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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人工智能、区块链与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深刻塑造着当代社会,全球法正在发生范式意义的演变。法律和科技的关系经历重大转变,社会沟通的信息化、知识化与数据化,为法律的代码化、算法化和学习化转型提供了条件。全球数字寡头在新型法律平台重构并主导信息的生产与分配过程,商业、权力与技术形成复杂纠葛,进而带来一系列潜在风险。在新的人工智能时代,中国必须调整法律战略思维,在法律部门重构、群体利益平衡、全球规则主导三个层面加强规划意识。 本书在社会理论和全球法视野下重新审视数字革命与法律变迁的关系,从社会系统论、法律全球化、数字法等多重理论视角立新。本书是我国法学界一部讨论人工智能、信息革命和全球法变迁的学术专著,对此问题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作者简介 余盛峰(余成峰),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康奈尔大学访问学者。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法学院副教授,曾任《文化纵横》杂志执行主编。研究领域包括法理学、比较法与数字法。 目录 导言 一、法律与技术的关系演变 二、人工智能与区块链之法 三、信息资本主义与知识产权 四、技术风险与法律全球化 五、计算法学与法律的死亡 六、法律范式变迁与中国的自我革命 第一章 从老鼠审判到人工智能之法 一、老鼠审判与法律人格 二、行动元与混血体 三、非人主体与智人中心论 四、人工智能与法律主体 五、人工智能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第二章 法律的“死亡”: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功能危机 一、法律的独特功能:深度不学习与规范性期望 二、智能机器社会的崛起:小法律、实验法、区块链和智能合约 三、机器学习之后:法律功能的蜕变及其效应 四、法律死亡的危机:在认知性与规范性之间 第三章 全球信息化秩序下的法律革命 一、引言 二、全球信息化秩序的法律客体革命 三、全球信息化秩序的法律空间革命 四、全球信息化秩序的法律时间革命 五、“无差异的差异化”秩序 第四章 互联网宪法政治的生成、演化与挑战 一、作为当代世界秩序隐喻的互联网 二、互联网宪法政治与国家宪法政治的异同点 三、告别霍布斯时代的利维坦国家哲学 四、民族国家政治宪法的时代不适症 五、数字化、资本化与全球化对国家宪法秩序的挑战 六、互联网宪法政治的四大命题和挑战 七、以司法治理为中心的互联网宪法政治 第五章 从马的法律到黑箱之法 一、网络空间与马的法律 二、黑箱:从古代到近代 三、黑箱问题的解决机制 四、信托关系与职业伦理 五、算法社会的黑箱难题 第六章 连接一切:人脸识别的隐私危机 一、隐私的社会功能 二、人际互动与组织识别 三、人脸识别的政治化效应 四、人脸识别社会的自闭症效应 第七章 法律与自由主义技术伦理的嬗变 一、近代自由主义的技术伦理 二、新技术时代的自由主义伦理危机 三、自由主义技术伦理的再造 第八章 知识产权全球化:现代转向与法理反思 一、历史机器:现代知识产权的诞生 二、从原子到比特:互联网革命与当代知识产权 三、全球知识产权美国化:谁之正义性 四、知识产权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的战略抉择 第九章 从GATT到WTO:全球化与法律秩序变革 一、GATTvs.WTO:从“内嵌性自由主义”到“新自由主义” 二、法律霸权:从互惠模式到总交易模式 三、第三次工业革命:虚拟产权与新型资本战略 附录一:人工智能范式与“三个世界”的立法使命 附录二:人工智能技术的政治性 参考文献 后记 序言 临界中的思考:系、系 统和体系 项飙 20世纪中期的某一天, 芝加哥大学某经济学教授跑 到芝加哥大学法律系,告诉 人们应该准备解散。有交易 成本理论在手,经济学家不 仅可以在理论上解释法律的 缘起和功能,而且可以制定 最有效的社会交往规范。法 律无非是降低交易成本的一 个工具而已,不具有自己独 立的思想体系。