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规范与学说——以中国物权法的解释论为中心》(上、下册)(第一版)入选国家“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荣获第三届中国出版政府奖。
笔者在第一版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物权体系等进行了全新的修订,完成了第二版。
具体为:阐释了物权及物权法的概念,介绍了物权法及物权法学的体系,分析了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描述了物权法的发展和中国物权法的制定,依次介绍和讨论了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客体、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变动、物权的保护、占有、所有权总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及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捞权诸用益物权,以及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诸担保物权。
本书的特色在于,贯彻了解释论,辅之以立法论:修课学生必须掌握的内容精干,难易适中:渴望深造、开阔视野、反思既有规定及理论的法律人,有[辨析][论争][反思]等部分供给素材,启迪思维。全书清晰地呈现出物权体系、物权“骨架”.同时也“有血有肉”,且尽可能地展现笔者自己的观点。例如,本书反思了物权法的思维方式、物权客体的特定性理论、民事权利分类的理论、传统相邻用水排水制度及其理论。本书揭示了物权的三层意涵,发现了典型物权和准物权之间的演进关系,提出了观察和界定物权客体应然的思维模式及方法,明确了德国民法关于“所有权人——占有人关系”的规定及其学说未被中国物权法全盘沿袭的事实.辨析了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的内涵并梳理了类型,分析了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回归物权请求权的领域与被编入侵权责任方式的利弊,研讨了中国物权法设置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及其特殊性,创设了确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有部分的标准并据此予以具体考察,发展了母权——子权理论并将之具体应用于矿业权、取水权和渔业权的设立之中,阐释了房地权属关系的规则及其理论,剖析了海域使用权与准物权间的相互关系,解读了担保物权制度及其理论,在担保物权与诉讼时效等方面富有新意。
本书为上册,适于法学硕士生、博士生学习之用,也为法学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提供有益的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