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就是一种迷人的力量,红楼的魅力在于它与一般小说不同:体裁是小说,本质是诗——诗的境界、诗的手法、诗的吟咏,涵咏不尽,这无法单用“形象鲜明”“性格突出”等西方小说的评赏标准来判断。
周汝昌一生心血都倾注于曹雪芹及其《红楼梦》,锲而不舍,研究的深度和力度与年俱增。他不仅是曹雪芹的知心人,是《红楼梦》的鉴赏家,而且通过此书还证明了一个事实:没有受过我国传统文化艺术的长期熏沐陶冶的人,是不是易真正理解[红楼]三昧的。
红学大家周汝昌生生从中国诗词书画艺术论述“红楼”艺术,深入细致地剖析了《红楼梦》是怎样地蕴藉着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他提出的“诗传子说”,“九九结构”等论说,在红学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
红学大家周汝昌先生的新作《红楼艺术的魅力》最近由作家出版社推出。这也是这位88岁的老者继去年一口气推出7部著作后,今年的开山之作。他表示,《红楼梦》的诗意让人欲罢不能,他将生命不息,研红不止。
这本书的写法迥异录常。作者不凭籍任何舶来品的文艺理论而全用我国传统文学艺术的各色理论为武器,来分析阐释《红楼梦》的艺术特点,从微观(生活细节)到宏观(全书结构),从事件的脉络到人物的特征,无不探微抉秘,发前人之所未发。
作者诚然是一位经学家,而同时他还是文艺批评家,书画理论家和音乐评论它。
他不仅通小说戏曲,而且长于旧诗词与骈体文的写作;大而上自中华文化,小而下至民间底层的风俗习尚,他无不有深广而细致的研究,否则他是不可能把《红楼梦》析解得如此深透细腻的。
曹雪芹的《红楼梦》并非“三角恋爱的悲剧故事”。我个人以为,它是中华的唯一的一部真正当得起“文化小说”之称的伟著。因此我提出“《红楼》文化”这个命题。《红楼》文化包罗万象(有人称之为“百科全书”,殆即此义),但那位伟大的特异天才作家雪芹大师却又绝不是为了“摆摊子”,开“展览会”,炫耀“家珍”。他也有“核心”,有干有枝,有纲有目。这就又是我在标题中提出“三纲”的原由。
若问三纲皆是何者?那当然不会是“三纲五常”的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红楼》文化之三纲:一日玉,二日红,三日情。常言:提纲挈领。若能把握上列三纲,庶几可以读懂雪芹的真《红楼梦》了。
先讲玉纲。
雪芹之书,原本定名为《石头记》。这块石头,经女娲炼后,通了灵性——即石本冥顽无知之物,灵性则具有了感知能力,能感受,能思索,能领悟,能表达,此之谓灵性。此一灵石,后又幻化为玉,此玉投胎人世,衔玉而生——故名之日“宝玉”。宝玉才是一部《石头记》的真主角。一切人、物、事、境,皆围绕他而出现,而展示,而活动,而变化,……一句话,而构成全部书文。
如此说来,玉若非《红楼》文化之第一纲,那什么才够第一纲的资格呢?
次讲红纲。
《石头记》第五回,宝玉神游幻境,饮“千红一窟”茶,喝“万艳同杯”酒,聆《红楼梦曲》十二支——全书一大关目,故尔《石头记》,又名《红楼梦》。在此书中,主人公宝玉所居名日“怡红院”,他平生有个“爱红的毛病”,而雪芹撰写此书,所居之处也名为“悼红轩”。 ,
如此说来,“红”非《红楼》文化之第二纲而何哉?