按今天的说 法,法律只是一个低级算法 。 当然,这是一个学术传 说。但是传说也是一种理论 形态:它把现实和未来的可 能走向以浓缩的方式体现出 来。 余盛峰的著作《临界: 人工智能时代的全球法变迁 》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新的理 论传说的可能:计算机系的 智能系统通知法律系和经济 学系,两个系将在某个时点 自动解散。经济和法律的基 本问题,比如理性、选择、 外部性,都可以用人工智能 技术解决。经济模型和法律 规则都是编码而已;要寻求 编码中的最优解,机器当然 比人更优。几位搞政治经济 学理论和法律理论的教授侥 幸,以为自己的工作是对经 济和法律的变化进行意义解 释,不能被机器取代,串联 搞一个小教研室自保。殊不 知,算法的一个主要功能就 在于,它可以直接预测结果 ,而不需要解释。人们是否 “理解”无关要旨,寻求意义 的努力本身没有意义。 盛峰的新书当然不是在 构造一个传说。这本书系统 论证了人工智能可能给法律 带来的革命性变化。其中有 两点论述对我尤其重要。 第一,由于机器学习的 引入,外在的、稳定的法律 体系将可能被“自我适应、 自我迭代和自我完善”的互 动调节机制取代。传统法律 用固定的文本来维持社会期 望的稳定;机器学习“使用 当前操作作为下一指令的基 础,并基于实际状态而不是 规范预期作为策略决断的依 据”。(余著)传统法律简 化社会沟通的复杂性,以得 出简明、统一的规则,来指 导纷繁复杂的实践;而智能 机器的深度学习则依据特定 的场景和实用的需要,从海 量数据中生成专门的“小法 律”,以实现自我反馈调控 。这样,法律不仅仅借助国 家暴力威慑让人“不敢违法” ,基于算法对操作过程的控 制,令人“不用违法”也“不 能违法”。 第二,法律的重心可能 不再是确定获得和占有,也 不是传统民法的契约或侵权 ,新的重点可能是“流动的 秩序”的问题,比如市场准 入、投融资体系、服务行业 规则、知识产权、产业标准 与风险控制。其核心目标是 提供通用的经贸法律框架, 以保证各类要素的自由流动 。 当我读到这些充满想象 力的理论论述时,我像坐上 了时间机器,回到了1990 年代的北京“浙江村”。 “浙江村”是来自浙江温 州地区的农民在全国不同城 市形成的聚居区,以中低档 服装生产和销售为主业。其 中以北京丰台区木樨园形成 的“浙江村”规模最大。我在 1992~1998年期间对该社 区进行了6年的实地调查。 在1995年之前,“浙江村”人 口急速扩张、经济高度活跃 ,但是基本上没有经济和法 律纠纷(当然有日常生活中 的口角和斗殴)。人们在日 常经营中,似乎不需要违约 ,也没有机会违约,因为合 作者之间的随时互动把违约 的可能动机和可能条件都在 事先制约了。“浙江村”内的 “无讼”,不能归因于对传统 社会规范的“嵌入”、商人行 事惯例的延续,或者非正式 权威的存在。对“浙江村”人 而言,服装加工和销售是全 新的行业,完全超越了原有 规范的涵盖范围;他们大部 分是农民,没有经商经验; “浙江村”内部也没有权威中 心。其经济交往秩序几乎完 全是个体之间的不断频繁协 商的结果。 1990年代后期,“浙江村 ”这一格局发生了明显变化 。经济贫富分化加剧,各类 纠纷增多,甚至出现暴力化 倾向。变化的原因之一,是 原来以双边同意为基础、自 我调整的交易机制,被以大 型市场为中心的交易秩序取 代。这些大型市场类似于今 天的“平台”。有型市场和网 上平台都是一个交易场所; 它们对大量交易进行即时撮 合;它们不仅是中介,而且 把中介过程高度集中化。平 台经济是人工智能在经济交 易中最具体的体现;而人工 智能使得平台进行海量中介 、撮合的能力空前加大。令 人遐想的是,今天的平台一 方面呈现1990年代初的“浙 江村”格局,即大量个体之 间自由交易,同时,平台又 把中介过程空前的集中化。 如果“浙江村”的经验表明这 二者不能相容,那么平台靠 什么把这二者结合在一起? 这又意味着什么? 当我们回顾“浙江村”的 经历,过去、现在和未来紧 紧拧在了一起。我们预想中 的法律合同化(即外在的法 律转化为交易过程内部的具 体合约),是“浙江村”的起 始状态;而我们现在看到的 平台的兴起,和“浙江村”发 展史的转折非常相似;而“ 浙江村”1995年前后的变化 ,可能在给我们预示更长远 的、人工智能下的经济和法 律未来。 临界中的思考:“画饼” 和反观 作为法学学者的余盛峰 ,显然不是要论证机器可以 取代法律专家。我作为一个 人类学者,更加不敢去告诉 计算机系、经济 |