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是哲学研究中的基本概念。它是人们赖以相信的理由和根据,能够支持或反对相关假说。那么,证据本身到底是什么呢?或者说,哪些东西能够充当证据?长久以来,绝大部分的哲学讨论都聚焦在证据与信念(或命题)、证据与假说(或理论)等关系的辨析上,对证据本性的追问一直未能受到应有的重视。
本书的工作大致可以分成以下三个部分:一是介绍并批评当前哲学理论界流行的两种证据本体论主张,即命题主义与心理主义;二是在证据是物理事物这一常识想法的基础上,提出证据是物理事物相互作用而遗留下来的物理痕迹;三是捍卫关于证据的一种基本理论——证据主义,它要求人们根据证据去形成、修正或摒弃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