后讲情纲。
雪芹在开卷不久,即大书一句:“此书大旨谈情。”石头投胎,乃是适值一种机缘:有一批“情鬼”下凡历劫,它才被“夹带”在内,一同落人红尘的。所以《红楼梦曲》引子的劈头一句就是“开辟鸿漾,谁为情种?”甲戌本卷首题诗,也说“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红”与“情”对仗,叫做“借对”,因为情字内有“青”也。诗圣杜甫有“步月清宵”、“看云白日”之对,正是佳例。)须知,那情痴情种,不是别个,正指宝玉与雪芹。
由此可见,“情”为又一纲,断乎不误。
我先将三纲列明,方好逐条讲它们的意义与价值,境界与韵味。我们应当理解,雪芹为何这等地重玉、重红、重情。对此如无所究心措意,即以为能读《红楼》、讲红学,那就是一种空想与妄想了。
中华先民,万万千千年之前,从使用石器中识别出与凡石不同的玉石来。中华先民具有的审美水准,高得令现代人惊讶,称奇道异。他们观察宇宙万物,不独见其形貌色相,更能品味出各物的质、性、功能、美德、相互关系、影响作用……神农氏的尝百草、识百药,即是最好的证明。经过长期的品味,先民了解了玉的质性品德,冠于众石,堪为大自然所生的万汇群品的最高尚最宝贵的“实体”。玉在中华词汇中是最高级的形容、状词、尊称、美号。
比如,李后主说“雕栏玉砌今犹在”,苏东坡说“又恐琼楼玉宇”,是建筑境界的最美者。天界总理群神的尊者,不叫别的单单叫做“玉皇”。称赞人的文翰,辄日“瑶章”,瑶即美玉。周郎名瑜,字公瑾,取譬于什么?也是美材如玉。称美女,更不待说了,那是“玉人”、“玉体”、“玉腕”、“玉臂”……美少年,则“锦衣玉貌”。醉诗人,则“玉山自倒”、“玉山颓”。……这样列举,是举之难罄的。
这足可说明,玉在吾华夏文化传统中,人们的心中目中,总是代表一切最为美好的人、物、境。
你若还有蓄疑之意,我可以再打比方,另作阐释。例如,世上宝石品种亦颇不少,中华自古也有“七宝”之目。但有一点非常奇怪——西洋人更应加倍不解:西洋专重钻石,以它为最美,最贵。中华却独不然。清代也有“宝石顶”,那是官场上的事,高雅人士没听说有以钻石取名的,比方说“钻石斋主”,可谁见过?你一定知道“完璧归赵”的历史故事,那是周朝后期诸国(诸侯)“国际”上的一件大事,只因赵国的和氏璧,其美无伦,天下艳称,秦王闻之,愿以十五城的高代价请求“交易”,演出蔺相如一段堪与荆轲比并的壮烈故事(他归赵了,并未牺牲。“烈”字不必误会)。“连城璧”已成为最高的赞词。但是,你可听说过秦王要为一块大钻石而出价“十五城”?当你读《西厢》,如看到这么一首五言绝句——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
拂墙花影动,疑是钻人来!那你的审美享受会是怎样的?这只能出现在“说相声”的段子里逗人捧腹而已。P1-3
我和周汝昌先生相识近半个世纪,是好朋友。尽管我们对具体问题的观点不尽相同(包括对曹雪芹和《红楼梦》,我们的看法也有分歧),却不妨碍我们深挚的道义之交。他一生心血都倾注于曹雪芹及其《红楼梦》,锲而不舍,研究的深度和力度与年俱增。而我读书却总爱涉猎多方,浅尝辄止,终不免一事无成。最近读完周先生的《红楼艺术》,不禁为他鞭辟人里的创见新解而倾倒折服。他不仅是曹雪芹的知心人,是《红楼梦》的鉴赏家,而且通过此书还证明了一个事实:没有受过我国传统文化艺术的长期熏沐陶冶的人,是不易真正理解“红楼”三昧的。
首先这本书的写法便迥异寻常。作者不凭藉任何舶来品的文艺理论(其实周先生毕业于原燕京大学西语系,他的英文好到能翻译陆机《文赋》的程度,因此对西方新旧各派的文艺理论都很熟悉),而全用我国传统文学艺术的各色理论为武器,来分析阐释《红楼梦》的艺术特点,从微观(生活细节)到宏观(全书结构),从事件的脉络到人物的特征,无不探微抉秘,发前人之所未发。
其次,我们与其说曹雪芹是个天才,毋宁承认周汝昌先生对我国传统文化艺术所具备的高度素养。从这本书即可看出,作者诚然是一位红学家,而同时他还是文艺批评家、书画理论家和音乐评论家;他不仅通小说戏曲,而且长于旧诗词与骈体文的写作;大而上自中华文化,小而下至民间底层的风俗习尚,他无不有深广而细致的研究。否则他是不可能把《红楼梦》析解得如此深透细腻的。读者可以不完全同意这本书里的某些意见,却无法不承认此书作者广博的文化知识和精深的功力学养。我说这话并非对老友“阿其所好”,而是有感于当今具有如此功力修养的“红学家”实在太少。
与此同时,我还有两点不小的收获。其一,远在我认识周汝昌先生以前,就认为《红楼梦》程高本后续的四十回是伪劣产品,是冒牌货。我曾专门写过一篇小文批评过后四十回,立足点并不全同于周汝昌先生。而这一点,我和周先生是有共同语言的。读了《红楼艺术》,乃愈益坚定自己的看法,当然也更加拥护作者的意见。其二,近人有主张脂砚斋评本是伪造的(脂评本非一,此说一出,当然不仅甲戌本为伪造,所有脂评本都是伪造的了),我根本不同意。从《红楼艺术》中所引的各条脂砚斋评语来看,“伪造说”显然站不住脚。因此我认为这样的看法根本不值一驳。
上述两点,看似与论《红楼艺术》无关。这倒不是我买椟还珠,把话题扯远;恰恰相反,这两点正是读这本《红楼艺术》的两大前提。
本书目标是试论《红楼》艺术的诸般特色,因此不涉内容思想等事,对于雪芹喜用的艺术手法,如人名各有谐音寓意之类,并非全不重要,但一般常讲,为人熟知,我也是有意地避俗,不列为书中的一个项目,——除了避俗,还为了预防穿凿附会,那也会成为“猜谜索隐”,滋生弊窦。但事情确是极其复杂的,比如开卷的几个人名,无一不含谐音寓意,大家公认的就有甄士隐——真事隐,贾雨村——假语存,封肃——风俗,霍启——祸起,娇杏——侥幸,没有人说此皆附会强解。那么,更值得注意的就落到了冯渊——逢冤、英莲——应怜二人的身上。全书开卷即是一对不幸男女,就是世间万众应当相怜的被冤的人——如日这无寓意,皆可不论,那又谁能同意呢?
