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InSAR)在轨道交通工程应用中的技术要求,提高测量质量,满足工程需要,做到技术先进、指标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勘察设计、施工及运维全生命周期的采空塌陷、地面沉降、滑坡等地灾监测,以及沿线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形变普查、识别与监测。
轨道交通工程InSAR监测成果坐标系统应采用基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 2000)基准的大地坐标系或平面坐标系,高程系统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轨道交通工程InSAR形变监测应进行专项设计,专项设计内容应包括任务来源及目的、工程区域概况、监测内容及精度要求、SAR数据选取及数据处理、成果编制、质量控制、成果提交等。
轨道交通工程InSAR形变监测工作应结合各阶段工作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
轨道交通工程InSAR形变监测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现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