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著名经济评论家林行止,素有"香江第一健笔"的美誉。本书收取作者年轻是在英国求学时写下的文化随笔,对英国的饮食住行、风土人情、文化传统等有其独特的视角和观察,内容直接,介绍性和概括性强。从第一部分的十几篇随笔的标题可见,如《饮、食在英国》、《英国的书店》、《英国人与茶》。
此外,作者于二十几岁时写的这些短文,以留学生活的见闻为主,对校园内外的描述比较多,比如写大学流行的板球、划船运动及其悠久传统,写求学期间租房、下厨的生活经历,写搭顺风车、住青年宿舍的旅途趣事,但对时政方面很少涉及。《英伦采风》散发的着浓重的书卷气,给人一种雅致温厚之感。
《英伦采风》是描写英国风物人情的随笔集,内容直接,介绍性和概括性强,这本英伦采风的随笔集共分成三部分,占去一半厚度的第一部分《英伦采风》 以介绍英国的风土人情和时尚传统为主,第二部分《斯人之趣》以谈名人为主,但并不局限于英国,除了赫胥黎、罗素,也有提到瑞典的发明家诺贝尔、前苏联的作家索尔仁尼琴、和美国的海明威,第三部分《过客夜话》前几篇作者谈到自己音乐的喜好,对曼陀铃的痴爱,后几篇谈到英国的报业和出版业,和《庄园与下午茶》里提到的现代传媒、炒作和狗仔队相比,三十年前的英国媒体,又是另外一幅图景。
对不起,我错了
我想这世上最有勇气承认错误的人,大概是非英国人莫属了;在英国,你无时无刻地听到人们说:“对不起,我的错!”(I am sorry,my fault.)人们坚持自己的“错误”,甚且不惜为此而吵个面红耳亦。侨英外国人中,流行着如下的笑话——在交通挤塞的孔道上,甲车撞着了乙车的尾部。两车都有些微损伤,甲乙车主将车开至路旁,围观热闹的人(都是外国人)以为甲乙车主一定会因互相推诿责任而闹上警署,哪知出乎意料之外,甲乙车主下车后,连自己的车损伤程度,看亦不看一眼,就互说:“对不起,我的错!”甲乙两人都争着认错,结果几乎演全武行!
经过长期细心研究之后,笔者以为说“对不起,我的错”的人,大都是言不由衷,他们的“哲学”是,我既然如此勇于认错,你一定不忍再厚责我了。举个例说:如果你迟到半小时,与其对主管撒那种“送车送船”的陈旧谎言,不如直认“我的错,睡过钟了。”——主管会直斥前说之非,对于后者,他能因你认错而动怒吗?
笔者当“托盘”的日子,又常遇到一些很令人感动的场面。那碟菜明明不合胃口,百分之九十还安然无恙,但人客已想付账离开。当你前去收拾盘碟时,该洋鬼子一定会说:“对不起,并不是你们的菜不好——你们的厨子真有一手——而是我刚刚吃过东西,太饱了,实在没法再吃下你们这碟色味俱佳的菜。”乖乖,人们付了钱买了一碟不合胃口的菜,还如此低声下气认错,你还不羞个满面通红?
当然,英国人亦有说他人不是的时候,们他技巧高超,艺业精明,并不是冲口说“这是某人的错”这样失风度与无教养的话。笔者有一次与数友人商量并“茶话”要邀请些什么人,提及A时,B慢条斯理说:“A真是个了不起的家伙,他的女朋友真他妈的漂亮,听说他的网球是学院里的第一高手,但我就受不了他那种不可一世的气焰。”B对A的“歌颂”,都是最后一句评语的装饰,结果A没有获得邀请。
又有一次,C约我去他家里听唱片,又要我代约D。当我告诉D时,他说,C真是一个全能的人,既会写文章又弹得一手西班牙六弦琴,他住处的环境亦挺写意,尤其是门前那圃玫瑰花,但说了半天,最后他还是表示不愿去,因为C经常用手指搔那半秃的头的习惯,他实在无法忍受!