这么一说,已可略悟讲艺术还是为了理解内涵。本书虽说既定原则不涉内容,则希望读者自己多作参会。
在这一点上,我不妨“画蛇添足”:在我的领会中,所谓“金陵十二钗”的“钗”,表面让人只向“裙钗——女流”一义上去寻求了,其实这和“裙钗”、“金钗十二行”等等并无干涉——这“钗”即“差”的谐音寓意。盖雪芹之旨,原在为脂粉英才痛惜,这一群女子,每一个都蒙受了这样那样的冤诬屈枉、又各有自身的小弱点小差失而招致了最不幸的冤情结果!在这个曲折涵义上,才缔结建构了《石头记》原著的极其崇伟壮烈的大悲剧意义。
这一层,说起来是很费力的,它也是中华文化发展到清朝中叶的一个最巨大的思想课题,须有高明者用学术专著来论述之,本人势难兼及。然在此书的卷尾,应该略申鄙见,以供学术界读者界共同参考指正。
本书三十章正文中,没有一章是讲到语言艺术的,责任编辑同志对此曾提出过询问和建议。他的意见是很有道理的,因为文学的“载体”就是语言,如何反置而不论?我想了一下,作稿时所以没列人语言艺术,大概原由有几点:一,这首先要涉及《红楼梦》的版本问题,异文情况之复杂万状,非一言可了,论析起来势必非常麻烦而冗长,一加上它,则专章的篇幅比例将与全体大失平衡,不易处置。二,我们中国文苑是个最讲究手笔高下的高级传统,一字之推敲,都成佳话,遑论整体品格的悬殊。在这种识别高下优劣上,最易发生“仁智”之异见,这又系于高层文化素养,亦非口舌所能争论明白。比如自从四十年代我就与胡适先生争论:我认为程、高之篡笔大抵点金成铁,伪续四十回更是拙劣难读,而他不谓然,始终喜欢那部“程乙本”,说它“更白话化了,描写也更细腻了”云云。二人之间便发生了根本而无法调和的分歧。二人如此,何况天下万众?又比如,古今众多的续书、伪作,都自称是依仿雪芹笔墨,自以为“很像”;实则没有一个是略似雪芹手笔的,倒时时接近高鹗的笔调。由此可见,谈语言艺术,特别是雪芹的文字风格特色,实在是件大难事。再三考虑,都阑入本书,必难容纳协恰,不如暂付阙如,俟异日机缘,另为专著(我与家兄祜昌合著的《石头记鉴真》,略可备参)。在此我只想指出三点:一是雪芹的叙事部分,并不真“白”,“文”的成分更浓;二是即使对话,也不是今日人们想象的,就照“口语”直录;三是雪芹的文字也是“诗化”了的艺术品,并不同于胡适所谓的那种“白话文”。对此三点,胡先生却很钝觉,——或者是缺乏认识赏会,一味标榜“白话”,结果把汉字语文本身的“文”性扫地反对掉了。拿那种眼光标准来讲《红楼》语言艺术,就毫厘千里了。
撰写成书,层次纷繁,目又甚艰,多得女儿伦玲为助。应在此表出一句。
责任编辑陈建根同志为此书稿付出了很多心力,个别字句上助我推敲抉择,并且代为查确了三处典故的来历;我凭记忆而写下的征引古人的诗文语录常有不甚准确的字句,他也一一为之校正无讹,减少了失误。对他深表谢意。为校对、美工贡力的同志,同此致谢。
时在癸酉、甲戌饯岁迎春之际
写讫于燕京东皋红庙
这本书的写法迥异录常。作者不凭籍任何舶来品的文艺理论而全用我国传统文学艺术的各色理论为武器,来分析阐释《红楼梦》的艺术特点,从微观(生活细节)到宏观(全书结构),从事件的脉络到人物的特征,无不探微抉秘,发前人之所未发。
作者诚然是一位经学家,而同时他还是文艺批评家,书画理论家和音乐评论它。
他不仅通小说戏曲,而且长于旧诗词与骈体文的写作;大而上自中华文化,小而下至民间底层的风俗习尚,他无不有深广而细致的研究,否则他是不可能把《红楼梦》析解得如此深透细腻的。
——吴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