的手术刀,其解剖的锋利程度无与伦比。奥的语言艺术至此也臻于炉火纯青之境。但是我们也不要忘记他早年的那些习作,包括本书。正是这些早年的练笔,锻炼了奥威尔的文笔,锤打着他的思想。他对社会的观察由此起步,逐渐深入到社会的核心内容。他挑开了罩在表象上的若干层幕布,然后指着里面龇牙咧嘴的专制说,看哪,这就是我们文明世界种下的恶瘤!
不可否认,奥威尔的这部早年习作确实不如后期作品成熟,所以高贵的T·S·艾略特对它不屑一顾,拒绝出版。这些描写奥威尔早年落魄、流浪于巴黎、伦敦大街小巷的纪实文字,的确存在结构上的缺陷。不过窃以为尊贵的艾略特先生向来醉心于建构现代派的鸿篇巨制,喜把玩魔幻与超越,于故纸典故中寻求乐趣,对于如此直面表现底层世俗场面、描绘不雅言行的写实之作,恐怕很难与之有戚戚焉。
所幸,这部《巴黎伦敦落魄记》仍得以流传至今,我们也能窥见作家创作历程的全貌。而翻译这部文字不算艰深的作品,对我依然是个不小的挑战。奥氏盛名之下,令我如履薄冰,深恐有负其人其文。幸得热心友人相助,方得以顺利完成,在此深表谢意。拙译有所不足,祈盼方家指正。
是为译后记。
胡仁鹏
2005年10月于南京
在这部受到相当重视、以其对贫困的真实而不动感情的描述而闻名的作品中,奥威尔叙述了一位不名一文的英国作家的冒险:他发现自己迅速陷入了两个欧洲大首都的肮脏的心脏。在巴黎是一个洗盘子的,他以生动的细节描述了法国豪华餐馆的不堪内幕。在伦敦,他遭遇了街头人们与慈善庇护所的烦扰世界。在他找工作、食物和寄居所的时候,他以一种经常是幽默和清晰的方式所讲述的他欺骗房东和跟当铺谈判的冒险,教给了我们关于贫困与社会的某种冷静的奥威尔式的真相。
——《纽约时报书评》
这是种具有信念的感觉,几乎是一种快乐,在知道自己最后真正地落魄的时候。如此经常地谈到坠落——坠落已经来了,你已经找到了它们,你可以忍受它。它削弱了很多的焦虑。
——《巴黎伦敦落魄记》
在他完全经历了他那个时代的肮脏现实的时候,他奇迹般地出污泥而不染……他保持了一种宗教的清晰,它穿透了被习俗所隐藏、所遮掩和伪装的不洁……本书是部极具图像感的报道,一种荒谬的有趣。
——《大西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