在香港,这种人多的是,所谓深懂世故的人,大都如此。它究竟是好是坏呢?“对不起,我自己不喜欢这种闪缩的作风,这是我的错!”
上帝和狗
喜爱狗儿,似乎是英国人的民族特性之一;三数年前英国流行着这样一则笑话——史密斯太太不理会女儿跟哪个男孩子睡觉,但对于她的爱犬跟哪只雄犬发生关系,却十分认真。她的女儿懂得避孕,有备无患,但她的狗儿却随时会生出一只“杂种狗”。
有关英国人和狗的笑话甚多,因养狗而导致家庭不睦甚至夫妇反目的事件亦不少。读《伦敦时报》上公布韵遗嘱,经常可见“……五千镑,给我的长期忠实伴侣路华……”,这“路华”非仆非友,乃死者生前的宠狗。
“如果你不喜爱狗儿,那你够不上做绅士!”这句英国的古谚,至今仍盛行不衰。为了使自己有“绅士风度”,司机们对在路上闲逛的狗儿优礼有加,结果因为“避狗”而酿成车祸,平均每周约九宗;牧羊犬的性能不只一次被人称颂,但它的“兽性”经常发作,一九六九年,估计被牧羊犬及因牧羊犬看守不周被他种同类咬死的羔羊约一万头。
英人爱狗之风,由来已久,笔者虽无意考证,但写于十七世纪的彼普斯日记(Pepys'Diary)已有“爱狗”的记载,彼普斯记述他被查尔斯二世召见于议庭时写道:“皇帝给我的印象是愚昧,他丢下国事不理,只管和他的宠狗谈笑玩耍。”
时至今天,视狗儿为一生唯一伴侣的仍大有人在,这使与狗儿有关的行业,成为一门热门生意。伦敦著名的狗儿用品店“南德殊”(Nantwich),六九年的营业额达港币一千五百万;至于狗儿美容院,更是十分普遍,单是伦敦一地,就有六十余家,一家位于“高尚住宅区”京士顿的“宫廷狗儿美容院”,“修甲和沐浴”每次收费一镑五十便士,“染发”每次收费二镑——女主人今天换了黑色皮大衣,很而能会将白毛狗染成黑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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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为国内版说几句话
这本小书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香港出版,九十年代初出台湾版并再版多次,现在能够在国内出版,笔者感到特别高兴。
这些二十多岁时写的短文,现在看起来也许不很“成熟”,然而它们不仅纪录了六十年代中期笔者在英生活的鳞爪,亦反映了一个好奇的中国难民对英国传统习尚的皮毛看法;这些“纪录”和“看法”,不因时代进步而落伍。随着经济发展先富起来的人日多,拙作此时在国内出版,时机上也许是不错的。
和三十多年前比较起来,现在的留学生远较幸运,不过,这仅指物质上而言,电话、电邮、ICQ以至飞机快速、机票廉宜,令留学和赴外旅游一样,早巳不是富家子弟的“专利”!
虽然无论在求学问上或对异国风土人情的认识和增长见识上机会愈来愈多,但在人情、友情、亲情上,现代人肯定不够昔日浓厚;科技进步带来了交通和沟通的方便,生活永远不愁寂寞,但孤独静坐深思这种笔者最珍惜的机会却成为不易得的奢侈品!有得有失,人生每个阶段都如此。
翻阅旧作,笔者有二点很深的感慨。其一是资本主义成熟期带来的快速经济发展和高度物质,令这些写于三十多年前的纪实之作,不易令人(特别是生于富裕时代的人)入信。其一是笔者已无法写出本书所收的文章——写了三十多年以理性为出发以理论为根据的政经评论,现在重读本小书,倍觉信手拈来闲情漫写之可贵。
这些年来,笔者重访英国多次,表面上,英国的确随时代的进步而改变,但英国人的性格、习尚和生活方式,丝毫未变;就此角度看,本书所记种切,对了解英国仍有一点参考作用。
二○○二年五月十八日于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