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推荐 本书围绕我国法院“调审合一”这个研究主题,首先,对我国“调审合一”进行了分解式法学范式的研究,包括对我国法院审判和调解的研究,并以“审委会”研究为例,在反思了我国“调审合一”分解式法学范式存在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与我国“调审合一”研究相适应的本书研究所采用的化合式法学范式;其次,从正式法律组织(即相对稳定的规范性的社会群体)学角度,运用组织结构-功能分析方法,在对审判和调解进行了理念化的分解式法学范式研究的基础上,对审判与调解的化合状态——调审组织——进行了化合式法学范式的研究,以便使我们的认识和研究最大限度地接近于我国法院的实际;最后,从非正式法律组织(即随机形成的社会群体)学角度,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对我国法院实行“调审合一”的立法原因和司法实践原因进行了化合式法学范式的研究。 作者简介 张洪涛,1966年生,男,湖北孝感人,法学博士,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教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评副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获评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广西谦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等职务,主要从事分解式法学范式和化合式法学范式的基础理论研究,以及中国传统化合型法律制度(如本书的“礼法合一”)的化合式法学范例研究,力图解决中国传统化合型法律制度的“安家”问题,拟出版“安家”系列研究文丛;在《国外社会科学》《社会学研究》《法学家》《环球法律评论》《比较法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现代法学》《法商研究》《法学评论》《法律科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4部。 目录 上篇 分解式法学范式的研究 第一章 司法之所以为司法的法律组织学解读 一、引子:问题与视角 二、一般的理论探讨:司法组织的结构与功能 三、当代中国法院组织结构的“名”与“实” 四、当代中国法院审判系统的组织结构与功能 五、当代中国法院改革的核心问题及其建议 第二章 调解技术合理性之法律组织学解读 一、研究的缘起 二、调解的同等组织结构 三、嵌入调解同等组织结构的民意沟通 四、嵌入调解同等组织结构的沟通合法性 五、调解技术合理性的制度化建议 第三章 审委会研究中的分解式法学范式及其反思 一、研究问题的缘起 二、审委会研究中的分解式法学范式(例) 三、分解式法学范式对审委会的正面影响 四、分解式法学范式对审委会的负面影响 五、结语:分解式法学范式的转型 下篇 化合式法学范式的研究 第一分编 非随机的规范性的组织结构-功能分析 第四章 中国法院调审组织之法律组织学解读 一、引论:问题与视角 二、法律洞影响下法院压力何以形成:宏观的功能比较视角 三、法院压力何以消解:调审组织的形成 四、法官压力何以消解:调解型横向分权式决策的“民主化” 五、法官压力何以消解:审判型纵向分权式决策的“行政化” 六、法官压力何以消解:调审型纵-横向分权式决策的去司法化 七、结语:消解压力方式的影响及其制度化解决的建议 第五章 审判委员会法律组织学解读 一、引论:问题与视角 二、审委会“十字形”组织结构 三、审委会存废的标准:“对法官的功能”抑或组织功能? 四、审委会实际的组织功能 五、结语 第二分编 随机的非规范性的社会网络分析 第六章 调审合一的司法原因:法律洞司法跨越之社会网络分析 一、材料、问题与视角 二、法律洞在司法领域的延伸:司法洞 三、法律洞司法跨越的策略选择:退出、扩展还是嵌入 四、法官微观层面的策略性嵌入:法官与村支书的交替 五、法官宏观层面的策略性嵌入:制定法与习惯法的融合 六、法官中观层面的策略性嵌入:审判与调解的轮换 七、结语:从个案研究迈向一般理论 第七章 调审合一的立法原因:法律洞形成之社会网络分析 一、问题、材料与方法 二、当代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法律洞 三、立法网络的形成 四、立法网络结构洞对民法典法律洞的影响 五、零成本立法政策对关系人及其知识网的约束 六、零成本立法政策对主持人及其群内网络的影响 七、零成本立法政策对立法者及其群间网络的作用 八、民法典法律洞的主要制度性影响及其克服 主要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